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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六知道他不肯说实话,却也拿他没有什么办法。
“无论怎样,我们这些人,总是唯大哥你马首是瞻。”
陆川突然哈哈大笑道:“哎呀老六你是不知道,洛城那些大姑娘一见了我呀……”
“咳!”
回头看见安朝云抱着手站在门边,他嘿嘿一笑,“我才懒得理她们哩!看惯了小云云这张俏脸,看别人都变成歪瓜裂枣了……”
安朝云翻起白眼:“敢情又有什么麻烦事要我去做了。”
“没有没有。”陆川摆着手,“吃饭吃饭。”
饭毕,安朝云不经意提起:“听秦大成他们说,西一里新来了一对小夫妻,那个小娘子可好看了。什么时候师傅也去瞧瞧。”
说罢,她竟然有几分心虚。
“择日不如撞日,换上行头出发!”陆川大手一挥。
“不行,六叔已经试过了。他们跟我爹的事情没有关系。再扮鬼吓人家,可就过分了。”安朝云犹豫道。
陆川眼珠一转:“年轻人,不经历风雨,怎得见彩虹?多历练历练,没有坏处的。既然不关他们的事,那么身正不怕影子斜,自然是吓不坏的。”
“可是……”
老六摇头不止:“为老不尊!怎么不先愁一愁,那五百个龙犊子的喽啰怎么处置?这么多张嘴,再养下去,又得出门打猎了!”
陆川义正辞严:“我们是名门正派,虽然眼下背着个叛逆的污名,但该坚守的原则还是要坚守的。当初祖师爷开宗立派,定下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不得滥杀无辜,所以咱们要报仇,也只能让这些人自取灭亡。但如今,我们的迷魂大阵被那大火给烧毁了,只靠着扮鬼吓人,可没办法把人吓成呆瓜啊。放人的话,肯定要生出事端。这么多人,也不可能当爷爷养着供着。杀掉的话,数百年的规矩,可不能坏在我陆川手上——那就坏在老六你手上好了,老六,你去处理吧,手脚利落点……”
老六:……
安朝云:……
待夜幕降临,陆川和安朝云二人换上藏青长袍,戴上瓜皮小帽,涂了两张白脸,向着西一里去了。
……
“喂,小云儿,那个小娘子当真有那么好看?比你好看?我不信!”
“我又没见过,问我干嘛?”
“啧啧,要是真能比你好看,下次我就去偷她的衣服……”
“陆川你个老王八蛋!终于承认是你偷我衣服了!”
“嗷……君子动口不动手!嗷……安朝云我有没有教你要尊师重道……嗷……好男不跟女斗……嗷……你居然骂我老王八蛋你这只忘恩负义的小王八……”
……
少歌和挽月坐在床沿。
“我觉得张岳被你坑了。”挽月斜眼看他。
“嗯?”林少歌弯起月牙眼,“为夫这样正直的人,怎会坑他?”
挽月撇了撇嘴:“你明明就是为了那双左大右小的鞋子……哦不,应该说,你是为了那个左大右小的鞋印——就是你中了麻痹之毒时,出现在我们门外,想杀我们的那一个人留下的脚印。你让张岳去偷鞋子,想把这个人找出来。”
“嗯……这个只是意外的收获。”林少歌死皮赖脸。
挽月一脸不信:“那,你还借口埋鞋子,把人家埋的网啊,陷阱啊,都给摸了个一清二楚,也是意外的收获咯?”
“嗯,的确很意外。”林少歌一本正经。
第214章 入戏太深
“我们现在怎么办呢?这个九叔和林子里面暗算我们的是同一伙人吗?”
少歌略略沉吟:“不是。若是一起的,不可能对你毫无防备。”
挽月听得一头雾水。
少歌也没打算瞒着她,伸手将她拉到身边,轻轻揽住她小巧的肩膀。
“小二,你那日,用药碟子砸伤了那个‘九叔’,然后又在树林里杀死了另外两个人。他们若是一起的,在树林中,就不会对你毫无防备。”
挽月听他这样说,当即心下了然——昨天问他自己昏迷时念叨了什么,他不肯告诉自己。想来自己念的,便是自己很没用,拖他后腿之类的话了。所以现在他故意把这些功劳硬加在自己头上。虽然他是一番好意,可是,编得这么假,自己要是顺杆子爬,也太不要脸了……不过,他不是老说自己没脸没皮?
