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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城之夜-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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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邓队长。”
“挂了。”
我将手机揣回兜里,回想起鬼影在电话中说的话,聂晓森啊聂晓森,好端端惹谁不好,惹上这么个人物,谁帮的了?
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他的七个犯人和鬼影又关系,而且聂晓森是昨晚刚刚送进看守所,说出去是有人故意伤害,谁又会信?
只能当做是巧合,一刀插进脊椎,这得要多大的手劲和准度!
现在就只能看,金龙集团的董事长会有什么样的动作,聂晓森犯法已定,我们国家法律对毒品有严格的要求,这么大的案子,怕是他也无能为力吧。
更何况我手中还握着聂晓森指使人侮辱蓝溪的证据,罪上加罪,一个少年的后半生,栽在了自己的手里。
回到家里,戚雅还没有醒来,孩子在摇篮床内熟睡,我也脱下衣物蹑手蹑脚的钻进被窝,因身体凉,不敢触碰戚雅。
没想到戚雅却缩进我的怀中,抱着我的身躯,呢喃道:“回来啦,快睡吧,醒了还要去看演唱会呢。”
我心中酸楚,轻吻她的额头。
“嗯。”
醒来时已是下午,第一件事便是打开手机,并没有局长的电话,这说明我没有去警局他是默许的。
记得我刚升职时,总认为是局长没有发现,后来时间一长才明白自己的想法多么可笑,就像是上学时在课堂上睡觉一般,老师不是看不到,只是不愿去在乎罢了。
警局内每天发生的任何事情,其实都在高局长的掌控之中,就像是无形的摄像头,清清楚楚。
我和戚雅吃过饭穿好衣服,连明和白飞燕开车来到楼下,我们四人前往牡市市中心的露天体育场,蓝溪的演唱会就在那里举行。
天色阴暗,卷起层层乌云,夕阳的光芒不足以抵挡黑夜,很快就被吞噬的一干二净。
没等到体育场,淅淅沥沥的小雨悄然而至,连明担忧的看着窗外“下雨了,蓝溪会不会感冒啊,足足四个小时的演唱会呢。”
“放心吧,这个时候她比你还要兴奋,这可是她毕生的梦想。”
“她是我的梦想。”连明笑道。
白飞燕伸手打了他一下,“哎哟,你什么时候学会说这么肉麻的情话了。”
“跟青哥学的。”
“滚蛋。”我笑骂道。
车辆驶入地下停车场,我们演唱会的门票在第一排,进入体育场我才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如蚂蚁般蜂拥而至,看来蓝溪的宣传还是做的很到位,座无虚席。
我们到最前方坐下,两侧还有熟悉的某些领导,见到我互相打着招呼,戚雅搂着我的胳膊,有些害羞的说。
“老公,你真的好出名哦,这么多人你竟然都认识。”
我摇摇头,“说实话,其实大部分我都不认识,只不过,他们认识我而已。”


正文 第五十二章 风雨欲来“中”
我们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下,没过一会儿,演唱会还没开始,就看到有四五个人突然出现在左侧,而且全是熟人。
老谭、金虎、三拐子、强叔。。。。。。还有鬼影安插在翻海龙身边的女孩——欣儿。
我皱起眉头,连明更是一惊,他们怎么会也来看演唱会,而且座位就在我们的左侧,未免也太巧了吧。
“朋友,换个座位。”正在我凝望左侧时,一道冰冷的声音传入耳中。
我和连明齐齐转头,只见一个浑身缠着绷带,脸上带着纯黑色面具的人站在我们面前,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对连明示意。
“鬼影!”
戚雅下意识的搂住我的胳膊,略微恐惧的看着面前奇形怪状的人。
“老公,这是谁啊?”
我撇撇嘴,道:“他是你父亲的朋友。”
戚雅听罢松了口气:“爸爸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吓死人了。”
“乖,没事的。”
说着我对连明眼神示意,他若有所思点点头,起身走向金虎他们旁边的座位,几位牡市大佬客气的给连明让开座位,几人彼此寒暄着。
鬼影坐在我的旁边,面孔朝着台上安排布景的人员,没有说话,我依稀能够感觉到他身上散发的寒气。。。。。。这个温度,就像是一具刚刚从停尸房内抬出的尸体。
“你怎么来了?”我当先问道。
鬼影机械般的回答道:“接到邀请,当然过来看看。”
“看来你和蓝溪的关系果然不一般,聂晓森全身残废,你下手够狠的。”
“我说过,他被捕仅仅是个开始。”
我不禁冷笑:“翻海龙还说他离开牡市是开始呢。”
“所以呢?”鬼影不屑的说:“成王败寇,他若是安心苟活则罢,不然再回牡市,就别想离开了。”
“林晓军的死,跟翻海龙有没有关系?”
