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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将至-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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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他们不要命的,侯杰看着那些厚重如山一往无前的背影,突然醒悟了,原来自己跟一群不要命的疯子同行了两天,却毫无察觉。

    远处成百上千的丧尸已经转过身,被声音吸引着,向着这边冲来,密密麻麻的尸影一眼望不到尽头。

    侯杰两股战战,想要打下油门跟上他们,却做不到。

    这时,疯子们疯狂的歌声响起来,旋律合上史诗般气势磅礴的伴奏。

    “我是现代的骑士。”

    “高举祖先的旗帜。”

    “于黑夜前起誓。”

    “执剑守卫文明的果实。”

    “我们的战斗永不停止。”

    “直至黎明将至。”

    “灾祸终末之时。”

    “重骑营!”

    “冲锋!!!”

    孤独的骑士不再形单影只,昔日星星之火,今日得以燎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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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在铁蹄下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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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锋!”

    “冲锋!”

    “冲锋!”

    音浪卷起,波澜壮阔。听到这豪迈苍劲的歌声,或者说歇斯底里的吼声,身处于永志大楼里的人们全都热血沸腾,恨不能立刻跳下去,成为这黑色洪流的一员。于是所有都情不自禁地都想要重复着这个简单却不容易说出口的词,将这口号传到更远的地方。倾尽全力热情喝彩,这似乎是他们唯一能够参与这场战斗的方式。

    “冲锋!”

    最后一声巨吼的同时,黑色洪流迎面撞上尸潮,如同一道惊雷斩过云层,马达的轰鸣声更像是疾风暴雨中轰隆隆的雷声,让大地都在颤抖。

    荆棘般的撞角如同古代骑士的长枪,轻易捅穿敌人的身体,恐怖的冲击力甚至使丧尸整个身体被挑到空中重重跌落,然后被实心轮胎碾成肉泥。

    最前方二十位骑士如同刺进黄油块的热刀子,轻易穿透尸潮,锋矢状的前锋将尸潮硬生生切成两半,随后又撞上重骑营的两翼。

    而呈型的中阵丝毫不用顾忌两侧压力,只管全力收割前锋留下的漏网之鱼,在他们两侧,数十上百只小巧飞刀如同穿梭在雨林中的春燕,轻快游弋,收割脑核,凡有接近侧翼扑向重骑营骑士的丧尸,都会被一只飞刀插进脑袋,而后破脑而出,如同小鸭潜戏春水。

    这血肉横飞的景象让包括侯杰在内的每一个观众都深陷震撼,却反而刺激得那些初次踏上真正战场的年轻骑士们情绪更加高涨。

    想到就是这些软弱无力,只能在自己铁蹄下颤抖的垃圾,夺去了亲人、爱人、朋友的生命,红了眼睛的骑士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意。

    汤韬是经历了江心岛收复战和国贸大战两场地狱般战役的人,老兵独有的敏锐让他第一时间观察到了战局的变化。

    重骑营在很多方面与骑兵很相似,进攻强于防守,力量源自冲锋,一旦骑兵陷入泥泞沼泽般的混战,结局决不会是胜利。所以汤韬立刻出声:“保持速度,不要恋战,不要被拖住!对穿过去,然后掉头,后队变前队,再往回冲锋!”

    重骑营像一把尖锐的手术刀,来回穿插在一堆烂肉中,所向披靡,无可阻挡。

    战线很快拖长到半公里,这是绵延半公里长的绞肉机,死亡线。

    望着下面丧尸如同秋收的麦子面对联合收割机般,浪潮似的一波一波地倒下,刚才还喊叫喝彩的人们全都忘记了言语,只是一个个张大着嘴巴像被点了穴、施了定身咒,发不出声音。

    直到最后一只丧尸被机枪打成遍布血洞的残尸,然后被一刀砍下头颅,永志六楼那些雕塑般站立不动的观众们才重新有了反应。

    “老大,这是什么?这是什么部队!”煎蛋激动地不能自已,扯着吴队长的衣袖,大声问。

    吴队长茫然地摇了摇头,他也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什么部队。

    “我知道,这是重骑营!”另一个资格比吴队长还老的老牌猎尸人给出答案,“收复江心岛时就有他们,那时我还是远救会预备役,我亲眼见过重骑营的营长!”