“咳,我没那么厉害啦,只是意外而已。”挽月一边说,一边摆了摆手。
见她这副德性,林少歌哪里还能不知道她脑袋瓜里在想什么?
“小二,”他一脸严肃,“我不是哄你开心。你为了救我,的确杀了人。”
“我知道,是真的。”挽月也绷出一张严肃的脸。
“你当真知道?你记起来了?”林少歌狐疑。
挽月心道:果然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看他演得多像!这睁眼说瞎话面不改色理直气壮正气凛然的功夫,天下已无人能出其右!既然他执意将功劳硬安给自己,那也只好受之有愧了。
于是正色道:“不错。就是我干的。前头扮鬼那个,被我一碟子砸吐血了,后头林子里那两个,被我当柴给劈了。”
林少歌有点懵。准备了许久的那些小心翼翼,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帮助她回忆那些事情的话,一时全没了用武之地。
“嗯。你知道……就好。”
挽月见他一脸怪异,不由有些尴尬。
尴尬之余,又有些郁闷。他其实没有必要这样照顾自己情绪的……现在可好,弄得两个人都怪怪的,没有办法愉快聊天了。
而林少歌虽然感觉哪里都不对,却又说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对,只当自己关心则乱。
“小二,你现在能否掌控体内的力量?”
“呃?”挽月苦了脸——还没完没了啦?
她抽了抽嘴角:“不能!”
“嗯。”林少歌一副了然的模样,“待我恢复了,再看看怎样帮你。”
“你身体怎么样?”提起这个,挽月有些忧心,“脉象显示你气血不畅。”
少歌点头道:“无妨,只是暂时内力全失,再有半月就可恢复了。”
挽月倒吸一口凉气:“那岂不是很危险?”
“有你在,怕什么?”林少歌风轻云淡。
“……”
完了,这小伙子入戏太深。挽月仰天长叹。
“那个……在林子里面偷袭我们的人,应该就是把龙爷那群土匪引来的人吧?”
“嗯。”林少歌淡淡一笑,“我竟未料到,镇南王也要横插一脚。”
挽月扶额:“镇南王?白娘子的哥哥?是他的人?!”
“是。镇南王麾下智多星奇老幺,也唯有他了。”林少歌眉眼间略有不忿,似乎对遭了人家算计这件事怨念颇深。
“哦……”挽月一怔,“老幺这个名字,在林子里,我确实是听见过。”
她甩了甩脑袋,回回神,摆弄着手指喃喃道:“一个皇帝,一个先皇帝,一个亲王,一个镇南王,现在四方势力都想要我们死就对了。林少歌,你究竟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恶事?”
“嗯……”他笑笑地把她捉进怀中,“我把天下最美好的女子抢走了,自然是人神共愤。”
“你还有闲心说笑。你现在内力尽失,随便来个什么小喽啰,我们都要完蛋。”
“那便让他捡个便宜罢。”少歌笑道,“总是有人运气特别好。”
挽月直翻白眼:“我倒是希望运气好的人是我们。不过依现在的情形,恐怕连运气都救不了我们了。不过……要是没出意外,我看你本来也是要借着这群土匪之口,把你躲在这里的消息传出去——为什么?”
林少歌一脸无辜:“把几方人马都引到这个沼泽坑来,我们二人远远遁走,看他们狗咬狗,岂不是很有趣?”
“嗯……”挽月连连点头,“那么,此刻,狗是来了,可我们这根肉骨头也走不掉了。是这意思吧?”
林少歌笑而不语。
“看你这一脸有恃无恐的欠揍样,我猜,你那三千歧军就在附近?”
“聪明。”
“林少歌,我好端端一个守法公民,就这样被你带坑里了。你这是要搞大新闻的节奏啊。”
少歌蹙了眉,微微不解。
挽月摇了摇头:“我一紧张就爱胡言乱语,你别在意。唉,我现在突然有种错觉,像是被不止一双眼睛,阴森森地偷偷注视着……”
少歌木然地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挽月顺着他的目光望去……
“靠!”
窗户外头,可不正是有两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们。
两顶瓜皮小帽、两件藏青长袍、两张白脸、四只眼。
真的是一点都不可怕啊……
尤其是,其中一双眼睛还有点色迷迷的。
挽月跳下床,向前走了几步:“鬼大哥,说真的,吓人的话,一个鬼会比两个鬼效果更好一点。你们一定要组队的话,也不应该这样子两个鬼站在一块,应该一个在窗户边上,一个在门边上,然后——”
她抬起手左右摆动着:“这样,呼一声,消失在窗户边出现在门边,再呼一声,消失在门边出现在窗户边。这样效果会更好嘛,你们说是不是?”
