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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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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分别了一段时间后,这一份类似于主仆之情又好似兄弟之情的感情,升华了不少,隐约间,还有小别胜新婚的复杂感情。

    “乖,下一次出去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你。”元正摸了摸扛把子的龙角笑嘻嘻道。

    扛把子摆了摆尾巴,又绕着元正转了三个圈圈,一副嬉皮笑脸的殷勤架势。

    陈煜和元麟缓步走出大堂,元正将手里的庞毅随手扔在了地上。

    庞毅没有奄奄一息,还保持着几分清醒。

    他不认识元正,也不认识元麟,但他认识陈煜。

    这位闻名天下的大军师,以往在战场上也有过数面之缘,今日相见,有些自相残杀的意味在里面。

    他抖了抖袖子,忍住了肩膀撕裂般的痛楚,他站起来了,站的笔直,在大军师面前,他不能输了仪态,哪怕是以败者的身份。

    陈煜对元正笑道:“这一次你可是抓了一条大鱼啊。”

    元正故作谦虚应道:“不敢不敢,叔叔高看我了。”

    陈煜调皮的笑了笑,然后对庞毅说道:“其实这个山庄吧,以前是一个大户人家建立的,后来那个大户人家一夜之间被灭了满门,这里的煞气太重,也就没有人居住了。”

    “也没有人愿意接手这个山庄,然后阴差阳错的,我的侄儿元麟接手了,就成为了我在江南暂时歇脚的地方。”

    “寒舍简陋,还希望庞参将不要在意。”

    一声庞参将,叫的庞毅身子骨松散了几分,本来挺直的腰杆,又驼了三分。

    苦笑道:“如今连后辈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我拿下,军师这声参将,庞某人实在是承受不起。”

    “我已经是个废人了,昔年的军旅生涯,也只是过眼云烟,叫我一声庞毅就好,参将这二字,实在是担待不起。”

    元正这才知晓自己抓了一条大鱼,原来抓到了庞宗的弟弟,这样的一个人,掌握的机密应该不在少数。

    可这样的一个人,想要令其开尊口,也不容易,几乎没有可能。

    陈煜主动上前,一只手搭在了庞毅的肩膀上,笑眯眯道:“这话可就见外了,将军当初领着三百死士,可是在蜀道里面三进三出,也没见丢了性命。”

    “别的不说,光是这一份舍我其谁的大气魄,就让我这个名不副实的军师,自愧不如。”

    “来来来,里面说话。”

    元正和元麟有些听不懂陈煜的意思,只能无可奈何的跟在他的后面,一句话也不说。

    陈煜搂着庞毅还算完好的那只肩膀朝着大堂里走去。

    简洁朴素的大堂里,没有设下宴席,不过上好的大红袍还是管够的。

    武王次子亲自奉茶,陈煜与庞毅同坐一桌。

    在这里,庞毅没有见到那一位失踪的僧人,就算见到了,也只能确认罗网的事实。

    元麟和元正没有上桌子,静静的站在陈煜的身后,如护卫一般。

    陈煜笑道:“昔年一别,如今再见,也让我感慨万千,如今尚无战事,恐怕也见不到将军在战场上的绝世风采了。”

    一直都在说当年的事情,谁还没有一个当年了。

    陈煜的油嘴滑舌,让庞毅哭笑不得。

    想当年过五关斩六将,现如今喝米汤尿一炕。

    庞毅镇定道:“军师不必如此的安抚怀柔了,哪怕是给我安排几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也很难让我松口,我的身子骨一年不如一年,可我只要活着,我的骨头就还是硬的。”

    陈煜顿时不高兴了,一本正经的言道:“将军真是不解风情啊,今日你我二人只是叙旧,庙堂上的事情,我们一律不说,来喝茶。”

