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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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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临点点头。
“等会儿小美也出去,你要不要和她一起?”胡一民还没忘记杜宜美的嘱托,孜孜不倦地撮合道,“她最近在这里转悠熟了,过两天也走了,大家出门在外嘛,就当交个朋友也好……”
他仔细观察着谭临,顿了顿,又低声道,“兄弟,说句心里话,那女人……你也不要总是吊死在一棵树上……”
谭临似乎没听到他后面的话,回道:“不用了,我现在就走。”
胡一民还想再多说两句,转眼看到谭临一脸坚决的样子,叹了口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一指远方:“呐,我们这里呢,是平安壮寨,那边是瑶寨。爬到那边有金佛顶和西山韶乐,还有千层天梯,看下来很美的。”
他又一指天上,“今天天气还不错,虽然现在梯田不怎么好看,但是应该还蛮壮观的。”
“嗯。”谭临说,“谢谢。”
他转身便往大路上走去。
胡一民也没事,就站在平台上目送谭临远去。看着看着,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连忙提高了嗓音挥着手大喊:“喂——你走错啦——阿临——”
他走的那根本就是条农民走出来的野路,走过去根本不是就金坑瑶寨,路上又没有图标,他可别迷路啊!
胡一民越想越操心,见对方没有听见自己的叫喊,继续叫道:“阿临——!错了错了——!”
高亢的声音在山谷之间回荡。
谭临走在田埂上,他其实已经听到了胡一民的提醒。可是离得太远,他也不想花费太多力气转身解释,只随着自己的心境,没有拘束地往下走去。
客栈的平台上,胡一民还在焦急地喊着。身后门内有人被声音吸引走了出来,正是杜宜美。
她刚刚洗了头发,让宿醉的脑袋清醒许多。看到远处谭临的背影,她愣了愣:“一民哥……他走了?”
“啊,是啊。”胡一民一听是她,转过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刚才还劝他和你一起来着,他赶时间,就先自己去走走了……”
杜宜美瘪了瘪嘴巴,一副快哭的表情:“一民哥,我是不是昨天晚上太恐怖了?他都不肯和我见面了!”
胡一民踌躇一会儿,最终艰难地点了点头:“是……”
“那怎么办呀!”杜宜美抓着一把湿漉漉的头发,哭丧着脸道,“一民哥,我好多年没遇到一个这么喜欢的人了!还偏偏软硬不吃的!现在还!现在还……”
“小美,我问你啊。”胡一民语重心长,“你到底是因为他这个人喜欢他,还是因为他软硬不吃所以才喜欢他?”
杜宜美一怔。
胡一民又道:“我是看你很漂亮才这么说的啊,你可别多想!”
杜宜美看着他:“你是觉得我不是真得喜欢他?”
“我是觉得你这么漂亮,少不了追求者!”胡一民说,“男人这么多,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嘞?你看那个程树,她难道能像你一样,有这么多追求者噢?现在这个阿临不懂你,你索性就不要抓着他不放嘛!人生呐,还是要洒脱一点……”
“哼!”杜宜美满脸愠怒地打断他的长篇大论,不服气道,“你就是看我比不上那个程树才这么说的!胡一民,你真的以为我追不到他?咱们走着瞧!”
说罢,女孩子便气冲冲地走回客栈去了。
得!还真生气了,都连名带姓叫起来了。
胡一民摇了摇头。
讲真,就他内心而言,他还是很佩服那个谭临的,能慧眼识珠,一下子就看上那个程树。
——就这杜宜美?漂亮是漂亮,性子又娇又作,就是给他他也不会要。
他转头又看了一眼谭临离去的方向,他已经消失不见了。
哎,是个聪明人,估计他他能找得到回来的路吧。

一路上,谭临一言不发,只低头看路。
说来也奇怪。虽然他一开始走错了路,可是最终却又莫名其妙地绕回通往金佛顶的大路上,然后他一口气爬到了山顶上。
现在是雨季,预报说最近要来台风,所以游客很少。
金佛顶上的一排小卖铺只有一家开门。谭临花五块钱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靠着栏杆休息了一会儿。
就在他爬上山顶的这段时间里,太阳已经被乌云吞没,四下天色暗沉,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景象。
山上风很大,举目望下去皆是脏兮兮的梯田与杂草,一点都没有宣传风景照上的美感。
谭临看了一会儿,正打算回头下山,却见不远处的山峦之上,云层被风拨开,露出一颗圆彤彤的红日来。
太阳金光万丈,透过云层,洒向无尽的千层梯田。笔直的光束就像一道道直通天堂的超脱之路,遥远而虚幻,却无比清晰。
这就是,金佛顶。
他就站在这里,往上一寸是神圣的天堂,往下一寸是失格的人间,跋山涉水,茕茕粥粥,举步维艰。
谭临被这副景象击得微怔。
正巧小卖铺的老板走出来扔东西,看到谭临一脸惊叹的神色,搭腔道:“小伙子,这儿好看吧?”
