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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娇娇莫名有些养儿方知父母恩的心情:“小猫们都要开始抓老鼠正经工作了,我们还在苦苦煎熬中,到底什么时候才高考啊!苍天啊!你饶过我吧!”
四十五度明媚忧伤。
路小埋回了句:“庄老师不是在教室后墙挂了一个高考倒计时吗?你去看那个,不就知道离高考多远了。”
林娇娇朝她丢了个不解风。情的白眼。
她已经准备转艺术生了,学声乐专业。
路小埋有点吃惊:“声乐?要每天吊嗓子吗?我好像没见过你表演。”
“别小看我,我很小就进了合唱团,初中毕业才退团的。我妈说我一直在学钢琴,有基础,声乐再找个专业老师练练,应该没问题。反正我妈都决定了,我还省得费心。”林娇娇满不在乎地说道。
路小埋收回吃惊的下巴,点头:“说不定你未来会成为全国著名的歌唱家。”
“哎啊,我哪里能想得那么长远,先把高考应付过去再说吧。”林娇娇一如既往地乐天。
转了艺术生,林娇娇就确定去读文科了。
“小埋,你一定也要选文科,我可是为了你抛弃我家吴然的。”
“呵呵,我可真得谢谢你,快点把我抛弃吧。”吴然选择的是理科。
她虽然是个言情少女,无奈本人实在没什么才女的迹象,理科虽然成绩一般,比起文科来还是好上不少。
一想到如果读了文科,整天就得捧着本书,背背背个不停,背完政治还有历史,宠幸完历史,地理还在后面排队等着翻牌,她简直要吓晕了。
臣妾做不到啊!她会肾亏的。
她宁愿多做点物理化学题再多做几个生物试验。
文理分班的事情,除了班主任李老师提点了学生好几次外,其他任课老师多多少少在上课时都有提起。
李老师带的是重点班,从以往经验来看,重点班几乎没人会想不开读文科,所以他只是简单地提了一次就按下不表了。
倒是凌老师说话喜欢卖关子,看着一班的学生特别语重心长。
“不要为了合群刻意读理科,你们也可以选择文科的。我相信你们中肯定有人想读文科。”
她的语气十分笃定,美丽的双眼在全班同学的面上一一滑过。
老师,使用美人计是犯规的!
数学老师依然是那一副“数学这个妖艳贱。货最美丽最可爱,你们都投奔它的怀抱吧”的样子,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
说起他最爱的数学,眼睛就刷刷放光,路小埋怀疑他也像孙悟空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练出一双火眼金睛。
难为他老人家还记得要文理分科了。
“这还用考虑,不用想了,不读理科,你们以后还怎么继续钻研数学!”
老师,文科生高考也要考数学的。连上大学后,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依然是阴魂不散。
哦,是吗,老师年纪大了,不记得了。原来文科生也有数学课啊!
其他各科老师也都提起过分科的事情,总之一个意思,让学生务必慎重再慎重。
路小埋早就打定主意读文科了,至今为止,按照班长项晨杰的话,“就她一个人想不开读文科”,其他同学纷纷都选择了理科。
徐公子虽然有点难过,不过也接受了这个既定事实。
他现在雷打不动下午第四节 自习课都会去操场跑步,一直跑到放学后,跑满一个小时才会停下来,然后骑自行车回家。
他推着自行车,路小埋提着书包走在他旁边。
这周末回家要填文理分班志愿表。
路过篮球场,每个篮筐下都聚集着学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
路小埋想起她第一节 篮球课就把脚扭伤的悲惨经历,自此就和篮球无缘了。
对于她这种运动神经不弱的人来说,这真是个千古难解之谜。
不同于项晨杰这种篮球迷,徐公子简直不像一个普通的高中男生,他对容易让人热血沸腾的篮球足球都没有特殊的爱好。
路小埋怀疑他的爱好是刷奥林匹克竞赛题吧。
不过高中奥林匹克竞赛要等到成为高二的学生后才有资格报名参加,现在为时尚早。
不过话虽如此,徐公子可是开学第一天就刷奥赛题的人,不可同日而语啊!
