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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三月了,前段时间一阵暴雨,把干涸的土地淋透了,雨停之后,春日的气息愈发浓烈,植物像是得了训令,一夜之间,处处可见它们大片大片奋勇生长的迹象。
这座有五百多年历史的宫殿,是在旧齐政权确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了,后人在频繁修缮的基础上,又不断增加新的设施,尤其是旧齐的最后两位帝王,都是热爱自然、主动开展环保运动的积极分子,他们花了漫长的半个世纪,将这片原本绿化良好的宫殿,规划得更加生机勃勃,而且爷俩又都是细节完美主义者,所以在这宫殿里,找不到一寸裸露的黄土。
旧齐覆灭后,这座庞大的、几乎有故宫三倍面积的宫殿,落在了宗恪手里,北方来的狄人虽然不像中原人那样,对园林艺术津津乐道,却也懂得植物的重要性,狄人是游牧民族出身,没有人比他们更加恐惧荒漠化的了。后来,宗恪跑去现代社会,被北京的沙尘暴给浇了个灰头土脸,差点要逃回延朝再不过去。从那之后,宗恪也开始对环境上心了,甚至打算在合适的时机,由工部专门辟出一个部门,负责环境优化和水土保持。阮沅得知此事,曾大大嘲笑了宗恪一番,在她看来,连汽车尾气都没有的大延朝,搞什么环保……简直是多此一举。
宗恪却不以为意,在他看来,环境危机本来就是经年累月,由一点一滴的小事造成的,早点保护,早点铸造全民的环保意识,总比救无可救的时候,再在满是尾气和沙尘的环境里,举着环保标牌游行强多了。
所以这个温暖的春天傍晚,阮沅才会徜徉在如海的绿荫下,看那枝头累累的鲜花,似云朵簇拥飘荡。
阮沅没有告诉宗恪,她很喜欢这宫殿,不光是因为它环境优美,她喜欢这种充满生机的宁静,而且她所爱的人,在这片宫殿里留下了那么多身影。
到了现在,阮沅心里反而没有牺牲之前的茫然和恐惧了,她只觉得异常平静,那是决心定下的那种深邃的安宁之感,好像是旅人就要回到家里,再不用忍受求不得的痛苦。
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就会忘记自己曾经爱过谁,她就能醒过来,站起身,拍一拍身上的衣服,继续往前走了。
阮沅尽量把这当成一桩好事情来想,因为,她更加无法想象二十年之后,她仍然在这宫里面,仍然陪伴在宗恪身边,头发花白,皱纹满脸,却仍然只是……伙伴。
一想到那种结局,阮沅就不寒而栗。
她的自尊不允许落得那样的结局,当事态出现向那方面发展的征兆,她就得离开了。
她当然知道,自己即将丧失什么,就像崔玖所说,到了明天,她看见的四周,也会和此刻有截然不同的分别了。
想起这句话,阮沅不由抬起头来,望着面前那株绿叶婆娑的香樟树。微风拂面,满是新芽的绿树发出沙沙轻响,就像在微笑。
以前阮沅就有这样的古怪念头,她会觉得春天的树都在笑,像恋爱中的小姑娘,到了秋天,它们就像在瞌睡,像辛劳了一天的老婆婆,怎么都唤不醒。她喜欢动物,就连蚯蚓爬都觉得很有趣,小虫子们一曲一伸的样子,好像颇为志得意满。她甚至觉得嶙峋的怪石也有感情,本想摆出个姿势来吓唬人玩,没想到那些叠山师乐颠颠把它们搬回到自家院子里,奉为珍宝,于是它们就只好尴尬别扭的杵在那儿,被自己的恶作剧暂时套牢,假装静如山岳,等人看不着它们的时候,再偷偷伸个懒腰,变一下形态,反正那些笨笨的叠山师也瞧不出来。
以前她会把这些怪话说给人听,后来慢慢就不说了,因为很少有人能理解,听见这些怪话,普通人总是会感觉不安。不过她会把这些怪话说给宗恪听,因为宗恪也是个爱说怪话的人,他和她一样呱噪烦人,和她一样爱幻想,他不会觉得阮沅怪,只会觉得她有趣。
