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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一旦投入工作和研究,就会废寝忘食,没日没夜,忘却周围的一切。而冬儿也从来没有抱怨过龙腾工作时对自己的忽视,而是在恰当的时候贴心地给龙腾送去可口的饭菜和所需的一切。龙腾很满足,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但是,这一切,龙腾并没有享受了多久。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晚上,因为不想打扰龙腾工作,郭冬儿就一个人去KTV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在聚会上,同学的发小,一个家境殷实的富二代,看上了清纯靓丽温柔可人的郭冬儿,找各种借口向郭冬儿搭讪。
因为他是同学的朋友,善良的郭冬儿只是礼貌地跟他保持着距离。聚会结束后,那个富二代坚持要求送冬儿回家,毫无戒心的郭冬儿也不好意思拒人于千里之外让同学难堪,就上了他的车。谁知,那个富二代色胆包天,就在送郭冬儿回家的路上,他把车开到了一个无人的街角,无耻地占有了冬儿。
事后,觉得无颜再去面对龙腾的冬儿,从三十层高的住宅楼上跳了下去,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而龙腾,此时还在手术室里加班忙碌,直到他连续做完三台大手术,已经是午夜时分。从手术室出来后,才从冬儿父母口中得知了这个噩耗。龙腾,当场昏倒。
醒来后,另一个消息,让龙腾那原本恬淡的性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龙腾得知,那个伤害冬儿的混蛋在当天晚上就坐飞机返回了魅国,因为他早就拿到了魅国的蓝卡,算是魅国公民。而且,龙腾他们又没有证据能证实他对冬儿所犯的罪孽,警察,并没能把他绳之以法。
龙腾自幼凄苦,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能给自己温暖关怀的善良女孩儿,却又遇到这样的事情,龙腾又怎么可能不愤怒。既然没人能给冬儿一个公道,那龙腾就自己讨回这个公道。
接下来的日子里,龙腾出人意料的平静。既没有继续歇斯底里地报案,也没有颓废下去一蹶不振。依旧是把全部心思都放到了科研和病人身上。只是,在没有人察觉的闲暇时刻,龙腾已经悄悄地打听清楚了那个富二代的一切情况,包括他现在在魅国的详细地址。
半年后,在夜以继日不眠不休地忙完了手头的那个科研项目之后,龙腾把自己这些年的科研奖金全都打到了郭冬儿父母的银行卡里。然后,悄无声息地买票飞去了魅国。
次日,已经放松警惕的富二代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回到自己的豪华别墅。已经在此地等候多时的龙腾摸了进去,用手中锋利的手术刀,划开了富二代的颈动脉。
报了血海深仇之后,龙腾并没有趁着月黑风高悄悄离去。而是一把火烧了富二代的豪华别墅,并且打电话报了警,然后在那熊熊大火前看着冬儿的照片静静等待。
当警车拉着警报呼啸而至后,龙腾微笑着吻了吻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冬儿,把照片轻轻地放进了自己的怀里,贴身收藏。然后,不顾周围警察的警告,举起了自己手中早就准备好的塑料玩具手枪。
枪声大作,龙腾的身上随即绽放出朵朵血花,而这,正是龙腾想要的。带着笑容,去天堂找自己的冬儿……在那里,他们会长相厮守,再也没人能把他们分开……
第2章第二章 梦醒归何处
第二章 梦醒归何处
本以为生命就此结束,没想到挣开眼睛,龙腾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十九岁的少年,还是在这么一个奇怪的地方。这彻底颠覆了一直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的龙腾的认知。
不知不觉,来到这里也已经快半年了,龙腾也渐渐融合了他附身的这个少年的所有记忆,也适应了这具身体。说来也巧,这个少年也叫龙腾,不知道这离奇的经历是不是命中注定。
虽然龙腾学的是医学专业,但是自幼酷爱读书的他,对历史并不陌生。可是这个地方,却并不属于龙腾记忆中原来那个世界的任何一个时代。
