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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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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觉就好像是生活刚准备达到某种平静,又要被重新搅乱。
我又要见到胖室友了,我替她感到高兴;我又要见到莫思薇了,我自己真是紧张。
这些年来,我一共记得梦见过莫思薇三次,梦过就忘的便不知凡几了。呵,对于醒来后还有些残影的那三个梦,我的行为有些可笑——我把它们偷偷都记在了纸上,确定自己牢记了之后再烧掉。
当然我也梦见过韩晓。作为夫妻来说,这再正常不过。梦见韩晓的内容大都是俗物,一开始是白天忙不完的事情,我在梦里帮她忙完。到后来则是白天没吵完的架,我俩在梦里接着吵。白天清醒时累,晚上做梦更累。
而我梦见莫思薇,情况就有些复杂。第一次梦见她大概是丫丫刚出生不久,她出现了,场面有些尴尬和恐慌。我想大概那时候我被女儿征服,对家庭的爱超越一切,莫思薇以入侵者的形象出现,代表了我心底最深处的不安。第二次梦见莫思薇具体的时间有点记不清了,但我知道那段日子过得十分顺遂平稳,生活步入正轨。我想我大概终于获得自信,有勇气与任何事物作和解。
而最近一次梦见她就是在我准备去参加学校周年庆典的那段时间里,其实那个梦里的女主角是韩晓,我跟韩晓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吵得很厉害,“离婚”这个字眼在我们两个人的嘴里同时喊出。不过梦里的韩晓哭了,背对着我伤心欲绝。最终我心软地把她扳过来,可结果看见的却是莫思薇的面孔。
在梦里我霎时卸下所有敌意,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她。
醒来的时候,这个梦的印象无比清晰,让我发笑。
胖室友小我一岁,但这年也34了,这是头一回结婚。婚礼地点没有选择酒店或者教堂,而是在一个话剧社,真是不同凡俗。去了我才知道这话剧社有她的股份,新郎则是位新加入的出资人。在这里结婚,既解决了场地,省下了费用,还顺便在亲友中间传播了一下话剧社的名号,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从前我总是拜托她帮我给莫思薇传递纸条,包括最后那封写在香烟纸上的短信。我从没有给胖室友送过什么,于是这次封了个厚厚的红包。我见到她和新郎在一起,两人都有些圆乎,笑起来眼睛都眯着。我以为“夫妻相”是结婚之后才有的,没想到他俩刚刚走到一起就这么明显。我读过一篇科普文章,说夫妻相大概是由长期共同生活导致的菌□□换之类的东西引起的。据旁人说,我跟韩晓就长得越来越有相似之处,不过我不认为这是个什么值得高兴得事,毕竟每天起来看到另一半仿佛看见自己,那岂不是让日子更加乏味?34岁开始的婚姻,我祝这位胖室友好运。
说了一些祝贺的话,胖室友不等我再开口,直接跟我说:“莫思薇也来了。”她往远处指了一下,我看见了莫,心跳陡然加速起来。莫思薇背对着我,正在与一个男人说话。她好像比从前瘦些,这一点与其他女人又有不同,例如说韩晓,再怎么控制,体态也较当年丰腴。莫思薇怎么会瘦呢?那个跟她交谈的男人是谁?是她的丈夫吗,难道?
我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亦没有回应胖室友。胖室友见状,居然招呼起莫思薇:“思薇,快来快来!”莫思薇回过头,也看到了我,眼里似乎也是一怔。她笑着跟那个说话的男人道别,走了过来,跟胖室友抱了一抱。
我的心里面,则是为那男人不是她丈夫而松了口气。
“嗨,”她主动跟我打招呼,落落大方的,“好久不见了,吕重华。”
“你好……莫思薇。”
这个名字喊出来,完全是岁月洪流生生碾过的感觉。“吕重华”,她喊我倒一直是这么本本分分、正正经经的。可是,“莫思薇”?当年我只喊她小莫。小莫,小磨,回想起来是多么地可爱和亲切啊。
我们说完这两句,便没话了。这也是正常的。我虽然有满肚子的思念,但不知道应该捡哪一句作为开头。我不开口,她大概也没什么话要跟我说,于是又就转过头去打趣胖室友。她说:“哎呀,新娘子,今晚全世界都羡慕你!”
胖室友从前嘴笨,不知道是不是职业的缘故,现在变得伶俐极了:“全世界都羡慕我,但我独独就羡慕你。”
莫思薇歪着头笑:“我结婚都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有什么好羡慕的?”
