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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着车沿着空旷的草原公路上行驶,车内的空调风口发出嗡嗡的噪音,已经不知疲倦的持续几个小时。这辆破旧的小货车,载着我和我所有的行当,一只小旅行包,颠簸着来到这人烟稀少的地方。
我扭开电台,里面传出男乐手轻快的歌声,随着这音乐摇摆着身体,口中轻轻哼唱着:
阳光照在我的肩上使我心愉,阳光照在我的眼里让我泪滴,阳光照在水面是如此的美丽,阳光几乎总是让我神采弈奕。
如果我有个故事可以讲给你,我会讲一个故事定让你心喜,如果我有个祝愿用来祝福你,我的祝愿是让阳光永照大地。
第 10 章
眼前是间木制的两层高的木屋,用油漆细心的漆成蓝白色,半开的窗户挂着干净的碎花棉布窗帘,用原木隔着的栅栏内晾晒着几件刚冼净的衣物,被风微微地吹动,似乎可以闻得着一股儿清爽的皂液香味。院内的秋千架上一个穿着粗布背心裤的小男孩,大约只有四、五岁,伸着小腿用力的将秋千荡向空中,口中发出咯咯的笑声。一条棕色的猎犬安静地卧在旁边,不时抬起脑袋望望四周。
我推开车门,走到栅栏边。猎犬立刻警觉地站起来,露出两排利齿朝着我发出警告的叫声。正荡秋千的小男孩听见猎犬的叫声后停了下来,转过头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望着我。
我微笑着,“嘿,小家伙,你妈妈在家吗?”
他并没有回答,一骨碌儿跳下秋千架,向木屋跑去,嘴里稚嫩的声音叫喊着,“妈妈,有人找你!”
木屋的门打开后,一位年青的妇女走出来,身上围着条淡青色的布围裙,红润的脸庞,有着与男孩儿极相似的乌溜溜的大眼睛。男孩儿一头扎进她的怀中,歪着脑袋偷偷地望。她用一只手圈着孩子,一只手放在额头遮住室外的阳光,站在门前的走栏上,我注意到她已微微隆起的腹部。
“你好,我是在镇上看见你贴的租屋广告。”我朝她晃了晃手中的一张小纸片,“我希望它还没有被人租下来。”
她走过来打开栅栏,“还没有,那张租屋的纸条是我早上刚贴出去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来看房间。我和我的丈夫住在这里,有一个小牧场。你是从大城市来的吧,我们这个地方很偏僻,镇上的人都相互认识。”
我跟在她的身后,被那只忠于职守的猎犬紧盯着,“我刚到这儿,喜欢上了这里空旷的草原,还有碧蓝的天空,想待上一段日子。”
“进来吧,我这有冰冻过的柠檬红茶。”她打开冰箱,为我倒上满满一杯柠檬红茶。
“谢谢。”我坐在椅子上,猎犬在我的脚下嗅了嗅,抬头望了我一眼,象是我已经通过了它的验收,才迈着懒洋洋的步子踱到门栏边趴下来。
“来看看房间,在楼上,朝着南面,打开窗子就有风吹进来,在夏天里也很凉爽。”
这是间不大的房间,摆着几样简单的家具,边角处虽然已经有些磨损,却被主人收拾的干干净净,她走过去将淡绿色细条棉布窗帘拉开,打开窗户,窗外是/奇/一望无际/书/的草原,迎面吹来的凉风夹带着股儿青草的气味。桌上的透明玻璃杯中放着把从野外摘来的小雏菊,绿油油的细茎养在清澈的水中,鲜嫩嫩的开放着。
“我叫纪晚晴,我的丈夫白天都在牧场里,只有我和赐赐在家,在这里,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没有人会吵到你,这里很安静。和我们一起吃饭,或你想自己做也可以,下面厨房里面东西都很齐全。不用着急,你可以慢慢考虑再答复我。”她脸庞上的微笑象阳光般纯净。
“我叫黎珍珠,”干净而温馨的屋子,能干、美丽的女主人和可爱的孩子,这是我不曾熟悉的生活,却让我不由的感到舒服,“这里很好,我租下它了。厨房里有吃的吗?一直忙着开车赶路,现在我肚子饿的在抗议。”
“当然。”她发出爽朗的笑声,“足可以让你吃的饱饱的,在这儿让客人挨饿简直是犯罪。”
已经入秋了,这里白天依旧气温很高,午后屋内有些闷热,这时我喜欢躺在门口走栏上的老式藤椅上,伸长了双腿,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只半闭着眼睛望着某个角落里发呆,享受着空气中不时吹过一阵温热干燥的风儿。
棕毛,那只猎犬有时会趴在藤椅下的空处,伸出舌头呼吃、呼吃的喘着粗气。我无聊时伸出手去抓搔它耳后的皮毛,逗弄它。棕毛舒服的歪着小脑袋,长长的耳朵垂在地上,乌黑的小眼睛内流露出对我的信任,我有些好笑,来自一只狗的信任是多么的容易。
纪晓晴从屋内走出来,手里端着两杯冰水,将其中的一杯递在我的手中,吃力的将臃肿的身体挤进另一张藤椅上,望着远处湛蓝的天空,边际处隐隐泛着暗色,大朵的云层不安静的翻滚着,“要下雨了。”
“嗯,下雨后天气就会凉爽些。”冰水滑进胃中缓解了一丝暑意。
“老天爷!下场大雨吧,让牧场里的草长的又肥又嫩。听见了吗?”