龙腾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也狗血地穿越到了前世那些小说家所描述的荒诞不经的仙侠世界?可是来到这大半年,却并没有见过或者是听说过任何可以御剑飞行的所谓修真者,一问别人,别人都是一脸的疑惑,他们并不知道龙腾嘴里的修真者是个什么物种。
因为龙腾附身的这个少年是一个读书人,而且,还是个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所以,从他的记忆中,龙腾得知,他现在所处的这个国家,名叫“盛”,是整个神洲大陆最为强盛的国家。在大盛帝国的周边,还四散分布着许多别的国家。这里的环境气候和龙腾原来生活的地方并无二致,这让龙腾疑惑自己是不是鬼使神差来到了地球的另一个平行时空?话说龙腾虽然不信鬼神,可是对科幻的东西还是很感兴趣的,中学时也曾疯狂地看过不少这方面的书,高考的时候差点也报考了物理系。
他附身的这个少年,是个典型的书呆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记忆中除了书就是养父母,还有身边的这个养父母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弟弟火燚。另外,就剩下一个经常逼着他习武的展叔。在他的记忆中,甚至没有任何跟他相处了十几年的邻居的一点信息。
从这个少年残存的记忆中,龙腾惊奇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中,竟然真实的存在着前世武侠小说里才有的武林高手。虽然这个世界里并不是以武道为尊,但是那些武道高手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并不比那些博学鸿儒差。武道修炼到比较高的境界,同样会被整个帝国尊崇。
虽然这个认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少年却对武道并不感兴趣,但是他生性坚韧,既然开始学,也就十几年如一日的坚持了下来,只不过在练武的时候心里也在想着他的圣贤书。这跟身边魁梧壮实,嗜武如命的武痴火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龙腾现在得知,在这个世界中,习武之人的武道修为共分为四个境界。没有修炼出内力的人被统称为明境修为,而修炼出内力的则被称之为暗境修为。
能否修炼出内力,最重要的是修炼者的悟性。其次,当然就在于所修炼的秘籍了。越上乘的秘籍,当然越容易修炼到比较高的境界,而且,威力会越强大。但那些顶级的秘籍,当然并不是谁都接触得到的。
火燚虽然比龙腾还小一岁,可是却已经成功步入了暗境修为,修炼出了内力。暗境共分为十阶,普通的习武之人,要是没有上佳的天赋或者是什么奇遇,一般勤练不坠,十年寒暑能步入更高一阶就算是不错了。而火燚在步入暗境短短三年就已经是暗境二阶的修为,被展叔誉为上佳的习武苗子。而龙腾,却依旧是一点突破的迹象都没有,每日被展叔逼着打熬身体,苦练外门武功。
虽然不好武事,可是少年心中的侠义精神却一点都不低。在得知附近二龙山匪患猖獗并且劫持了一个村里准备出嫁的新娘子后,少年单人独骑就仗剑闯进了二龙山。
虽然平日里习武并不用心,但是由于有名师指点,加上天资聪颖,少年的武艺虽比不上火燚,但也不是这些普通的土匪恶霸可以比的。仗着展叔所授的高明剑术,他一个人手刃了三十几名悍匪,最终寡不敌众倒在血泊之中。幸好火燚得知消息后和展叔及时赶到才救了他一条命。
就这样,少年足足昏迷了两个多月。就在养父母和展叔等人都快失去救治他的希望时,他醒了过来。只不过,现在醒来的龙腾,却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龙腾了。
休养了一段时间,身体渐渐恢复过来之后。龙腾并没有去留意少年脑中的那些圣贤书,而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展叔所授的精妙武学之上。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自幼就喜欢读武侠小说的龙腾自然更不例外。而且,上一世的惨痛经历让龙腾明白,只有强大自己,才能不受人欺辱,才能保护自己身边的亲人。前世,龙腾并没有机会接触武道,没成想重生之后,却意外得到了这样的机会。
于是,龙腾一心扑在武道之上。这让展叔和身边熟悉龙腾的人都很是惊讶,不过也并没有人觉得奇怪,把龙腾的改变都归结到了大难不死性格大变之上。
