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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只老狐狸-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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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少歌轻轻点头,“方才,我说一个兮字,只是因为那一瞬间的直觉。究竟结果如何,等到他传信回去便知道了,小二且安心等着,或许,我蒙错了呢?”
“你刚才故意让他传信给轩辕去邪,只是想知道轩辕去邪究竟是在京都,还是到了这里——驻扎在外头,对不对?”
“对。截下信来,多少总能看出端倪。”
“但你灵光闪过一个兮字之后,你改了主意,当真是要他给轩辕去邪传信了。你莫不是觉得……如果你蒙对了他心仪女子的名字,他就会成为一个解救我们的变数?”
少歌冷笑道:“也就是一些交易罢了。”
挽月暗暗吐舌。像他这样心高气傲的家伙,怎么可能接受轩辕去邪“解救”呢?
……
……
这几日,轩辕去邪称病,半步也没有出过王府。
沈辰数日不见他,不免忧心忡忡。偏生每日下朝之后,又被母亲陈夫人支使着满京都跑——一会要喝城西王记的酸梅子汤,一会要龙井巷子里的九酥蜜桔饯,还未喘过一口气,她又吵嚷着要南城旧街黄阿婆的老坛腌黄瓜。
这样的事,随便派几个小厮去就可以,而且可以一气给她全部买回来,她偏不。就只要沈辰去,一面令沈平焕给她捏肩揉腿,一面等着儿子大汗淋漓四处跑腿归来。沈辰便明白了,他娘怀孕了自己难受,也不让这爷儿俩好受。
沈相倒也没有怨言。他没有小妾通房,夫妇二人年纪大了,也没指望过还能怀上。儿子沈辰的下一桩亲事也暂时没影儿,这府里的确是冷清。眼下,夫人竟然突然有了喜,于他而言可不是一桩天大的好事?老来得子,自是别有一番滋味。
沈辰的日子就不好过了。陈夫人本来就是个骄纵的脾气,眼下怀孕更是心火旺盛,看谁都不顺眼,沈辰跑腿归来,不但听不着半句表扬话,还得恭眼顺眼,听她唠叨数落一番——嫌他速度太慢、抱怨当年生他的辛苦、伤感如今母子生疏、忧心自己年纪大了生产时有个闪失……
总之每一次非得喋喋不休半个多时辰,到了后头,沈辰倒是宁愿她把自己支使出去跑腿了。
于是这日,从北城拎回一盒用蒜、细葱、韭菜、芫荽和辣椒面细细拌过的油炸脆藕片捧给陈夫人之后,他垂手道:“母亲吃了这个辣的,恐怕会想念东街口那玫瑰糖,儿子去给您买回来?”
陈夫人打开食盒,偷偷左右一望:“你爹一定是不许我吃这个,我已打发他去买玫瑰糖了。你回去歇吧,别杵在这里看着我吃。”
说罢,脸上馋意尽显,盯着那色泽鲜亮,辣香四溢的热腾腾脆藕片再挪不开眼睛。
沈辰不动声色一挑眉:“是。”
出了福熹园,踌躇半晌,决定去探望轩辕去邪。
当即叫小厮牵了马来,赶在饭晚之前到达,和轩辕去邪一道用晚膳,以示不怕被他病气传染,要和他同舟共济有难同当。
其实自那日轩辕去邪醉酒之后,二人便没有见过面了。
这一次相见,发现轩辕去邪精神倒也还好,只是有些恹恹病气,脸色更像是中毒。
沈辰微微一怔。来路上,他遇到过一个脸色青白,身条细长的男子,因那男子面目极为俊秀,他便多看了两眼——那样青白的脸色,倒和面前的轩辕去邪有几分相似。
沈辰甩了甩头,抛开那些没着没落的念头,定定看着面前的病人。因轩辕去邪曾在自己面前醉酒失态,沈辰生怕自己言行引起他的误会,让他误以为自己有嘲笑之意,便正襟危坐,问候礼节十分客套、中规中矩。
而轩辕去邪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望着沈辰的时候,竟隐隐有些防备之色,更是叫沈辰心中忐忑,不知该怎样打开局面。


第242章 五味
轩辕去邪病着,所以没有到会客的厅堂见沈辰,而是在内室,端坐在一张矮榻上。
二人中间放了一张紫檀小茶几,四条边雕成精细的浮空祥云样式,桌几更显得小巧精致,长宽差不多等同于妙龄女子小臂,于是二人只要同时伸手取杯喝茶,手背就很容易碰在一处。
显然轩辕去邪从来不在此处待客的。
沈辰心中隐隐激动欣喜——如此,自己算得上是入幕之宾了罢?
