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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信条:黑旗-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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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着他在前方穿过丛林的声响,不顾拍打脸颊的树枝,跨过脚下的树根,紧追在后。我伸出手,拨开面前的一片足有班卓琴那么大的厚实绿叶,看到上面有个血淋淋的手印。很好。我没走错路。更前方传来受惊的鸟儿穿过林冠的响动。其实我用不着担心会跟丢他:他沉重的脚步让整个丛林都在摇晃。他优雅的身手已经不复存在,在他为生存而进行的笨拙努力中消失殆尽。
“再跟着我,我就杀了你。”前方传来了他的声音。
我很怀疑。就我看来,他今天已经杀不了人了。
事实也是如此。我来到了一块林间空地,而他半弯着腰站在那儿,捂住自己的伤口。他正在决定该走哪条路,这时听到了我钻出灌木丛的声音,于是转身面对我。他转身的动作缓慢而痛苦,就像是个为腹痛困扰的老人家。
他似乎找回了从前的些许自负,双眼里也有了些斗志,他右手的袖子里弹出了那把袖剑,在昏暗的空地里闪着微光。
这时我意识到,那把剑会让他的敌人产生畏惧,而让敌人畏惧,你也就获胜了一半。它的用意就在于此。不幸的是,他失去的不仅是杀人的身手,还有令敌人畏惧的能力。他的长袍、兜帽,甚至是那把袖剑都一样。在筋疲力尽又受了重伤的他身上,那些东西完全失去了意义。杀死他并不令我欣喜,而且他恐怕也算不上什么罪人。我们的船长是个残忍无情的人,最喜欢的惩罚就是鞭刑,甚至经常亲自鞭笞手下。他喜欢的另一种惩罚,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让受罚者“管理他自己的小岛”,换而言之,就是把人流放到荒岛上。除了船长的母亲以外,没有人会为他的死去而悲伤。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个身穿长袍的男人都为我们做了件好事。
他还打算杀死我。记得我说的第一课吗?如果你想杀死别人,而且还动了手,那么最好做到最后。
我相信他也知道,因为他死了。
在那之后,我翻找着他的东西,没错,他的身体还有余温。不,我并不以此为荣,但请别忘记,我曾经是个海盗——现在也是。于是我翻找起他的东西来。从他的长袍里,我找到了一只小背包。
嗯,我心想,藏起来的财宝。
我把背包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在地上,看到了……好吧,不是什么财宝。有个奇怪的水晶方块,一侧是开口的,也许是个装饰品?(当然了,等我后来得知它的用途时,不禁为自己有过这样的想法而哈哈大笑。)另外还有几张地图,我把它们铺到一旁。还有一封已经拆开火漆的信。我读着那封信,意识到它正是揭示这位神秘杀手身份的关键……
邓肯·沃波尔先生,
我接受您无比慷慨的提议,并急切地等待您的到来。
如果您真的拥有我们期望的信息,我们就将给予您丰厚的奖赏。
尽管我没见过您的长相,但我相信,我能从您所属的秘密组织那臭名昭著的装束上认出您来。
因此,请尽快赶往哈瓦那,请相信我们会以兄弟之礼欢迎您。先生,能与您见面,叫出您的名字,与您像朋友那样握手,这是我莫大的荣幸。您对我们不为人知的高贵事业的支持令人欣喜。
您最谦卑的仆人,
劳利亚诺·托雷斯·伊·阿亚拉总督
我把信读了两遍。为了保险起见,又读了第三遍。
哈瓦那的托雷斯总督?我心想。
“给予您丰厚的奖赏”?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计划。
我埋葬了邓肯·沃波尔先生。至少这是我欠他的。他离开世界的样子就像出生时那样——全身赤裸——因为我需要他的衣物来开展骗局。不过要我自己说的话,我穿着他的长袍看起来也很帅。尺码非常适合,看起来就像他本人。
但扮演那个角色可就是另一回事了。要我模仿他?噢,我告诉过你,他身上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气势。当我把他的袖剑装在前臂上,试着像他那样弹出剑刃,但——我始终办不到。我回想着他当时的动作,试图模仿。手腕轻轻一抖。显然有某种特殊的机制让剑刃不会意外弹出。我抖动手腕。我转动手臂。我扭动手指。但这些全都是白费力气。剑刃纹丝不动。这柄袖剑看起来既漂亮又可怕,但如果我没法使用,它也就和废物无异了。
