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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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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中,十个人里有九个是凡胎,剩下一个具有的就是灵力,干净蓬勃。而妖力的感觉,是阴冷沉重。
这两种力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同一种东西,但其实很好分辨,稍微敏感一些的人,都能分辨出来。越人歌是人类之中,灵力最强的,自然一眼就能分辨出这孩子身上,到底是妖力还是灵力。
也正是因为他分辨出来了,才更加的糊涂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如果不是刚才亲眼看见亲手摸到了那些玉色鳞片,他都要怀疑,自己一直抱着的,也许真的是个人类的婴儿呢。。。。。。
越人歌坐在石头上,发愁。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怀里的小婴儿,脑袋里开始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难道这孩子原本就是人类?可人类怎么会有玉色鳞片呢?那妖力变成了灵力,又该怎么解释呢?
这真是个前所未有的大难题了。
越人歌这边发愁,琉璃也知道自己说了傻话,可眼前的一切却真真实实的发生了。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他也和越人歌一样,十分确信,这位小少主,是妖。至于灵力啥的。。。。。。
琉璃忽然开口,“主子,你说,会不会是因为做了你的孩子,所以她自己把自己的妖力变成了灵力了?就好像你们人类说的,一出生看见谁,就把谁当妈妈那种一样。,有点没节操。。。。。。”
“那叫印随行为!”越人歌拍了琉璃一下,“不叫没节操!!不要随便学了一点流行语就随便乱用!!再说了,你个妖怪哪里懂得母爱的伟大!!所以说,人类和妖怪,真的是完全不同啊!!”妖怪连性别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父母了,完全就是自生自灭的代表。
就比如说刚才那个老蘑菇,用它也可以,用他也可以。下次没准它就会变成一个小姑娘的样子了,这些妖怪都是随自己爱好随便变化成人形的。只有修为到了很高程度的大妖怪,才能有妖力来维持住自己固定的模样。好比琉璃这种。
算是难得被越人歌说点好听的琉璃,这时却心里不住的撇嘴,母爱伟大,我怎么没见你给你妈妈打过一个电话了。。。。。。这话琉璃也就只能在心里吐槽,他可不敢说出来。不然他十分确信,越人歌会一把灵火把他烧成灰。
虽然琉璃说的话很荒唐,但是越人歌却也不得不开始思考这个可能性。闺女妖力很高,然后做了他的闺女之后,为了在人界生活,就在自己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妖力变成了灵力。也不是变成,是把妖力转化为看起来和灵力一样。这算是一种隐息术吧。。。。。。这算是很强大很强大的本事了。起码他闻所未闻。
越人歌想,只要是对闺女有好处的,怎么样都无所谓啦。反正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闺女的真身,也挺好的。。。。。。。
莫名其妙的占有欲啊。。。。。。。话说,越人歌同志就这么强词夺理的把自己给说服了。
“你说的没错。我闺女自然就是我闺女。”越人歌看着琉璃,眼神带着一丝压迫的杀意,“你给我记住,这是我亲生的闺女,是人类,是灵力强大的人类,是我亲生的女儿。”
琉璃神色一正,郑重跪拜下去,“琉璃参见少主。”是人是妖其实都无所谓了啊!!!她是你闺女,这才是重点啊。。。。。。。琉璃也是心大的一个妖怪,不危及到他自己,他都是懒得去思考的。现在只是觉得自己前途真的越来越黑暗了。。。。。。。估计就算越人歌死了,他也难有自由了。。。。。。是人啊,是人稍微好一点啊。。。。。。不过再有个一百多年而已。琉璃心想,就让他自我催眠的以为,他会有自由的一天吧。。。。。。
他比越人歌还希望这位小主子是人类呢。。。。。最好她是真的成了人类了。。。。。。。
越人歌满意了。对琉璃说了自己的计划之后,越人歌亲了亲闺女,就让琉璃带走了。他又回到了宿舍里。睁着眼睛到天亮,好去接闺女。
就这样,越人歌的闺女,就被他自导自演的弄了一个光明正大。代价不过就是给那两个小妖怪一妖一株补血的草药而已。艾玛,妖怪碰不得任何药用植物这点,真是太好了~~~~天罚啊天罚~~~~
五章 回家
古城经过考古队的一系列考察鉴定,确定这是一座距今一千多年的遗迹。至于为什么保存的这么好,还需要进一步的全面的考察。这没准和空气地理环境都有关系,那就将会是个大工程了。不过毋庸置疑的是,这是一座无价之宝的古城。开发成旅游区让人随便踩,绝对是糟蹋了。
但是这里是山区,最近的村子在山脚,连条正经路都没有,走上一天一夜,才能到。虽然算不上是贫困村,但是要是能开发出来,弄个博物馆遗址什么的,到也不失为一项造福这一方百姓的好项目。
领队决定回去之后,慎重讨论一下,暂时先把古城封存,保护为重。得到这个结果,越人歌也满意了。只要不破坏山林,他就是完成了镇长的托付了。
这座山区属于留仙镇。留仙镇说是镇,却很大,有区县的级别。就是因为有这片绵延了好几里地的山林。要是遭到破坏,越人歌也是挺窝火的。现在这样,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一切万事,准备回家。
留仙镇的中心城,是留仙城,越人歌的家,就在留仙城。距离这座山区有一天半的路程,不眠不休开车的话。也只能开车。来的时候跟着考古队,越人歌走了两天多。回去带着闺女,他就用了不到一天。。。。。。。
什么叫归心似箭,这就是啊!!