他已经不是学霸,而是学神了。
入学之初,数学老师就把他视为重点苗子,私下找了他好几次,经常给他开小灶。
偶尔听徐公子说,周末放假他也会去数学老师家里,接受单独辅导。
下了坡道,两人走到校门口。
“我妈最近要来高临市出差,会来看我。”徐公子说道。
路小埋接过话茬:“你们一年多没见了吧。”
徐公子点头,又转头看向路小埋:“她说让我请同学一起吃顿饭。我想了一圈,只有你这个朋友……”
他的话没有说完,脸色有点迟疑,脚步微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该怎么向路小埋发出邀请。
路小埋很义气地点头:“没问题,我一定去,到时你记得通知我时间和地点。”
其实班上的同学也有想过和徐公子深入接触的,不过他表面看起来脾气温和,同学请教他难题,他也会耐心解答,但是更多就没有了。他面对这些同学总是带着一种不自觉的距离感。
孩子们的感觉都是很敏锐的,一方不够坦诚,自然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想想就要分班了,路小埋还真有点不放心徐公子。
看向他,老气横秋地叮嘱:“你也试着交一两个朋友吧!”
徐公子叹了口气,一脸为难:“我尽量试试看吧!”
“彪哥,就是这个臭丫头。”不远处,大金牙盯着路小埋走出校门口的背影,对车里戴墨镜的男人说道。
车窗降下来,彪哥探头看了一眼,皱眉:“这个小丫头就是你说的对贺振南特别重要的女人?”
分明乳臭未干!不过是个小丫头!
“没错,就是她,路小埋。她对振南哥有救命之恩。”大金牙连忙解释,附耳对彪哥低语了几句。
前面的司机面无表情地看向前方,什么反应都没有,像个机器人。
彪哥挑眉,语气不见喜怒:“哦?你倒挺清楚。”
大金牙挪了挪屁股,嘿嘿谄媚地笑了几声。
车窗重新升起之前,倏地,彪哥探头又看了一眼路小埋身边的徐公子。
这小子莫名让他有几分眼熟的感觉。
他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也很重视这种直觉。
不起眼的黑色轿车缓缓启动,从路小埋和徐公子两人身边经过,汇入车流,消失不见。
路小埋飞快转过头,却什么都没看见。
“怎么了?你在找什么?”徐公子满脸疑惑。
路小埋飞快地摆了摆手:“没什么。”
可能是她的错觉吧!总觉得方才有人盯着她看,如芒在背。
第27章
贺振南站在一家夜总会大门口。身后是自己的手下。
黑色轿车停下来时,他提步上前,面上带出了热情的笑意。
大金牙先下车,把手放车顶处,殷勤地护着彪哥下车。
贺振南看得有点皱眉,面上却丝毫不变,依然笑道:“彪哥大驾光临高临市,欢迎欢迎!”
同时一个凌厉的眼神扫兴大金牙。
彪哥注意到他的目光,淡淡说道:“你这个手下很伶俐,我瞧着喜欢,我待高临市这几天,你就安排他跟着我吧。”
贺振南和他两人哥俩好地一起走进会所大门:“哈哈,彪哥你要是喜欢他,也是小弟的荣幸。我一定吩咐他,鞍前马后把彪哥服侍好。”
大金牙顿时腰杆子都直了起来。跟着两人身后就要尾随上去,被贺振南身后两个手下伸手一拦。
两人面无表情地越过大金牙跟上去。
大金牙一脸讪讪,咬牙切齿只能排在他们后面。
前面两位大哥根本没注意到后头的小插曲。
贺振南陪着彪哥吃喝玩乐一。夜,直到凌晨快天亮才送他去酒店下榻。
回程路上,他疲惫地靠在车厢后排座位上,揉了揉太阳穴。
坐在司机位上的小弟开口问道:“振南哥,你要去哪里?送你回家吗?”
“恩。”他点头。
司机小弟发动车,随后看了一眼后视镜说道:“振南哥,彪哥突然来高临,说是巡视帮派产业,只怕目的不单纯,他是不是来找我们的茬?趁机想搞我们?”
“我心里有数,还有你回去叮嘱其他人,把大金牙看住。”
“大金牙我顶他个肺!这个吃里扒外的龟孙子,等彪哥一走,兄弟们迟早把他收拾了。”
“恩,别闹出人命就行。”贺振南看着车窗外灰青色的天空,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
大金牙当然不会等着被收拾。他在另拜山头时,就准备好一份投名状了。
没两天,他就神秘兮兮地对彪哥说:“彪哥,那小。妞我叫人给绑了。”
他把话筒轻手轻脚地贴在彪哥耳边,话筒里传来路小埋的声音。
“你们是什么人?大金牙!我知道是你!绑架是犯法的,你就不怕把牢底坐穿吗!”