他很快发现,轩辕去邪极刻意地避着他——在他取杯、举杯、喝茶、放杯的环节,轩辕去邪一定是不会伸手到桌面上的。非等自己将将喝完,立在一旁的丫鬟上来添杯之时,轩辕去邪才会举起杯子急饮一口。
沈辰心中暗叹,亲王不想和自己有肢体接触,一定是怕病气过给了自己。
既然如此想,他更是有意无意想要去触碰轩辕去邪,以示自己根本不在意被他传染,愿意和他同呼吸共命运。
一个追、一个躲,反复几次之后,轩辕去邪面上浮起一些壮烈的悲愤之色。
“不喝了。”他说,“今岁上贡的这紫笋……不好!色泽差、味道差……不喝了。”
“带走带走,把这个也带走!”他指了指紫檀小几。丫鬟点头道是,然后伸手去搬动时,他复又想到什么,喝止道,“别,这个就放这!你下去吧。”
说罢,他小心地望了一眼这张立在二人之间的紫檀小几,好像在看一道防线、一座要塞。
“是。”小丫鬟低低应了,只收了茶具退了出去,替他二人合上门。
轩辕去邪见她关了门,双目一凝,似是要发怒,又生生忍了下去。
沈辰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模样,一颗心更是怦怦直跳。看来,经过那一醉,二人的关系果然是大大进了一步啊!
这个大昭国,民风倒是算得上开放,上下等级也并不十分森严,君臣之间若是关系亲密的,背着人时搂肩搭背也是有的——昔年先帝在时,曾有一次柳阁老公然顶撞了先帝,下朝之后,先帝竟从銮座上拎着袍子蹬蹬蹬蹿下来,一脚猛踹柳阁老屁股,而那柳阁老竖起眉毛回过身,一掌呼在了先帝大腿上。事后双双一瞪眼,哈哈一笑,便作罢了。
沈辰心道,将来,可要和轩辕去邪更为亲近才好。
这般想着,脸上堆起一个极为肉麻的笑:“身体可好些了?是不是那日着了风寒?怪我没有照顾好,怪我。”
轩辕去邪打了个寒颤。
沈辰只当他冷,又道:“那日,手就是冰的。”
轩辕去邪急忙将双手缩进袖口,慢慢挪远了一些。
“唉,”沈辰叹道,“早该来看你的,只是我母亲……我母亲,咳,有孕,近日总爱支使我四下跑腿,给她买些吃货来解馋。”
轩辕去邪慢慢瞪大了眼睛:“什么?”
沈辰察觉到他的目光有些热切,心道,果然他是怨自己一直不来探望了,十五岁的人,的确是有些少年心性的,眼下又病了,爹不疼娘不爱,着实可怜。这般想着,便把陈夫人怀孕之后种种趣事说给他听。
“我母亲这把年纪有了身孕,闹腾得可厉害,昨日最甚,吃着酸的要甜的,吃着甜的要咸的,吃着咸的又要酸的,折腾了大半日,父亲急了,搬来一坛醋、一坛砂糖、一坛盐,扔个木勺给她——自己爱吃哪样吃哪样!可不是酸的甜的咸的?!”
“是,是这样。”轩辕去邪喃喃道。
沈辰未觉有异,又道:“母亲自然是不依的,却又说不过父亲,像个孩子一般地闹腾。”他压低了声气,“这可是我最大的秘密,亲王千万千万要替我保密,否则我定会被母亲活剥了去——她在外头,可是时时端着名门贵妇的架子哪!”
“自然。”轩辕去邪笑弯了眼睛。
沈辰见他整个人松弛下来,方才还是病歪歪的模样,一时间,竟然病气全消,脸上泛起些隐隐的红润来,就像一阵温暖的春风,将整个屋子气氛氤氲得暖融融的。
沈辰更是自在起来,叹道:“也不知,这番添的是个弟弟还是妹妹,大夫说还瞧不出来。坊间都说酸儿辣女,母亲这什么都吃,想来小家伙是不想叫我们早早知道了。”
“正是的啊。”轩辕去邪目露追思。
“母亲每日闲来无事,便翻着诗书,想先取名——啧,”沈辰摇头,“她呀,一双眼睛只见得花鸟虫鱼,前几日,竟说,男孩子叫沈松,女孩子叫沈荷,可把我愁坏了!”
他一面说,一面笑着作势拍打自己的大腿。
轩辕去邪奇道:“可是看你的名字,却不是这样的……文风……”
沈辰笑道:“我出生之时,正巧虚清观观主出尘子道长路过,掐指一算,道我十二岁有一劫,能否化解只看天意,父亲知他不是俗人,便请他给我赐个名,出尘子道长说,既然我与十二有些缘果,一日有十二时辰,便叫沈辰,字时。”
“哦?”轩辕去邪微微眯了眯眼,“那沈卿十二岁时可遇到了劫难?”
