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豕褂欣媳儆嗳耍晕榔涔K溆型鹾钪牛速瞔hai柴〕为匹夫。悬隔千里之外,无朝聘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辅监国之官以伺察之。”所以,即使在中央以宗室(如曹真)掌兵权,但因外无屏蔽,一旦中央权力发生转移,政权就随之丧失。司马炎称帝后决心改变这一状况,进行兵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撤销地方武装,大封同姓诸王和任用宗室诸王出掌外军大权,目的是削弱地方实力,加强司马氏家族对军队的控制。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马炎开始大封同姓王,一开始就封有27个王,大国五个,次国六个,小国16个。大国食邑2万户,置上、中、下三军,兵5000人;次国食邑万户,置上、下两军,兵3000人;小国食邑5000户,置一军,兵1500人。灭吴统一天下后,司马炎认为天下大定,应该“偃武修文”,“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下令撤各州郡地方武装,以加强中央集权。与此同时,司马炎以宗室诸王出掌外军,如使其子秦王司马东都督关中,淮南王司马允都督江、扬二州,楚王司马璋都督荆州等。这些改革措施,不但没能加强中央集权,反而使中央集权大为削弱。宗族血缘关系没能阻止各诸侯王之间的争权夺利。各王掌有重兵,没能起到维护中央集权的作用,反而成了中央集权的最大破坏者。兼任都督的诸王,既是方面军的统帅,又是地方民政长官;既有诸侯王的一套官属,又有以大将军身份开府后任用的一批幕僚,军政大权集于一身,从而刺激了他们分裂割据和争夺全国统治权的胃口。司马炎死后不久,就发生了八王之乱。这次动乱历时16年,先后有八个诸侯王参与。八王之乱动摇了西晋的统治基础,导致了西晋的灭亡。
西晋的兵役制度是世兵制,中外军全部兵员都来自军户。凡为兵者皆入军籍,不与民户相同。军户的社会地位较郡县民户为低,但尚未被社会贱视,许多士族名流还不耻于与世兵子弟交往,世兵子弟也照样可以当官为吏。如《晋书·王尼传》记载,世兵子弟王尼在护军府任军士,负责养马,当时名士胡毋辅之、琅玡王澄、北地傅畅等人都愿和他交往,在一起“炙羊饮酒,醉饱而去”。正因为如此,世兵制在西晋时完全可以保证中外军的兵源,而且世兵的战斗力也较强,从而使世兵制进入全盛时期。
(2)西晋的军事领导体制和中外军
西晋建立后,不设丞相,国家的政务由中书省和尚书台负责。在军事方面,任命重臣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指挥全国军队。日常军务方面,由尚书台的五兵曹负责。除都督中外诸军事外,西晋还设有众多的将军,如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及抚军、辅国、四征、四镇、四安、四平等将军。这些将军都是官阶,而非官职,并非一定统军。真正统军的武官,一般都要加上都督诸军、监诸军、督诸军的职称和使持节、持节、假节的称号。其中以使持节、都督诸军的权力最大,所属军队中的人事任免、奖惩、管理训练、作战指挥以及后勤供应等方面事务,均在其职权范围内。持节、监诸军的权力次之,假节、督诸军又次之。
西晋的中军驻守京师,其中警卫宫廷和京城的部分称为宿卫军,驻屯在京郊,作为国家控制的机动部队的称牙门军。宿卫军和牙门军统称为中军。宿卫军主要由左右卫、骁骑、游击、领、护六军组成。另外,还有左、右、前、后四军,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翊军六校尉。此外,太子东宫的前、后、左、右、中五卫率也属宿卫军。宿卫军兵力有五万,后来经过八王之乱,中军兵力受到削弱,最后在洛阳被刘渊全部歼灭。
中军统帅是中军将军,后分别改为北军中侯和中领军。
西晋的外军是指屯驻在京城以外各地的驻防军,包括两部分:一是各地都督府统领的军队,一是各封国所置的军队。西晋建立过许多都督府,其中最重要的有关中都督、幽州都督、荆州都督、豫州都督、徐州都督、扬州都督、冀州都督、沔北都督。都督一般都有将军或大将军官阶。各都督府所统军队,数量很大,总兵力有30万人左右,远远超过中军。大的军府兵力有四五万人,小的军府也在万人以上。各封国所属军队,也属外军。西晋共分封了500多个王、公、侯国,封国均可设军队。若把所有封国军队加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3)东晋的中外军
