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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时笙叫了一声。
好疼。
妈的神经病。
她疼得眼眶都红了,声音有些抖,“季予南……”
男人呼吸沉沉,唇瓣贴着她的脖子,掀起眼睑瞧了她一眼,“不准叫。”
覆着薄茧的手摩挲着她腰上的肌肤。
“等一下也不准叫。”
时笙推他,但无论她怎么用力都没办法推动,一咬牙,手按在他的另一处伤口上,“季总,你不会想着再缝一次吧。”
“无妨,仅你喜欢,反正也不是没缝过,泰勒就在楼下,叫上来也方便。”
“你还真是,脸皮厚。”
第三百一十四章不需要季总您操心
不能用力推。
时笙泄气,收回手,“季予南,你到底想干嘛?”
“是你蠢还是我表现的不够明显?”男人唇瓣微动,身子往前挺了挺,唇顺势落到了她的锁骨上,舌尖从正中那处凹陷的地方轻轻佛过。
湿湿的,有点痒。
“或者说你是在欲擒故纵?”
时笙怒极反笑,身体整个放松下来,慵懒的靠着门板,似笑非笑地睨着他,“季总,你别忘了我们只是合同婚姻,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如果你再敢进一步,我就告你性骚扰。”
像季予南这种身份地位又骄傲不逊的男人,自然不会情愿因为这种事情闹上法庭。
时笙甚至能想象出他接下来会说的话,无非是讽刺她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季予南会性骚扰一个女人?
但是下一秒
男人粗糙的手已经压在了她的胸上,隔着层薄薄的衣料
“需要我借律师给你,不过法官应该很难相信,我会qiáng jiān你。”他亲吻着她的侧脸,声音听起来很蜷谴,“我重伤,身边不缺女人,你也不是长得倾国倾城。虽然在这种案子上女人通常会被潜意识的放在弱者的位置,但却是在两人条件相对对等或女强男弱的情况下,而你跟我”
他微顿,撑起身子和她拉开了些距离,方便他更加容易打量,“你倒说说,你有哪点值得我连身体都不顾的qiáng bào你?”
季予南声音平稳,语气从头到尾都是平铺直叙,并没有半点嘲讽,但却又每个字都透出对她的嘲讽。
时笙懂他的意思。
如果没有直观的过程画面,法官只会认定是她勾引季予南,毕竟,除了出色的外形之外,他还有着让女人趋之若鹜的金钱和地位。
这是大多数女人没办法抵挡的yòu huò。
时笙还没想到话来反驳,季予南已经拽过她的手臂往里走了两步,将她甩在了靠窗的贵妃椅上。
身体随即压下来。
他没有再继续动作,而是隔着一条手臂宽的距离静静地看着身下被他压着的女人。
时笙微仰着头,笑容张扬,但在他压下来的那一瞬间眼里闪过的那一丝惊慌是骗不了人的。
季予南觉得好笑,越发靠近了些,“害怕?”
“你这个变态,神经病才不怕。”
“女人要乖一点,适当服软,跟男人横是讨不到好处的,”季予南冷笑,俯身吻咬她的唇,“这张嘴倒是厉害,只是不适合用来说话,做点别的?”
季予南眸子微眯,加深了这个吻。
他并不是要真的做什么。
他虽然肆意妄为,但该有的分寸还是有的,他身上有伤做不了剧烈运动,只是想吓吓她,征服她,让她乖一点,别老是闹着要出去。
“砰砰。”
门外传来敲门声。
紧接着门就开了条小缝,从外面探进来个金色的脑袋,“季少,事情已经查”
后面的话在看到沙发上血脉喷张的场景后就卡住了,他呲牙,表情扭曲的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滚出去。”
季予南脸色紧绷,他虽然不打算真的做些什么,但这种时候被人闯进来看见,还是恼怒到了极点。
门口探进来的脑袋瞬间收了回去,门砰的关上了。
只不过这次没隔几秒门又开了,季予南和时笙甚至都还没反应过来。
这下直接整个人都蹿进来了。
是个金发碧眼的美国男人,二十几岁,长相英俊,五官很深邃。
时笙没见过这个人,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和季予南很熟,不然决不敢就这么直冲冲的闯进来。
“nnnnn,”他一连说了几个n,快步走到季予南身后,脸色严肃:“季少,你身上还有伤,不能做剧烈运动。”
季予南额头上青筋紧绷,已经隐忍到了极限,时笙觉得若不是他现在姿势尴尬,恐怕要一拳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人给打出去。
时笙知道时机不对,但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季予南的瞳眸骤然缩了一下,冷看了她一眼,起身,对那男子说道:“查出什么了?”
