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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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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体面、高大的建筑里,住的是些流民。窗口挑着或者破烂、或者陈旧、或者精致好看到可疑的衣服。小孩子拖着过于肥大的裤子,用手指打水珠玩。女人系好男人刚给她的裙子,仔细的把衣领拉下去,袒露出胸脯。男人蹲在路边,无所事事,偶尔用眼神打个招呼:最近哪里还有发财的机会?

    从前的郡王曾经想把这里建成一座新城,但没能成功,抛弃了这些房子在这里。曾经有富人想拿这里当个度假的别墅,但官方要价太高了,事情拖着,流民趁隙进驻。富人不愿意再要这里了。官方也懒得再管这里。这里成了流民们的蚁窟。

    晨風还处在低头撅嘴的纠结模式中。不过好吧,猪鼻子本来就是撅的,并不违和。

    “你还在纠结是杀我还是救我啊?”曼殊轻轻的弹一弹他鼓嘟嘟的腮帮子。

    “喂!”晨風气结。

    “抱歉抱歉。”曼殊笑起来,“你可以减肥。”

    言下之意,只要他还是现在这么肉肉的形态,她还是想对他手贱。

    “所以你还在抱怨原来的辛魅和小猪都爱跟你吵架?”晨風觉得很不可思议。像她这么能挑事儿,不吵起来才怪了吧!

    “你原来就不跟我吵。”曼殊表扬他。

    “我原来……”晨風实在不想说:我原来没发现你这么二缺。

    他原来见她时,她认真、利落,脸总是板着,但心头实在有着满满的温暖。

    他没有想到,他原来见她时,他是一副重伤快要死掉的样子,而且又身世成谜、被人追杀。而现在呢,以为已经生离死别,他却又回来了,借着她的心驾复活,从此一直要入住她的心榻中,又是这么蠢萌蠢萌的造型。

    呃咳,何况曼殊属于某个特殊的星座,一般不是犯二的人,二起来就不是人。

    狼犬随时化身哈士奇的体质。

    对她这个体质,晨風还有待习惯。

    他轻咳一声,拉回话题:“我不用杀你。我不救你就够了。”

    “哦?”曼殊警惕的停步。

    面前那座蚁窟,看起来确实有够可疑。

    晨風长叹一口气,告诉她:“绕着走吧。”

    曼殊从善如流。

    她离开大路,转从旁边绕着走。旁边是原野。

    这里是水国。连土地都是氤氤的水气。踩下去,鞋子就缱绻的着湿气涸透了。叶子上的水珠擦着裤脚,无言的渗进去。曼殊觉得有点不舒服。

    晨風又长叹一声,施咒给她隔开水气,叫她再往草丛深处走,好叫那些流民们看不见她。

    “所以你能跟我说那张藏宝图上画的是哪儿了吗?”曼殊好奇的问他。

    晨風不能说。

    “那你救我干嘛?60天升不了级,反正我是死哎!”曼殊扳着指头算:唔,已经过了一天了!

    晨風咬牙:“赛马港。水州东岸。”

    那张藏宝图上大部分画的是小岛,晨風不熟,但是大陆的海岸线太明确,那座港口也太有名了,晨風很难不认出来。

    他现在引领着曼殊,也正是从水灵州一路往东。

    这是不对的。他知道!可是……谁说人一生中始终都能做出对的事?

    曼殊开心的拍拍他的头:“谢谢你啊!”拍完了又忍不住揉一揉。哗!手感怎么可以这么好。

    晨風无语!他一定要减肥!一定的!

    曼殊沉吟:“唔……那既然我要出赛马港才有可能求生,那是不是得先绕个圈子,免得他们再追上我?”

    在晨風能回答之前,曼殊已经斩截做了决定:“不行!他们追踪的手段太强了。你帮我逃掉一次,下次不知道行不行。你随时可能正义感爆棚灭掉我,或者至少是不帮我。我不能冒险。趁他们现在还没追上来,我要以最快速度往赛马港去。这样求生的机率才最大。”

    她目光中有种生死杀伐的果决,晨風刹那间有种初见军神福左时的震动:“你……”

    “没事,我知道你跟我现在立场不同嘛。”曼殊安慰他,“我对你没什么意见,就是得提防着你随时跟我翻脸。我知道你也不得已,我也没指望能劝你站到我这一边。你还能救我,就已经很讲交情了。我不怪你。”

    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太看得开。

    以前也有玩得好的哥儿们,不知为什么跟曼殊说心里话:“你啊就是太洒脱了!有时候也撒撒娇啊!不然都想不起来要照顾你。”曼殊笑笑:“没关系的啦!”

