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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神算少夫人:霸宠99次-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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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回到了原始时代。

    庄奈奈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体验。

    不过也多谢之前那名驴友给她留下了这些,有些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感觉。

    这几日她都没能好好熟睡,一方面要预防蛇虫入侵,一方面是肚子里的孩子太闹腾,她难受的不行,还有一方面来源自天气,森林中潮湿闷热,蚊蝇作乱,犹如是最近开始,更加的变本加厉,她根本睡不着,浑身被咬的都是包。

正文 第263章 离开森林

    三个方面加起来,对庄奈奈来说,是很大的折磨。

    下午吃了烤鱼后,肚子便疼的有些严重。

    庄奈奈心里想着也是时候了。

    她躺在竹片制成的凉席上,上面铺了从帐篷上剪下来的一大块垫在自己身下。

    当液体从身体里流出来的时候,庄奈奈便知道,羊水破了。

    她更不敢动了,希望孩子能平安的出生。

    但是等到落黑的时候,肚子才开始阵痛。

    几分钟一次的剧烈收缩,疼的她难以忍受。

    每次她以为孩子要出来的时候,他都不出来。

    这种程度的阵痛才只是开始而已。

    逐渐增加的剧烈几乎快要了她的命,疼痛让她难以呼吸。

    像是要进鬼门关一样,她凭着毅力苦苦支撑着,这个孩子一定要平安生下来,一定要……

    经历一个下午,又难熬了一个晚上,庄奈奈已经彻底没力气了,她浑身上下如洗过一样,从头到脚都是汗,衣服早已湿透。

    孩子还是不出来。

    这个时候,她又着急又无力,她怕孩子在宫腔内太久窒息。

    纵然没力气还是咬着牙生。

    两手不停地轻按肚子当助推,当她快昏厥过去的时候,只觉得孩子要出来了,庄奈奈打起精神更加的使力。

    孩子的头先出来了,等出到肩膀的时候,她抓住孩子的肩膀,连孩子带胎盘一并给拽了出来。

    一声响亮的啼哭响彻整个树屋。

    庄奈奈虚软的坐在那里,是个男孩,把准备好的匕首拿来,把孩子的脐带剪掉。

    刚剪掉她便倒了下去,昏了过去。

    孩子哇哇的哭,但他的母亲已经不省人事了。

    ……

    等庄奈奈苏醒的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很大了,孩子紧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她心里一慌,忙摸了摸孩子,这才松了口气,原来只是睡着了。

    她起身把自己的身子简单清理了一下,而后煮了鱼汤,烧了热水。

    把热水倒进了用木板帐篷改装的盆里,再兑一些冷水,温度刚刚好。

    她刚喝了一碗鱼汤,孩子再次哭了起来。

    庄奈奈抱起他,太小了,以至于她给他洗澡的时候,唯恐把他给弄掉了。

    把他浑身上下的血污和羊水痕迹洗干净,用自己的长袖给包裹着。

    天气这么热,她怕给孩子捂一身痱子,就简单的包裹着,抱在怀里,用树叶当勺子弄一些鱼汤喂他喝。

    庄奈奈看他的脸,不知道所有的孩子是不是都这样,刚出生皱巴巴的跟个小猴子似的,好丑。

    怎么看怎么不觉得这是自己和沈从宴的孩子。

    她露出了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露出的笑容。

    等他喝饱,她把鱼肉都给吃了。

    间隔了两天后,如此喂孩子喝了两天鱼汤,她才下奶。

    从此孩子告别了靠鱼汤维持生存的日子。

    都说小孩子一天一个样,这话一点也不假。

    庄奈奈亲眼看着他从一个皱巴巴的孩子逐渐的长开,皮肤像是刚剥开的鸡蛋一样白暂细嫩,也逐渐的看出来了孩子长得像谁。

    完全没有沈从宴的一点影子,像她改头换面前的样子一百分。

    为了给孩子想名字,她想了好久,最后敲定一个大名一个小名。

    即大名沈司霆,小名沈奈宝。

    有个孩子在身边,庄奈奈既充实又对未来无所畏惧,她想如果救援队一直没有找到她,那她要在孩子几岁的时候再离开这里。

    那个时候,是不是代表着她躲过了前世的命运那一劫?

