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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女医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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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小溪心里突地一跳,眼前浮现出了一个大胡子的形象。
狄少华把常小溪的表情看在眼里,继续说下去:“我不知道阿史那云为什么找上你,事实上他对你回护有加!别跟我说你不认识阿史那云,他以王子之尊,亲手将你从李钊手中救出来!而且,你住在永福客栈的时候,阿史那云一直都在永福客栈!”
常小溪这下子坐不住了,想要辩解,又无从辩起!狄少华没有提起阿史那云在逃难之夜帮助自己的事情,应该是还没有发现自己跟边家村民一起出逃的情况。但是狄少华究竟掌握了多少事情,她不知道!只好可怜巴巴的说:“我不知那人是谁,但是他对我没有恶意,我也没有理由拒绝他的帮助。另外,他也住在永福客栈的事,我真的不知道啊!”
狄少华这时将一直藏在袍袖下面的左手伸了出来,手中赫然拿着一把匕首。常小溪忙去摸自己的绑腿上,发现日常别在那里防身的匕首不见了!难道是自己昏睡时,被狄少华的人给趁机偷走了?
常小溪的动作已经出卖了她,这时狄少华笑了:“小常大夫,是不是跟你的匕首一模一样?这是行刺我的歹徒用的凶器,不是你的那一把。”他说着把手收回,伸出了右手,在他的右手中,也握着一把匕首。这两把匕首并排放着,当真是一模一样,“这一把,是从你身上掉下来的。”掉下来?他可真能说,应该是偷走的才对。
不理会狄少华的措辞,常小溪伸手拿过狄少华右手的那一把,抽出来在眼前凝神看一看刀柄,然后收刀回鞘,又放回了狄少华手中。这个匕首她观察过,刀柄上有细细的花纹,也可能是一种文字或者符号,这一把的确是从她那里拿走的。
狄少华见常小溪沉默不语,端坐着自顾寻思着什么。狄少华得确认一下:“小常大夫,这把匕首,你是从何处得来?”
常小溪干巴巴的说道:“是他送给我的,说是给我防身用。”这是实话,常小溪知道,要掩盖一个谎言,必须说出更多的谎言,弄不好哪一个就穿帮了。所以她只说事实。虽然不知道虬髯大汉帮助自己的原因,但是虬髯大汉是自打她来到大唐,唯一一个无原则帮助过她的人,如果能,她不希望伤害他。哦,也许应该叫他阿史那云了,
狄少华皱起了眉头:“阿史那云在大唐,还有一个名字,就是罗启明。”他拿起了另一把匕首:“这一把应该是他的佩刀,一个蒙面人用这把刀刺伤了我。当然,如果不是遇到了你,那我就已经死了。”
罗启明这个名字常小溪也是听说过的,那还是她刚逃难来到南云县的时候,边家村留在土地庙前的村民,一夜之间,被杀了个精光。第二天早晨,她就听两名经常来永福客栈的衙役说,这件事是大盗罗启明做的。当时胖胖的王老板,还因为说错了话,被两个衙役恐吓,请两人吃了一顿丰盛的霸王餐才算罢休。但是这把匕首,应该不是阿史那云的,常小溪清楚的记得,那天他对付完李钊后,背着手站在自己的轿子前面,他的手中,也拿着一把同样的匕首。
“阿史那云叛出突厥王庭已经五年了,他来到大青山,化名罗启明,只劫过往客商,不骚扰村民。到了后来,凡是从大青山经过的客商,都会备上一份厚厚的买路钱,主动交给阿史那云,来买个平安。说起来阿史那云此人,按照辈分排的话,应该是突厥的大王子,还是有几分本事的。人也讲义气,所以他的队伍里,不光有最初追随他一同叛出突厥的卫队,还有后来仰慕他,而加入他队伍中的流寇,甚至我大唐边境上的一些村民,都跑去投奔了他。这样就造成了他的队伍越来越庞大,自然成了朝廷的眼中钉。朝廷就下达了剿匪的命令,由南云县居中调度,东西两路折冲府出兵剿匪。”狄少华讲到这里,突然往常小溪身边走了两步,凑近她说道:“然而却出现了奇怪的事情,小常大夫,你能猜一猜是什么事情吗?”


第四十三章 以身做饵
一股子青年男子的特有的气息飘入常小溪的鼻孔,看着狄少华长长的睫毛都快碰到自己的脸了,常小溪连忙后退一步,尽量躲避着狄少华,小声地说:“发生了什么事?县尊大人?”