    也谈过一次恋爱。那男生后来劈腿了,很烂俗的,跟她的朋友——也许算不上朋友,只是还聊得来的女同事。

    那男生脚踩着两只船,还没决定怎么收场呢,曼殊帮他解决了烦恼,请他好走不送,好聚好散,今后不再见。

    男生饱含热泪:曼殊你真舍得!

    其实她是太骄傲。要靠讨得来的关心,不如不要。还有,别人用过的牙刷,难道还收回来?还继续用?不见得她一生就只配这一把旧牙刷!

    这么不思争取,工作又忙,错过了几次机会,也就单下来了。单啊单的,居然就习惯了。

    晨風如今又出现在她身边,那当然好。肯帮她忙,那也当然好。就算不帮的话……就算他真的死了,她大约也是可以自己挣扎着活下去的。也许活得短一点。一天?还是一百年?在历史的悠悠长河里,也未必见得有太大区别。

    曼殊也不是不怕死,她只是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的生死都应该系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晨風听着她一步步踏踏实实的足音,忽然尝到寂寞的滋味。

    是她的坚强下埋伏着寂寞?还是她的坚强让他觉得寂寞?

    晨風冲动的开口。

    他没有想好。如果想好了,他是绝不会说这句话的:“我再帮你一把。”

    “哦,谢谢!”曼殊笑眯眯又伸手过来拍他的猪耳朵。

    晨風瞬间后悔了:不能这么容易就帮她!他得先问问:“你觉得逃亡最重要的是什么?”

    “掩藏身份。”曼殊命中答案,并且加以阐述,“最好呢,大隐隐于市,摇身一变,变成另一个人,大家都知道、都尊敬,猜都不会猜到那人会是逃亡的妖魔。不然呢,另外找个身份,要平凡点,平凡到没人加以注意的。最好跟我原来的身份相差大一点。我原来是火灵州给他们惹上的、又在地灵州被盯上。他们,唔,应该都以为我是男的吧?知道我是女的好像都死了,除了你在这里……”显然不觉得晨風对她有任何威胁,爽朗一笑道,“怎么样?帮我扮成一个水州、或者风州的姑娘?最好看起来文雅一点,跟我原来形像可以形成反差,人家不容易认出来。”

    原来她还知道她的本来面目跟“文雅”有反差!晨風泪目。

    天空中骤然划过一道光华。

    官方通缉令,通缉逃亡妖魔,火灵州的朱姓少年,曾用名为“猪嘎子”。苏穋队伍中有能人,以灵识为曼殊刻像,就如同照片一样,活灵活现。

    这小像以灵能投射天际,四面八方的人都能看到。曼殊如今出名了。

第二十六章 免费美颜() 
晨风一见苏穋队伍居然刻下剪影,发出通缉,顿时一颗心直往下沉,暗道:“完了!”

    灵识刻像,非同小可,刻得好的,真能做到跟真人站在你面前似的。辨识度一等一的高!

    唯一的问题在于,这门技术毕竟不是照像,还是更偏向于美术。没天份的人,刻出的像,跟真人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苏穋手下的人,却分明是个中高手,为曼殊刻出的像,跟真人无二。晨风拼命想:现在还有什么办法?

    他脑中一片空白,想不出来。

    曼殊一开始也是心惊肉跳,不知如何是好。

    一开始,她甚至不敢抬起眼睛看看天空上她自己的通缉肖像。最后她心一横:死则死矣。看!

    这一看,她全身起了小抽动。晨风以为她在饮泣,抬头一看,发现她在笑!

    笑意像正在烧的开水壶底的小泡,噗嘟噗嘟往上冒,最终沸了。曼殊蹲下身捶地,眼泪都要笑出来:“现在我们安全了!”

    哦拜托!天空中那张灵像,好一个夺目的美少年!眼睛在极度激动之下,睁得那么大,映着崩箭的火光,如宝石般熠熠生辉。夜色中,皮肤显得格外的娇嫩。头发正好被风吹过来,掩着脸,显得那张脸格外的小、下巴又格外的尖。

    也就是说那一瞬间,曼殊被天然的磨皮、削下巴、还做了美瞳!这才叫亲妈都不认识的美颜效果哩!

