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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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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死了算了。

为了不让自己窒息而死,我赶紧在心中幻想王瑞恩的摸样,把他阳光又温柔的笑容拟成一框相片,在心里默默地边烧香边膜拜念着“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一个男人美成黎华那个模样,那女人还要不要活了!
他除了没有柔软的胸部和下面多了点东西之外,光看他的腿他的腰他的脸,你打死都不会承认他是个男人。

十几分钟过去,我的心情稍稍平缓了一点,身旁不知道是不是在梦游状态的黎华一直沉浸在鸡蛋里不再说话不再祸害我的眼睛后,我看见黎华半掩着的房门动了动,门边上放上一只手。我倒吸一口凉气,以为大白天的要撞鬼了——
结果——
接下来的场景只是让我更加地无法抑制地想要从阳台跳到游泳池里清醒一下大脑。
我不知道我还能在这个家撑多久。
我不知道我的心脏还能撑多久。
我不知道我的眼睛会不会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瞎掉。

同样也只是穿着一条内裤的王瑞恩从黎华房间里走了出来。
那海拔、那胸大肌、那肱二头肌、那肱三头肌、那胸锁乳突肌、那三角肌、那八块腹肌(……)。
活生生会移动的大卫雕塑。我只能这么形容。
虽然上次在王瑞恩生日派对的时候也无意间看见了王瑞恩这么震撼的模样,但是怎么说,当时心情被莫筱筠席若云黎华严重的影响,也没怎么注意。
如今再一回味,一定永生难忘。

我同样呆滞石化无语地看着他。
他看见我,对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走回房间穿好了衣服,然后才直径走到黎华旁边。
光是这点来看,王瑞恩比起黎华还是有点羞耻心的,不会毫无顾忌地在一个女人面前裸奔。

不过。
重点是——
为什么王瑞恩会从黎华的房间里走出来!
他们——
还都只是穿着内裤!

他们昨晚……睡了?!

王瑞恩看着喝完一个鸡蛋就已经像是一节满电的金霸王电池一样精神抖擞的黎华——我怀疑他每天只吃一个鸡蛋就足够能量——他一巴掌捏了捏黎华的屁股(……),笑着说:“你终于记得穿内裤了么?”
我:“……”由于王瑞恩说这句话的时候太过眉飞色舞,我一个幻听以为他说的是“手感不错”。
黎华看了我一眼,对王瑞恩说:“如果你女朋友是个男人我也不必穿了。”
我:“…………”

我很难理解什么叫“你女朋友是个男人我也不必穿”这样深奥富有内涵的话。
然后我又看了看王瑞恩,他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女朋友看到另外一个男人几乎全裸的模样,突然感叹到这两人的感情一定好得非比寻常——从他们同住一间房就知道了。
王瑞恩的目光在黎华全身上下流转了三圈之后,终于注意到了就快要被送进深切治疗部的我,他气定神闲地说:“若绮,如果你哪天看见全身上下什么也没穿的黎华,不要奇怪,也不要讶异,因为他喜欢裸睡,那是很正常的。像我这样,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我:“……”
黎华认真地对我说:“方若绮,如果你哪天看见全身上下什么也没穿的王瑞恩躺在你旁边,不要奇怪,也不要讶异,因为那是他的本性。像我这样,做多了,也就麻木了。”
 “……”我发现我来到这里之后最多的情况都只能沉默无语。
王瑞恩翻了个白眼,从柜子里拿出一袋面条,问我:“我煮面,吃吗?”
黎华冲我拼命地摇头。
 “……”
王瑞恩一锅铲拍在黎华的头上,黎华捂住头,对我说:“如果你想自杀就吃吧。”
我:“啊?”
王瑞恩笑出声来,胜利般地看着黎华,“你是在说上次的黑炭宴么?我故意的。”
黎华:“……我就知道。”
我站在一旁不吭声。这两人的对话太突变了,牵扯内容太广泛了,一时半会不是常人能理解的。
不过,最令我难以接受的是,王瑞恩和黎华,一个在片场沉稳睿智,一个在台上神秘高傲,原来在家里的时候……那么的……丰富多彩的私生活。

而这只是个开始,他们两个的好戏还不断上演着,比如说在餐桌上的时候——

……
黎华:“你说庆功会我穿什么去好?”
王瑞恩:“这有什么好想的,我觉得你那条水钻点缀的内裤不错,穿着去全场的焦点肯定是你。”
黎华:“那不行,我亮了你暗了多不好,搞到媒体以为我把你抛弃了似的。”
王瑞恩:“……”
……