两个“鬼”直勾勾地看着她,然后转过头,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好像很有道理。”其中一鬼说道。
“那也只能下次了。”
“嗯,先找个地方演练一番……不对我们是来干嘛的?”
二鬼齐齐转过脸:“还……我……命……来……”
挽月无语,径自伸手去关窗户:“麻烦让让,当心夹到头……嗯对,就是这样,谢谢了。慢走不送。”
第215章 大事业
这夜,林中的哨兵又带回了一个陌生人。
最近几天,老是有精壮的汉子找到十里寨来投奔大英雄张岳,这些人个个目光坦荡,一看就是光明磊落的好青年。
问起为什么知道张岳在这里,众人说法完全一致——外头都传遍了,传奇人物张岳正隐在这片林子里头苦修绝世神功,待神功大成,就会重出江湖,带着江东万民过上好日子!瞧瞧,前不久张岳略有小成,随手挥出一掌,引发了那场森林大火,外头的人都看得真真的!
许多人想要来投奔,只是那些胆小鬼都不敢趟过泥沼,有胆子进来的,个个都是英雄好汉!说这句话时,他们双目焕发着坚定的信念之光,显然对张岳的实力以及那个宏伟的目标深信不疑。
十里寨里的人虽然有些隐隐的担忧,但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便依着惯例,安排他们住下,然后在夜里出动无面人试探一番。
而这些人的表现简直叫人击节赞叹。
有的不屑一顾,自称从无亏心之事一身正气百邪不侵,径自睡去。
有的心善,拉着“安老爷的鬼魂”不让走,非得让这“鬼”讲述自己的悲惨遭遇,然后感同身受,坐在旁边一起抹眼泪,临了,还殷殷交待,明日一定要再过来,会陪着他,从此不再让他做孤零零一只鬼。
有的一身匪气,当即拍着胸膛表示,要替“安老爷”报仇雪恨,将仇家千刀万剐。
有的从鞋底里摸出私房钱来,要帮“安老爷”买纸钱纸屋纸妾烧给他。
如此总总,不一而足。
虽然各自表现不同,但这些人的确个个是磊落的好汉子。所以经过一番简单的试探后,陆川拍了板,决定将人都交给张岳,也算是壮大十里寨的实力。
张岳正在为癖好的事烦闷,辞别了林少歌之后,他几乎没出过门。
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变成了一团灰暗的泥巴,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
虽然他相信安朝云的为人,一定会替他保守“秘密”,但是……怎么想,怎么糟心哪……
幸好,在他感到最黑暗,最无望的时候,老天给他安排了其他事做。
有人来投奔他了!
第一个被带过来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一身鼓成小山包的腱子肉,双眼精亮有神。小伙子见到他,“啪”单膝一跪,声称从此鞍前马后追随张岳。地上被他的膝盖砸出一个浅浅的坑,显然是个练家子。
张岳一张脸涨得赤红。他虽然背了个英雄的名头,但很显然,除了寨子里面那几个从小被父母洗脑的愣头青之外,其他的人并没有真正把这“英雄”当回事。毕竟英雄这种生物,只有在传说中或者是乱局下,才显得熠熠生辉。平日里,大家吃住都一样,天天王八瞪绿豆,过着波澜不惊的小日子,谁会觉得他张岳哪里就不一样了呢?
而张岳自己心中更是清楚自己那个“英雄”究竟有多少水分。他那时候是真的想过要屈服了,只是实在是没找到一个好的机会说出口而已,再者,他也就是被捉去关起来揍了十年,哪里有值得称道的地方……这件事也算是他心中的一个疙瘩,所以被人称为英雄,他的脸上其实是有点火辣的。
此刻,对面真心实意前来投奔的男人,他的心情……一言难尽。
他牢牢记住了面前这个小青年的名字——时项。他对这个时项的感情很复杂,复杂到他这样粗线条的脑袋根本理不清楚。
有惭愧——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是时项以为的那样,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豪杰,正准备做一番大事业。狗屁的大事业,他张岳也就是躲在十里寨混吃等死罢了,那场大火根本和他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且因为一个白目的错误,如今已无颜见人了。
也有感激——在他快要自我怀疑到精神崩溃……最近他已经有意无意开始闻自己的鞋子……在这样一个叫人绝望的时刻,这个眼神明亮的小青年,真心实意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