谭临点头。
老板乐呵道:“这儿最好看的就是这时候了,一般人啊还碰不到!你算是运气好,现在都没什么人,可以多拍拍照片!”
他越说越来了兴致,“现在的人啊,都喜欢去什么拉萨啊西藏的!就我看啊,这里的景色,不也很好看的嘛!用得着跑那么远嘛!”
“是啊。”谭临喃喃。
见得到了谭临的赞同,老板心满意足,又乐乐呵呵地走回店里去。
谭临看着远方良久,都忘了把喝好的水瓶盖盖回去。
他眼见着日光出,眼见着云笼聚,眼见着光湮灭,他一动没动,只定定看着。
一直到风灌满他衬衫的袖子,待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下来,他才如梦方醒,沿着原路走下金佛顶。
快走回林下客栈的时候,谭临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汪明霞打来的。
“喂?小谭呐?”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嘶哑感,颇有些惊慌失措的意味,“你哪天可以回来呐?你爸这边出了点事……遗体恐怕不能马上入土为安了!”
“怎么?”
“他们说他之前的工作上出了失误,刚刚,就前两天,因为这个失误还闹出人命来了!”汪明霞顿了顿。
谭临停下脚步,无意间抬头,往客栈方向望了一眼。
一片静谧之中,入目所见却让他瞳孔猛地一缩。
那平台的栏杆之上,有人爬了上去,迎风而立。
她熟悉的背脊如纸片般细而薄,宽大的裤脚上下翻飞,连带着那纷乱而失措的头发,身体却义无反顾地向下倾去。
电话那头的汪明霞还在说:“……现在出了人命,所以他们说赔给你爸因公殉职的钱批不下来了!小谭,你说该怎么办呐……”
——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谭临来不及和汪明霞多说什么。
他猛地将手机从耳边扯下,然后大踏步、几乎小跑地,沿着泥泞而崎岖的山路,往山上疯狂地奔去。

☆、伤疤

程树站在栏杆上。
她低头,俯瞰着远远的谷底,看进远远的地心,然后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一片空白。此刻,她的脑袋里纷乱嘈杂地响着许多声音。
它们大多数都是陈北及母亲的咒骂声,那个声音尖锐地嘶吼着,骂她不要脸,让她快点去死。
当然,就连她自己也不停地想着去死。
底下那山路上匆匆忙忙奔上来一个人,她认出他是隔壁房间那个叫阿lin的男人。
潜意识里,她清楚地知道对方是上来阻止自己的。因为自从第一次见面开始,那男人身上就有一种欲言又止的劝诫感——但她此时却懒得去深究为什么。
程树的一只脚尖已经踏了出去。呼啸的风吹得她摇摇欲坠,她却不想把脚收回。
——“下去吧,你就不会痛苦了,一切就都结束了。”一个声音对自己说。
——“不,你还没有把这个片子拍好,你不能死。”另一个声音有些不甘心。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程树都被后面的这个声音说服了。
但是,风太大,吹得她脑袋疼,一种强烈的绝望感驱使着她往外倾倒,她也懒得做过多的努力去阻止自己疲惫不堪的身体。
一切就要结束了。
程树平静地想。
她半个身子腾空,整个人将要倾倒,翩翩落下山谷——
就在这一刹那。
有一股力量从身后袭来,一下子将她拉了回去。
回拉的力气很大,程树猛地摔在地上。
她感受到自己肌肤与地面地面猛烈地碰撞着。在这一刻,长久麻木的身体终于感受到了一丝清晰的痛意。
男人的指尖发白,过了片刻,才将紧握着她胳膊的手松开。
“你要跳下去。”他说。
又是一句平静的叙述。和他一贯以来的话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程树的平生里,听过太多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它们大多数称她为“神经病”,有时候说“你疯了”,也会温柔地劝她“别闹”。
但鲜有人这样站在她面前,将这一层生活的糯米纸戳破。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捂着这一切以防发霉变质——他的神色平淡,似乎这一切都是被允许的存在。
眼眶中有冰凉的液体流出。程树不想擦掉,便翻了个身,仰躺在地面上,任由眼泪流过眼角,滑进鬓角。
“是的。”女人近乎乞求,“让我跳下去,”