上辈子,龙腾本就是天资聪颖之人。而现在附身的这个少年,能在十四岁时就考中秀才,自然也是悟性极高。这在武道之上一用心思,再加上展叔的细心教导,进步自然一日千里。可是,突破修为这事,并不是你有悟性肯努力就一定会有结果的,还得讲究个机缘,也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火燚当初也是在山里被五头大黑熊围攻,险象环生、死里逃生之后,才机缘巧合突破了暗境。
龙腾现在所处的这个村子,位于淮南行省的清河城附近,名叫火家庄,村里十户就有九户是火姓。这里临近大山,大部分人家都是以打猎为生,所以家家习武,民风剽悍。
火燚的父亲火麒麟,也就是龙腾的义父,就是这村子里最出色的猎人。只不过,现在这个最出色猎人的称号,已经被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火燚取代了。
据说火麒麟曾经还参过军。只是对于那段经历,他从来不提。每每有提及,他都是一副悲痛欲绝的神色,继而就会喝个酩酊大醉,醉了就会哭,还喊着:“将军,属下无能,不能为您报仇……”之类的话。慢慢的,也就没有人再敢问他了。
第3章第三章 初见紫衣女(上)
第三章 初见紫衣女(上)
一排五间低矮的屋子,围着院子的,是篱笆做成的围墙。这里,就是龙腾和火燚的家了。
走进院子,火燚随手就把肩上的两头野狼扔到了地上。两人还没进屋,一阵妇人剧烈的咳嗽声就从屋里传了出来。
火燚皱眉道:“这两天,母亲咳嗽地越发厉害了。”
火燚口中的母亲,也就是龙腾的养母张氏。
上一世,龙腾自小就是个孤儿,从来没有享受过亲情的温暖。这一世,张氏那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慈爱,让龙腾体会到了久违的母爱。虽然跟张氏相处的时间并不长,龙腾却早就对张氏有了深厚的感情。在他心中,张氏就是自己的母亲。
听到火燚的话,龙腾心中也是暗暗着急。虽然上一世自己医术超群,可是对中医却并无涉猎,而自己脑中的那些西药,在这个地方自然是不可能有的。
龙腾沉吟片刻,开口道:“咱们这就去城里,卖了你上次猎到的那张虎皮,然后请一位先生来为母亲诊病。”
“好!”火燚应道。
两人说走就走。
火燚进屋去取了自己床上铺着的虎皮,放进包袱背在背上,又和龙腾到张氏屋里跟她说了一声。
待龙腾换过一身书生装,两人就一起向县城而去。
虽说在这个地方已经生活了有一段日子,可龙腾还是第一次来到清河城。一切都跟想象中的古时小城一样,处处透露着古朴和雅致。
龙腾开口道:“咱们该去哪里卖掉虎皮?当铺吗?”
“当铺?”火燚瞪大了眼睛,道:“当铺的那些老鬼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再好的东西到了他们嘴里都是不值一文。”
龙腾问道:“那咱们去哪?难不成就在这当街贩卖?”脑海中顿时浮现出杨志怀抱宝刀,刀上插着一根干草,当街卖刀的场景。
火燚摇了摇头,道:“去‘聚宝斋’,他们识货,给的价钱也还算公道。”
两人边说边聊。这县城本来就不大,两人脚程又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火燚所说的“聚宝斋”门前。
这是一栋二层小楼,雕梁画栋,很是气派,门前还挂着一个金光灿烂的巨大铜钱,铜钱下的红色流苏随风飘动。
两人刚到门口,还没来得及进去,就就听到一阵雷霆般的马蹄声和呵斥行人躲避的呼喊声。
火燚凝神听了听,开口道:“听这动静,少说也有五十匹马,而且,还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自幼打猎的火燚,一听动静,就做出了准确的判断。
话音刚刚落下,几十匹骏马就卷着尘土出现在视野中,以聚宝斋为中心,把还算开阔的长街围得水泄不通。随着领头一人一打手势,那几十匹马便齐齐地停了下来,动作整齐划一。马上骑士个个顶盔掼甲,神情肃杀,一看就不是一般的军士,而是真正经过战火洗礼的精锐之师。
他们一边呼喝围观的行人退开,一边如临大敌地望向聚宝斋。
在阳光的辉映下,一个留着浓密络腮胡,满脸横肉,身材魁梧的壮汉正劫持着一名紫衣女子从聚宝斋出来。
火燚狠狠地盯着壮汉,双眼放光,下意识地嘟囔着:“官府通缉的采花大盗,薛刚烈,杀了他,赏银一千两!”
官府通缉榜上排名第一的采花大盗,平日里打猎之余也帮官府抓贼领赏的火燚自然认识。只是没想到他会出现在清河城这个小地方,还劫持了一个貌似身份不低的千金小姐。
看到劫持着紫衣女子的壮汉,领头的军士一手勒着马缰,马鞭直指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