    站在他旁边的同伴立刻对他的身份给予确认:“对,没错,那时候老柳确实是远救会预备役,还参加了江心岛收复战,后来是犯了错误被开除了会籍,为了养活老婆,才来当了猎尸人。”

    “老大,对不起,这次回去以后,我要进重骑营!”煎蛋下定决心,郑重地对吴队长再次道歉,“对不起,老大,以后不能跟着你干了,跟你并肩作战过是我一辈子的荣幸!”

    吴队长目光转动,面色复杂,想了想,叹气摇头,指着窗外说:“不,能跟他们并肩作战才是一辈子的荣幸,到时你去吧,不过别说吴哥打击你,像这样的精锐部队,可不是你想进就能进得了。要是别人不要你,吴哥一样要你,到时候还是好兄弟。”

    “谢谢老大!”煎蛋抽了抽鼻子,鞠躬说道。

    有煎蛋起头,各个猎尸队伍里不少年轻人都起了心思,蠢蠢欲动,就连孔武都恨不能立刻加入重骑营,成为其中一员,像他们一样在尸潮中驰骋纵横。

    在重骑营铁蹄下颤抖的,不仅只有那些丧尸,还有每一位观众的心。像孔武这样自私自利总是把自己安全看得比任何事都要高的人,也忍不住产生了“我一定要想办法进入重骑营”的想法。

    侯杰神情复杂地驱车来到汤韬身边,此时汤韬刚召唤出四箱燃油和子弹,让各位骑士进行补充。战斗开始时,包括汤韬在内重骑营有九十三人,现在屹立尸山血海之上的身影,依旧有九十三道,一个人都没少。

    “每三人一组,交叉检查彼此,是否有被抓伤或者咬伤。”汤韬又下了一道命令,战场上激烈的战斗和各种强烈情绪会刺激肾上腺素大量分泌,有时一些轻微的小伤根本注意不到,但若是被丧尸咬伤或抓伤,哪怕伤口再小也意味着很有可能会被感染,所以马虎不得。

    “汤韬。”侯杰刚想说点什么解释一下刚才自己为什么没有往前冲,汤韬先一步打断了他:“侯杰,还好你聪明,没有仗着自己有过强化是超级战士就跟着一起冲过来,不然打乱了精心苦练的阵型,恐怕会害死我的人。”

    侯杰的话被堵在嘴里,他当然知道汤韬是在胡扯,但这份情不得不承,于是侯杰不再多说,只是感激地冲汤韬点了点头,随后退开。

    在完成检查确认重骑营达成无一人受伤这个奇迹般的辉煌成就后,汤韬带着重骑营来到永志楼下,六楼的猎尸人马上赶下来,拆了那些挡门的木板铁板,欢迎重骑营的骑士们入内。

    在他们面前汤韬也没有端架子,热情亲近地跟他们打过招呼,随后表示自己任务在身不能与他们同行,等到手下骑士们稍事休息,就会重新外出。

    当年轻骑士们享受着其他人仰慕崇敬的目光神情时,汤韬将吴队长和孔武拉到了身边,跟侯杰一起讨论此次永志特殊围困事件的可能诱因。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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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地下实验室

    彼此做过自我介绍之后,汤韬直接抛出问题:“是不是你们无意中做了什么事,把这些丧尸吸引过来了?”

    “不太可能。”这个问题显然是在怀疑己方的专业水平,但吴队长没有因为对方的无礼而恼怒,“在这的都是老资格的猎尸人,不会犯低级错误,永志的孔老板也在这待了有半年多,对丧尸的熟悉程度不会比我们差,不可能是我们把丧尸引来的。”

    “这就奇怪了,按你们说的,昨晚这里还什么事都没有,怎么会早上一起来就有这么多丧尸围在这?”汤韬纳闷地问,眼角余光看见侯杰面色复杂,心中一动,问,“侯杰,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嗯?什么?”侯杰有点慌乱,眨了几下眼,摇头否定,“我也不清楚,我刚才还在想你们冲锋的样子呢。”

    “哦。”汤韬多看了侯杰两眼,没有再多问,想了想,对吴队长说:“既然我们都理不出头绪,那就把该记录的记录好,回去上交会长办公室吧。会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是百里挑一的,哪个都比我们聪明,也许他们能想出来。”

    “是。”吴队长点头应承,补了一句,“就算他们想不出来,还有会长在呢。”

    侯杰蹲坐在旁边默不作声,看着吴队长那一脸笃定的表情,仿佛他心中的会长就是神明,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简直可笑至极。不过,如果那个人在这,说不定他真能看出一些端倪。

    “没错。”汤韬居然也点头赞同,“吴队长,我们过一会儿就出发,你们呢?”

