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个年轻人帮忙,老伯心里自然来了劲头。
“行,我先把碗筷收拾了再说。”老伯立即起身,去了灶房里洗刷锅碗。
元正走出屋子,那匹黑马很安分,没有化作万里烟云照的样子,外面的雪,是越来越大了。
第一百章 规矩与世故()
元正对大魏雪景的印象是皎洁浪漫的。
不曾见识过大秦其余的风景,起码是渭河周围的雪景,是苍凉雄壮的。
银装素裹,山脉起伏不平,渭河之水滔滔,哺育了不知多少秦人,若是没有渭河,大秦不知多少百姓,会饿死。
老汉收拾碗筷的速度是麻利的,也许平时没有这么麻利,但出去打猎,还是和人一同出去打猎,收拾碗筷的速度大概比平日里快上了三分。
走出屋子,背负着长弓箭矢,腰间还跨了一柄小斧头。
说道:“可惜啊,我家的猎犬,在不久只前与世长辞了,也没留下个崽子,方圆百里,就我这一户人家,我的猎犬想要传宗接代,也找不到一个对象。”
元正笑道:“无妨,我们两个人一起,既是猎人,也是猎犬。”
一想到在大秦的疆域里,和一位老秦人一起游猎,也是一番趣事。
当初骑着万里烟云照,带着一大批随从,驱车猎鹿,在南山彻夜不归,现在想来,有些胡闹。
纨绔子弟的风采,在元正的身上逐渐的消磨殆尽。
老汉有些遗憾的说道:“打坡没狗,不如讨口,到时候就指望公子的剑了。”
打坡没狗,不如讨口。
意思就是说,打猎的话,若是没有猎犬,不如端个破碗出去要饭。
元正安怀道:“我们两个人,又是弓箭,又是长剑,就不信还打不到一些猎物了。”
老汉乐呵呵的,在这里一个人居住的时间长了,稍微有点小热闹,就会变得乐呵呵的。
一老一少顺着渭河一路向上,半路上,不用元正自己动手,那匹黑马便去了渭河里面,自己抓了几条鱼吃了起来,吃的津津有味。
老汉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见过甲等战马,公子这匹黑马,依我看来,比甲等战马还要威武神俊,起码能自给自足,也能给主人少添点麻烦。”
这年头,能有甲等战马为坐骑的人,那可都是混得不错人物。
心想这位公子哥的家族,能在苍云城那般鱼龙混杂之地开一家客栈,有甲等战马为坐骑,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元正没有骑马,有老伯在,他也不方便。
二者,还指望这匹黑色的马儿,归来的时候背负猎物呢。
一个时辰后,元正和这位老汉上山了。
山里的路很滑,刚下过雪,不管是什么牲口,都会地面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老汉在打猎这件事上也是老手了,一个人住,没事儿打猎,也别有一番滋味,起码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当官有啥好的,搁着战乱年代,当官的还不见得顿顿都有大鱼大肉呢。
秦人喜欢吃面,老汉若是愿意的话,可以顿顿吃肉,可他是秦人,一天不吃一碗裤带面,心里就憋得慌。
这个生活习惯,大概每一个秦人都有。
渭河是大秦帝国的母亲河之一,重要关口,都有重兵把守,几乎没有妖兽敢来渭河附近栖息。
老汉居住的地方,真的计较起来,还是一个风水宝地,可也只适合老人居住了。
若是年轻人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住着,别的不说,就算想要去青楼里热乎一下,连花钱的地方都没有。
想喝口酒,怕也只能喝自家酝酿出来的包谷酒了。
走着走着,元正在一片小山坡上,看到了野猪抛出来的大坑,一行清晰的野猪脚印,往东面的山头而去。
元正刚准备提议去猎杀这头野猪,老汉却说道:“这是一只落单的野猪,不能动。”
以前打猎的时候,元正也没怎么遇到过野猪,几乎都是以猎鹿为主,偶尔捎带些羚羊,山牛。
虚心请教道:“落单的野猪,不是正好下手吗?”