我该怎么做?戴着它不断尝试?希望最后能碰巧揭开它的秘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办不到。我开始觉得,这把袖剑与某些晦涩难解的知识相关。如果有人发现我带着它,我的身份还会因此暴露。
我心情沉重地扔掉了袖剑,然后对着刺客的坟墓开了口。
“沃波尔先生……”我说,“我们去领你的奖赏吧。”



第二十四章
次日早晨,我在布埃纳维斯塔海角撞见了那一幕:一艘双桅纵帆船停泊在港口里,几艘小艇靠在岸边,卸下的板条箱被人拖到海滩上,或是堆在那些被绑住双手、神情沮丧地坐在沙地上的人们身边,或是堆在无聊地看守着他们的英国士兵身边。当我赶到之时,第三条小艇也靠了岸,又有士兵下了船,看向那些俘虏。
对于那些人被绑着的原因,我不太确定。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海盗。外表倒像是商人。不过等又一艘小艇靠近之后,我便明白了缘由。
“舰队指挥官往金斯敦那边去了。”其中一名士兵喊道。他和其他士兵一样,戴着三角帽,身穿背心,手拿滑膛枪。“我们要征用那傻大个儿的船,然后跟上他。”
这就是理由。那些英国人想要他们的船。他们自己就跟海盗一样坏。
商人们对食物的喜爱程度几乎与饮料相同,因此他们大都偏胖。但其中一名俘虏比同伴们的脸色都要红润,身形也更加臃肿。他就是那些英国人口中的“傻大个儿”,我听到了他的名字:斯泰德·邦尼特。听到“金斯敦”这个词的时候,他似乎来了精神,还抬起了头——虽然在这之前,他一直对着沙地,像是在思索自己为何会落到这般田地,如今又该如何脱身。
“不,不,”他说,“我们的目的地是哈瓦那。我只是个商人……”
“闭嘴,你这该死的海盗!”有个士兵恼火地用脚挑起沙子,甩在那可怜人的脸上。
“阁下——”他瑟缩了一下,“我的船只是停在那里进行补给而已。”
接着,出于某种只有他们知道的理由,斯泰特·邦尼特的同伴们选择在此时逃跑。或者说企图逃跑。尽管双手都被绑着,他们还是挣扎着站起身,突然朝我藏身的森林这边跑来。与此同时,那些士兵看到了他们的举动,举起了手里的滑膛枪。
子弹呼啸着嵌进我周围的树木里,我看到其中一个商人倒在血泊和脑浆之中。另一个尖叫着重重倒下。与此同时,有个士兵将枪口对准了邦尼特的脑袋。
“给我个不把你的脑袋打开花的理由!”他咆哮道。
可怜的老邦尼特,他被指控是海盗,即将失去他的船,而且脑袋眼看就要挨上一发金属弹丸。他做了相同处境的人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他结结巴巴,语无伦次。说不定还吓尿了裤子。
“呃……呃……”
我抽出弯刀,背对着太阳走出树林。那士兵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至于长袍飘飞、刀光闪耀的我在他眼里是个什么样子,我不得而知,但他的的确确楞了片刻。而这片刻的代价就是他的性命。
我刀尖上挑,割开了他的背心,令他的内脏撒在黄沙上,随后顺势一转,刀刃划过站在附近的另一名士兵的咽喉。一眨眼的工夫,两个人便倒地而亡,紧接着我便用弯刀刺穿了第三个。他的身体从刀刃滑下,在沙滩上抽搐了几下,随即死去。我用另一只手拔出腰带上的匕首,重重刺进第四个士兵的眼睛里,而他惊叫一声连连后退,鲜血从匕首刺入的位置泉涌而出,染红了他嘶喊时露出的牙齿。
这些士兵把子弹都打向了那些逃亡的商人,尽管他们上弹的速度不算慢,却仍然比不上真正的剑客。这是正规士兵最大的弱点。他们太依赖滑膛枪,最擅长的是吓唬天真的女人,不擅长近距离应对我这种在布里斯托尔的酒馆里久经磨炼的打架好手。
下一个士兵被我干脆利落地两刀砍下脑袋时,手里仍旧握着他的滑膛枪。最后那个士兵终于等到了朝我开枪的机会。我听到子弹呼啸着破空而来,掠过我的鼻子,于是在震惊中做出了反击,疯狂地劈砍着他的手臂,直到他的滑膛枪脱手落地,而他也跪倒下来,抬起手向我求饶,最后我用刀尖刺穿了他的喉咙,让他彻底闭了嘴。他含糊不清地叫着倒了下来,鲜血在他周围的沙地上开始蔓延。我站在他身前,双肩起伏,大口喘息,汗流浃背,但我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邦尼特感激地对我说:“感谢上帝,先生,您救了我。真是感激不尽!”但他感谢的并不是来自布里斯托尔的农家小伙爱德华·肯威。我又重新开始了。我成为了邓肯·沃波尔。