我笑起来,望着正朝着老天爷大喊的纪晓晴。“老天爷的耳朵都让你喊聋了。”
纪晓晴有着一副与外貌皆然相反的火爆个性,在这儿居住的几个月,屋内唯一的热闹就是她的大嗓门叫喊着正在闷头干活的老秦,或是晚饭时在餐桌用老秦打趣。老秦则与她相反,是个木纳、少言的男人,心甘情愿的被他的妻子呼来唤去,可我发现当他的目光接触到纪晓晴时,就会闪烁出热切、温柔的光芒,象根被点燃的木头。赐赐有些象老秦,总喜欢黏着他父亲,当老秦不在家时,他就独自一人玩耍,不象其他孩子般围着母亲,是个安静的小家伙。
“再有一个月就要生了。”纪晓晴抚摸着自己日渐隆起的肚子,“这几日总在踢我,想着早早的离开我的肚子,应该是个男孩儿。老秦这几天唠叨的让人受不了。”
“你怀着赐赐时他也这样吧。”
她大笑起来,“是的,还要利害。男人就是这样,总会胡乱的操心。”她停住了笑声,嗓音内透露着浓浓的温情,“老秦是个好男人,即使赐赐并不是他的孩子。”
我吃了一惊,老秦对赐赐的疼爱几乎可以用泛滥成灾来形容,“他知道赐赐不是他的孩子?”
“当然,我嫁给他的那天挺着五个月的肚子,还把婚纱给撑破了,是穿着他的外套举行完婚礼的,这天我永远都忘不掉。”她的脸上泛着一层朦胧的彩光。
我默默的望着,心里不由的感到一种空洞洞的难受,象在轻轻地刮着我的心脏。我是怎么了?这几个月不是从未有过的快活。用力甩了甩头,将这新产生的怪念头甩出去,新生它实在太虚弱,很快被赶到不知哪个角落里偷偷的躲藏起来。我再次感到心里有了安宁。
“赐赐的父亲是我第一个丈夫,他是个十足的混蛋!空长了一张迷惑人的面孔,那时我太年青了,就被他那张脸给迷惑住,一心要嫁给他。”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那场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当我怀着身孕不能满足他时,他就拐骗了镇上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不知死到哪去了。可怜那个女孩子,才只有十六岁。”
“你是怎么嫁给老秦的?”我侧过身有些好奇。
“我一个女人生活,镇上的一些无赖经常来骚扰想占我的便宜,哼!你没看见我拿着猎枪对着他们的脚一阵扫射,把他们一个个吓的骑上马跑的跟孙子儿似的。”她得意的笑起来,“以后一段日子这帮无赖没有找过我的麻烦,我以为是自己把他们给吓坏。直到一天夜里,我被一阵枪声惊醒了,出来一看是老秦在外面和那几个无赖在对着打枪,后来我才知道是老秦一直待在我的周围偷偷的保护我,我想不如嫁个这样的男人,也有个人依靠,所以我就找着他问‘你要娶我,就得对我肚子里的孩子好。’他闷了半天才答一句‘我会当他是亲生的’,脸红的跟女孩子似的不敢看我当时,我的心里就觉得这个容易害羞的男人是我可以依靠的。”
我望着纪晓晴格外明亮的双眼,那眼底里闪烁出对生活的激情让我羡慕。有时候,我也曾想过,如果秉文从孤儿院里领出的是另一位女童,不是我。那么我的生活会简单的多。
第 11 章
清晨,天空碧蓝的没有一丝杂质,边际处连接着草原、起伏的山岭,树木象当地的人一般高傲坚韧,灰白色树杆笔直的耸立,没有弯曲。骑马在无际的草原上奔驰,任迎面吹来的风拂动长发,只感受着身体随着跨下的俊马起伏,这种毫无羁绊的轻松让我心情愉快。可以对着旷野大声叫喊、狂笑,只有在这里才能感觉到大自然的天地如此宽广,这是一种崭新的生活,正朝我慢慢的展开它的面纱,我奢望它能够长久的停留。
看见远处大片的牛群,我夹紧了马匹赶了上去,“嘿,老秦。”
他抬起脸朝我笑笑,又低头忙着,晨曦照在他脸上,黝黑的脸庞、略微卷曲的黑发,他浅褐色的眼睛是那么清澈,对于生活没有谁比他更感到满足。
“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牵住了马,“晓晴不让我说出来。如果你忘了晚上可要遭罪了。”
他显得有些腼腆,发出嘿嘿地笑声,“我知道。”
“我去镇上,需要帮你挑选结婚记念日的礼品?”
