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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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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藏,是一个主帅应该有的修养。

    等到必要的时候,这一万蜀兵才会倾巢而出。

    钟南在江南也没有免俗,大范围的招兵买马,名义上都是江湖帮派,可得到了诸葛家族的相助,钟南那里,反而涌入了不少有真才实学,却又郁郁不得志的读书人,还有落魄的武将。

    人数到底有多少,这笔账,还真的没有仔细算过。

    不过让钟南这会儿凑够五万大军,也是可以做到的。

    秦广鲁点了点头道:“言之有理,立即书信一封告知钟南。”

    吴长峰嗯了一声,这会儿,秦广鲁呵呵冷笑了起来,说道:“当初在风岭山脉里,那盐铁之利,也不是我们先发现的,可我们是第一个到达那里的人,结果被元正那个小鬼给摘了桃子,有江湖高于庙堂的猛人对我们横剑相迫。”

    “可这一次,金矿是我们发现,也是我们先到达的,若是这一次又被人家给摘了桃子,这乐子就有点大了。”

    秦广鲁自然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了,不久之后,整个柴关城,必然是要发生一场血战的。

    以秦广鲁的武道修为,一个人灭了柴帮上下三千余人,那是绰绰有余的,毕竟那个龙铁虎还在元境巅峰,元境巅峰和化境的比较起来,真的隔了山海与岁月。

    ……

    元宵夜,钟南还在自己的书房里。

    萧子珍给钟南煮了汤圆,钟南吃的津津有味,只要是萧子珍煮的东西,钟南都觉得挺好吃的。

    当钟南收到了秦广鲁的书信之后,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

    发现了一座金山,可这一次又被人给砸场子了,命运总是惊人相似啊。

    钟南这里,人多势众,三万蜀兵还是三万蜀兵,不过在诸葛家族的大力照顾之下,又涌入了两万多人,其中有不少人,还真的是有真才实学的。

    不但如此,招兵买马这件事,依然在进行当中,等到了秋季,兴许钟南真的能够凑出十万雄兵。

    也不能说是雄兵了,只能说是稀松平常而已。

    毕竟钟南这里,没有兵家传人,许多武将们,也擅长操练兵马,可江南之地,还真的没有操练兵马的风水宝地,真的明目张胆的操练兵马的华,会引来大魏军方的镇压。

    钟南也一直寻思着,去和那个妖兽山脉里的兽王做一笔交易,腾出一个地方,用来操练兵马,可那里的妖兽和人族之间,也真的是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只能怪当初地藏寺干的好事,还有大将军庞宗干的好事。

    这件事,钟南只能徐徐图之,没有别的办法。

    有一座金山的话,可以打造兵刃,铸造铠甲,可以真的折腾出十万雄兵来,不过时间不允许,毕竟一个厉害的军伍,都需要在战场上磨炼,才能慢慢的成型。

    钟南拿起笔,开始回信。

    内容只有一行字。

    “半月之后一万五千苦力必然到场助阵将军放心即可。”

    钟南也没有觉得多么喜悦,毕竟这一次的事情,和自己原本的计划,是非常出入的。

    他只是打算,以柴关城为出发点,在柴关城站稳了脚跟之后,再向其余的城镇慢慢的渗透,结果发了一笔横财,细算起来,还有些吃亏。

    真金白银虽然不压身,可是啊,若是钟南计划真的成功了,到时候在大周也能有着尚且能用人脉,这一座金山和可以运用起来的人脉比较起来,还是稍微差了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反正是一座金山,不要白不要。

    钟南温和的对萧子珍说道:“汤圆很好吃,很暖胃,夜深了,你也不用陪着我,早点歇息。”

    萧子珍给钟南微微捶背说道:“今夜我就不歇息了,团圆之夜,你我在一起,才能对得起今晚的月色。”

    钟南握住萧子珍的纤纤玉手道:“有你陪着,真好。”

