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主人,是我的失职。”沈隽一到,赵涟就跪下请罪。
让他起来之后,沈隽带着姜颜和班菲尔走进了这破败的早就没有人居住的旧农场,赵涟将那人就关在这里无人的货仓里。
他们走过去了,班菲尔还在好奇地回头看,赵涟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子,和沈隽说的中文他没听懂,但是这跪下的模样,也有点不大正常吧?
但很快,班菲尔的注意力就被里面那个死去的人给吸引了,“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人!”
姜颜皱着眉,“目测有两米七两米八的样子。”
班菲尔用一旁捡的树枝挑开这人脏兮兮的斗篷,“咦,伊恩你快看。”
正常人看到尸体,肯定是不敢接近的,这两位颇有研究精神的科学家事实上都隶属于生物学家的范畴内,即便是研究的方向不一样,基础的知识还是比普通人强太多。
“虽然我是研究海洋生物的,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狼皮。”班菲尔说。
姜颜蹲下来,戴上走之前塞在口袋里的医用塑胶手套,解开了斗篷上的系带,这人里面穿着简单的毛皮袍子,袍子裹得不紧,露出胸部一个狼头纹身来。裤子也不是现代人会穿的那种,像是简单的棉麻质地,但是粗糙宽大,至少现代人的裤子腰部不可能用这种草编系绳。
重要的是,纽约的冬天那么冷,这个人的斗篷里面,只有这么一条薄薄的裤子,脚上穿着的甚至是一双草鞋。
“不管是不是狼皮,这人的穿着都很不正常。”
沈隽叹气,“可不仅仅是穿着不正常的问题吧。”这人不管哪里都没有正常的地方,最气人的是,他还死了。
“确定是他杀了贝朗格?”班菲尔抬起头问她。
沈隽点点头,“应该是他没错了。”
“那研究所里的那些人呢,也是他杀的吗?”
这就没有人知道了。
“根本没来得及问,他就死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到底是不是狼人呢?”班菲尔又围着他转了一圈。
姜颜小心翼翼地取了地上尸体的两根头发和一点点皮肤组织,“我会回研究所研究一下的。”
夜风中,三人从农场出来,沉默地坐在车上。
“现在要怎么办?”班菲尔有些茫然地说。
这位杀人凶手不是正常死亡,而且,看这位几乎像是野人一样的穿着,班菲尔并不信他能够入侵自己的手机,也就是说,这背后肯定还有人。
“不如好好想想,贝朗格到底还对你说了什么。”
班菲尔苦恼地开口,“就说了落基山脉——等等,”他一下子坐直了身体,“难道是关于那个地点?”
“什么?”
“当时,贝朗格告诉我,他为了那篇论文,去了落基山脉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班菲尔凝重地说,“我觉得,可能那人不让我说的不仅仅是那篇论文的内容,还有研究地点。当时,贝朗格整个小组的人都去了那里,然后,他们都死了。”
越说班菲尔越觉得有道理。
“而且,他说,美国的地图上,并没有标注那个村庄,应该说,那是一个对外人来说,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沈隽和姜颜对视一眼,然后姜颜问他,“地方在哪儿?”
班菲尔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我总觉得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他们不会只是警告我的,能以这样宁愿自杀的行为来做下这样的事,他们绝不肯放过我。”他说着说着,脸色苍白得如同一张纸。尤其他这样的人,真的想不起来还好,想起来了贝朗格告诉他的事,让他假装不知道就太难了,因为他本来也不是擅长说谎的人。
这背后的人总会发现的,发现他知道他们不想让他说的事他真的知道。
沈隽皱眉,“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班菲尔帮了她一次,她总要回报他,“我们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班菲尔感动地看着她,“不用了,我不该让你们和我一起去冒险。”
“能不能不要这么一副去了一定会死的模样,”姜颜冷冷说,“你一个人去肯定是会死的,我再说一遍,你觉得这些人,会有海下巨兽厉害吗?”
班菲尔:“……”
是哦,面前这个清稚美丽的少女,可不像表面这么娇弱。
他咬了咬牙,重重点头,“好!我们去看看。”
如果不解决这件事,他恐怕终生都不得安宁,指不定哪天自己的人头就得被挂在门上了。
于是,三人连夜在班菲尔的指引下,开始往落基山脉方向开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班菲尔精神有些萎靡地啃着汉堡,之前在车上姜颜小睡了一会儿,现在看着精神还好,班菲尔根本睡不着,就换他在开车,到底一夜没睡,眼下已经生出了黑眼圈来。
对于沈隽来说,一晚没睡实在算不上什么,她现在的问题是……汉堡不好吃。
美式汉堡不是沈隽熟悉的辣鸡腿堡,她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吃不习惯。
“到那里要多久?”