“额”
男人看了眼时笙,支支吾吾不说话。
季予南点了支烟,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对时笙道:“你先出去。”
时笙憋了一肚子的火,但见那人挺急,便先整理好衣服出去了。
门关上。
刚才还嬉皮笑脸的男人突然正了脸色,走近季予南,“季少,事情查清楚了。”
他将手里的文件夹递过去,“这就是那晚动手的人,您看需要抓回来吗?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必须好好教训一顿。”
“抓回来?”他无谓的扯了扯唇,“抓回来干嘛?白吃饭啊?”
凯文:“难道就这么算了?你”
他指了指季予南身上的伤。
“没人撑腰,就这几个成不了气候的小喽喽也敢对我动手?”
“你想”凯文惊讶的瞪大眼睛:“不行,季少,您消消气,现在还不到时机,再等等。”
“行了,出去吧。”
凯文跟在季予南身边的时间不短,知道他决定的事没人能更改,便没有再劝,瞧着他染血的纱布,又恢复了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季少,来来来,送你一份厚礼,我本来打算送给我九岁侄子的,现在便宜你了。”
季予南顺手接过来,看清手里的东西,“你找死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赶紧滚出去。”
“108式,我淘了好久才淘到的,别人要我还不给呢,季少,女人最喜欢有经验的男人,您还没有”
“你是自己出去,还是我让人将你抬出去。”
凯文举高双手投降,“不劳您大驾。”
时笙走到楼下才想起手机还在季予南的房间里,她抬头看了眼楼上,还是决定等等再去拿。
他们估计是在谈正事。
保镖还在门口守着,他们没接到季予南的命令不会放她出去。
不用赴唯安的约,又出不了门,找不到人说话,别墅里还有个讨人厌的慕清欢,她就只能回房间睡觉了。
她昨晚这一觉睡了很久,醒来天已经差不多快黑了。
时笙换了衣服出去,刚开门就闻到一股香味,是番茄鱼汤的味道。
美国人都喝浓汤,能做番茄鱼汤的就只有同是中国人的慕清欢了。
走到客厅,果然瞧见正在厨房里熬粥的慕清欢。
她系着围裙,正弯腰尝汤的咸味,灯光罩在她身上,一副贤妻良母的模样。
时笙脚上穿的高跟鞋,下午没来得及换,夏天地上没铺地毯,鞋跟撞击地面的声音很响。
慕清欢回头,看到是她,抿了下唇视若无睹的转过身去了。
她不说话,时笙也不会蠢到凑上前去。
慕清欢既然在熬番茄鱼汤应该是下午去过超市买菜,她现在饿得不行,而且泰勒还住在别墅,也要给他备饭。
时笙不会因为菜是慕清欢买的就不吃,这种矫情的清高不是她这种穷苦人民的特性。
打开冰箱,里面除了两根翠绿的葱,什么都没有,和之前一样干净。
“哼。”
她听到慕清欢在一边冷笑,也没有要跟她计较什么,关上冰箱门,上楼拿手机准备叫外卖。
见时笙上楼,慕清欢有点绷不住了,但到底没说什么。
待她一上楼,她便将锅里熬成奶白色的鱼汤盛起来,悄悄的往里面放了两颗白色的药丸,拿汤勺搅了搅,直到药丸完全融化,才放心下来。
她送鱼汤上去时时笙已经下来了,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玩手机。
二楼。
季予南的房间门没关,但她还是象征性的敲了敲门。
“进来。”
“予南,我听泰勒说你受伤的这几天都喝的白粥,我给你熬了鲫鱼汤。”她小心翼翼的端着汤碗走进去。
也不是生来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xiǎo jiě,慕清欢倒没有太手忙脚乱。