    庞毅举起茶杯,抿了一口,的确是上好的大红袍。

    大红袍这种茶,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天天喝得起。

    做了大哥的家将之后,大哥也没有亏待庞毅,好酒好肉的伺候着,庞毅也老老实实的做着家将,为年轻的少主庞洪出谋划策,为庞家这个门户而努力着。

    庞毅也喜欢喝大红袍,他也有些家底儿,不过他的家底儿,也不至于每天都能喝上大红袍。

    大魏的大将军,按照道理来说不缺这点银子来给自己的二弟买茶喝。

    老话说的好,蛇大了窟窿也大,争权夺势这种事情,唯一能开路的,也就是银子了。

    庞毅是一个硬气的人,他不喜欢给别人拖后腿,所以他当年在蜀道受了硬伤,多年后,他也是如此,也不会问自己的大哥要多出自己俸禄的赏赐和恩宠。

    老老实实的一个本分人,若是有机会重新掌握兵权,庞毅也不会放弃。

    他决定赌一把,这一把,他输了,输的无话可说。

    陈煜陪着庞毅天南地北的扯出来了很多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庞毅听得津津有味,没有说反话。

    因为陈煜说的,都是他和庞毅这一代人的青春流年。

    庞毅道:“刚开始跟着大哥参军,说白了,也是为了混个肚儿圆,我们老家的那个村落里,不到八十户人家,走的走,散的散,饿死的饿死。”

    “当时我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也是饿的只剩下皮包骨头了。”

    “可我当时没那个胆子去参军,害怕一上战场就死在了敌人刀下,还是大哥硬拉着我去参加。”

    “谁曾想啊,一来二去的厮杀,还跟着大哥渐渐的吃上了大鱼大肉,皮包骨头也鼓荡了起来。”

    谁没有一个当年了,大多数人的青春年少,好像都是苦不堪言的,有喜欢的姑娘,可不敢去跟人家说清楚,有想要去做的事情,可盘缠不够。

    有想说出来的话,即便说出来了,也没有回响。

    有些人的故事其实很精彩,可没有人要听。

    陈煜说道:“比起将军你,我当年倒也能稍微强一点,也只是个落榜的穷酸秀才,在皇城里花光了盘缠,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

    “当年正在打仗,财政吃紧,朝廷也没有多余的银子来给我们这些苦命的寒门学子发放归家的盘缠。”

    “原本打算在皇城里找个私塾去当教书先生。”

    “可是皇城那里是什么地方,到处都是有钱人,到处都是读书人。”

    “衣冠士子看寒门士子,如同看狗,我也是受够了白眼,却还得受着,因为我穷,我就没有操行。”

    “在我快要饿死在皇城街头的时候,我遇见了一位壮硕的小将军,那个人看我可怜,就给了我一块葱花饼。”

    “当时我眼睛没有发直,可嘴里流出来了哈喇子,那可把我馋死了。”

    “连一块发霉的硬邦邦的馒头都吃不起,有葱花饼,上面还有油水,我接过那葱花饼,只用了三口,也不在意读书人的操行,就吃完了,还不够,把我吃的是越来越饿了。”

    “那位壮硕的小将军看我这样,反而笑了。”

    “对我说啊,以后跟着老子混,跟着老子有肉吃。”

    “我是一个读书人啊,听见别人自称为老子,心里不爽的紧,可我没脾气,吃了人家的葱花饼,就要懂得知恩图报。”

    “然后我就跟着那位小将军混,也没想到日后的前程如何繁花似锦。”

    “当时我也放弃了读书考功名的想法,寒门士子,没有人脉银子,想在庙堂之上谋取一个一官半职,比登天还难。”

    “然后我为了顿顿有饭吃,就跟着那个壮硕的小将军混,当了一个狗头军师,出了一些馊主意。”

    “结果还都歪打正着了,那位小将军也是打起仗来不要命的主儿,跟在他屁股后面,何止是提心吊胆,就害怕哪天被人给乱刀砍死了。”

    “就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跟着那位小将军,慢慢的壮大了起来,他成为了当今威整天下的大魏武王,我也成了闻名天下的大军师。”

    “不怕你笑话,当时我就是个狗头军师,那个小将军,也就是个愣头青,无论是我还是他,其实都是二不挂五的半吊子。”

    “豁出性命去赌,结果还发家致富了。”

