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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我除了姐姐,就再无其他的亲人。”
她说着便想到了自己的老爸老妈,鼻子一酸,眼里泪光点点,差点流了出来。宇文邕看着她,反手一握,她感觉手上有阵阵暖意袭来,她忙擦了擦眼,笑道:“看我,差点又矫情。”
宇文邕一言不发,她也没再说话,两人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最后,还是她败下阵来,她忙错开视线,许久才发现两人的手还紧紧握着,她吓得连忙抽回双手,一下子跳起身,转过身背对着他。
真是越发不像样了,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差点老牛吃嫩草。诶,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李倾城不禁在心中哀叹。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许久,她才轻声问道,然而身后并没人回答,这宇文邕才一分钟不到,就回归原样了?
她慢慢回转过身,却发现他手抵着桌子,竟然睡着了,她顿时感到无语。这可如何是好?
她又在原位上坐了下来,双手抵着桌子,撑着脑袋,看着近在咫尺的英俊的少年脸,顿时一阵春心荡漾。这小子,睡着了感觉更好看,没有平日里的高冷,反而多了些柔和。
她看着看着,感觉脑袋渐渐变得有些沉重,眼前也变得以前模糊,突然眼前一黑,她也沉沉地睡去。
这一夜,她做了很多离奇的梦,梦中有宇文邕和他的娘静静坐在院子里一起看书的画面,也有她和父母在一起吃饭的场景。梦很真实。让她有种想深陷其中的冲动。
当她自梦中醒来时,窗外已经一片大亮。
她起身伸了伸懒腰,却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床上,她记得她临睡前是趴在桌子上的,难道是宇文邕把她放在床上的?她连忙环顾四周,却没发现宇文邕的身影,难道他已经走了?
她略微整理了一下,便披上披风,一打开门,就看见外面一片银装素裹,雪已经停了,天空一片澄澈。她慢慢地走出院子,一打开院子的大门,就见姐姐一脸担忧地站在她前方不远处,正焦急地看着她的方向,在她身后跟着的是檀香和锦儿两人。
“妹妹,你没事吧。”
李娥姿一看见她,便连忙迎了上来,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
李倾城看着她满是关心的神情,感觉心中一暖,忙道:“姐姐,我没事,我们快回去吧。”
李娥姿细细地将她看了许久,脸色方才缓和。
“还好没事,走吧。”
李倾城拉着李娥姿的手,两人径直朝怡红院方向走去。
回到怡红院后,李倾城看着明晃晃的天空,突然想起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昨晚,她好像忘了要守岁。
☆、第十四章 娉娉袅袅十三余
公元556年三月,宇文觉以嫡子身份被宇文泰立为世子,同年四月,被征拜为大将军。宇文泰原想取代元氏政权自立为帝,却在十一月北巡途中暴病而亡。宇文泰侄子宇文护因从小追随其叔叔,为之管理家族,随军征战,功绩不小,得到宇文泰的器重和信任,宇文泰临死前委托他,辅助宇文觉执掌政权。宇文泰死后,魏帝封宇文觉为大冢宰,袭封安定公。
次年二月,宇文护拥立宇文觉废魏帝而登基,自立国号周,史称北周。三月,宇文觉莫名其妙于宫中中毒身亡,同年九月,宇文护拥立宇文泰长子宇文毓为皇帝,改年号为武成。宇文护以大冢宰位居百官之首,地位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实则乃北周真正的掌权者。同年十二月,宇文邕被封为柱国,同时兼任浦州刺史。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悠悠三载已过,外面政治波云诡谲,李倾城待在怡红院里日子也是过得风生水起。她们所住的宇文府也在不久前改成了柱国府,她的历史不好,这柱国在古代究竟是个什么职位她还真不晓得。后来听姐姐的描述,原来柱国全称乃柱国大将军,是为了保护皇城安全而设,而且,姐姐还说,现在这北周,柱国可算得上是无上荣耀了,看来宇文毓对他这个弟弟到不错。
不知为何,她总能想起皇帝赐牌匾那日,宇文邕一袭白色狐裘大衣,静静地站在层层白雪铺就的朱雀大街,默默地仰头看着满天飞雪的样子,她记得那日的风刮得极大,以至于她根本无法看清他的表情,只能透过漫天风雪中,那翻飞的袍角,隐约瞧见他紧握的双手青筋直现,李倾城知道,就在几个月前,那日长安城所见的红袍少年被称作北周开国皇帝的宇文觉死了,她不知道宇文邕与他的感情如何,但通过那日红袍少年戏谑轻快的神情,兄弟俩感情应该不错。
红袍少年中毒大概是宇文护所为,这种蚀骨的仇恨和痛苦她无法体会,但宇文邕此刻的样子像极了李娥姿那日躺在坡底下看着天空的样子。他们的亲人都直接间接惨死在了宇文护手中。而他们却无能为力。她突然有些气愤。这宇文护真是可恶。
不过宇文护那厮居然当上了大冢宰,这事还真挺让人郁闷的。这三年来,宇文护每年会按时给她们解药,看来她们对他还是有利用价值的,但有一点让她百思不得其解,宇文护狼子野心,为何还要拥立宇文泰的儿子登基而不是自己自立为帝?