那没有焦距的目光终于有了一点光,慢慢移到谭临的脸上,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
“让我去死。”
她的声音极轻,轻易地消散在山风里。
一秒,二秒,三秒。谭临一直都没动。
眼见着山峦渐渐收敛了天光,温度一点一点地降下来,已经过了很久了,他一直没动。
不远处的客栈里又传出那首《莉莉安》:
“一个善良的女子,长发垂肩,她已跟随黄昏,来临……”
程树躺在地上,紧闭着眼睛,眼角有两道泪痕,是一副熟睡的模样。
谭临在她身边坐了下去。
客栈里亮起暖黄色的灯光,透过窗户隐隐传来竹筒鸡的香气。
他盘起了双腿,在音乐声中轻轻开口。
“我跳下去过。”
程树仰面躺着,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谭临停了下。
他没有再看程树,转而看向昏暗的天际线,随后语气平稳,继续道:
“十年前,我跳下去过——从学校三楼的天台上。在迈出最后一步的时候,我庆幸自己不恐高,也很开心,因为这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
程树依然无动于衷,似乎真的已经睡着了。
谭临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十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被二楼的栏杆和雨棚挡了一下,最后落在一楼的草坪上。”
他顿了顿,“我的左腿骨折,断了三根肋骨,其中有一根戳穿我的肺部。然后我被送进了ICU,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大半年。”
程树缓缓睁开眼睛。
她仍然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那双向来没有波澜的眼睛里,此刻略带讥讽,看着谭临,仿佛在说:“骗子”。
谭临似乎已经预料到她的反应,没有丝毫气恼。他伸手,慢慢掀起自己的衣服。
男人很高,很瘦,躯体干净利落,肌理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
程树的目光在他隐约的腹肌上巡回片刻,最后定定落在左侧胸下,那一道狭长而狰狞的陈年旧疤上。
谭临说:“你知道我后来在想什么吗。”
程树没回答他,发了一会儿呆,随后发出一声有些冷淡的笑。
“呵。”
从她的眼里,谭临能够看得分明——
既然一次没死成,那你为什么不继续去死?
你心里真得痛苦到想去死吗?
你能感同身受我有多痛苦吗?
你不过是个惺惺作态的局外人罢了。
他微微低了头,声音低沉,不疾不徐。
“跳下去的第一秒,我就后悔了。”
程树看着他。
“你能想象吗?”谭临说,“我想这件事,整整想了三百多天。在付诸行动的第一秒,我就后悔了。”
“重力加速度,所有东西都是一样的,下降的速度真得很快。你坐过跳楼机么,就是那种全身细胞都被挤压、变形、分裂的感觉,快到喉咙口那种本能的尖叫都没法冲出来——那个时候,我也失去了这种本能。”
“空气很冷,但这些却让我清醒起来。我想到好多事我还没去做,我觉得我还能再勇敢一点,但是我就这样轻易地放弃了,我不甘心。我想爬回去,我想重新开始这一切,但是已经回不去了。”
“那一刻我后悔了。真的。”
他说得很慢,不疾不徐,也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傍晚清凉,所以他的声音格外通透。
客栈里依然响着男子低沉而沙哑的歌声。胡一民自窗里看到他们,打开窗户招呼道:“哎!阿临!来帮小美践行呀!我今天特地去山下买了条野生的鱼,可香咧!……”
谭临站起身来。
“我去吃饭了。”他说,“你也进来吃点吧,饭都热了。”
他没有继续看程树,转身便走进了客栈大门。
待谭临走远,程树的目光才一点一点地移到他的背影上。
她目送着他走进大门,然后完全消失在那里。屋子里传来女孩子高声的嬉笑,暖黄色的灯光透过门框在屋外洒了一地。
他说,饭都热了。
程树的心绞着地酸疼。在这一刻,她终于无可抑制,悲怆地哭出声来。

这晚,杜宜美一直抑制着自己不喝酒,只想着饭局结束做最后一搏。只不过,在吃饭的时候,她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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