沈辰一顿,收回了要脱口而出的话,沉吟道,“算,也不算。一场病,治好了。”
心中泛上万般滋味。若是没有遇到医术超神的挽月,十二岁那场风流病,定是要叫他一命呜呼。
轩辕去邪眸光闪烁,笑着缓缓说道:“这老道士,与我有一面之缘,倒也不觉得是个什么人物,果然说卦也是不准的。故弄玄虚。”
片刻,他又失笑:“也算是得益于他,否则,恐怕逃过了沈松这个名字,也逃不过沈梅沈竹沈鹰沈螳沈蜂……”
沈辰见轩辕去邪眉飞色舞,便陪笑道:“是,也是得益于他的。”
轩辕去邪又道:“沈兮。”
沈辰微微一怔,脑子里一时转不过来,他说的是哪一个兮,又和花鸟虫鱼中的哪一样能对得上,不由重复一声:“沈西?”
“兮。”轩辕去邪急急伸出手指,在紫檀桌面上画了一个兮字,“沈兮,叫沈兮。”
沈辰心中默念一遍,拍手叫好:“好名字,男女皆可!既是正亲王赐名,母亲定是欣喜万分。”
轩辕去邪轻咳一声,道:“如此,我这个病人,便不敢留你晚膳了。”


第243章 火夫
沈辰方离开,轩辕去邪便接到了暴一的密信。
先是说了那白玉碟一定有精巧机簧的事情,末了写道,林少歌让他传一个“兮”字。
暴一行文之间,隐隐有些不明言的怨忿。
轩辕去邪百思不解,只当暴一被林少歌胁迫,自然有些怨气。
他并不知道董尹带着人围住了十里寨,暴一处境十分危险。
这一次毒性发作,李师宴故意不给解药吊了他几日,许多事便拖延了。原本早该给暴一传消息,让他给董尹透透风声,引兵去围剿林少歌的。
但看到了这个“兮”字,他有些踌躇了。
他犹豫片刻,走到壁灯旁边,轻轻旋转那人俑形状的青铜灯的支钎,壁上露出一个五寸见方的暗格,他探手进去,取出一个看起来沉沉坠手的石盒打开,盒中只有一页纸,他将它取出来,两封密信放在一处,细细地瞧。
上一次,林少歌传信说,说若是放了燕七,夺嫡时可助一臂之力。
夺嫡,乃是以庶废嫡。轩辕去邪乃皇帝轩辕玉和皇后白贞的嫡长子,何来夺嫡?
轩辕去邪细细眯起眼睛,视线在“夺嫡”及“兮”字上徘徊。
难道,燕七说的人,就是林少歌?!
怎么可能!若是他,他怎么会……
轩辕去邪的瞳仁慢慢缩成了针尖大小,青铜灯焰在他双眸中跳跃,看起来就像毒蛇,预备择人而噬。
片刻之后,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的脸上缓缓浮起了笑意。
……
……
李老根做了一辈子火夫。
战兵十人为一队,十队为一都,十都为一营,十营为一军团,即一万战兵。
李老根负责五队一共五十人早晚二顿饭食,每月拿五钱银子。
他从来没有怨言,因为大把的人还在眼巴巴地等着他让出这个位置——就算倒贴钱,也是有人愿意做的。
因为兼着采买。
他做这夫火已经三十多年了,士兵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是这么多年,李老根都没有真正见到过军队长什么样子。
平日里,这五十个士兵在校场上,和同行杨大山负责的那五队人一起,听从余都头的号令,排成一个整齐的百人方阵训练。一旦余都头被上面叫走,这群士兵立马像是一哄而散的蚂蚁,躲到墙根、树荫下,或者蹭到李老根那口大锅底下,总之就是偷懒偷凉快。
这一次随军出征,李老根惊呆了呀。
果然任何一样普普通通的东西,只要达到了一定数量,看起来都会变得很可怕,有一种庞然巨兽的感觉。
之前听说这是“十万大军”,李老根只呵呵一笑,在他看来,千人、万人、十万人是没有什么差别的。还不就是平日排队到他面前一脸谄笑,巴望他那大勺多舀些肉到碗里的兵痞子嘛!
李老根最喜欢干的就是,先满满当当舀起一大勺肉,掂一掂,在落到对方碗里之前,“不小心”晃一晃手,掉一半回那只盛肉的大桶里边,然后抬一抬眼皮,瞅瞅对方表情——啧,就像是心肝儿也跟着那肉颤悠悠掉到了桶里,皱着眉,咧着嘴“嘶嘶”吸气。那一脸肉痛真是不要太精彩哦!
这样的人,就算组合成了“十万大军”,那又怎么样呢?
事实证明,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那滚滚而来的黑色浪潮之中,李老根认不出那五十个兵痞子了,甚至连余都头也像是换了一个人——好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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