“羡慕你家小子啊,都念初中了,回头我要有了孩子,可得请他罩着点儿!”
两人说得哈哈大笑,我在旁边听了,心里一阵高一阵低——“低”自然是因为她结婚了,这念头真蠢,难道我有资格要求她不结婚?只是她也结婚十几年了,这说明跟我分手之后,她在婚姻这事儿上没怎么耽搁。
要说“高”呢,则是因为她们抛出了孩子的话题。一到孩子身上我就轻松了,因为我也有可爱的丫丫。于是我很自然地插嘴,说:“莫思薇你有个小子啊,有机会得见见。”
她着看我:“是啊,你呢?”
“我有个闺女。”
“多大了?”
“上高中了。”
“哪个高中?”
我居然不自觉地挺了挺胸膛:“师范附中。”
我能明显感觉到她眼睛里闪现出某种光芒,没有孩子的人很难理解,那种对其他孩子的艳羡比我们对自己的任何一种关注都要真实热切。她“哇”了一声:“好厉害啊!”
我谦虚地笑笑,其实心里头美得不行,我反问:“你孩子呢?在哪里上初中?”
莫思薇准备回答的,但这时候婚礼要开始了,我们被一个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胖室友艺术中人,办的婚礼也异于常人。在这个话剧社,没有婚纱,没有酒宴,没有礼宾和司仪,更没有庸俗浮夸的漫天彩屑。是新郎站在话剧的舞台上,用勺子把手中的一杯香槟敲得清脆作响。他故意问众人:“哎呀,结婚的日子找不见太太,谁看见她了?”说罢还伸手挡在额头做了个眺望的姿势。大家哄堂,胖室友就在这笑声中款步上台。
之前我的心思都在莫思薇身上,以至于眼都盲了。直到这时候我才看清楚,新郎新娘穿着戏里才有的精致装束,别有风情。胖室友致辞,说:“我一直向往这一天,它终于来了。我一直恐惧这一天,它终于来了。我知道很可能许多年后会希望这一天从不存在,但也可能会希望生活中的每一天都是这一天。为了后面这种希望,干杯!”
婚礼的环节充满新奇,表达着一帮话剧人的达观和创意。他们临时布上了一出戏的景,也可能是昨天的表演完后没有撤走的。布景是一处不知哪国的法庭,新娘是原告,新郎是被告。法官穿着长袍坐在高位,指着新郎问胖室友:“听说这个男人偷了你的东西?”胖室友咯咯笑起来,大概是即兴表演,她看了看自己的郎君,点点头说:“他偷了我的心。”台下一阵嬉笑和口哨。
法官煞有介事地敲了敲小锤子,让大家“肃静、肃静!”然后低头去翻法典。他抬起头来告诉新娘:“这条罪名在法典上倒是没有,按照本国习惯,我将被告交由你处置。”然后法官转向“被告”:“你认罪吗?”新郎一本正经地回答:“认罪。”“本庭将你交给原告处置,你同意吗?”“我同意!”这时台下已经笑到不行。法官郑重宣判:“被告剥夺人身自由,交给原告处置,刑期:终身!”
我们都鼓起掌来,简短的仪式在欢声笑语中落幕。他们甚至准备了道具手铐,把新郎新娘铐在一起。胖室友携夫下来祝酒,被我们围住。我跟他俩开玩笑抱怨:“真是太不公平了,怎么偏偏说他偷走了你的心,你不也偷了他的心?怎么光判他不判你?”大家乐一阵,新郎大度地解围:“因为太太永远是正确的。”说得我有些讪讪。旁边莫思薇也出来打趣:“哎呀,我的心也给新郎骗走了怎么办,新郎是不是也要判给我?”胖室友很郑重其事:“新郎不能给你,但这束花要给你。”她把那代表姻缘的花束塞到莫思薇的手上,说:“老同学,希望再度找到幸福!”然后吻了下后者的脸颊。
我惊呆了:莫思薇不是已经结婚了吗?她的孩子正准备上初中!那眼前的这一幕又从何谈起呢?胖室友所谓“再度找到幸福”,是在暗示莫思薇的婚姻出了什么事?