看这小常大夫都快躲到墙角去了,难道自己有那么招人嫌弃吗?狄少华挑了挑眉,“没有剿匪之前,只有阿史那云一股匪徒,然而开始剿匪之后,匪徒是越缴越多,一下子出现了两股匪徒,都自称首领是罗启明!”
常小溪联想起昨夜突袭永福客栈时,胖老板说的话来,南云县两位县尊死在任上的事,是折冲军府不让说的,折冲军府凭什么管到南云县的事?她心里依稀有个想法,却不敢说出口。
狄少华见她沉思,自己也在室内跺起步子来。
常小溪想了一阵,“是不是罗启明的把自己的人分成了两批?分头去抢劫,这样可以多抢一些?”
“当然不是,”狄少华拨了拨蜡烛,好让光线更亮一些,“一股是真正的匪徒,另外一股是别的势力假冒的!罗启明,也就是阿史那云,他盘踞大青山已久,自然有他的行事风格。他只求财,不伤人。但是另外一股匪徒,则是赶尽杀绝,不留活口。如果真的都是阿史那云的手下,完全不必如此做派,一边做菩萨,一边当阎王,完全没有必要!”
“那是为什么?有人冒充阿史那云的队伍,趁机发财?”常小溪也在苦思冥想。
“抢劫过往客商,是有一些浮财,但是看这些匪徒的装备和规模,似乎又不像,毕竟过往客商只有一些小钱!”狄少华可是知道,要装备一支像模像样的军队需要多少钱。
“我一介平民百姓,狄大人贵为一县之尊,肯定不会无原无故的跟我说这些个大事。然而在下也是来到南云不久,对这些前因后果,实在是不甚了了。大人有何想法,请吩咐即可,在下莫敢不从!”常小溪心里很明白,狄少华这么大的官员,不会随便对一个老百姓讲这些事,他必定是发现了阿史那云的蛛丝马迹,想从自己这里找到突破口。与其在这里打哑谜,不如把事情挑明了说。想想城楼上那如同炼狱般的情景,如果能不再出现这种惨事,常小溪是愿意为官府出力的。
狄少华点点头郑重地说:“果然小常大夫深明大义,目前只有找到突厥王庭的王子阿史那罗,才有可能让突厥人和平退兵,解开这围城困局。我怀疑是阿史那云,扣留了阿史那罗。他们本来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当初阿史那云叛出了突厥王庭,而阿史那罗留在了突厥王庭。据我了解的情况,阿史那云偷偷潜入了南云县,虽然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但是他毕竟是突厥人,踏上大唐的土地,对他来说无异于龙潭虎穴。肯定有什么事,才让他甘冒奇险,来闯这一遭的。常大夫,你说这把匕首是阿史那云送给你的,那么你对他来说必然有什么特别之处。”
常小溪干笑两声:“也许是看在下生得文弱,真的是给我防身的?”
狄少华也笑了:“常大夫,你在胡氏医馆坐堂,胡老板每月给你多少钱?”
“三两。”做手术的提成,常小溪觉得没有必要说。
“你知道这匕首值多少钱?”狄少华戏谑的看着常小溪,一边伸手从常小溪袖子上,捡起一根掉落的头发,轻轻往那匕首的锋刃上吹过去。只见头发断为两截。
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这把匕首就算是宝刀了,常小溪思忖一下:“在下没有收藏过这种兵刃,实在不知道市价几何。”
“说它价值千金也不为过。”狄少华轻笑,“如果卖给一些长安世家收藏,肯定会有人出更高的价格!你觉得会有人随便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吗?”
“千金?”常小溪觉得喉头一紧,艰难的咽下一口吐沫,摇摇头:“应该不会吧,但是我跟阿史那云真的只是萍水相逢而已!”
“小常大夫,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会将你置于险境,但是如今南云被围,城中百姓势若危卵。突厥大军扬言不找到阿史那罗,就踏平南云。我绝不会与突厥媾和,但是如果能缓上一缓,等到我大唐援军到来,有了与突厥一战之力,那时是战是和,咱们就不被动了!现在需要以你为饵,引出阿史那云,然后顺藤摸瓜,顺势找到阿史那罗。你可愿意走这一遭?”
常小溪知道自己要充当无间道的角色了,马上郑重的躬身说:“诺,在下定然不负大人所托。只是找到那阿史那云后,在下该怎么办?而且我与他其实并没有什么交情,可能此行不像大人想得那么顺利。”她不是个以怨报德之人,必须了解狄少华的想法,如果他要把阿史那云赶尽杀绝,她怎么也得报个信才好。而且成与不成,丑话说在前面,免得到时候遭埋怨!