“不知道,我也没去过啊。”班菲尔说,“只是听贝朗格说过怎么去而已。”想起当时贝朗格跟他说还是为了吹嘘那地方有多难找,这短短的时间,贝朗格就已经死于非命,班菲尔有些怅然。
姜颜接过话题,“落基山脉在美国的西北部,不管他说的那个小镇在哪里,开车的话总归要三四天以上,那里最出名的就是黄石公园,我去过几次。”
“既然这样,你们车上轮流在后座睡一会儿,不然可撑不下去。”沈隽说。
筑基之后,沈隽即便是一个星期不睡觉,也不是什么大事。
姜颜也不和她客气,点点头说,“好。”然后犹豫了一下才说,“我们去了之后要怎么办?”
“到了之后再说。”
“万一那里真的是狼人聚居的地方呢?”班菲尔又忽然开口。他瞬间也觉得,手上的汉堡吃不下去了。
“你在害怕?”姜颜看向他。
班菲尔非常爽快地承认自己怂了,“是啊,我害怕。”
“别害怕,沈隽会保护你的。”姜颜非常认真地说。
班菲尔看着沈隽,双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因为姜颜的话,有点湿润起来。
沈隽:“……”
莫名觉得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有点……奇怪。
而且,你可别再感动了!动不动就感动,累不累!
第93章
“一群废物!”斯宾厄骂那些被派去暗中盯着班菲尔的新探员。
“好了好了; 现在再生气也没有用。”他的搭档查布斯比他要圆滑多了,“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半夜开溜。”
斯宾厄冷笑一声; “如果不是心里有鬼; 为什么要半夜逃走。”
“不过,我觉得倒不像是逃走。”查布斯理性地说,“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带; 匆匆出了家门。之前不是查过,那位班菲尔博士的手机似乎被人入侵过,我们什么都没查出来,我觉得很有可能他被胁迫了。”
斯宾厄皱起了眉,他倒也没有那么固执; 仔细想想也有道理,“对方到底想做什么?杀了那么多人还不够; 还需要班菲尔他们做什么。”
“这个就不知道了。”查布斯说。
就在这时;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探员从门外走了进来,“有消息!”
“什么消息?”斯宾厄马上跳了起来。
“他们在这里停下来买过衣服——我们查到了他的信用卡记录,他们应该是确实是连什么行李都没带。然后,在附近的加油站; 监控拍到了一张他们的照片。”
照片上的沈隽和姜颜只是背影,倒是班菲尔看得很清楚; 他眉头紧蹙满脸疲惫; 看着状态并不怎么好。
斯宾厄看了一眼查布斯,“我相信他应该是被胁迫的了。”
任何逃走的人,都不可能没有半点准备; 连衣服都得半路买。
“所以,他们到底是要去哪儿?”查布斯走到地图旁边,仔细查看他们所在的位置,“看方向应该是去西北部。”
斯宾厄若有所思,“那位被杀的贝朗格博士,是研究什么的来着?”
“听说是位动物学家。”查布斯说着,将手指继续往西北部移动,“动物的话……落基山脉?”
斯宾厄转过头去,吩咐那位年轻探员,“如果再有消息,赶紧告诉我们。”
“是,斯宾厄先生。”
查布斯拎起车钥匙,“我们也可以出发了。”
这时候,沈隽三人刚从一个路边的汽车旅馆里出来,像是姜颜这种爱干净的人,其实是接受不了这种地方的,之前在路上买了个睡袋,她才能勉强能睡得着。
一旁的班菲尔看着姜颜和沈隽两个女孩子跟着他一路从大都市纽约到这种偏僻的地方,几乎又要感动得眼眶湿润起来。
他以前也没有那么多愁善感,只是真的碰上事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如此充沛。
“班菲尔,还有多远。”恰好这时候沈隽朝他看来。
班菲尔的记忆力十分优异,一般人要将别人随口说的路线记住并不算容易,贝朗格只是和他提过一次,在地图上随手划了一下而已,班菲尔却将路线记得清清楚楚。
“按照地图的比例,我觉得还有一百公里左右。”
姜颜皱了下眉,“往那个方向走,越走越荒凉了。”
“本来也是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班菲尔感慨,“看那位凶手的穿着,应该是个极其落后的地方吧?”