……
王瑞恩:“家里没米了,你出去的时候记得买。”
黎华:“……哦。”
王瑞恩:“衣服裤子什么的都堆在厕所里,记得去洗。”
黎华:“……为什么又是我。”
王瑞恩:“还有,浴室里那个避孕套是怎么回事?”
黎华:“准备给你和方若绮用的。我试过了,还不错。”
我:“……”
王瑞恩:“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有特殊癖好么?”
黎华:“……你几个意思啊你。”
……

比如说在看电视,黎华无意中看见了电视里的自己的时候——

……
黎华:“这个记者是哪家的!我哪有这么丑!拍摄技术太糟糕了。”
王瑞恩:“你本来就这么丑,拍出来也还是这么丑。”
黎华:“呜呜呜……”
我:“……”
王瑞恩:“擦擦你的眼药水,下一届影帝肯定还是你。”
黎华:“谢谢夸奖。”
我:“……”
……

比如说晚上准备去黎华家的“鱼池”洗澡的时候——

……
王瑞恩:“若绮,你先洗吧?”
黎华:“哦,我去了。”
我:“……”

然后黎华把衣服潇洒地一脱,走了进去。
然后王瑞恩把衣服潇洒地一脱,跟了进去。
然后我看着他们两个一起踩着星光大道般的红地毯,耳边仿佛还能听到咔嚓咔嚓的快门声,镁光灯四射的背影目瞪口呆。
继而听到“扑通”一声,黎华的惨叫声从里面传出(……)。

******
一个早上包括下午直到傍晚王瑞恩和黎华这样连番轰炸的结果就是我夜晚继续失眠。
这次已经不是辗转反侧似睡非睡了,而是直接眼睛一闭王瑞恩和黎华的脸就在我眼前狂魔乱舞,一下子想到王瑞恩怪力乱神地把黎华抱起来扔进浴缸里,然后黎华捂着胸口不停喊着“雅蠛蝶雅蠛蝶”,一下子想到黎华穿着内衣内裤在卧房里竖着根钢管化着浓妆在王瑞恩面前扭得像条蛇一样——
我肯定是疯了。
这么亲眼目睹零距离接触这两个演艺圈的巨头并且还看着他们两个各种激情四射的行为,就算我现在立刻打电话去找媒体爆料,估计也没人会信,没准还会把我送精神病院去。

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数了几万只绵羊仍然毫无困意之后,我彻底放弃了睡觉的念头,一按亮手机,居然已经凌晨一点了。
我摸着墙壁走出了房间,想着要去大厅找杯水喝——

一道黑影从我眼前一闪而过,飘进了厨房里。
吓得我一颗小心肝发了狂的乱跳。

……凌晨一点。
……黑影一闪。

——鬼?!

我颤抖着腿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月光安静地从窗外流泻进来,照在大理石的台面上,上面放着一杯水和一瓶药。

我松了一口气,会半夜起来吃药的,肯定是人。
朝厨房走过去,那人的动静很小,在那么黑的夜里也没有开灯,像是怕吵醒别人。微亮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他很瘦,瘦得全身的骨架都透出削薄的轮廓。
“黎华?”
我看不见他的脸,但是那人给我的感觉就让我脱口而出这个名字。

我只能说他是个分辨率很高的存在。没有人会认错他。

黎华刚刚拿起药的手一颤,像是被我突然发出的声音吓到,白色的药片洒了一地。他站在原地有些犹豫和尴尬的样子,问我:“方若绮?这么晚你出来干什么?”
我愣了一下,回答道:“哦,我睡不着……”我看了看地上那堆药片,“你病了么?”
黎华不做声,静静把地上的药片拾起,扔进垃圾桶里。然后他捏着药瓶递到我的面前, “安眠药,要吃么?”
“不要。”我拒绝,“你经常吃么?会有依赖性的。”
黎华这么大晚上出来就是为了吃安眠药?失眠人士吃安眠药很容易吃成习惯,到时候就会演变成不吃药睡不着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我宁可睡不着也不吃药的原因。
黎华把药瓶收到一个隐秘的小柜子里,我不明白一瓶安眠药干嘛要收得像个宝贝似的。
他喝了口水,从我身旁走过,大概是要回房睡觉,但是还没走两步,他突然停下,回过头——
“反正睡不着,出去吧。”
“去哪?”
“PUB。”
“我不去。”我斩钉截铁地回应。
我才不去那种地方,那是遇见童靖阳的高发地点。都市工作压力繁忙和桀骜不羁的青年男女们最爱去的地方。
可我两个都不是。
PUB就跟童靖阳第二个家似的,当然,也相当于是古芊菁的第二个家了。

黎华眯起眼睛看我,夜晚虽黑,他眼底的琥珀色光泽却还是那般刺眼。他勾起一抹深意的笑,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地打趣道:“该不会是怕遇见什么人吧?”