中外军制度到东晋开始走向混乱。东晋的中军名称一依西晋,还有领军、护军、左卫、右卫、骁骑、游击六军和五校尉,但兵力大为缩小。与中军同驻建康的,还有扬州都督所属军队。因此,东晋的中外军名号虽存,制度却非常混乱。
东晋的外军是由都督率领的中央直辖军。各都督所领兵力多少不一,战斗力也强弱不等。总的看来,以北方流民组成的军队战斗力较强,其中尤以后期的北府兵最负盛名。北府兵是带有征北、镇北等将军称号的都督军府所统之兵。东晋建都建康,徐州在建康以北,所以徐州都督多以带北字的将军充任,其军府简称北府,所领之兵称作北府兵。淝水之战就是依靠北府兵取胜的。后来,刘裕利用北府兵控制了东晋政权,北府兵就演变为东晋的中军。
(4)东晋世兵制的衰微
东晋的兵役制度仍以世兵制为主,但由于世兵社会地位日趋卑贱,世兵的战斗力逐渐下降,这一兵役制度从此趋向衰落。
东晋建立后,由于兵源缺乏,不得不采用调发奴隶、查征隐户、搜捕逃民和使用罪犯等手段增补军户。这样,东晋军户的成份便大异于西晋的军户了。加上当时门阀制度已经形成,封建等级和门第观念对社会已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军户本身所受到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又比一般民户更重,生活极为困苦,实际上已接近于贱民阶层。在这样的情况下,世兵因反对压迫而逃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战斗力也越来越弱,士气越来越低。东晋政府只能转而依靠招募来补充军队。如东晋初年,祖逖北伐,因兵力太少(司马睿仅给他1000兵),只能自行招募。北府兵的大多数兵士也是招募而来。到了后期,募兵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招募兵与世兵不同,既非终身为兵,更非世代为兵,待遇也较好。所以,由募兵组成的军队,士气较高,战斗力也较强。
第三节 十六国兵制
西晋末年,在反晋民族大起义中,各内迁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民族政权。西晋灭亡后,这些政权的贵族统治集团在北方长期混战,在北魏统一北方前,先后建立的政权近20个,主要有16国,史称十六国①时期。除前凉、西凉、冉魏、北燕等政权外,其他政权都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因而它们的兵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1)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领导制度
十六国时期,各少数民族政权多实行异族分治制度,或称为胡汉分治制度,在一国之内,实行两种不同的军政体制,以保证他们对其他被统治民族的军事统治。据《资治通鉴》记载,南凉大将鍮勿仑认为,为了保持他们“雄视沙漠、抗衡中夏”的长处,必须对汉族和本族分开治理。即“处晋民于城郭,劝课农桑,以供资储;帅国人以习战射,邻国弱则乘之,强则避之”(《资治通鉴》卷一一一)。对汉族人民,仍按汉族地主阶级的传统方法进行统治;对少数民族,则按各自的部落传统进行统治。以汉和前赵为例,其最高统治者仿汉制称皇帝,但在皇帝之下,仍按匈奴旧制设大单于一职,主管少数民族。大单于下设单于左、右辅,协助大单于统领军队。由于大单于实际上是最高军事统帅,所以一般由皇帝自兼,也有任命太子或太弟担任此职的。在地方上,对汉族地区,一般仍实行州、郡、县制,设刺史、太守和县令长等主民政,设都督、将军、校尉等专管军事。对少数民族地区,则按照他们的传统习惯,实行部落和政权合一的设置,设城主、镇将、都护、部大人、都大人等进行统治。
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军队,形式上仍沿袭魏晋,分中外军。统领中军的仍称中军将军、中领军,统领外军的仍称都督。中外军的最高统治者有的也称都督中外诸军事。但实际上,由于战争频繁,军队又经常集中使用,中外军的界限已不明显,而且也不是以驻地为区分的标准。当时的情况是,以本族部族兵为主组成的部队,都属于中军。其中最精锐的部分,由皇帝(王)亲自领导和指挥,称禁卫军或禁兵。归附和投降过来的其他民族的军队和驻守外地的军队属于外军。由中央委派到各地的持节都督或城主、镇将、护军等统领,由于他们长期驻扎外地,有机会招兵买马,筑城修堡,发展个人势力,因而往往变成割据势力。