大金牙快速把电话挂断。
彪哥擦了把脸,把毛巾递给身边的手下。
看着大金牙阴冷一笑:“你的动作倒挺快。”
大金牙点头哈腰,一脸谄媚:“这不是怕耽误了彪哥的大计。”
“我有什么大计,我怎么都不知道?”
彪哥笑起来,房间里的其他下属也都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大金牙一脸讪讪。
彪哥漫不经心地接着说:“对了,刚刚电话里还有一个人的声音,是谁?”
“啊,是另一个臭小子。”大金牙回忆了一下才解释道,“当时这路小埋和她的同学在一起,我手下的人就把两个人一起绑走了。您放心,绝对不会节外生枝,我马上吩咐人把这个学生处理好,绝对不会让他说出去一个字的。”
彪哥突然一扬手:“等等,先把他留着。我还有用处。”
大金牙不死心追问了句:“就是一个高中生能派上啥用场?”
彪哥默不作声,他的下属立刻掏枪顶着大金牙太阳穴:“彪哥说有用就有用,难道还要向你交待!”
大金牙吓得脸色发白,连连讨饶。
头一次怀疑自己另拜山头的决定到底是好是坏。
绑匪把电话收走:“老实点!”喝了一声,就走出去,把仓库门锁上。
路小埋一脸难看,感觉嘴。巴里还残留着乙醚的味道。
她看了身边的徐公子一眼,他和自己一样,被绑住手脚,双手被绳子吊在半空中,脚下刚好踩着地面。
路小埋低声对他说:“对不起,我大概知道是谁绑架了我们,你应该是受我连累了。”
两人当时路过一个小巷的时候,突然从一辆面包车里冲出几个人,用乙醚把他们放倒了。再醒来就是在一间废弃的仓库里。
“他们以有心算无心,我们不中招才怪。如果真要算起来,也应该怪我,如果不是因为我妈要回来,我请你去我家吃饭,你也不会出门。我还庆幸我当时在场,如果我不在,你现在一个人肯定更害怕。”徐公子轻轻笑了一下。
路小埋苦笑地掀了掀干裂的嘴唇:“你还笑得出来?”随着叹了口气。
绑架的这群人连面都不蒙,显然有恃无恐。这才是最让路小埋害怕的。
仓库里都是废弃的旧箱子。两人被扔在这里面没人看守,他们根本就不怕人质逃跑。
内松外紧,仓库外面早就把守了重兵,还有负责在四周巡逻的人。
两人没吃午饭,路小埋和徐公子都饿了大半天。
这里没有食物没有水分,绑匪虽然不是想把他们活活饿死,但是肯定是想让他们饿到腿软,没力气逃跑。
路爸爸现在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
路小埋试了试手脚的绳子,绑得很结实,根本就动不了。
路小埋想如果她会缩骨术就好了。
徐公子刻意压低了嗓门:“你别急,我身上有一把小笔刀,刚刚他们没发现。”
他经常随身带着一把写字笔,这根圆珠笔外表普通,有两头,一头是正常的笔尖,另一头却是小巧锋利的刀片。
刀片很小,和正常笔尖差不多,是他平常用来切割纸片的。
路小埋惊喜地望着徐公子。
徐公子苦笑:“就是我现在手脚被绑,拿不出来,笔刀就在我裤兜里。”
路小埋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衡量了一下两人之间的距离,她双脚弯曲离开地面,手上用力抓住半空中的吊绳,身体晃动,整个人像钟摆一样荡起来。
徐公子也在尽量靠近她。
路小埋连忙叫住他:“你别动,稳住,我用脚把笔踢出来。
咔哒一声,仓库的小门被人从外打开,绑匪探头看了两人一眼。
路小埋和徐公子两人正被半死不活吊在半空,一看到人,就惊喜地嚷道:“大哥,等等,给点水喝吧!你看我们这样也不可能逃跑的吧。”
绑匪恶狠狠瞪了她一眼:“别跟我耍花招,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手上有功夫。”
他不跟路小埋废话,见没有异常,又把门锁上。
见他没发现,路小埋瞬间松了口气。
“他们这么了解我,看来肯定是大金牙跑不了了。”路小埋唯一不确定的是,大金牙绑架她的目的,还有之前绑匪拨出去的那个电话,电线另一端是什么人?
而振南哥到底知不知道这件事?
不管他知不知道,看来等不及他来救人了。
得想办法自救。
两人等着外面的人吆喝起来,传来吃饭的动静时,才继续之前的小动作。
经过无数次尝试,路小埋终于顺利把笔从徐公子裤兜里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