    月圆之夜,总是能给人无限的遐想,比如说,这个夜晚,元正已经功力尽失了……

第三百一十四 风来了() 
元宵夜过了三日之后,拜月山庄里迎来了开年的第一个客人。

    路上的积雪被提前清扫了,道路上有些滑溜,有些地方,已经结冰了,这几日天气比较阴沉,很难出太阳。

    尉迟阳带着尉迟德一众人,在拜月山庄的大门口静静的等候着。

    视野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雪色连成一线天。

    有一位身着黑色大氅的壮年男子,缓步而来,这位男子黑发浓密,生的浓眉大眼,大老远的,便透出一股英豪之气,磅礴的血气,令周围的雪色惴惴不安。

    男子身旁,还跟着一头体积壮硕的黑狗。

    黑狗生的毛发乌亮,走起来路来,如一头慵懒的黑老虎。

    待得这位壮年男子临近前来,尉迟阳和尉迟德等人双手作揖,微鞠一躬,尉迟阳恭敬的说道:“见过风亲王殿下。”

    玄风,大秦皇室里的风亲王。

    位高权重,掌握百万大秦锐士,在秦国境内,风亲王的口碑和其余的亲王比较起来,不算太好,因为风亲王昔年率兵作战,所到之处,基本上走的都是屠城的路子。

    对方若是投降了,玄风也不介意,若是死战一场,风亲王从来都不会要俘虏。

    风亲王的气质很好,明亮而又厚重,眸子里,闪烁着熠熠光辉。

    轻声道:“不必多礼,进去说。”

    尉迟阳做出邀请的手势,陪同风亲王进入拜月山庄。

    元宵夜的当天晚上,尉迟阳就收到了来自于风亲王的书信,顺带还有拜年的礼物,是一颗颇为珍贵的夜明珠。

    走进拜月山庄里,玄风饶有兴致的看了看拜月山庄新修建的阁楼小筑,还有其余的大小院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次来,他遇见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迟阳。

    玄风说道:“我很欣赏你小伙子,少年之姿,竟然将拜月山庄打理的井井有条,武道修为,也算是尚可,比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欢你一些。”

    “这也不是什么客气话,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

    尉迟阳温和一笑道:“王爷比较起来,我这相差太远,据我所知,王爷在舞象之年的时候,就已经筑起了京观上百座,杀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干大事情的人。

    这句话很适合用在尉迟阳和玄风的身上。

    玄风的少年时代,没有锦衣玉食,也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狗马弋猎还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时代,就是战场上厮杀。

    很小的时候,玄风就见识过,为了一己之私,亲手杀了自己父母双亲的人,也见到过,为了活下去,将自己的女儿给另外一个人上供的无能父亲。

    对于这样的人,玄风也谈不上不屑一顾,人各有活法。

    经历过战争的都会明白,寻常百姓的家常是非,争权夺势,根本算不得什么。

    战争激烈到了一定程度,伦理王法,不过是一个摆设,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尉迟阳也是真的羡慕玄风,做一个假设,如果尉迟阳和玄风有着同样的军旅生涯,那该多好。

    不像是其余的少年人,想象着锦衣玉带,高头大马,红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侠客那般轻剑快马恣意。

    而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光耀门楣,纵然有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悲凉,可豪情纵横于天地之间,亘古不散。

    比较起小资情调,尉迟阳其实更喜欢大风与大浪。

    可惜,真正有血性有信仰的人太少了。

    内堂里,早已经备下了丰盛的菜肴,玄风坐在主位上,这一次玄风能来,尉迟阳也很高兴。

    看着尉迟阳这个少年,玄风也没有爱才之意,毕竟这些年来,玄风见识过的天赋异禀的少年,实在是太多了,已然见怪不怪了。

    那条大黑狗,也有一个位置,就蹲伏在玄风身边的椅子上。

    玄风说道:“大魏的武王庶子去向了何处?”

    尉迟阳道:“去了江南。”

    玄风问道:“那你可曾想过,你要去哪里?”