我想这世界肯定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逃过黎华的眼睛。
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想一念,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说的或者是他猜的没错,我确实是怕。
只不过黎华这么直截了当地把我心中所忧虑的捅出到台面上来,我反而没有那么害怕,也许是要强迫着自己去面对,不能逃避,所以认真想一想,也没什么可怕的。
童靖阳好歹是个人,比起黎华,还是没什么可怕的。

“去就去。”最终还是答应,有点硬着头皮上的成分。我冲回房间换了一身休闲装便下楼,走到大厅的时候,我按亮了灯,黎华皱眉回过头来——
那一瞬间。
我看见他的脸色比鱼肚还白。
很难看的白色,映衬着他那张极致的脸,有着凄冷的美感。但黎华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好刺眼。”

心里莫名一紧。但也不好说什么,只好默默地穿鞋。
思想马上又被PUB填充。
自从和童靖阳分别后再也没去过那种地方,以前童靖阳曾经说过没有他的带领我自己绝对不能去,否则给人下了迷药卖到乡下都不知道。
可是啊,现在没有他,我还是去了。
因为身旁的人是黎华——我和他的姿色一对比,就算要卖也是先卖他。所以我十分地放心。

我看着弯腰穿鞋的黎华,宽松的衬衫显得他更瘦,像是一折就断的杆子,想想他这样的身子,哪来的力气日以继夜的工作和夜夜笙歌?
难道说……
我灵光一闪,小声问:“你刚刚吃的不是安眠药吧?”
黎华穿鞋的手顿了顿,他侧过脸看我,脸上的神情尤其古怪——这更加奠定了我心中的想法——
“难道是壮阳药?”
“……”他瞥了我一眼,开门走了。把门摔得震天动地。

自从白天看过他和王瑞恩那种超乎逻辑的生活模式之后,其实愕然发现,黎华也不是那么难相处的人,只是依旧的难以捉摸喜怒无常。或者说——他的幽默感不大好——或者是他只对王瑞恩的时候幽默感才会好?
我抱着包包一溜小跑跟在他后面。

……
其实。
只要刚刚在黎华递药给我的时候,我接过来看一看,就会发现,在黎华手心覆盖下药瓶的标签上写着特别显眼的七个大字——

阿司匹林肠溶片。






第88章 第八十八章
玫瑰。
蔷薇科植物。有芳香且带刺。美丽且娇艳。

我从Jason带来的那束玫瑰花中拈起其中一朵,不留神之间竟被那带刺的枝干割破了手指。并不是多大的口子,却能划出清晰的疼痛。
这是意味着,越美丽的事物,越是能让人放松了防范,从而轻而易举地伤害到自己吗?

走到阳台,遥遥地朝楼下望去。我住的楼层很高,下面不断穿梭的人群和车辆都缩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无论是穿得花枝招展的十七八岁的小女生,还是穿得死气沉沉的白领,还是穿得像一朵快要凋谢的残花一样的大姑大婶——此时在我眼里,她们都是一个样子——仅是一个点,而已。
但却唯独那个女生,她的头发是很少见的栗子色。见她从一辆黑色的宝马里下来,从车尾拖出笨重的行李箱,像个好奇的小猫一样四处张望,跟在一个男人的背后,朝我一步一步地走近。
她即将住进我的家里。
她是我的好朋友的女朋友。
她是和我毫不相干但我却无法置她于不顾的人。
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生。
……
她是,方若绮。

看着方若绮的身影消失在大楼的最底层,目光收回到眼前的玫瑰,思绪却不断想起她模样。这个女生,她怀着惊人的才华却被压制,她不像一般小女生的性格却又有着一般小女生藕断丝连的情感——这一点,从她对待童靖阳就可以看出。她让王瑞恩为她神魂颠倒,让童靖阳连连失常。她有着野心不甘平凡却也脚踏实地——换了是以前,遇见这样一个女子,我一定会不假思索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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