我没机会开口问,新郎新娘的剧社同事们大概觉得这次婚礼是一个不错的舞台剧创意,于是忍不住当即开始设计新的桥段。他们推敲:接下去的剧情会怎么样?新娘会如何惩罚新郎?新郎又会怎样求饶?已经有好事者给他准备台词:“夫人,手下留情!”大家不同意:“太对付了!”又有人提议:“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同事们再度否决:“别弄得跟刑场就义似的,咱这又不是□□。”新郎给大家撺掇得没辙,只好搜肠刮肚地现编。最后,他羞答答地转过去看着新娘:“哎呀,都是你的人了,你想怎么样就怎样吧!”大家顿时笑翻:“贱兮兮的!”
这时候,我在旁不知怎的心念忽然一动,轻轻瞟了一眼莫思薇温柔的侧脸,说:“今晚,你想杀我几次都行。”
我曾经想过,到底哪一种行为,才是爱情与婚姻中最严重的背叛?是说谎?是精神的背离?是肉体的交合?还是当一切不可挽回,仍把过错推给对方?
直到那天我在胖室友的婚礼上说出那句灵光一闪的台词,我才知道:最严重的背叛,是把对一个人说过的情话,对另一个人再说一遍。
“今晚,你想杀死我几次都行。”
我跟韩晓在婚前没有正经谈过恋爱,我们的爱情成长在孩子出生之后。实际上那时候我忙着赚钱,她忙着带孩子,连培养感情的空闲都很难寻找,我跟她说过的情话不多,最动人的就是这句。
你想杀死我几次都行。
在说出这句话之前,我是极力避免被韩晓“杀死”的——那回我们正跟几个朋友玩杀人游戏。我先后骗了她三次,先后三次,她都选择上当受骗。
第一次——“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杀手。”“不行,你最不可信了。”“我知道之前骗过你,但这次真没有。咱是一边的,千万不要错杀忠良,好吧好吧,就算你要错杀忠良,也不要错杀你老公。”她信了我,投了别人,杀手获胜。
第二次我又抽到了杀手,看着她:“总不能这么寸劲儿……算了,我知道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信,你觉得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没关系,这只是一场游戏。”她将信将疑,然后又投了别人。结果差点没当场急哭。
第三次一开局,她就发誓赌咒一定要把我投死。我运气的确不好,连续三把抽中杀手,这种概率应该去买彩票。“天亮”时发表个人观点,我一个字也没说,只叹了口气。我盯着韩晓好看的眼睛,表情淡漠坦然,英勇得随时准备赴死。她狠狠地回瞪着我,可是瞪着瞪着,她的眼神便软了、化了,最后投票的时候她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杀”了别人。
我取得完胜,可回家的路上却不得不哄她一路。她游戏桌上不好发作,这时候则泪流满面起来。她呜呜地诉说: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你太能骗了……我再也不相信你……我真傻,我是个傻女人……
我也很尴尬,那只不过是游戏,我完全使用游戏的心态玩的,从没想到要从那上面看穿一个人的本心。当时我那么尽兴,一心只是想赢而已。最后我哄她哄到词穷,一把将她的肩膀搂过来逗她:“别哭了,今晚你想杀死我几次都行。”
我不是直视莫思薇说出这句台词的,但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掠了一眼她的侧脸,就是这惊鸿一瞥,让我不知怎么就从心底把这话说了出来。
胖室友和她的同事们“呜”地一声起哄,都说这句好,这句入情入肉,这句见性见血。他们未必是真心这么想,也许看我是个来客,就说些漂亮的应付话罢了。然后他们又问我是什么职业的、是否也是戏剧爱好者之类,又开玩笑说能说出这句话,肯定是有经历的人云云……我干笑一一应付着,窘迫得不行,只好大口大口地喝酒掩饰。
我当时就应该找个借口离开,而且我心里也确实有些不太舒服,这不舒服反应到生理上,成为胃里一阵痉挛。但结果我却坚持到了最后。这当然很不寻常,毕竟在所有宾客里我不是胖室友最熟的那位。我的目的因此显而易见,胖室友一定看出来了,她看我的时候也不时地去瞟莫思薇。莫思薇跟她关系看来还是很近,两人手拉手说了好久话。胖室友再次再三地祝莫思薇再遇良缘呢,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让我也听见。
捱到最后,我的耐心取得了胜利。她俩相拥告别。因为这婚礼就不是老派的婚礼,所以省去了闹洞房这类的章节。莫思薇告辞,我也跟着告辞。虽然时间不算特别晚,但已经起了点凉飕飕的夜风。胖室友见莫思薇独自,也托不了别人,就只好拜托我:“诶,莫思薇一个人走夜路我可不放心,正好吕重华你不也去解放路那边吗?顺路送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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