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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煜那么担心沐伊人,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沐伊人是属于那种外柔内刚的性子。
也许是从小身患心脏病,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承受病痛的折腾,再加上从小到大与人相处的经验极少,她很不习惯麻烦别人,不管什么事都自己来。
沐伊人含笑着点点头,转开了话题,“我听说你在绘画方面极有天赋,很得老师们的看重,校方还特批你可以自由上课,不用像其他学生那样兢兢业业每天来学校上课。”
方漪澜正试上课不到一个月,大名已经传遍了整个博纳美术学院。
提起这桩,方漪澜面色一苦,“但,我要保证每一次考试成绩都拿优。”
说起来,这一切都是御景宸惹出来的祸。
时间倒回一个月前,她第一天正式上课迟到,班主任因此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偏见,下课之后将她叫到办公室里说教。
“人都说生恩不如养恩大,你对养育了你十八年的养父赶尽杀绝,便足以看出你为低劣的品性,有其母必有其女……你在南城人名狼籍……”
班主任是个灭绝师太,性子有点尖刻,对她在上流社会的声名狼籍有些耳闻,不仅将她说的一无是处,甚至还影射妈妈未婚生女,语气难掩鄙夷。
方漪澜可不是那种任人拿捏的肉包子,“今日上课迟到是我违返了校规,我也愿意接受应有的处分,你身为老师对学生有训导,训诫之责,但是你刚才的话,已经对我构成了侮辱和人身攻击,无论是对我的身体,心理,还是精神都造成了伤害,我可以通过校方来维护我的人身权益,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你方才的行为,进行上诉。”
尊师重道,她懂!
只要这个女人不过份,不管怎么说,她都能忍。
但,这个女人竟然侮辱妈妈,如此品性,根本就没有资格为人师表。
她绝不会善罢干休!
似是想到了什么,她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淡淡道,“喔,忘记告诉老师,你方才说的话,我不小心按下了手机录音,所以,请我马上向我道歉。”
灭绝师太的脸上,呈现出慌乱的神色来,看着方漪澜手中的手机,就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
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太过,语言太偏激,已经构成了侮辱和人身攻击,害怕事情闹大下不来台,连忙转了口锋。
“哼,方家大小姐是吧!既然你报考了绘画系,想必要绘画上面也有一定的天赋和造诣,你不是想让我道歉吗?那就向我证明,你到底有什么本事考进博纳美术学院,如果你能证明你的优秀,那么我会亲自向校方审请特许你自由上课的权利,并且向你道歉。”
最后,这件事搞得人尽皆知,还闹到了校方。
她知道那个老女人想让她当众出丑,在学校里呆不下去,到时候还有谁会在意她之前人身攻击的话呢?
不过,她的算计注定要知失败了。
在学生会主席,以及校长和几位老师的见证下,她当场将之前灭绝师太侮辱她的那一幕,以漫画人物的方式画下来,将灭绝师太脸上的刻薄,傲慢,无礼,尖锐刻画的淋漓尽致。
因为她表露出了极高的绘画天赋,以及极深的绘画功底,得了几位老师的大力赞赏,所以,灭绝师太不得不向她道歉。
灭绝师太的恶劣行径,引得校长大为不满,当场便革了她主任的职务,将她打发到图书馆部。
最后,校方觉得灭绝师太承诺为方漪澜审请自由上课的提议太过荒唐,因为,这种特例一般都是针对那些成绩特别优异出色的高年级学生,例如大三生……
但,事情闹到这个份上,校方也不好出尔反耳,所以就加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她要保证每一次考试成绩都拿优。
这件事圆满解决。
因为此事,方漪澜怄火极了,一个星期天没理御景宸,最后惹得某男狂性大发,被抓到床上狠狠折腾了一通,她才认识到,自己又作死了。
沐伊人见她苦着脸,不禁笑了起来,“我听说你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所以这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吧。”
阿澜在绘画上面极有天赋,画出来的东西很有灵性,而她的底蕴也不错,所欠缺的也仅仅只是专业知识的引导。
所以,她真心觉得,上不上课对阿澜来说并不那么重要。
最重要的是,阿澜以为自己能自由上课,真的只是她与灭绝师太打赌的结果?