越人歌的家,说是在留仙城,其实是在留仙城之外的老城区。留仙城分老城和新城,老城区据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为了保护才另起了一座新城。从县志上看,生活在老城区里最大的姓氏家族,距今已有六百多年。不过其实老城除了一座据说是公主祠的古墓建筑,别的建筑物因为天灾,已经基本上毁弃了,处处断壁残垣的,渐渐被绿色吞没,溪水蜿蜒其中,现在成了踏青游玩和拍婚纱照的好地方。。。。。。
其中,依山旁水的,只保留有一条连接着长山山里几个村子和留仙城新城的长街,繁华依旧。说是连接,其实长街的位置,在地图上看来,更好像是一条,横在长山的大山脚下的一道屏障,把长山和留仙城隔开。
长街名为长街,也真的是一条不算短的长街。东西两边贯通,青石板铺路,两侧店铺林立,百年老年都是寻常的。是远近闻名的商业街。因为附近的旅游区和度假村,长街是三天一次的小集市,一周一次的综合市集,一个月一次的大市集,十里八村的小买卖人,甚至更远地方的生意人,都会过来这里摆摊做生意,那时连长山都热热闹闹的,山里人的家里都住满了人——省住宿费。
长街集市,原本是靠着山货出名的,后来因为网络上游人们的宣传,长街上的店铺们也都出名了,发展到现在,连街口的桃花树都很出名。不单在长流镇出名,不单在人界出名,在妖界仙界也很出名。。。。。。。。
越人歌的家,或者说,他的店铺,就在这长街的最中央。
失物招领铺。
看着就是一家平平常常的二手店铺,其中大到房子和汽车小到纽扣和钻石,贵的古董便宜的草帽,都可以卖到。都是二手的,价格好商量。也收东西,不问来路,凡是他看中的,价格随意,他都要。反正一转手他就卖的出去。铺子里生意一向很好,越人歌又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他赚的钱,也够他挥霍几辈子的。
也正是因为他什么都收,什么都卖,眼光还好,才会被古玩收藏家们和考古学者们,又爱又恨。
长街东边通向留仙城,是条宽阔的柏油马路。街口有一百年桃树。现在恰逢桃花似锦的时候,一树粉白,美不胜收。远远看去,好像一团红粉云彩,烟雾腾腾的。
街口是第一家,是个四层复古风格的酒馆,老板娘姓花,看着三十多岁的样子,风情妩媚的很。人称花娘子,据说也是个死了男人的寡妇。在上一个老板娘去世之后,就接手了这件桃花酒馆。所以这家酒馆的名酒,醉桃花,外号就是寡妇酒。喝的就是这个禁断香艳劲儿。。。。。。。
这会,这位花娘子穿着青色旗袍,正一边摇着扇子在和对面面馆的老板娘葛大妈说笑,一边自斟自饮自家的寡妇酒。乐呵逍遥的很。结果,一扭头,远远的看见一辆黑色小轿车开了过来。
“您瞅瞅,真是不禁念叨,刚说他一句,这就回来了。。。。。。”花娘子用团扇捂着红唇,放下酒杯,嗓音微哑却带着一丝欢快感觉,和她爽朗霸道的性格一模一样。可刚说完,峨眉就微微皱起,回头对刚走到跟前的木器店店主穆老头说,“您给看看,这是又带回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啊?”