“不了,我已经准备好礼物。”
“哦,”我有些好奇的探头问,“能告诉我是什么?我保证不告密。”
老秦从衣袋里取出用绒布包裹着的东西递给过来,我拿在手上细细的看,是一条黄金颈饰,长长的流穗上悬挂着明蓝色的孔雀石,中间嵌红玛瑙,两边嵌有绿珊瑚或绿松石,极为耀眼。当地结过婚的女子在集会上常配戴着这种色彩炫丽的颈饰,并以此为荣。
“真漂亮!”我将黄金颈饰递还给老秦,由衷的赞叹。
他接在手上,细心的包裹好放进衣袋中。
“晚上见,老秦。”我驱马离开了老秦。
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感到生活中有着一丝缺憾。我加快马奔跑的速度,要将这不完美的缺憾驱逐在风中。
在镇上买了一套细骨瓷餐具,绘有五色的蝴蝶兰花纹,餐具的边缘还勾画着金丝,我让店员细心的包裹上彩纸,作为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归途时已经接近黄昏,我边走边欣赏着落日下草原美丽的景色,明亮的天际和斑驳的云彩,火红的落日余辉将目极之处都浓墨渲染上一层宁静的昏黄,消融了远景中青翠的山峦、大块峭岩或者树木粗壮的枝干,已不见吃草的牛群,这时仿佛天地间只存有我独自一人,马蹄踏在小路上发出哒哒地声响,可以清晰地听到被风吹动的草发出轻微的动静,一切显得既遥远而又清晰。我坐在马背上品味此时此景蕴育着的种种欢乐。
远处传来一阵汽车发动机声音,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我警觉的勒停住马,这是条偏僻的小径,并不靠近洲际公路,平时很少会有汽车开到这里,我牵着马暂时躲进路旁的树丛中。
一辆深兰色的越野车快速从我的眼前驶过,当它消失在路尽头时,我从树林中出来。在余下的路程中已没有心情再欣赏周围的景色。它是从外边进来的,这里没有人会驾驶这种类型的汽车。望着渐近的木屋,屋外空荡荡的秋千在兀自摇晃,空气在传来食物的香味,我在心中叹息,但愿它只是路过的旅人。
晚餐非常丰富,纪晓晴有着一手烧菜的好手艺。只是今晚我有些精神恍惚,无心的拨弄着碗里的食物,却没有胃口吞下它们。
“珍珠。”我愣了下,抬头看着纪晓晴。
“多吃点,你平时的好胃口到那里去了,别跟我说这是为了保持住你苗条的身材。”她用手摸了摸自己已呈直线的腰部,瞪着眼睛唬我,“我会生气的。”
我笑起来,将碗中的食物送进嘴里,朝她报怨,“你会将我养胖的。”
“我们这里的小伙子喜欢丰满的姑娘,你干脆嫁到这儿算了。”她一边说着一边往赐赐的碗里盛肉汤,“这里有美丽的大草原,草原上的小伙子们既勇敢又温柔。”
结婚!这个名词在脑海里已被刻意的淡忘许久,它再次跳出来提醒着我,一年前我已经结婚了。我的丈夫是耿睿豪。
“也许,”我撇了撇嘴角,一副对她的提意毫无兴趣的表情,“等遇见哪个会让我心动的男人。”
“要死!这么心高气傲,”纪晓晴伸手过来要拧我的脸颊,“等着,会有个男人让你乖乖的象个温顺的小猫。”
我躲开她伸来的手臂,朝她扮了个鬼脸。心里却不由的想起耿睿豪曾对我说过的话,“只要你乖乖的待在我的身边,你的要求总会得到满足。”
永远都是乖乖的,一只眷养在主人身边的小猫,施展所有的本领以得到主人的欢心,只是为可以享受着安逸的生活。我不会是任何人的小猫。
这里的夜晚,天空中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