    不管是不是,她都要进行这个打算,孩子这么小,她根本没法离开这里。

    长途跋涉,难免不会遇见驴友所说的原始野蛮人,若遇见少量她肯定没问题的,但若是成群结队大批人,任她三头六臂,也没办法。

    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和孩子一起日复一日的在这个森林深处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

    孩子的长相是遗传了她,但孩子的智商却遗传了他爸爸,三岁会翻身半岁会坐一岁会走,一岁半能跑。

    除了维持生计之外,庄奈奈其它的时间都用来教他知识和语言了。

    没有笔就用树枝在地上写。

    特工训练的那一套她没有忘记训练,刀长期不用还得磨呢,更别提身手了,为了能以后走出这片森林,庄奈奈从未懈怠过自己的训练。

    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训练的时候,小奈宝也跟着学,她一看便也慢慢的训练他的小胳膊小腿儿。

    如愿的度过了那一世她死亡的时间,庄奈奈并不认为前世的宿命就此真的扭转了,她还没有百分百的放心。

    奈宝4岁半的时候,庄奈奈已经29岁了。

    这4年多以来,她和奈宝吃尽了苦头,但她却是高兴的。

    因为奈宝是她最得意的杰作!

    时而淘气时而懂事的奈宝,不过四岁半,因为三餐基本都是在吃肉,他的个头像六七岁那般的高。

    四年多的时间,他有三年的时间都是在训练中度过的,一年四季,从未停歇。

    正因为看到儿子如此争气,庄奈奈决定离开这里。

    外面的世界到底变成什么样了她无从知晓,这么久了,救援队根本没找到她们,是真的还在继续或者已经放弃她不得而知。

    但她很明确的是,如果她和孩子不离开这里,那么,恐怕她们要老死在这里。

    这里不是长久之道。

    这几年期间奈宝发了几次高烧,若不是草药,怕是也难以抗过去。

    庄奈奈把晒干的鱼片和烤好的几只鸡包扎住。

    如今十月的天气,天气冷了起来。

    奈宝穿的是她从被褥撕扯下来的棉片包扎起来的衣服,她自己穿的还是几年前被抓到森林的那身衣服,穿了四年多,衣服早就不像样了,但没办法。

    看着孩子这身打扮,庄奈奈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继续在这里吃苦受罪。

    拼死,她也得带着他走出这里。

    “妈妈,都装好了,我们现在要走吗?”

    “要。”庄奈奈摸摸他的脑袋,给了他两把枪,“好好拿着,你都会用,遇到坏人的时候,该用的时候就要用。”

    小手接过,塞进自己的胸口处,“妈妈我会保护你的,谁要敢伤害你,我一定把他们都给突突了。”

    庄奈奈的心都要化了,弯了弯眉眼,“等我们走出森林,我们就能很快见到爸爸了。”

正文 第264章 我们都很想他

    “妈妈,爸爸长什么样子呀?”

    “你爸爸呀,等你见到了你就知道了,来,你帮妈妈拿两瓶水。”

    他一把将五瓶水都抗在自己的肩膀上,“我都拿的动。”

    “小心累着了。”

    “不累。”

    庄奈奈把鱼干和烤鸡都拿上,又拿上一个帐篷,她没用木板做成的拉车,因为觉得拉着浪费时间,不如直接背在身上走的快一些。

    母子俩离开了生活四年的地方,临走前,庄奈奈领着儿子来到那名驴友的坟墓前鞠了一躬。

    “谢谢你给我们娘俩一个庇身之所,我们要走了。”

    “叔叔,我们要离开这里去找我爸爸了,以后我和妈妈不能陪你了,奈宝给你磕头了。”

    说着他下跪磕了一头,这是庄奈奈没想到的。

    她欣慰的拉着他的小手,“我们走吧。

    母子俩开始了寻找出口之旅。

    长途跋涉对俩人来说是个巨大的考验,但幸好在体力上,她们因为长期训练,比一般人要抗的住。

    走了一个月,一路上靠打猎和果子充饥,沿着河流一直不停的向高处走。

    终于看到了人。

    “妈妈,你快看,有人!”沈司霆惊喜的喊道。

    庄奈奈一把捂住他的嘴巴,低声说,“小声点,可能是坏人,你这么大声,要把一大群人引来吗?”