季予南在处理文件,闻言,掀眸看了她一眼,“放着吧。”
“趁热喝吧,凉了就不鲜了。”她在床边坐下,拿着汤勺作势要喂他。
“我自己来。”
季予南接过碗喝了一口,微蹙下眉。
有点苦。
“抱歉,我第一次杀鱼手法不熟练,可能是将胆弄破了。”她咬唇,“算了,还是别喝了。”
慕清欢伸手去接碗,季予南说了声没事后,一口将汤喝了,“这种事以后让超市的售卖员做就行了,不必亲自动手。”
“我怕在那里弄好拿回来就不新鲜了,鲫鱼熬汤要新鲜的才好吃。”
“那就让下人去做。”
他说这话纯属是觉得杀鱼这种事不该让个女人来。
但慕清欢显然是误会了,她低头笑了笑,“好,下次让下人们弄。”
“恩。”
“予南,对不起,我”
“出去吧,”季予南打断她的话,视线重新回到了文件上,“这周去法国的机票没有了,如果你想离开,我可以帮你联系直升机。”
“不用了,”慕清欢端着碗站起来,深吸了口气压下怒意,“你好好养伤,我可以下周再走,机票我自己定,不需要季总您操心。”
第三百一十五章他睡着了
季予南不语,慕清欢等了几秒终于站不住了,眼眶通红,“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但是你有没有为我考虑过,你父亲的为人你比我更懂,他决定的事就没有做不到的,就算我当时不答应,他也会有别的手法逼我就范。”
她看向他,目光深寂,咄咄逼人,“我有父母,有朋友,难道我要为了一己私欲拖着他们都给我陪葬吗?”
季予南靠着床,深色的被子将他的脸映衬得苍白虚弱。
他整个人看着都没什么精神,紧抿着唇,语调却是波澜不惊:“你可以来找我,但是你没有,你接受了他给你的支票,接受了他给你联系的学校,你去了法国。”
慕清欢心里一阵气怒。
脸色微白,却显得那双红唇越发潋滟,她情绪激动的质问:“那你来找我了吗?”
季予南:“……”
她又接着道:“没有。”
季予南沉默。
当初她走,自己在机场差点买机票追过去,但不管当时是什么想法,最终他没去,现在也不打算解释。
慕清欢深吸了一口气,以便自己能将话说完,“你既然没来找过我,怎么知道我是心甘情愿去法国的,怎么知道我不愿意跟你回来,予南,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最后一句,藏着无尽的讽刺和怨怼。
她等他去找她,去接她回来,却始终没等到人。
倒是等到了他和时笙结婚的消息。
季予南心里微动,一双眸子如同笼在了雨雾之中,看不真切。
若是慕清欢只是一味的道歉,他或许可以冷漠处之,但这些指责……
他哼笑。
慕清欢说的没错,他了解父亲的为人,清欢当时若不答应,他也有的是办法逼着她答应。
不过要费心些而已。
他决定的事,不会因为对方哭两声或说几句感人至深的话就轻易改变,在他眼里,再刻骨铭心的感情都比不过利益。季时亦从小就告诫过他,他未来的妻子可以不是名门之流富,也可以不富甲一方,但必须能独挡一面。
季家是黑道起家,甚至到现在都没完全洗白,说不定他哪天就被害了,他又是家中唯一的儿子。所以季时亦还规定,结婚后必须要在两年之内要孩子,且必须是男孩。
而这两个条件,清欢都没办法做到,当初交往时她就说过,三十岁之前不打算要孩子。
就凭这点,父亲就不可能会接受她。
然而这些,他之前都没告诉过慕清欢。
季家这个担子太重,他一个人挑就好,不想强加给无辜的人。
生孩子?
如果要他的孩子也一辈子过这种夜不能寐的生活,那他这辈子都不会有要孩子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