    曼殊抹去笑出来的眼泪,对晨风道:“好了。我们可以放心的走了。这下子他们抓得到我才有鬼。”

    “有吗?”晨风愕然,“那上面明明跟你毫无二致……”

    “当然你觉得跟我一样。我不管什么样子你都觉得一样。”曼殊嗔道。本义是抱怨,说出口却有种莫名的娇嗲。

    一时间,两人间的气氛有些古怪。

    晨风咳了一声:“行——趁现在,可以去换衣服了。”

    趁着蚁窟里的流民们也被天空中的灵像所吸引,正是偷一套衣服行头给曼殊换上的好时候。

    曼殊潜到了蚁窟边上,果然没有被发现,但再往前走就不行了。

    只因流民们虽然都仰头对天空指指点点,但并没有瞎了或者聋了。曼殊再往前,就该惊动他们了。

    这种时候,还是要晨风出马。

    晨风吹起一阵小小的风。

    风声说:“有辆车子翻了!——在那边,翻了!掉出来的——金珠宝贝!灵器灵珠!”

    蚁民们以为是自己人跑回来报信。他们都沸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有人先拔腿就跑。剩下的怕被人拔了头筹,都争先恐后的追过去。

    蚁窟几乎完全空了。曼殊总算可以偷衣服去。

    水州的传统服饰风格轻俏流丽,譬如一条长裙、一件披裳、一双画屐,是女子的标配。若在正经城池里,晒衣台上到底可见这样的服饰。

    可惜这里是蚁窟。晒出来的衣服千奇百怪、千疮百孔,偶有好的,或是偷来的赃物、或是皮肉生意女子的行头,或者太精美、或者太娇艳,而且往往不配套。

    曼殊好不容易挑了身还能看的。

    “快点!”晨风已经紧张得不行了,“他们要回来了!”

    “已经够快的啦!”曼殊猫腰闪人,“你是不是从来没做过贼?”

    晨风脸色臭臭的:这不废话嘛?

    这丫头,最好别再刺激他!他到现在都没真正下决心救她呢!小心他想通了,让她去死,这样张财主的妖魔元神也消灭了。当然,他也会跟着一起死。但他自己的性命算得了什么呢?跟大局比起来——

    曼殊把他摆在地上:“帮我看着。”

    “什么?”晨风没反应过来。

    “笨蛋!”曼殊丢下这一句,自己钻树丛后面去了。

    晨风反应过来了。

    她是要换衣服,当然的!

    耳中听到窸窣声,他的心跳得很快。他不能唱起军歌遮盖这声音,怕把别人引过来;他不能避开,怕没人给她把守着。他只好吹起了风。

    曼殊出来时,周遭树叶都摇成一片沙沙和鸣。

    “喂!”她含着笑叫他。

    他回头,见她着件细褶的蓝色长裙,披件小藤萝花的轻衫,露出干净的锁骨。不敢多看,他低下头,进入眼帘是她裙褶下结实优美的脚踝,还有踏着松木屐双月般漂亮的足弓,以及修长足趾。

    他莫名想把手覆在她足上,心平气和,让岁月粼粼的流淌而过。

    “头发要怎么梳?淑女一点的那种?”她请求他的帮忙。

    呵她向来粗服乱头示人,粗服是条件所限,乱头却是真的不会打理长发。

    他犹犹豫豫的抬手,真的要碰吗,这头乌黑髦曲的长发……

    她却让开了:“唷!忘了,你这不是手,是猪蹄了。抱歉抱歉,我的错。”

    他被激怒:“猪蹄也比你的手灵巧!过来!”

    吹一口稳定的风,让黑发两边飘拂;蹄尖往下一点,定了头路。他把她的长发一点点的编成两根辫子,上头再加一顶圆边蓝缎白秸草帽,谁说她不是个小淑女?

    曼殊临水照影,自己与天空上的灵像比对,非常满意:“行!附近有正经城镇吗?”

    晨风知道一个,叫荭城,步行两个多时辰就到。

    “好!”曼殊豪迈道,“有车就雇个车!咱们还能好好吃一顿!”从随身包裹里炫耀的取出一块银子,“我有钱!”

    喂姑娘!晨风想说,钱财别露白好不好?你怎么能知道附近是不是有不怀好意的人看见——

    “反正有你望风。”曼殊欣然拍拍晨风的猪脑袋。

    “……”说好的淑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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