“美国从很久以前起,就生活着一些与世隔绝的人。”姜颜并不惊讶,“只是能够入侵你的手机,不像是与世隔绝的人有本事做出来的事。”
沈隽往车的方向走,“边走边说吧。”
休息了一晚三个人的精神都好得多了,上了车一路疾驰,一边做着对那小村庄的猜测。
不管怎样,这样一个边陲小村庄,他们都没有任何期待。
“当时贝朗格和我提起的时候态度很奇怪,只无意间提了一句,说那是一个地图上没有的村庄,带着些吹嘘的意思,却对那个村庄的情况绝口不提。”
姜颜猜测,“也许只是没什么好说的?”
越是走,他们发现那地方是真的很难找,如果不是有班菲尔十分靠谱的记忆力和姜颜更加靠谱的方向感,他们都不一定能找到地方。
“怪不得穿成那样呢,估计还真是与世隔绝。”班菲尔抱怨说。
但是,当他们真正赶到那所谓的“小村庄”外,看到掩映在树林中的一栋栋有着尖尖穹顶,哥特式的建筑时,立刻知道自己错了。
这完全不像是个荒僻的小村庄!
所有的房子,都建得相当漂亮精美,在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可以列为风景画的程度!
“贝朗格为什么没有说起过……”班菲尔喃喃说,“这么漂亮的地方,怎么样都可以夸几句啊。”
沈隽眯起了眼睛,“除非他对这里没有丝毫好感,因为这里很危险。”当然是对于贝朗格而言很危险,沈隽还没察觉到这里对她有什么格外危险的地方。
姜颜却没有看向远方,“前面是个墓地。”她说。
沈隽看向前方不远处修剪得像个花园的地方,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得精美漂亮,一模一样的灌木丛排布得像是迷宫一样。如果不是那涂成金色的栅栏门上挂着一块标注着“墓地”的牌子,恐怕他们都不会认为那是墓地。
走近之后,会发现这道栅栏门也相当精美华丽,上面有着藤蔓一样的卷草图案,都是醒目的暗金色,从门外朝里看去,可以看到一块块整整齐齐排列的墓碑。
“好奇怪……”班菲尔说,“为什么这个墓地的墓碑后面,都有一道门?”
不仅仅是他,沈隽和姜颜都看到了,墓碑后方有一个斜起地面大约三十度角的方形斜坡,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是可以拉起的门。
不是一个墓碑这样,是每一个都这样。
“难道他们把亲人埋下去之后,还经常去墓室吗?”姜颜疑惑地说。
这想想都够叫人打寒颤的。
“也许是他们这里的传统?”班菲尔猜测,“毕竟有一些人因为宗教和种族的关系,会有一些奇怪的传统。”
沈隽看向不远处的宁静村庄,“我们进去看看吧。”
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令她意外。
从这里一路开车进了村庄,这里确实并不那么现代,但也不是想象中的落后,反而有一种优雅古典的味道。沈隽打开车窗,闻到了远处飘来的面包香气。
道路全是用大块的青石砖铺就,临近黄昏,街边的路灯都是很旧式的设计,慢慢一盏一盏亮了起来。两边的建筑几乎都是哥特式,尖峭精致的屋顶,装饰华丽繁复,充满艺术感。不仅如此,家家户户门前都种着漂亮的绣球花,一簇簇开得缤纷绚丽。
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宁和美丽。
车缓缓路过一家面包店的时候,沈隽看到了坐在里面昏昏欲睡的戴着厨师帽的老人,和橱窗里油亮诱人的面包。
好似这只是一个相当正常的漂亮宁静的小镇。
“看,那里有一家小旅馆。”姜颜说。
说是旅馆,其实也是那样漂亮的小房子门口挂着一块写着“Hotel”的牌子而已。连那牌子都是绘着玫瑰和金盏菊的背景图,五个字母更是荆棘丛一样的花体字。
房子的玻璃窗透出屋内温暖的橘色灯光,一看就叫人心中舒适。
“下车吧,反正也天色晚了。”沈隽率先下了车,她看了一眼寂静无人的街道,走上前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