她百无聊赖地蹲坐在李娥姿房中的榻上,静静地观赏着外面的大雪。
将近年关,加上今年,她已经快在这古代过了四个年了。如今的她大概十三岁左右,身子发育良好,不得不感谢这具躯体的基因,十三左右的她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了,身子十分高挑,她目测了一番,大概在1米65左右,那张原来满脸胶原蛋白的脸也渐渐长开,鹅蛋脸型,肌肤光滑白皙,樱桃般的小嘴,不点而红,高挺的鼻梁,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眉毛细长如远山,饱满的额头,乌黑亮丽的秀发总是由一根木簪子随意的别住,倒不是她故意走清纯风,而是这古代的发饰实在太繁琐了,她嫌麻烦。
每日早晨檀香锦儿两人都要花上半个时辰才能基本完成,她实在难得遭那份罪,干脆叫檀香教她如何用簪子别头发,每日短短一分钟自己就能搞定,十分干脆利落。
她每日早晨的必修课程除了听檀香锦儿两人对她容貌的大肆夸赞外,就是自己盯着镜子发呆,感叹。倒不是她太自信,而是镜中的人确实比她在现代要美貌多了,那如玉般的肌肤,手感极好,还有那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她敢说,假以时日,这镜中人肯定难逃红颜祸水四字。
今年过年宇文邕没能回府,据说留在了浦州。李倾城趁机去他院子里偷偷移了几株梅花,种在了怡红院里,这几年一到冬天,她就得亲自去摘梅花,宇文邕那厮似乎是故意的,明知道自己喜欢梅花,偏偏不让人在怡红院里种,而且每次似乎有意无意地等着她,每当她伸手去摘时,那叫世风的护卫就会及时将她请进宇文邕的卧室,还美其名曰,公子请喝茶。她次次被打断,但也年年如约而至。谁叫宇文邕的梅花种得那般好?
新年一过,长安城的大雪也渐渐消停了。
初春时分,大地回暖,万物复苏。李倾城难得偷溜出府。一袭雪白的锦衣加身,白色如意祥纹的腰带紧紧地裹着腰间,她手里摇着一把绘制远山图的十二骨节的白扇子,束发加冠,活脱脱一翩翩公子模样。
她大摇大摆地行走在长安城里,这几年,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问人)总算将这长安城给摸透了。
今日难得没有檀香锦儿这两个跟屁虫跟着,她决定去东市玩玩,自朱雀大街往右走,转过一条狭窄的巷子便到了崇兴街,这条街她也来过好几次,不过每次都没能够逛完,所以这次她早早地就出府了,决定将它走完。
一路上她摇着扇子,左看右看,十分悠闲,这初春时节,长安城虽已进入春天,迎面吹来的风还是有些凛冽,不过街道上人来人往,倒也十分热闹,她看得新奇,也没觉得有多冷。
她一路往南边走,大概逛了一刻钟,就见头顶一阵阵香风招展,一群花花绿绿的女人正用纱捂着嘴,热情似火地盯着她。
“姐妹们快看,那位穿白衣的公子长得可真俊俏啊。”
几个女人挤在楼上,看见她朝她们走近,忙伸长了脖子,好似饿了很久的劳改犯看见烧鸡般死死盯着她。那股浓浓的脂粉香远远地就钻进鼻子里,味道十分霸道。
“哎呀,公子快上来,妾身给您清唱一曲。陪你共度良宵。”她们中的一人半是羞怯半是开放地邀请道。几个人的连忙随声附和。
其余的女人闻言连忙挥动双臂,手中的帕子在半空中左右飞舞,有几个干脆提裙往楼下的方向跑来。李倾城吓得连滚带爬逃离了这名唤醉香楼的地方。想不到,这长安城妓院的女人这么如饥似渴。
她捂着差点被吓坏的小心肝,缓缓舒了口气,继续摇着扇子前行。没走几步,她便被右手边一面酒旗所吸引。那酒旗是寻常的白底红色镶边的布料所制,并无什么特别,让她感到惊奇的是酒旗上面的字。那是用隶书的笔法书写的汉字,名字甚是奇特——今夕何夕
“怎么以前没发现有这么个酒家的存在?”