老汉耐心道:“这一怕孤猪,二怕群狼,三怕猛虎,遇上这三种猎物,尽量要避开。”
“尤其是孤猪,落单的遇见猎人,会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不计代价的和猎人拼杀,两败俱伤的可能很大,甚至早年间,有人猎杀落单的野猪,还没干过,反倒是被野猪猎杀了。”
“这还有一层原因,落单的野猪,通常都是给自家崽子外出找吃的,故此比平日里更有灵性,杀这样的孤猪,容易惹怒山神。”
“更不能当着野猪的面,杀了人家的崽子。”
“我以前一位老兄弟,就是杀了一头野猪崽子,说来也怪,从那以后,每一次他上山,都会遇到一个头角峥嵘的野猪找他报仇。”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不知道是第八次,还是第九次,那位老兄弟就被那个头角峥嵘的野猪给伏击了,索性只是断了一条腿,没有伤及性命。”
“可转念回想,两条腿走路多气派啊,一路腿自己心里难受,别人也会看不起。”
元正没有想到打猎里面的讲究这么多,看来自己以前的驱车猎鹿,是真的瞎胡闹。
看来这头落单的野猪,是不能下手了。
雪地里的脚印五花八门,有飞禽,有走兽,有些时候脚印多了,元正都有些迷糊,到底都是什么牲口留下来的脚印。
元正提议道:“若是猎杀猛虎呢?在下不才,也修行过剑道,一个人面对几头猛虎,还是有相当大的把握。”
老汉却又是摇了摇头说道:“老虎这种东西,最是记仇,谁若是把它得罪了,它也会想方设法的血债血偿,不过这片山林里面,倒是没有猛虎出没。”
“要真的遇上了,能躲开就躲开,躲不开再说猎杀的话。”
“若是那种过了壮年的老虎,杀了也就杀了,反正也老了,折腾了不了太长时间。”
“畜生和人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都见不得老人,也懒得照顾老人,都为各自的前程蹦跶着。”
元正嗯了一声,颇有感触,和这位精神抖擞的老秦人一起进山打猎,学习到了很多。
这世间最可悲的事情,便是美人现白头,最可恨的事情,就是不许将军见白头了。
看得出来,这位老人家对自己的三个儿子,很是疼爱,可内心深处,也难免觉得有些心酸。
继续搜罗着,但凡是猎物,都有着固定的线路跑动,就和人一样,总有一些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黑色的高头大马忽然间抬起了头,眼神肃穆,一动不动。
前方那片雪丛里面,猛然间冒出来一头大狗熊,俗称黑娃子,体积壮硕,扑过来的样子,尽显狰狞。
这位老汉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点子也太背了,黑熊皮糙肉厚,他的弓箭本就是自己捣鼓的,射不穿黑娃子的要害,光是那层皮,都射不穿。
元正一只手搭在了老汉的肩膀,轻声安慰道:“别害怕,有我这么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在这里,是不会让老伯你出事的。”
本身这种事,扛把子也能去做,不过就是一头大狗熊罢了。
可入秦以后,需小心谨慎,秦国也有万里烟云照,可都被皇族和王族垄断了,光明正大的骑着万里烟云照,就不只是横生枝节那么简单了。
黑马还是黑马,并非万里烟云照。
这大狗熊的心也不小,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元正和老汉,一爪子过来,若是寻常人的话,被开膛破肚是轻而易举的。
可它这一次有些倒霉。
抽出腰间斗鬼,剑尖之指大狗熊,轰然一声,一道黑色晶体状的棱形剑压,瞬息之间,洞穿了这大狗熊的咽喉之地。
倒下去的瞬间,发出闷沉的扑通之声。
老汉满脸的冷汗,还好还好,这一次幸亏是和这位年轻的公子哥一起进山,要是自己一个人的话,可就真的有些不好说了。
大狗熊倒在了他们的面前,血水很快染红了白雪,场面有些凄美壮观。
元正看了一眼说道:“这大狗熊的熊肉吃起来不错,尤其是熊掌,很是带劲,熊皮也可以为老伯你再添一件过冬的衣裳。”
“不过这才进山不久,应该再去到处看看,有没有肉好的野味儿。”