一想到宗恪,阮沅顿时就被柔润忧伤的感情给完全浸润了。她喜欢陪伴在他身边,听他说那些怪里怪气的话,看他笑,也看他发怒,看他的黑眼睛像不够温和的宝石,偶尔散发惊异的光彩。宗恪和她一样,是天生就欢蹦乱跳的类型,他的性子活泼得一刻也停不下来,总是像飞翔的鸟儿一样逍遥自在,即便是他在最庄严的时刻,阮沅也能体会到那其中暗含着的孩子气,从而更加珍惜他。
她是如此的喜欢他,甚至愿意为他做一切事情,陪着他去瘴气重重的南方丛林打仗,为他去最北的冰雪苔原寻找赤羽人和他们的飞筏,如果他愿意的话,她可以就在这宫里陪着他,穿着鲜亮夺目的衣衫,依偎在阳光下,嗅着热蜂蜜和橘花的芬芳,成天欢愉嬉戏,什么都不做。
但是到明天,这些就全都没有了,连失落的凄然都不会剩下。
太阳在一堆堆白如积雪的云块推挤下,朝地平线迅速飞奔。屋顶逐渐沉浸在金色的影子里,暗红的墙壁反射出异样的光亮。
风有些凉了,进宫之后一直没有剪过的头发已经很长了,沉甸甸的发辫盘在阮沅的脑后,被一枚青玉簪子给别着。
因为她常用的银簪给了那个算命瞎老头,那晚上,宗恪就买了这青玉簪子给了阮沅。簪子的玉质细腻莹洁,隐隐青色如流水,素洁无匹。阮沅视若珍宝。
“回去一定要找个高级发型师,重新做个时髦的翻花短发。”她压抑住想落泪的莫名冲动,努力让自己愉快起来。
深吸一口气,阮沅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杏色衣衫,手指碰了碰胸前的金衿针,然后,快步往自己的小院走去。
那天晚上,阮沅怎么都睡不着,她只好不停的和崔玖说以前的事,好像希望让崔玖帮她记着,她曾经有多爱宗恪。
崔玖是个善良的女孩,对此没有表示出一丝不耐,也许除了她,没人能够真正明白黎明的到来,对阮沅究竟意味着什么。
说得多了,阮沅自己也不好意思起来,明明是她主动请求来做这样的牺牲,事前却不停向陌生人倾诉,弄得就好像真的不情不愿似的。
崔玖看出她的心思,便笑道,这没关系,因为没有人比她更知道散魄术会给人带来什么。
“今晚尚仪说的一切,我都不会说出去,尚仪自己也会彻底忘记的。”
阮沅心中难过,她低声说:“我其实还是自私,还是指望他记得我。”
崔玖愣神了一会儿,才轻轻叹了口气。
“有时候我想想,像阮尚仪这样至此对陛下死心,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呢。爱上不可得的人,其实痛苦得要命,而且也不知要煎熬到什么时候去……”
她说话的样子,竟像是有所感悟。
阮沅眨眨眼睛,小声说:“难道说,门主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门主?”
崔玖静静望着天花板,半晌,才道:“也不是……不喜欢。可他只当我是小孩子,从来都只和我说玩笑。”
“既然他不主动,门主就该主动啊。”阮沅不死心,又说,“门主是何等尊贵的人?能够对他青眼有加,那是他前世修来的福分”
崔玖苦笑起来:“什么青眼有加?人家地位可不比我低,人家也是堂堂掌门。”
阮沅在心里“哇”的一声
“既然如此,不是更合适了?”她很热心地说,“门当户对啊”
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幸福已经没希望了,所以阮沅反而对人家的幸福上起心来。
崔玖却被她说得更苦笑:“什么门当户对?我这样的,往后只能招赘,他不会肯的——哪有堂堂掌门抛弃自己的门派、去入赘别家的道理?”
“……”
“再说他家里,光是妾,就有六七个。”崔玖叹了口气,“这样的人家,就算我自己肯嫁,崔氏一门也绝对不同意的。”
阮沅脑子错乱了:这这这……崔玖到底爱上了什么人啊?