她收起折扇,信步走了进去。
一踏进酒家的门槛,鼻间就充斥着一股酒的醇香。这酒香居然比她最喜欢喝的花雕还好闻。
“这位公子,喝点什么?”
她甫一进门,一小二模样的清秀少年便出现在她面前,笑着问道。她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少年,居然发现那少年的眼睛像绿宝石一样,闪烁着幽幽的绿光,衬得他整张脸很是好看。她惊讶地看着他,只一瞬便恢复了平静,这少年应该是个混血儿。
她四下将这酒店打量了一番,发现这里空间虽不大,却有两层楼。可能是太早了的缘故,这店里喝酒的人却没几个。
“小二,将你这店中最好的酒给本公子送来。”
“好勒,公子,您请稍等。”
她看着少年转身去端酒,她自己也上了楼,这楼上更是空无一人,她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推开右手边的木窗望去,崇兴街的人和物一览无余。这位置到不错。
她才刚看了一会儿,鼻间就飘来一阵浓郁的酒香,她收回视线,一转过头,就见一身着异族服饰的酒娘正端着酒瓶向她走来。
“姑娘是第一次来我的酒店吧。”
那女子将酒瓶放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摆好杯子为她斟了一杯。抬手递给李倾城。
面前的女子身量修长,肌肤雪亮,长了一张瓜子脸,鼻子英挺却不失秀气,和刚才的少年有些相似,特别是那双碧绿的眼睛,真是摄人心魂。这两人都充满了浓浓异族风情。
“姑娘?”
李倾城接过她手里的酒,疑惑地看了她一眼,伪装失败了,被人看出来了。不过她到不担心。
“难道不是吗?”
李倾城无奈地撇了撇嘴,随即笑道:“是”
那酒娘又拿了个杯子,给自己也斟了一杯,在李倾城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姑娘长得这般好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儿身。”
她端着酒杯,朝李倾城抬了抬手。
“此乃我店的招牌酒,名叫忘川。姑娘不妨试试。”
李倾城端着酒杯,放在鼻间闻了闻,味道果然非一般的酒可比,方才远远地就闻到了它的清香,如今凑近了细细一闻,这酒香却又没有方才那般浓烈了。这香味淡淡的,有些像薄荷的清香,却又不是。
她试着轻轻呷了一口,顿时眯住了眼,这酒也太好喝了吧。甫一入口,酒香四溢,她感觉舌尖一阵清凉,然后就是酒的甘冽,她忙又喝了口,这次感觉与方才有些不同,她感觉口腔内一阵阵芳香,整个人也飘飘呼呼的,好像泛舟于一片汪洋大海,四周一片沉寂,唯有茫茫的大海,和海上缭缭的雾气,让人晃晃乎不知所然。
“这酒可真好喝。”
她一口饮尽,由衷地夸赞。
对面的女子闻言轻轻一笑,随即也喝了一口酒。
李倾城看着她似乎很高兴,她又给自己满满地斟了一杯。
“酒虽好,只是这名字有些伤情。忘川忘川,相爱容易相守难,回首相忘爱已成川。这世间最伤人的怕也只是这情字了吧。”
李倾城慢悠悠地转动着酒杯,看着杯中几近透明的酒,突然变得有些伤感。感情这东西真的很伤人,她在现代时也曾有过轰轰烈烈,只是那些年少轻狂的日子,终究抵不过时间的打磨,当所有的激情褪去,剩下的可能也只有相看两厌了吧。
酒娘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突然笑道:“看姑娘年纪不大,却能有如此见解,实在难得,只是姑娘可知这黄泉路的尽头为何要有这忘川河?”
“难道不是为了让人忘却前尘往事?洗尽铅华?”
她疑惑地看了对面的女子一眼,不假思索地回道。
谁料那女子只轻笑不语,淡淡地看着她,那双绿宝石般的眼睛流光溢彩,很是美丽。
“姑娘所言极是,不过在我看来,这忘川大抵是为了给人们一个希望。”
她简简单单地说了这么一句,李倾城却瞬间明白了,忘川,是连接人间和地狱的一片无边无际的河水,也许在河的对岸,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真的是一个重生的希望,世人皆认为人一旦渡了忘川,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