“或许吧。”
“。。。。。。”
我见他不跟我说实话,也自知探听不到什么消息,索性不再理会他,跟戚雅望着演唱会台上的开场,八名穿着火辣的女子在雨中伴随着音乐走到台前,开始一段极度激情的热舞。
戚雅神情欣喜,没有哪个女孩不盼望有一天能够在大众面前展现自己,戚雅亦是如此,只不过她的性格不会做出这样的事。
人群鼎沸,现场开始了一场狂欢!
蓝溪穿着一身银色的长袍被热舞的女孩们拥簇而出,怀中抱着一把吉他,双眼炯炯有神站在麦克风前,望着台下的众人,她一把将身上的银袍扯下!
妙美的身段和摇滚风格的服装瞬间点燃全场,一首出道时的“再见江湖”重温热血。
“老公,你快看!好帅啊!”戚雅如同迷妹一般,激动的伸着手指喊道。
我见戚雅开心,心情自然而然也好了许多,白飞燕却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直视着台上,面色凝重。
“不错。”鬼影赞赏道。
我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愣,喧嚣的音乐声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幻觉,转眼好奇的看着他。
“怎么?你不喜欢她的歌声吗?”
这次可以确定是鬼影发出的声音,我回应道:“你到底和蓝溪是什么关系?”
“不管你信不信,我和她真的没有关系,若非要说,可能和她的姐姐比较熟悉。”
“蓝溪的姐姐?”
鬼影没有在说话,缓缓站起身,他的装扮立刻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在他起身的同时,金虎等人也随之站起,等待示意。
“这就要离开了?”我喊道。
鬼影回过头,纯黑色的面具什么都看不到,却给人一种强大的威压“面子给过了,其实我对音乐没有兴趣。”
说罢,鬼影穿过廊口,金虎等人跟在他的身后一起离去,前排瞬间空出了四五个座位,而同时,连明的身影也消失了。
我眼神扫过,四下搜索着连明的身影。
白飞燕突然坐到我的左面,也就刚刚鬼影的位置,对我道:“别找了,连明今晚有他的大事情。”
“嗯?”我微微惊讶,略有所思的低下头。
戚雅依然激动的看着台上,双手抱着我的胳膊,不时跟着台上的蓝溪哼几句歌曲,笑容不止。
蓝溪挥汗如雨,衣服换了一件又是一件,整个演唱会足足四个小时,我甚至都在怀疑她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又唱又跳,真的不容易。
直到快午夜时分,雨势渐渐变大,已经有观众纷纷离去,因为戚雅,我没有选择离开,已经很久没看到戚雅像今天这么开心,我不会扫她的兴。
蓝溪唱完一首歌后,浑身已经湿透,整个舞台上就剩下她一个人,只见她将麦克风拿到手中,带着哭腔说道。
“各位,感谢大家今天能够来参加我的演唱会,我在这座城市八年,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儿,一步步爬到这座舞台上,这是我的第一场演唱会,也将会是最后一场。。。。。。所以,在最后的时刻,我想唱一首最初来到牡市时写的歌,送给你们,送给帮助过我的人,送给。。。一个傻瓜。”
台下的人群突然寂静,只剩下大雨瓢泼,电闪雷鸣!
蓝溪在雨中轻轻弹起吉他,转瞬间猛地爆起高速度,狂野的音乐,唱道。
漆黑的午夜,是谁徘徊无名的街角。
你是否像我,淋着大雨狂乱的舞蹈。
霓虹璀璨的城市,多少人放弃了自己的骄傲。
风雪交加的世界,黑暗与光明彼此不停的嘲笑。
寂静的天空,半道闪电划破梦想。
试问天上神仙,哪个敢来人间走一遭。
我不想苟活在这里,死去无人知晓。
没有希望的日子,不如对夜当空,嘶吼嚎叫。
十指鲜血,拼命撕扯逃出禁锢缠绕。
坎坷荆棘,我自无惧走向你的怀抱。
遍体鳞伤,只能让我的热血沸腾燃烧。
苟延残喘,哪怕无数次的跌倒,也要站起身来立旗为矛!
你笑我痴心妄想。
我就站在这里,耳语苍天祷告。
没有梦想的时候。
不如赐我死亡,长眠红尘,地狱再唱一首——
风华正茂!