要知道,阿澜只是一个大一新生,一天课都没有上完,校方想要推脱,只要说这一切只是灭绝师太的个人行为,与校方无关,校方不为灭绝师太的私人行为买单,就能将这件事揭过。
如果没有King从中推波助澜,校方又怎么会轻易答应?
既然King如此做了安排,自然是自信阿澜可以做到。
方漪澜微微一叹道,“话虽如此,但主动和被逼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她学习成绩优异,那是她主动学习的结果。
但,现在成什么了?
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喜欢被人挥着小皮鞭逼着要考100分吧!
沐伊人的笑容更深了,“你知不知道,现在学校里到底有多少人羡慕你,如果让他们听到你的话,一定会引起公愤。”
这家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呢。
方漪澜倒也没有抱怨什么,大学课程虽然没有初高中那么紧密,但能自由上课,对她来说还是挺便利的。
唯一令她不满的是,学校里简直太八卦了。
灭绝师太的事发生之后,学校论坛里闹得沸沸扬扬,好的坏的说什么的都有,各种贴子将她里里外外都扒了一个遍,她嚣张跋扈,桀骜不驯的名声传遍了学校。
——
大哭,脑子里一团糊浆,卡的哭晕在厕所,折腾一整天,才把细纲整理好,明天一定八千或者一万~
小伙伴们不要抛弃我啊~
正文 第489章 方漪澜真是有够作妖的!
她只要去学校,总能听到诸如此类——
“快看,她就是那位将灭绝师太炮灰掉的牛逼女,方漪澜!”
“好羡慕她,以后想来上课就来上课,不想上课,就可以不来学校。”
“我们是学生,不好好上课尽想一些哗然取宠,旁门佐道的手段做什么,叫我说这个方漪澜还真是有够作妖的。”
“……”
当然,她并不在意外人的目光,但这并不代表,她喜欢被人围观看热闹。
“沐姐姐,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呢?”
对于风煜和沐伊人,她心里总有一种无法释怀的感伤,此时,看着她坐在自己的面前,身单影薄,脆弱得好似不堪一击,心下越发觉得惋惜。
风煜为了让沐伊人能够健健康康地活下来,付出了一切,倾尽了所有。
但,沐伊人依然美丽,却不如他想象之中的那样健康,不知道风煜看到这样的沐伊人时,心里又是何等的悲痛。
“你问吧!”
沐伊人握着勺子搅动牛奶的手微微一顿,她低头看着牛奶在杯中荡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很快便恢复平静,杳然无痕。
“你为什么会突然决定来南城……”
沐伊人来南城找风煜是毋庸置疑的,但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觉得有些不安。
据她所知,沐家人并不同意她来南城,不想她和风煜再继续纠缠不清。
过去三年,沐伊人对此一直保持默认。
但,这一次她却出奇的执拗。
之前沐老打电话,请求她照顾沐伊人时,那语气之中凝重与无奈,苍白与无力,就已经说明了沐伊人坚持,任何人也无法阻止。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沐伊人突然改变主意,宁愿辜负亲人的期望,也要执意来南城呢?
“哐——”的一声,沐伊人握在手里的勺子,掉进了杯子里,发出细微响动,她缓缓抬起头来,孱弱的脸上,带着令人惊心的苍白之色。
“风煜把我们之间的事都告诉你了吧!”
其实,她早就猜到了!
阿澜是个柔软细致的女孩,这些日子以来,就算因为顾及她的感受不曾表露什么,但从她的一些行为举动之中就能看出一二。
“说了一些……他……他很担心你,请求我在学校里多照顾你。”
沐伊人纤细敏感,会猜到这个她并不意外,所以方漪澜并没有隐瞒这些。
即便她不说,想必沐伊人也能猜到。
沐伊人的眼眶里,肉眼可见地染上了潮湿与泪意,在她尚未反应过来时,晶莹剔透的泪痕,便滑过了面颊。
她陡然偏头,慌乱地将脸上的泪水拭去,对方漪澜露出一抹勉强的笑容,“抱歉,我失态了。”
方漪澜没有说话,心里只觉酸楚。
她有点后悔,觉得自己不该问沐伊人这个问题。
说多了,都是徒增感伤!
