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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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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沅刚搬去蓝湾雅苑的时候,宗恪对她很不客气,什么也不和她说,做起事来更是肆无忌惮,根本不在乎会刺伤对方。
但是现在好像有所不同,虽然俩人的关系谈不上暧昧,但是很明显近了许多,宗恪不再像当年那样语出伤人,好像也开始考虑阮沅的心情了。
果然时间是改变一切的法宝,宗恒暗想,是不是阮沅再这么磨个两三年,最终会把宗恪的心给磨到手呢?
想到这儿,宗恒心中又叹息,事情万一发展到那一步,还真不知是福是祸呢。
见他不语,宗恪想了半晌,才道:“这件事先搁着,你让姜啸之继续查,我看,这里面肯定有什么。”
“是!”
宗恒那天并未和宗恪谈太久,说了一会儿话,宗恪就叫他回去了。阮沅去倒茶,转回头来,宗恒已经走了。
“咦?人呢?”阮沅问。
“快一年没回家了,先让他家去看看也好。”他说,“天也不早了,人家媳妇孩子都在等着呢。”
“我以为你会把宗恒留下来,陪你喝酒吃晚饭呢。”阮沅边说,边走到窗前,探头向外看了看。
西边绚烂的紫红晚霞已经褪去,对面远处宫殿的飞檐,勾勒在暮色天光背景里,像个利落光滑的符号。光线在黑色的高大屋檐背后逐渐逃逸,只留下沉沉阴影,快七点了。
“我还没那么不近人情。”宗恪摇摇头,“宗恒是个爱妻家,我若要求,他自然不会不肯,不过又何必耽搁人家呢?”
“爱妻家?”阮沅回过头来,笑道,“我还没听说过呢。他家夫人是什么人啊?”
“美女,超级美女。”宗恪冷冷道,“京城第一美人,引起战争的海伦,上街也得蒙面纱。”
阮沅惊叹!
“天哪!他是哪里找来那么美的妻子?!这个人走了什么样的桃花运啊!”
“可不是,真是天大的桃花运,咣当一下从天而降呢。”宗恪冷笑,“老天爷对他不薄,给他送来了天下第一的美女做妻子,还免费附赠一个儿子。”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神情阴冷叵测,冷笑连连,那样子古怪极了。
“什么意思?”阮沅糊涂了,“什么叫免费附赠一个儿子?”
“意思就是说,儿子不是他的。”宗恪淡淡地说,“当年那女人是怀着人家的孩子,嫁给宗恒的。”
巨大的惊叹号,砸中了阮沅!
“竟然还有这种事情?!那孩子到底是谁的?”她万分好奇,难怪青菡提起宗恒的婚姻,会有那种表情,原来里面还有这么大的八卦!
“那孩子是元晟的。”
“我的妈!”阮沅像是被噎住了,她瞪着眼睛,半晌才艰难道,“这……够乱的!”
“可不是?”宗恪冷笑道,“人家说,爱情一来,眼睛就瞎了。我看呐,爱情一来,宗恒不光是眼睛瞎了,连脑子都没了。”
阮沅看得出,宗恪是在强压怒意,想必此事曾让他大动过肝火。宗恒一向在他面前恭顺忠诚,却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事——如果换了旁人,想必早没命了。
就因为是宗恒,是他最信任的堂弟,他才没下手。但这也不代表,宗恪完全能容忍这样的事。
阮沅觉得这里面肯定有精彩的大八卦,昔日的湘王妃,摇身一变就成了如今的赵王妃,这里面到底有啥故事呢?
但她不敢再打听了,说到底,宗恒人还不错,所以,她又何必再去挑起宗恪的旧怒呢?
宗恒走后,宗恪拿出了他带回来的那瓶25年的百龄坛威士忌,阮沅问他,难道就这么干喝?他摇摇头。
“有冰块的。”
宗恪说完没多一会儿,泉子拿来了两样东西:一个白玉杯,一捧玛瑙碗。玛瑙碗里装着碎冰块。红色的玛瑙衬着透明的冰块,煞是好看。
宗恪打开酒瓶,往白玉杯子里倒了点威士忌,然后加了些冰块在里面。
“不伦不类。”阮沅摇头,哪有拿白玉杯喝威士忌的?
“能喝就行,管我用什么盛酒?”宗恪倒是满不在乎,他呷了一口威士忌,金色的液体进入嘴里,带着温柔浓郁的秋果芳香,像一把大火,剧烈燃烧在他的咽喉和胸膛间。
阮沅没再批评他,她也在享用宗恒带回来的美味:一大块费列罗巧克力。她小心翼翼剥开包装纸,低头捧着那块巧克力,用力啃了一口,纯黑巧克力甜味很淡,微微的苦涩裹着芬芳,淌过她的舌尖。
阮沅美得简直要咬掉嘴唇了。
“你这样子,像只小耗子。”宗恪突然说。
阮沅哼了一声,拿手指擦了擦嘴角:“忙了大半年,吃一块巧克力还要被你数落。你对得起我这么优秀的员工么?”