    奈宝忙住嘴,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扫了一圈问,“妈妈,那我们要过去吗?”

    “先找个地方,晚上去看看。”此时两人两手空空,因为是冬天,小动物们都不怎么见得着踪影,俩人一天没吃东西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晚上,还下了雨。

    母子俩悄悄地过去,刚走到一间茅草屋后面就听到了一阵阵的醉酒声。

    庄奈奈抱着儿子走到窗口边,把布帘用手指挑起,母子俩同一时间往里面看,顿时毛骨悚然。

    沈司霆吓着了,转头一把抱紧庄奈奈的脖子,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

    茅草屋里面的墙上挂了好多人的头颅,庄奈奈清晰的看见,其中一个男人在吃的正是一只人类的手。

    这里,人吃人。

    等里面一群人醉的东倒西歪如一滩烂泥一样睡着的时候,庄奈奈抱着沈司霆进去,东找西找的找到了俩窝窝头,还特别干硬,但总比没的好。

    她把窝窝头都给了儿子,自己什么也没吃。

    沈司霆却把其中一个给她,“妈妈,你也吃。”

    “妈妈等会吃点别的,你快吃吧。”

    沈司霆听她这么说,这才忍不住全给吃了,实在是太饿了。

    庄奈奈找了一身女人的棉衣给换上,还把醉酒中的女人鞋子脱了自己穿上,然后又拿了一件男人的棉衣给奈宝披上,母子俩这才跑路。

    跑了好远的路才停下,庄奈奈让庄司霆站在不远处等她,“妈妈去洗个手,你等我。”

    “妈妈,你的手又不脏,洗什么手,水很凉。”

    “手脏了,乖,别动。”她走到河边蹲下,两手捧起冰水大口大口的喝下去充饥。

    远处的沈司霆站在那里,看到了她抬手的动作,他捏捏自己满手冻疮的小手,低下了头。

    庄奈奈跟他继续赶路,看他一声不吭了,便问,“怎么不说话了,是不是饿的慌?”

    “妈妈……”奶声奶气的童音带着几分坚定,“以后我会让你天天吃鸡。”

    庄奈奈一怔,眼中一片模糊,在这个孩子的眼里,鸡肉便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跟她在一起的这几年里,他们吃的最多的是谷子和鱼,养的鸡除非是死了,他们才会吃,因为母鸡要下蛋,鸡蛋给他补身子。

    他没穿过好衣服,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从出生就跟在她身边吃苦受罪。

    难得的是,这个孩子虽然有时候很淘气,但只要她使眼色,他接收到便会不再淘气。

    相依为命的过程是尝遍酸甜苦辣的。

    “好……等我们出去了,我们天天吃好的,穿好的,天天过好日子,你知道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吗?”

    “做什么的?”

    “你爸爸他……”庄奈奈想到曾经沈从宴对自己说的话,沉吟一声说,“妈妈现在不知道你爸爸在做什么,但是你爸爸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板,可有钱可有钱了,妈妈以前跟爸爸住在很大很大的漂亮房子里,穿好看的衣服,吃最美味的食物,是坏人把妈妈带到这里来才跟你爸爸分开的,奈宝,你见到爸爸,你想对他说什么?”

    “我想说很多很多。”他带着美好的幻想说,“想告诉爸爸,我是奈宝,我是他的儿子,我和妈妈来找他了,我们都很想他。”

    庄奈奈忍俊不禁,“好。”

    越是往这边走便越是见到的人越多。

    最让人不能忍的是,这个地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文明,还男多女少。

    看到她的时候,一群男人疯狂的来抓她,庄奈奈和沈司霆身上枪里面的子弹都贡献出来了,最后可以说是弹尽粮绝。

    跑了半个月终于跑出了森林。

    当跑出来的时候,庄奈奈抱着儿子嚎啕大哭。

    绝望逆转的滋味,不深陷其中,无人可感同身受。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为了获得重生,可以做一切。

    庄奈奈为了和儿子离开F国,不惜去富裕的人家偷钱。

    偷得钱不太多,但对她和儿子来说确实救命的粮草。

    她们一路颠簸乘坐轮船离开了F国,前往了M国,为何不是直接回S国,因为没有去S国的轮船。

    轮船上最里面的一间仓库里面都是偷渡者,大家人挨人挤在一起。

    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男女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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