    说起这些陈年往事,陈煜的眼角有泪花闪烁,他是一个寒门士子,银子不够,买不来一官半职,连回老家的路费都没有。

    他也是幸运的,起码没有饿死街头,战火连天的岁月里,不知道多少人饿死了,也不知道多少人易子而食。

    听起陈煜絮叨这些他们当年的陈年往事,元正和元麟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

    他们这样的年轻人,很难想象上一代人的峥嵘岁月。

    元麟自幼师承万象剑池姬清泉,还学会了万象天功。

    元正则是一个纨绔子弟,狗马弋猎还有女人是正道,也有一身不俗的武道修为。

    所谓的饥荒,所谓的前途渺茫,距离他们很遥远。

    可当今这个世道,仍然有人再走元铁山和陈煜的老路,这样的人,其实还有很多。

    比如李尘和李鼎那一对难兄难弟。

    陈煜和庞毅不知不觉间打开了话匣子,说的没完没了。

    元正和元麟也没有觉得索然无味,反而听的津津有味,他们也很想知道,所谓的当年,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当年。

    直到傍晚时分,花椒与茴香做了一大桌子的菜,陈煜和庞毅才停止了絮叨。

    可是也没有喝酒,喝酒误事,陈煜和庞毅都是投身军伍的人,对此很敏感。

    花椒与茴香两位绝美的剑侍,在这个时候让元正觉得很有面子,这个山庄很大,可若是没有煮饭的人,大家都得饿肚子。

    元麟和姜灵没有上桌,而是自顾自的在另外一间房子里面两人吃着小灶。

    “这件事已经结束了,对于我来说已经结束了,过几日我要返回万象剑池,然后出师,再去九真郡,去问齐冠洲要子午。”元麟平静道。

    姜灵哦了一声,第一次见到元麟的时候,是一个多雨的秋季。

    就在万象剑池的后山,姜灵刚刚化形不久,一位绝美少女就突兀的出现在了元麟的眼前。

    那时的元麟,剑道修为遇到了瓶颈,无心风月,便是一位绝美少女,也没有让元麟的内心泛起波澜。

    姜灵便对这一位对自己不感兴趣的少年有了好感,主动搭话,元麟喜欢被动,也跟着说了很多话。

    一来二去的就熟了,两人也经常在万象剑池的后山见面。

    后来元麟偷学了万象天宫,可遇到了瓶颈,无法继续修炼,也是姜灵不惜耗费本命精元,帮助元麟突破了瓶颈。

    那是姜灵第一次对元麟的主动付出,元麟也是第一次被感动了,哪怕对方并非人族。

    亦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元麟就认定了姜灵会是往后余生的伴侣。

    姜灵好奇道:“子午要的过来吗?”

    她很了解元麟,也知晓元麟迫切的需要一柄神兵利器,人强不如家伙强,在剑客身上是最普遍的一个现象。

    起码在登临绝顶之前,人强不如家伙强。

    一柄神兵,可让主人保持念头通达,也可让主人在修行一事上,少走许多弯路,相辅相佐,日月同辉。

    元麟道:“应该是可以的,三弟没有要来,因为是庶子,我是嫡子,虽然不是嫡长子,可这点面子,齐冠洲还是要给的,要是齐冠洲不愿意的话,我就去请示父王,齐冠洲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要子午,已经并非要一柄剑那么简单。

    姜灵婉约道:“你要来了子午,怕是也要回归武王府,你的兄长已经在北斗山脉里,武王叔叔也不会任由你浪荡江湖的。”

    “我们的事情,该如何?”

    嫁入王侯之家,几乎是每个无知少女的梦想,最好那个王侯之家的人,生的年轻俊美。

    元麟具备这样的条件。

    姜灵若是人族,以她的姿色,应该也可以。

    即便秋华王妃不答应,武王元铁山可是爽快人,自然会答应的。

    眼下,元麟的双亲,怕都会为难的。

    一面是儿女情长,一面是家族利益,被放在了天秤上衡量,孰轻孰重,元麟的心里应该是有数的。

    元麟道:“我会好好跟母妃说这件事,也会好好跟父王说这件事,要是他们不同意的话,我就终身不娶,你也可以陪在我的身边,直到我们生米煮成熟饭,有了孩子,也就由不得他们了。”

    简单直接,没有多余的修饰,这便是元麟。

    姜灵微微一笑道:“我可不想成为你元家的红颜祸水。”

    元麟吃了一口红烧肉,淡然道:“你无需成为元家的红颜祸水,成为我一个人的红颜祸水就好。”

    两人相视一笑,思量尽在眉眼之间。

    ……

    翌日。

    到了秋季,太阳升起的时间,要比夏季大概要慢上半刻钟。

    早上的太阳,能带来一些细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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