狄少华对此早就有安排,点头说:“你放心,只管跟他们去,阿史那云我们不去动他,尽量找到阿史那罗的下落。我的人自然会与你联系。”
按照狄少华的安排,常小溪应该和阿史那云的人一起逃出去,才是可信的。所以就把她给收监了,而且关到了昨夜抓获的文士隔壁。牢狱里黑乎乎的,气味不敢恭维。按照狄少华的嘱咐,常小溪故意跟狱卒在牢门口,拌了几句嘴,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免得别人没有注意到自己。
监牢里光线很差,常小溪适应了很久,才依稀透过栅栏看清楚自己的隔壁。昨夜的那个文士,死了一般躺在地上的一堆干草中,而自己的另一边,则歪坐着一个大汉,大家都一声不吭。常小溪也默默坐在一块破褥子上想心事。
不知道过了多久,狱卒进来,给每个牢房里放了一点吃食。等狱卒走后,仿佛死了一般的文士,跟仿佛石化的大汉,都迅速活过来,拿起自己面前的馒头,掰开了细看。常小溪纳闷,也拿起自己那份,研究了一番,发现是变质的馒头,就没敢吃。而是偷偷地从空间里取出一点干粮咀嚼着。


第四十四章 饵被吃了
而文士与大汉,研究过馒头之后,隔着栏杆,挤眉弄眼一番。大概他们是在对暗号吧。据狄少华说,今夜他会借口军情紧急,抽调一部分看守牢房的衙役去城楼。从永福客栈抓获的人中,有几个是阿史那云手下的重要人物。狄少华分析,阿史那云应该会趁牢房守卫薄弱,趁机劫狱。常小溪问过狄少华,万一自己无法送出情报怎么办,狄少华说,放心吧,我有卧底安插在这些人中,到时候他会主动找你联系。
此刻常小溪就将与阿史那云的来往过程细细梳理了一遍。因为只见过两次,第一次一起吃了点东西,没说几句话。第二次干脆没有说话。狄少华已经掌握了自己跟阿史那云第二次见面的情况,那时候他身边的人太多了,无法判定谁是内奸。第一次见面时,阿史那云身边带着文士,可以暂时假定文士没有问题。
时间在常小溪的胡思乱想中,一点一点过去了。就在她终于撑不住,开始打盹的时候,突然传来了梆子声,又急又快。常小溪顿时精神一振,平常在过道里巡逻的衙役不见了,从入口杀进来几个黑衣蒙面人。这几个人手脚利索,很快打开了各个牢房的大门,所有的犯人一涌而出,默契的涌向出口。常小溪愣了一下,她本来想,如果人家不来救自己,那就算了。这样子无差别劫狱,她不跑都不行了。
磨磨蹭蹭的出了牢房,她就差点被人群给冲倒。一双有力的大手自黑暗中抓住她,拉着她往门口跑去。常小溪跟在后面,只能看到一个宽阔的背影,把所有的人都挡在外围,带着她向门口冲去!
跟着跑出了牢房,那个拉着常小溪的人,见常小溪跑不快,说一句:“得罪了”。只用单手环住常小溪的腰,就抱起她风驰电掣而去。
这个人走的路线很奇特。他根本不走大路。走到某个巷子深处,推开一扇门,然后就有接应的人,悄无声息的把这门从里面再栓好。而大汉则悄无声息的带着她,从这家的后门穿出去,很快就到了另外一条街上。然后,走街串巷,再推开一扇门,连巷子里的狗都不曾惊动。等到传来嘈杂的人声,他们都已经在几条街开外了。
常小溪默默的想,这个人的群众基础真的很好,也可能房产很多。到了城南,很快就进了一户小院子,院门在常小溪身后,悄无声息的关上了,大汉这才把常小溪轻轻放下,顺手取下蒙面的布巾,笑着说:“小娘子,好久不见了!”
常小溪本来头晕眼花,但是听到这久违的称呼,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壮士好久不见,今日一见,风采更盛往昔。”
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虬髯大汉,现在应该叫阿史那云了,她本能地就会很放松。两人相视而笑,倒像是多年的好友一般。
过了一会,越狱的人们纷纷回来,在院子里齐聚一堂。文士与常小溪隔壁的大汉,还冲她点点头,打个招呼。阿史那云扫了一眼,确认一下人数后,才发问:“有没有兄弟受伤的?”
大家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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