沐伊人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只是红红的眼眶,却在她的眼里写满了伤痕。
“心脏手术成功之后,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快,风煜一直陪在我的身边,那三个月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日子,没有了病魔缠身,没有沐时染的偏执,我对爱情,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期待和憧憬。”
那段时间,没有人对她提过沐时染。
她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多想,以为大家是顾忌她刚刚做完手术,不愿意刺激她。
风煜也很奇怪,连最喜欢的手术都不做了,整日里陪着她。
她还以为,这是因为她为自己恢复健康而兴奋喜悦,担心她手术后会出现排异。
一切都是那样美好。
方漪澜鼻头猛然一酸,强忍着升上喉咙里的那股酸楚。
沐伊人笑了,笑得是那样纯然,那样美好,犹如梦幻,“我甚至在想,等我康复之后,就悄悄和风煜去拉斯维加斯注册结婚,哪里得不到家人的祝福也所无谓,然后我们一起环游世界,等我们累了的时候,就找个地方落脚,风煜治病救人,我为他洗手做羹汤,再生一两个孩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过一辈子!”
所以,她背着风煜悄悄在卡地亚订了一对婚戒,款式是她亲手设计。
被幸福冲昏头脑的她,总忍不住想,求婚这是男人该做的事儿,她会不会太不矜持了?风煜会不会被她的大胆豪放吓到?
但,只要一想到,他们之间可以毫无阻碍的在一起,她觉得一切都无所谓。
不矜持就不矜持,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方漪澜眼中的泪轰然砸落。
沐伊人所期待的幸福,是那样简单平凡,这个世界大部分人都像她这样幸福着。
但,这就是这样一份普通的幸福,对她而言却是那样奢侈。
她是那么坚持,美丽,无辜,善良,却永远失去了获得幸福的资格。
——沐时染,这就是你求而不得,转而疯狂报复吗?
“就在这时,我收到了一份沐时染的寄给我的录音,是她车祸前的录音,就是这份录音,将我辛苦构建的幸福,打击得支离破碎,只剩下不堪与绝望。”
沐伊人伸手缓缓将脖颈间的细链拿出,露出藏在衣服内的一对白金钻石戒指坠子。
戒指的款式十分简约,白金的戒环上,镶着大概二克拉大小的粉钻,纯正的粉,剔透的质地,堪称极口。
女款戒指上,粉色心形钻,充满梦幻般的美丽。
男款的戒环上,只镶着一颗一克拉大小的半心。
当两款戒指紧挨在一起的时候,心与心之间紧密依偎,半心得以圆满,就像被爱情丘彼特射中爱神丘彼特之心。
浪漫,而唯美!
方漪澜陡然捂住唇,担心自己会忍不住惊呼出声来。
之前风煜的故事里,并没有关于录音的事,显然沐伊人并没有告诉任何人。
沐伊人陷入进了可怕梦魇里——
她在卡地亚订的婚戒,终于完成了,一大清早卡地亚就派专人将戒指送到了她的手里,戒指如她想象一般完美漂亮。
风煜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白色,他认为白色充满了神圣和创造力,是大自然界最神奇的色彩。
订制戒指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用特白D级钻石。
正文 第490章 幸福来得太快
但,她觉得粉色很漫浪,很甜蜜。
风煜会不会嫌弃粉色太娘气?
还有,电视剧里男主向女主求婚都会准备鲜花,她要不要也订一束鲜花呢?
风煜最喜欢天堂鸟,就像千纸鹤那样高雅别致的花儿,充满了绚丽的生命力和希望。
而且,它的花期很长,可以达到100天左右,每朵花可开13…15天。
认识风煜之后,他每天都会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