蓝溪沙哑的嗓子在泪雨重叠中喊出最后一句,将吉他重重的摔在台上,跪了下去。。。。。。
戚雅已是泪流满面。
人群嘶喊,给这场大雨中的演唱会最后一个高潮。
白飞燕抿着嘴唇,倔强的忍着泪水。
我掏出一根烟叼进口中,未等点燃便已湿透,心中仿佛有一颗星星缓缓坠落。
正在大家都感慨哭闹之时,我看到舞台上,连明捧着一束硕大的玫瑰花缓缓走向蓝溪,蓝溪捂着脸依然跪倒哭泣,并没有看见。
“老公。。。连明!连明!”戚雅摇晃着我的胳膊,娇声喊道。
我点点头,嘴角划过一丝微笑,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此刻,连明一步步靠近蓝溪,单膝跪在了她的身边。
蓝溪抬起头,看到连明的动作顿时不知所措,捂着嘴巴惊愕的站起身。
连明拿起地上的麦克风,两人四目相对。
“蓝溪,我这个人嘴笨,昨晚想了好久,希望能够写出一篇长话来表达我的心,可你也知道,我没有什么文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写出来。
我青哥说过,爱一个女人就像是冬天的暖阳,不止要融化她,还要融化自己。
我的心已经揉碎了放在这里,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用后半生所有的时光来融化你,陪伴你,好吗?”
连明郑重其事的伸展双臂,将花递到蓝溪的胸前,双眼散发着期待的光芒,我看到他的双手都在颤抖。
“答应他!”
不知道谁喊了第一句,瞬间整个现场都同时嘶喊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白飞燕和戚雅也在喊叫的人群之中。
我不禁心里也随之紧张起来,看着自己最好的兄弟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兴奋不已,牙齿咬着烟嘴,目光不敢有丝毫移动。
蓝溪捂着嘴,重重的点了点头。
玫瑰接到她的手中,两人拥抱。
全场再一次沸腾!
从此以后,蓝溪退出音乐圈,再也没有人听过她在舞台上唱歌。
这晚的最后一首歌“风光正茂”,在牡市家喻户晓,广为流传。
连明,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
第一个女人。
第一个家。


正文 第五十三章 风雨欲来“下”
连明和蓝溪走到一起是所有人都始料不及的,第二天牡市报纸的头条便刊登了文章,渲染描绘蓝溪和连明的感情经历,媒体记者纷纷赶至警局,希望能够从当事人身上获取更多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连明没有接待采访者,他还在我的办公室内搬运着案卷,只是中午的时候,蓝溪亲手做了盒饭送到警局,惹起了一拨警员们的喧闹。
两人正式同居,而且决定闪婚,大喜之日就在下个月。
“新郎官,快,给我过来揉揉肩。”我坐在办公室内,对窗台边拿手机跟蓝溪发短信聊天的连明喊道。
“啊?”连明抬起头,恍然道:“青哥,你先自己揉着,等一会儿。”
“我自己揉。。。。。。我他妈揉的到吗!”
连明对我的骂声置之不理,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笑着叼起一根烟点燃“真是男大不中留啊,哪个古人说的来着,恋爱时的男女智商为0,此言不虚啊。”
连明依然没有理会我,摆弄着手机不时傻笑。
我自觉无趣,翻弄着案卷,“V”已经三天没有动静了,而我们除了林晓军死亡前见过翻海龙外,也一直没有得到其他有用的线索,案卷还在僵持中,高局长跟省里申请,将侦破案件的时间范围拖后,毕竟“V”不同于其他的罪犯,其反侦察能力不逊于警察。
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需要更加专业的心理学家来帮忙进行犯罪侧写,我也跟高局长提出了此意见,却被坚定的驳绝。
同时,高局长颁布了一项命令:“如果抓到‘V’,只要死的,不要活的。”
我非常吃惊,询问原因。
高局长却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你觉得不能办的话,就换人,让廖云海来接手这件案子,保留你的职位,处理其他的案件吧。”
我当然不会让廖云海接手,虽然高局长的命令下达,但是否遵行都在我的一念之间,最后真的能够抓到“V”;我自然可以先行留出证据,审问案件背后的真相。
我已经看的透彻,“6。21凶杀案”越来越扑朔迷离,棘手的罪犯,一个个死者的身份毫无关联,上级又颁布这样的命令。
这背后的真相,令人向往。
第七个死者的遗体在下午时分被人在牡市南区的一家理发店中发现,死者的身份是理发店的老板,一个四十多岁,身材臃肿的女人。
我带领大部队警员赶到案发现场的同时,接到了老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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