    “我看我得换个地方碰碰运气,这地方现在有点邪性,不敢再往下走了。”吴队长摇摇头,说,“其他队伍我就不清楚了,各有各的安排,管不着吧。孔老板,你呢?”

    孔武想了想,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永志这个猎尸人旅馆是不可能再开下去了,原本他就有远离这片危险区域的想法,现在正好带着手下人另谋出路。

    “我得带着永志的伙计们离开这,听说新远江现在拒绝接收难民,我应该会想办法去江心岛。”说完,孔武瞥了汤韬一眼,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厚着脸皮说出心底的真实想法,“我自己的话,我想加入汤营长的重骑营。”

    汤韬爽朗大笑,向孔武伸出手,用力地握住他的手晃了晃,说:“好啊,欢迎,不过丑话说在前面,训练和考核可是非常艰苦的,你得先做好心理准备。”

    “一定!”

    汤韬转过头,看见自己手下的小伙子小姑娘们正和其他人聊得火热,不禁露出笑容,看了眼腕表,决定再休息一会儿。

    ………………

    两个小时后,初识不久的朋友们依依不舍地彼此道别,今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见,或许永远不能再见。

    猎尸人是大半时间都游离在灰域与黑域中的行者,死亡常伴其身,若回到希望之星,发现某个熟悉的身影没有再出现,那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很难让人习以为常而已。

    “酒剑仙,你好帅啊,等回了江心岛,来零点酒吧,我请你喝酒!”一个二十多岁的女性猎尸人把手拢在嘴前做成一个喇叭状,冲着重骑营离去的背影大喊。看她那两眼发光的样子,像是个追星的少女。

    酒剑仙是刚才众人窃窃私语时给于谦取得外号,因为于谦控制飞刀飞剑的样子实在太像是传说中的剑仙,而于谦一直保持着高冷的态度,一言不发,谁去搭话都不理会,只顾着一个人灌酒,于是有人给取了一个酒剑仙的绰号,短短几分钟就传开。

    众人哄笑中,女人揉了揉自己微红的脸蛋,对调笑她的人大骂出声。谁都没想到,于谦竟然御剑飞回了六楼,冷着脸,盯着大喊出声的女人。

    嬉笑声刹那间停止,大家尴尬地收起表情,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在思考是否应该立刻道歉时,于谦开口说道:“先活着回去再说。只要你们都活着回去,我请你们喝酒。”

    说完,冷若冰霜的酒剑仙又是飞仙般离去,来也快,去也快。留下永志大楼里的人们轰然叫好。

    汤韬好奇地看着于谦坐进悍马车的后座,猜想着他飞回永志大楼说了什么。

    “我们还有多久能到?”于谦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这位像是得了自闭症的大佬终于主动与人交流。

    “估计下午两点就能到。”汤韬回道。

    后面于谦就没了声音,汤韬带着重骑营,继续前行。

    离开了城区,骑士们奔行在更为空旷的土地上,喇叭放着一曲孤独的巡礼,让侯杰感到些许诗意,这是只属于他们的浪漫。

    这一路上再未遭遇过其他尸潮,只碰到过两个变异体,而那两个变异体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动作,就被飞剑摘下头颅。

    当腕表上时针转到右前方时,车队终于抵达目的地。

    “到了,前面就是。”侯杰指着前方五十米处一栋外墙涂上灰色的平房。

    “那儿?”汤韬顺着侯杰所指的方向看去,很想问一句“你确定?”,因为进入视线的那栋灰色平房实在太过普通,或者说太过简陋,简陋到外墙上都布满细缝和裂纹。

    看面积,这栋平房不过只有几百个平方,根本放不下多少实验器具,更别提真正的实验室不光有复杂精密的仪器,还要有各种独立观察室、样本储存室等等,区区一栋矮平房,怎么够用?

    “对,就是那儿。”侯杰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只看了汤韬一眼便知道他再想些什么,笑道,“你是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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