除中外军外,还有州郡兵。州郡兵本属地方武装,由州刺史或郡太守统领,主要任务是维持地方治安,有时也应调出征。
私人武装的强盛是十六国时期的一个重要特点。兴起于东汉王朝末期的豪强地主势力,在西晋末年天下大乱之际,有了迅速发展。到十六国时期,更出现了坞堡林立的局面。凡有势力的地方豪强,无不结堡自卫。每个坞堡主,都有为数不少的部曲、家兵。因政局动乱,各政权无力控制,坞堡遂变成半独立的政治军事实体,直接参与军事行动。如淝水之战后,苻坚力量大为削弱,关中诸壁垒3000余所,皆遣兵负粮帮助苻坚。西晋末年,黄河以南地区,坞堡林立,各不相属。后来祖逖北伐,曾依靠坞堡主共抗石勒,取得不小的胜利。这些坞堡主归附某个政权后,往往被任命为地方长官或军事统领,原有私人部曲仍归其统领,但纳入国家军事系统,变成外军。
(2)各少数民族政权的兵役制度
各少数民族政权实行全民皆兵的制度。这些少数民族,尽管进入中原的时间有先有后,各自的社会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但从社会结构上说,大体上都属于部落组织形式。落为邑落,为各近亲家族,是社会的基层组织。落上为部,是各近亲家族的联盟。每部所统落的数量不等,大者以千计,小者以百计。部的首领称大人、渠帅、酋长等;落的首领称小帅。部落首领,原来由推选产生,后演变为世袭。与此社会结构相一致,在部落内部,实行部落兵制,全族皆兵。凡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生产,战时出征,亦兵亦牧(农),耕(牧)战合一,军械粮秣自备。各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最初均是依靠部落兵起家。建立政权后,部落兵成为国家军事力量的主干,构成中军。从外表上看,这时的中军,与部落兵没有多少差别,但在性质上,已演化成国家的常备军。中军的家属随军,分住于各营,称为营户。屯驻于外地各军镇的外军,其家属也随军,称为镇户。外军虽不完全是本族人充当,但在胡汉分将制下,居于同一军事据点或统属于同一军将的,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民族。营户和镇户,是中外军的主要兵源。他们既是兵,又是民,自己生产粮食,户籍单独编制,不归郡县管理,直接隶属于军将。军将既是他们的军事统帅,又是他们的行政长官。这些营户和镇户兼有少数民族全民皆兵和魏晋世兵制的特点。营户和镇户的成年男子,均是终身为兵,而且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这反映了少数民族原有制度与中原地区制度的相互融合。
除少数民族部族兵外,各政权中还有汉族兵,汉族兵中实行世兵制。
各少数民族政权还通过招募、强征和收降扩充军队。
招募的对象主要是民户。民户大部分是汉人,也包括身居内地、文化程度较高的少数民族。
征兵是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实行的,不是常制。大战来临,国家感到兵力不足,往往下令征兵。被征士兵服役时间的长短,依战争需要而定,一般情况是战争一结束,即复员还乡。
收编其他军事力量,特别是中原地区的坞堡力量,也是这一时期扩大兵员的一种方法。
十六国时期汉族建立的几个政权,其兵制大体延续魏晋,不再赘述。
注释:
①十六国:一成(汉)、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和夏。与此同时,还有冉魏、西燕、代等政权。
第四节 南朝兵制
东晋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刘裕废晋自立,建立宋,史称刘宋(公元420—479年)。宋的后期,政治腐败,部将萧道成趁机取而代之,建国号齐,史称萧齐或南齐(公元479—502年)。萧衍灭齐建立南梁(公元502—557年)。南梁又被陈霸先取代,陈霸先建国号陈,史称南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