穆老头一脸的皱纹,深深的宛若沟壑,他微微眯眯眼睛,对花娘子摆摆手,“稍安勿躁。依我看,不是什么坏东西。。。。。。”花娘子捂着额头翻个白眼,当然不是什么坏东西了,这么盛大的灵力,不输给越人歌啊,这明显是另一尊人界大仙啊。。。。。。
瓷器店店主屠老头也走过来,看着越来越近的车子,“这可了不得了。。。。。。”平衡是不是又要被打乱了啊。。。。。。。
茶庄和茶馆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店就在酒馆面馆旁边,本来在睡午觉,感觉到了异常,就也赶忙的下楼来了,正好听见屠老头的这句话,夫妻俩都比较胆小,平时见了越人歌话都不敢说。赶紧拉住花娘子的手,“我的娘子啊,救命啊!!!”一个越人歌已经够可以的啦!!!
花娘子甩开这俩的手,“救哪门子的命啊!!小越虽然心狠手黑,可他办事一点不耽误啊。要不是有他在,你们两个东西能这么逍遥,真是老鼠大的胆子!!”虽然你们俩就是两只白毛老鼠。。。。。。。
长街上,能感应到的店主们,都过来了。几十口子,乌压压的站了一片。小超市和小电器这两家店的店主,稍微有点灵力却近乎普通人,战战兢兢的缩在一起,“这是怎么了啊。。。。。。肉铺和咖啡店的,又掐起来了?”
六章 家事
小电器的店主二牛子也是有点害怕,他一贯敏感啊,“好像不是啊。。。。那俩掐架,除了爱起哄的,谁都不管啊。你看,这都站在街口了。。。。。应该是有别的事啊。。。。。。”小超市的店主生的黑黑壮壮的,和二牛子一样,也是个孤儿,叫常河,在别的地方胆子大,一回家就胆小,“银行那小子也不出来了,咱俩还是回家呆着吧。。。。。。”万一打雷着火什么的,也好眼不见为净。。。。。。。
越人歌把车停好,抱着闺女下车,笑容温和的和一众街坊打招呼,“大家好啊,这么热情啊,还来迎接我。。。。。。”一脸假笑。明显是不希望被迎接的。
花娘子的扇子都掉地上了,杏目圆睁,兰花指点着越人歌,“你,你什么时候偷偷去生孩子了?!!”这蓬勃的灵力,绝对是越人歌的孩子啊!!其他人也是惊奇异常。没听说越人歌和人类哪个女人不清不楚啊。。。。。。。
越人歌继续笑呵呵,嘴里的话却损的很,“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人类男人不能生孩子,你是傻还是没变出耳朵?”讽刺完之后,抱着怀里睡得软乎乎的闺女,到底还是没忍住,跟街坊们显摆,“看看,我闺女,可爱吧?好看吧?哦呵呵呵~~~~”
好欠打。
穆老头和屠老头都手心痒痒。
胭脂铺的老板娘红姑,细细看了看这睡得脸都有点变形的小婴儿,看着也就几个月大,从灵力上来看,确实是人,可未必就是越人歌的亲生孩子了,不过他既然说是亲生的,那就是亲生的吧,“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养孩子啊,给我吧?”很想要。
越人歌顿时黑了脸,“做梦!!”说完又追加了一句,“做你的春秋大梦!!!”
红姑笑眯眯的,也不生气,挽着糕点铺的老板秦奶奶,“您看他那个臭德行,不识好人心。。。。。。”
秦奶奶满头银发,也是笑眯眯的样子,拍拍红姑的手,“他那是不知道养孩子的辛苦。不过看这疼爱的劲儿,真是做了爹的了。等着吧,用不了几天,他就会求咱们来。。。。。。”呵呵呵,等你哦~~~
街坊们轮流把越人歌的宝贝闺女欣赏了一遍,几个老家伙倚老卖老的趁机抱了好几下,闹得小婴儿哇哇大哭之后,就被越人歌给赶出来了。分别还得了一堆生意——婴儿床,婴儿用品,婴儿食品,婴儿衣服,婴儿玩具,等等等等,越人歌要明天就得到。
他一贯是这样无法无天的强盗作风,街坊们也都习惯了。好在大家都不是人。。。。。。。。所以都没问题。唯六的人类,越人歌是其中之一,另外有两个强大的堪比越人歌,剩下三个有钱有东西,也都没问题。
第二天,越人歌已经把盖好了一层楼房——三楼。原本的书房搬到了三楼,空下最大的坐北朝南的屋子,又加了一个临街的阳台。把琉璃几个累的话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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