宗恪笑起来,他将手中玉杯往阮沅面前一递:“要么?”
“我喝瓶啤酒都醉得抬不起头,”她翻了个白眼,“给我威士忌?你想灌死我?”
“嗯,那就算了,我还舍不得呢。”宗恪缩回手,又喝了一口。
他端着杯子,靠在椅子里,神色呆呆的。
阮沅缩在角落里,继续咯吱咯吱啃那块巧克力,她边吃边看宗恪:“有美酒喝了,还烦恼啥啊?”
“我想,我大概是有点嫉妒宗恒。”他突然说。
“啊?”阮沅一呆,“嫉妒他能买到百龄坛?可他回来了也买不到了嘛。”
“不是这。”宗恪摇摇头,低头又看了看玉杯,琥珀色的酒液在雪白的玉杯里打旋,泛起莹莹的褐色光芒。
“我是嫉妒他,花了那么多年时间,费了那么多心思,终于把一个原本不爱他的女人给磨得回了心、转了意。”他盯着酒,慢慢地说,“人们总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话,用在宗恒那儿挺合适的,怎么到我这儿就不灵了呢?”
阮沅咬着半块巧克力,她吞不下去吐不出来!
想了半天,她干脆掰下半块巧克力,递到宗恪面前。
“干嘛?”宗恪看着她。
“给你吃,”她说,“心情不好的时候,吃巧克力能调节神经。”
宗恪盯着她!
“吃啊!”阮沅劝道,“你看我可怜巴巴的就这么一块,还分你一半呢,别对不起我的苦心。吃吧,吃了心情就会好起来的。”
宗恪接过巧克力,塞进嘴里慢慢嚼。
“其实以前,我都靠巧克力调节经前综合症呢。”阮沅突然笑嘻嘻地说,“虽然你抽风的频率差不多和我的MC同步,不过放心,你的问题,不会比经前综合症更严重的。”
宗恪差点把巧克力吐出来!
“你还真是没心没肺不会说话!”他恨恨地说。
阮沅摇摇头:“毕竟我不能总陪着你难过呀!哦,感谢我的话,就带我出去玩吧!我要出去玩!”
“不行!”宗恪吞下巧克力,一口回绝,“最近太忙了,晋王世子马上要回京来,我这儿头壳都大了……”
“晋王世子?”
“我舅舅的儿子。”
阮沅眼睛一亮:“亲舅啊?!恭喜恭喜,你也有舅舅,我也有舅舅!”
宗恪都被她给气乐了!
“有舅舅有什么好恭喜的?!傻瓜!”
“咦?舅舅疼外甥嘛!再说……”阮沅顿了一下,“你妈妈不在了,舅舅还在,总还是有亲人。”
岂料宗恪冷笑了一声:“我娘亲又哪里会有这种兄弟?你这么说,她在地底下都不得安生了。”
阮沅怔住了!
“我娘那边,已经没有人了。”宗恪低声说,“登基之后,我派人去仔细找过,之前也曾做过打算,宁受百欺,冀获一是。”
阮沅心里,不由一酸。
宁受百欺,冀获一是……宁可受百次的欺骗,只要找到一个真的亲人,那也好。
“可是,找不到。”宗恪苦笑了一下,“什么人也没有。你看,真是丢下我撒手而去,连个亲人都没给我留下。”
“你母亲她是什么来历啊?”阮沅不由轻声问。
“我只知道是墨州人,外公是墨州官吏,当年因为魏王谋反而被牵扯其中,魏王当年不是在墨州么?好在牵扯的关系不是那么大,没落下死罪,但是家产被抄没,自己下狱,女儿被充发进宫掖——就是我娘亲——做最低等级只供奔走的宫人。你瞧瞧,这样的人,亲友哪能不避之不及?后来我娘亲进宫之后,外公从狱中被放出来,因为生活无着落,老病且贫,没多久就过世了。”
阮沅心中惆怅,这样的女子,这样凄惨的人生,连她的孩子都无法逃脱孤独的命运。
“所以到最后,我能做的竟然只是加封立庙而已。我娘,还有我外公,他们得到的不过是两块木牌。”宗恪讽刺地笑了笑,将碗中的酒倒进嘴里。
(抱歉,已经设定了六点发布,不知为何没发出来,现在发!)