老汉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那这熊肉怎么办。”
元正探出一只手,单手举起了这只约莫四五百斤重的大狗熊摆放在了黑色马儿的后背上。
笑道:“无妨,我这匹黑马,乃是在边境地区驯服的野马之王,甲等战马中的王者,别说是背负四五百斤的东西了,哪怕是两千斤,这匹黑马也能轻而易举的做到。”
老汉看的目瞪口呆,这位公子哥的膂力极为过人。
唉,到底是修行过武道的人。
要是年轻的时候多走走看看,搞不好也能拜入一个宗派门下,学点杀人放火的硬把式,也能和这位公子哥一样,视黑娃子如草芥。
老了去想年轻时候的事情,有些人觉得充满了遗憾,有些人则颇有成就感,想当年,也得有当年可想才行啊。
老汉道:“好,有公子你这样的壮士相陪,我的胆子也回来了不少,继续往前走。”
元正哈哈一笑,拍了拍自己的黑马,将斗鬼插回了腰间。
其实元正探出神识之后,很清楚周围都有些什么猎物,可他也不着急,他想要陪着这位老汉更长一些时间,也能多学点东西。
第一百零一章 平分()
老汉还是看着雪地里的脚印,寻找猎物。
人虽然老了,有些时候连一些粗糙的针线活都干不出来。
可上山打猎这种事情,老汉的眼睛还是毒辣的,比年轻小伙子还要精准。
元正静静的跟着,也不着急。
老汉走路走的很稳,身子骨很硬朗,暮年的硬朗,才是真正的硬朗。
找了好半天,才发现了一头鹿的踪迹,顺着脚印往前,老汉有些无奈的说道:“幸亏我们猎到了一头黑娃子,不算空坡。”
“要是我家的猎犬还在也用不着这么麻烦。”
猎犬会将猎物逼到固定的线路上,猎人只需要守株待兔,暗中埋伏就好。
指望两个人去找的话,就算看见了猎物,在山地里,人又怎能跑得过猎物。
元正安慰道:“无妨,也许会有一头鹿机缘巧合的碰见我们了。”
老汉苦笑道:“想的倒是挺好,敢主动靠近我们的东西,就像是那头黑娃子,也是有点本事的。”
“吃肉的才敢靠近人,人也是肉做的,吃素的,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元正略有所思,这世道上,人也是畜生,吃肉的人不多,吃素始终都是占大多数,被别人当做肉给吃了。
忽然间,一头羚羊慌不择路的朝着老汉和元正这里飞奔而来,健壮的双腿,在雪地里微微纵跃,便是三四米的距离。
老汉动作麻溜的张弓搭箭,对准了那头羚羊的三寸之地,一箭射出,带起了些许细微的弧度,嗖的一声,让正在飞奔中的羚羊摔了好几个跟头,倒在了雪地里。
“看我说的怎么样,不开眼的东西还是挺多的。”元正笑道。
老汉也是一脸迷糊道:“还真被公子的金口给说中了,不过羚羊一般是不会这么乱蹦跶的。”
一阵狂烈的狗吠声传来,一只黑色的猎犬顺着那头羚羊之前的方向跟着飞奔而来,看到元正和老汉后,爪子在雪地里摩擦出了一条长线,及时停住了前进的步伐。
神色不善的看着元正和老汉,眼露凶光。
一边直勾勾的盯在倒在血泊中的羚羊。
紧接着,马蹄声传来,一位骑着枣红色马儿的女子背负箭矢,火速而来。
能够在山地里驾马而行,其马术必然过硬,其马,多数都为战马。
寻常人家的马儿,顶多就是背负重物,多用于农业生产,不太可能在山地里奔腾。
那匹枣红马体积壮硕,接近甲等战马。
以元正的眼光看过去,这就是一匹甲等战马的种,只不过身子骨尚未张开,约莫年关过了之后,就是一匹真正的甲等战马了。
那女子一袭黑色的轻甲,秦人尚黑。
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门阀世家,都喜欢穿着黑色的素衣,或是锦衣。
便是大秦皇帝的龙袍,都以黑色为主,将士们的甲胄长靴,也都以黑色为主。
那女子英姿飒爽,面色有些冷淡,只是评价其长相的话,算得上是姿色过人,身材修长,可眉眼之间,英气十足,自带着一股不屈意志。
她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羚羊,又看了看老汉和元正。
眸光在那匹黑色的马儿身上多停留了一阵,还有黑色马儿上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