后来我才发现,斯泰德·邦尼特不仅失去了船员,而且他丝毫不懂航海的技艺。我让他的船免于遭受被英国人征用的命运,但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我都是自己征用了他的船。至少我们有一个共同点:我们要去的都是哈瓦那。他的船速度很快,而他虽然饶舌,却是个不错的旅伴,于是我们便作为互惠的伙伴一同踏上了旅途——至少暂时是这样。
在掌舵的时候,我跟他聊了些关于他的事。我发现他虽然有钱,但十分浮躁,显然对那些——这么说吧——可疑的赚钱方式很感兴趣。比方说,他一直在打听海盗的事。
“大部分海盗都在古巴和伊斯帕尼奥拉岛之间的向风海峡游荡。”我一边驾船,一边忍着笑说。
他补充道:“说实话,我倒是不怕被海盗伏击。我的船很小,我又没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只有甘蔗和甘蔗的副产品——糖浆,还有朗姆酒之类的东西。”
我想起了和自己同船过的那些水手,不禁大笑起来。“没有哪个海盗会放过朗姆酒的。”
哈瓦那港的地势很低,周围是森林和高大的棕榈树,青翠的叶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摆,仿佛在朝入港的我们挥手。在繁忙的城镇上,那些红色屋顶的白色砖石房屋多年来历经日晒风吹,显得破旧不堪。
我们把船停好以后,邦尼特便开始和我们的旧敌西班牙人进行友好的交流。换句话说,他要利用巧妙的交际手腕,把货物卖给他们。
他似乎很了解这座城市,于是我没有独自出发,而是等待他做完交易,然后答应陪同他到酒馆去。在前去那里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或者说从前的那个我,也就是爱德华·肯威——本该对此行很是期待。他肯定很口渴了。
但现在的那个我并不想喝酒——思索着这些的时候,我们正穿行于哈瓦那城,与那些在阳光曝晒的街道上匆忙赶路的行人擦身而过,还有些坐在门口、形迹可疑的老人打量着我们。我所做的只是换了名字和装束,可我却像是……噢……像是迎来了第二次人生。就好像爱德华·肯威只是人生的预演,为的是让我反省自己犯下的错误。邓肯·沃波尔才是我一直以来想成为的人。
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爱德华从前去过的那些酒馆都光线昏暗,天花板很低,墙壁上不时有光影舞动,人们端着酒杯,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而在古巴的炎炎烈日下,这间露天酒馆里挤满了水手,数月的航行让他们皮肤粗糙,肌肉发达。还有好些肥胖的商人——当然,其中有些是邦尼特的朋友,以及不少当地人,捧着水果叫卖的男人和小孩,还有试图出卖自己的女人。
邦尼特跟他的联络人碰头去了,而我找了个座位坐下,这时有个脏兮兮、醉醺醺的水手不怀好意地看了我一眼。也许那家伙不喜欢我的长相——自从被布莱尼莫名其妙地痛恨以后,我已经对这种事习以为常了——又也许他只是为人正直,看不惯我顺走那个睡着的醉汉的麦酒。
“朋友,有什么事吗?”我端着酒杯对他说。
那水手咂了咂嘴。“没想到在这么远的外国还能撞见老乡,”他含糊不清地说,“我也是个英国人,正在这儿消磨时间,等着下一次开战。”
我撇了撇嘴。“老乔治可真走运,是吧?有你这样的尿壶给他卖命。”
这话让他吐了口口水。“噢,见鬼。”他说。他身子前倾,朝我喷出酸臭的酒气,我都能看清他嘴唇上的唾液。“我见过你的脸,是不是?你是跟拿骚那些海盗一伙儿的,对吧?”
我的身体凝固住了,目光看向背对我站着的邦尼特,随后又扫视酒馆。看起来其他人都没听到。至于旁边那个醉汉,我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继续前倾身子,更加贴近我的脸。“就是你,没错吧?你是……”
他开始抬高嗓门。附近的几个水手看了过来。
“就是你,没错吧?”他几乎已经在大喊了。
我站起身,把他拽出座位,重重按在墙上。
“闭上你的臭嘴,要不我就用子弹让你闭嘴。听到了没?”
那水手目光迷离地看着我。就算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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