第四十二章

宗恪说的“舅舅”,其实不是他的亲舅舅,而是太后的弟弟,晋王郦宸。
宗恪的父亲,延太祖宗郢,是个刻薄寡恩、猜忌心十分重的人,曾经同他并肩作战的手足们,在宗郢这几十年的亲政过程中,都逐一被他给清洗干净了,宗恪和阮沅提过的得了“免死金牌”却依然丧命的人里,有两个是他的叔父,有一个是他父亲的结义兄长,后者更凄惨,连同整个部族,全被剿灭了。
极少数人最终存活了下来,其中之一就是宗恒的父亲,上代赵王。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和儿子宗恒截然不同,那是个一生热衷于享受的纨绔,除了玩乐,没有一点过人的能耐,这种人对君王而言,也构不成丝毫威胁。
逃过这场腥风血雨的人,除了宗恒的父亲,还有一个就是晋王。老魔头宗郢虽然对自己的手足心狠手辣,但是他却没动过妻子的弟弟。这里面,当然有宗郢对原配妻子的敬重之意,另一方面,也因为晋王始终对姐夫忠心耿耿。
晋王的封地在西北,延太祖不信任别人,独独信任他这个小舅子,郦宸本身也曾跟随延太祖征战多年,有过赫赫战功,所以宗郢才把重要的西北交给了妻子的弟弟,宗恪吞并齐朝以后,西北军防就落在晋王手里,素州青玉关外,就是拿人头骨当酒杯的鹄邪王。自从大延朝定鼎中原,西北的银赫以及蓟凉就成了买一赠一的饶头,顺便做了大延朝的边患,好在和旧齐不同,狄人的传统就是骁勇善战,热血尚武,他们不怕打仗,也有足够强大的势力压制这两个西北边境的部落。其中,银赫物产丰富,有独特的生活方式,民风向来不是那么的好战。宗氏父子不放心的是蓟凉的鹄邪人。
鹄邪人和狄人不同,狄人虽然不是中原人,但因为之前居住地大片与中原齐朝接壤,这几百年间,深受中原文化影响,元齐灭亡,宗恪把都城从舜天迁至华胤,从此狄人更是完全“中原化”,本来二者从容貌上就十分相似,文化上再全盘接受,到如今才短短二十年,狄人与中原人就没区别了,一百年来,狄人一直有通用中原文字的习惯,上层贵族都会两种文字。民族语言虽然还保留着,但就连宗恪自己都说不好,他的童年在华胤度过,言语习俗上不自觉与中原同步,狄人的传统,宗恪保留的已经不多了。
皇帝尚且如此,下面自然更不会刻意排斥中原文化。
但是和中原接壤不多的鹄邪人就完全不同了,旧齐的百姓过去常常嘲讽狄虏为野蛮人,实际上鹄邪人才是真正的野蛮人。
“鞑子”这个词,在中国历史上是泛指所有的北方游牧民族,而且是译音。这边的世界碰巧也有这个词,却不是译音。
“鞑子”本来是狄族语言里的词汇,专指鹄邪人,意思和中国古汉语也不同,最早无贬义,只是指“沙漠里的原住民”,因蓟凉国土有一部分是沙漠。鞑这个字在这边世界里,本来指骆驼背上用皮革制成的大水囊。但久而久之传入中原,中原人眼睛长头顶上,习惯性地把周边一圈儿都看低一眼,所以这个词就跟着带上了贬义。鹄邪这个民族不像中原人和狄人那样束发,是像这边的新疆女孩那样,披着许多发辫。而且据说,鹄邪王族的头发都是金色的。
这个民族,文化简朴落后,不过鹄邪人擅长征战,男性一到成年,就剃掉胡须,再把孩童时散乱的头发编成很多根发辫,一上了战场,个个就像打了肾上腺素,化身凶蛮野兽。
宗郢当然不害怕鹄邪人,那时候他的心都还在南方的齐朝,只是北方有一半是和蓟凉相连的,不想打仗也不行。太祖只觉得这些家伙不好对付,不能放松警惕,所以挑选了忠诚的晋王去防守,晋王郦宸自幼失去母亲,他像尊重母亲一样尊重长姐,对姐夫的命令也言听计从,所以尽管是异姓王,宗郢仍旧十分放心他,当然,这份信任并不是无条件的。
宗郢晚年的那场病,来得迅猛沉重,到了后期,老头子多数时间都处于昏迷不醒的阶段。史书上说他在临终前,曾对儿子谆谆教导治国之策,教他要“仁、孝”……这全是胡扯,在宗恪的记忆里,他听见的绝大多数是御医给父亲吸痰的声音,以及父亲在高热时候的胡言乱语,其中不乏喃喃咒骂,治国之策自然是没有的,“仁孝”更是无处寻觅,就连正常有逻辑的言语,宗恪都没听见过几句。
某个深夜,碰巧只有宗恪一人守在父亲身边,他那时也疲倦了,只是强撑着精神,因为看样子,宗郢也不过这两日了,自从上次被几个御医用猛药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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