    尉迟阳应道:“这个选择,还得王爷来替我选择,拜月山庄的家底儿,还有一些,足够我往后挥霍无度了,大争来了之后,我也必须要放弃我的家底儿,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是王爷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那么,我就将拜月山庄送给你。”

    “若是大魏的庞宗来找我要拜月山庄的家底儿,我也就给庞宗了。”

    “我是弱者,没有多余的选择,良禽择木而栖,我也不是王爷,一声令下,就是浩浩荡荡的大秦铁骑要展开冲锋。”

    “我就是一个生意人。”

    玄风没有多大的反应,拜月山庄里的战马,倒是挺有用处的。

    言道:“我来接手你的拜月山庄,你我打交道的时候,也算是和睦,你也替我网罗了不少大魏的情报,我也不会白拿你的东西,就当做我欠下你一个人情,如何?”

    尉迟阳给玄风倒了一杯酒,说道:“这自然是极好。”

    至此,尉迟阳知道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

    其实等不到入秋了,最多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大秦的铁骑就过来了,要打仗了。

    玄风一个人来到苍云城这样的地方,无异于龙入浅滩,可玄风能亲自前来,便已经证明,这一次,大秦的主帅就是玄风。

    一个亲王亲自率军,最多也就三个月时间,苍云城将会成为大秦的,灵州和霸州,也是如此。

    开路先锋这种事,风亲王干过很多次,因为他是风亲王,风来了,水面上才会泛起涟漪,才会卷起滔天巨浪,这一次,他不是带来生机勃勃的万里春风。

    而是带来大争的兵祸之风。

    尉迟阳道:“如此,我就要离开拜月山庄了,可惜的是,霸州和灵州境内的驻军,也不会轻易让我离开的。”

    玄风淡然道:“无妨,三日之后,就可以开路了,到时候你想要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

    尉迟阳心里咯噔了一下,不知道说些什么。

    到底是风啊,说来就来了。

第三百一十五章 之前() 
玄风来了以后,便走了,一个人,一条狗,在苍云城逗留的时间若是长了,还真有龙困浅滩的可能。

    尉迟阳和尉迟德走出屋外,看着拜月山庄颇为精致的阁楼建筑,虽然和江南比较起来,少了几分婉约秀气,可多出了一股恢弘霸气。

    “不久之后,这里将会有大秦的将军,会成为许多将军们歇息的地方,兴许,还会成为主账。”尉迟阳施施然说道。

    尉迟德心里不好受,从小到大,尉迟德一直都生活在这里,如今要将这里的拱手让人,尉迟德心里说不出的复杂滋味,就像是好不容易养出来的一个女儿,被人家给带走了。

    聘礼虽说也挺合适的,可心里难受啊。

    一时间,尉迟德是真的失孤了。

    尉迟阳心中倒是没有多大的感触,这里是自己的家业所在,可是尉迟阳从小在拜月山庄的生活,也不是那么的如意,就当做是一笔交易了,送给玄风亲王,尉迟阳心里反而有一种心安理得。

    秦人重诺,玄风亲王也不会将尉迟阳给做掉。

    说是欠下了一个人情,那就是欠下了一个人情。

    若言玄风亲王为了一个拜月山庄,就对尉迟阳卸磨杀驴,那就真的有些说不过去了。

    况且,这些年来,拜月山庄给玄风亲王的好处,也是颇多的,做人要有气度,若这会儿玄风亲王就将尉迟阳给办了,那么日后,大秦铁骑进入大魏腹地,在收买人心这件事上,玄风亲王会举步维艰。

    尉迟阳道:“命所有人收拾金银细软,近几日,可夜夜笙歌,夜夜狂欢,待得玄风亲王开路之后,我们便去往江南。”

    “我以为拜月山庄终归会在我的手里,如今看来,也只有那份精气神在我心里了。”

    “阁楼小筑,大小别院,这些都只不过是多少银子的事情罢了,爷爷也不要过于难过。”

    “在国家大局面前,我们这区区的拜月山庄,实在是微不足道,好的一点是,我们还有选择的余地。”

    尉迟德抹了抹眼泪,哽咽了一声,听到爷爷如今哽咽,这会儿,尉迟阳的心里是真的有些难受了。

    云端上城。

    上半天读书写字,下半天开荒垦田,发展民生。

    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声说起。

    粮仓里如今虽说空空荡荡的,可开春之后,便会播下种子,到了秋季,以这里的水土来说,应该是会大丰收的。

    满足口腹之欲,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

    书房里,元正几近无所事事,云端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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