后来,夜渐渐深了,崔玖的说话声低下去,很快就没有了声息。
崔玖睡着了,阮沅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这是她拥有自己魂魄的最后一个夜晚,一想到这,阮沅就睡不着。
在床上翻腾了一两个小时,阮沅终于决定起来,再这么翻下去,早晚得把崔玖吵醒,她明天也是担着大任务的。
悄悄起身,穿好衣服,阮沅出了屋子,来到院子里。
夜阑人静,正是午夜时分,所有的人都睡着了。
她站在院子里,仰望那株老核桃树,风停了,黑色的树冠一动不动,如纸上的剪影。明月高悬,像从制冰机里倾出的碎冰,泻了一地银辉,院子里亮如舞台,眼前的一切在阮沅眼睛里,都像电影镜头般生动。
阮沅目不转睛地盯着每一样东西看,看着老核桃树坑洼不平的树干,看它的每一片树叶,它们都是春天新长出来的,全都洁净如洗,嫩得能滴下水来。一株藤蔓植物攀着老树爬上来,阮沅不认识那是什么,但她一直喜欢那点缀其间的柔软小花。胡枝子花的紫色骨朵在大叶之间露出脸来,活像妩媚的眼睛。旁边的草牡丹在墙角努力争得一块势力,好像明天就要挤出血红的花苞,打算和胡枝子花争奇斗妍。
她在这儿住了快一年了,此刻,却像是从未见过一样,一寸一寸打量着周围的环境。阮沅不知道明天之后,她将会用怎样的目光打量这院子,很可能,她根本就不会去仔细看它一眼了。
阮沅坐在潮湿冰冷的台阶上,目光在夜色中逡巡,脑子里不断回忆着她进宫这几个月的生活,那些点滴小事,和宗恪共处的无数片段,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那些由细节组成的无边海洋,让阮沅深深沉浸其中,内心苦甜交织,滋味无法形容。
她想象不出有朝一日她会对宗恪丧失感觉,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呢?不会依恋他,也不会有所牵挂,甚至看不出他和别人究竟有何区别——如果到那时,宗恪真的爱上她了,可怎么办
……大概,不会的吧。
想到这儿,阮沅不由伤心。
不知不觉时间流淌,她忽然发觉,黑夜在缓慢褪去,四周的物体开始显现出清晰轮廓,阮沅努力抬起头来望着东方,果然,天际正在发亮,火红的太阳已经露出头来了。
这将是她以一个拥有完整魂魄的人,所看见的最后一个日出
一霎时,阮沅泪落如雨
她现在终于明白什么叫痛彻心扉,原来这不是一种形容,原来人到了某种绝境,生理上真的会感到彻骨疼痛:她再也不能去爱宗恪,再也不能对他好了。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新生的吸血鬼,在告别了最后一个日出之后,就此隐藏进无边的黑暗。
从今往后,她将落入没有穷尽的冰冷空虚中,连伙伴都没有,孤独一人,而且再也无法与光芒共舞……
阮沅回到屋里,慢慢躺下,平复呼吸,让眼泪悄悄淌进鬓发里面。
第七十九章
散魄术,在一间收拾得极为干净的密室中进行。
那是崔玖特意要求的一个房间:四壁狭窄,唯一的窗户也用很厚的棉白纸,把所有缝隙都贴起来,连同门缝,不留一丝一毫的空。这些棉白纸,都被崔景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目的是为了阻挡狩冥之蛇的出逃。
而且,空间内,必须打扫得一尘不染。
房间是由泉子亲自布置的,里面完全按照崔玖的吩咐,没有任何多余家什,只留一张窄窄的床。
崔玖将阮沅带进屋内,关上门。
躺到床上的时候,阮沅说:“关于狩冥之蛇的事儿,我特别好奇,门主往后说给我听听吧。”
崔玖微微一笑:“好啊。”
她的笑容有些伤感,因为崔玖能确定,即便还记得,阮沅也不会再来问她这些了,没有七魄的人只热衷俗世,对玄虚不可把握的东西,一概没有兴趣。
不多时,崔景明叩门进来,他的手上端着一碗黑色的药汤。
“姑姑,我已经嘱咐连校尉,派人在外面严格把守了。”他对崔玖说。
崔玖点点头:“那就好,”
“为什么要派人把守?”阮沅忍不住又问。
“是怕有人擅闯进来,被狩冥之蛇吞了他的魂魄。”崔景明说,“狩冥之蛇是很危险的东西,一切都得小心才好。”
阮沅想了想,又问:“那你们两个此刻也在这儿啊。”
崔玖笑道:“我们不要紧,已经服了药的。”
然后,她将那碗药递给阮沅:“喝了吧。”
阮沅端过碗,往里看了看,脊背上不禁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这是让魂魄分离的药物,这样,才能让狩冥之蛇不会弄错。”
到了此刻,已经没有犹豫的必要了。阮沅心一横,端起碗,一口气将药汁喝下去。
不多时,她便沉入深深的睡眠中。
让阮沅躺好,崔玖转头朝着崔景明看了一眼:“可以开始了。”
崔景明从刚才就放在墙角的一个包裹里,取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瓶。
这不是风铃一样的玻璃盅,而是肚大口窄的玻璃瓶,容量大约五百毫升,不过是一瓶可乐大小,乍一看是透明,但是盯着它仔细瞧,就会发现瓶子里有一些透明的生物在扭动。
那些就是饥饿难当的狩冥之蛇。
崔景明将玻璃瓶放在阮沅枕边,打开木塞。
疾风掠耳般,几条细小的蛇一样的东西,从瓶子里爬出来,顺着阮沅的七窍,钻入她的体内。
崔玖和崔景明目不转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