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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之中原-第2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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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人都是吃人肉,喝人血的怪物!咱们怎么能让这种人打破咱们的黄莺城?老夫知道各位心里到底是什么的想法,老夫也不与格外谈什么深明大义,就说黄莺城一破,在座的各位,还有老夫,甚至包括金将军,各位谁都别想讨一个好!”

    刘骥话音刚落,身后紧挨着的一名身着绛紫色长袍的油光满面的乡绅便大声附和道:“金将军,刘大人,小民虽然只是一介白丁,但是也是懂得一些是与非的,咱既然是乾人,是西凉人,那咱就得与契戎蛮子不共戴天,这就是咱的命,就算不说这些,实打实地说,契戎蛮子若是开战,那咱黄莺城,百分之八十是第一个被攻击的目标,契戎蛮子的自古以来的传统各位都还记得吧?第一战必死战,若战败,参战人员全体自杀谢罪若得胜,一个活口不留,所有俘虏全部杀掉祭旗。”

    这位紫衣乡绅的话语嗓音不大,但是语气却格外低沉,此时院落之中寂静无声,乡绅的话语轻易地便送到了在座各位的耳朵里,若说方才的金刀与刘骥说话是从宏观的大方面着手的话,那这名紫衣乡绅的话语虽然不多,但是字字从最贴近在座各位的生活所着手的,这名紫衣乡绅所提起的“祭旗”一事确实是在座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按照以往的传统惯例来说,契戎蛮子这个祭旗的传统是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完成的,这不仅仅是他们的一种传统,更是一种信仰,他们坚信通过祭旗可以使大祭司与逝去的祖先沟通,从而保佑自己接下来的战役百战百胜。

    待到紫衣乡绅把话说完之后,金刀便向其投入赞许的目光,待到紫衣乡绅落座之后,金刀才开口轻声说道:“各位,放在这位乡绅所言不假,黄莺城不仅仅是金某一个人的城池,守住黄莺城,也不是金某一个人的职责,咱们在座的所有人,生死都与黄莺城息息相关,金某这么说,各位赞同与否?”

    说完,金刀环视四周,当然所有人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都因为听到金刀这句话而大肆点头称是。

    金刀对在座的各位回应很满意,微微笑了笑之后,继续说道:“倾巢之下岂有完卵?这个道理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可惜很多人越长大了,就越回去了,连这个最简单的道理都不明白了,有些人啊,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妄想着把大家伙的利益由他自己出卖了,就能换来让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殊不知,这脚下的路要是歪了,别管走得再远,也别想到达目标了,这个道理,不知道各位是否明白?”

    金刀虽然脸色还是微笑着,但是眼睛深处的阴柔表情已经溢于言表,金刀已经把话说得这个份了,在座的各位自然能听明白金刀想要表达的是是什么,一个个正襟危坐,眼观鼻,口观心,一个个老实得如一只鹌鹑。

    刘骥是最有资格“大惊失色”的人,他身子前倾,诧异问道:“金将军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在黄莺城里还有人吃里扒外?跟契戎蛮子暗中勾结?”

    金刀挺直身子,脸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他环视四周,把所有人的表情尽收眼底,他朝身后的金总管点了点头,金总管微微欠身应是,转身往外面打了一个招呼,霎时间,密集如鼓点的脚步声与兵戈碰撞之声骤然传来,还不等在座的人反应过来,一标甲士披坚执锐地就直接闯了进来,这一百名甲士面容冷峻,行为敏捷,手持长矛,腰间配着西凉刀,一看这副装扮便是早有准备的样子。

    这一标甲士来到后院之后,二话没说,直接自觉地把在座的所有人都包围起来,弓弦,刀出鞘,虽然二话没有说,但是脸的杀气却足以说明他们此时的动作不是开玩笑的。

    金总管命下人搬过来一把椅子,轻轻放到金刀身后。

    金刀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大马阔刀地坐了下来,看着在场的面目已经严重变化了的某些人,一字一顿地说道:“今天,金某得委屈一下各位,在座的这些人里,有人有鬼,等到金某把各位里的鬼挑出来,是人的,金某在醉仙楼摆下最好的席面,给各位赔情道歉是鬼的,金某也要与你,好好谈谈了。”


第四百一十四章 钓鱼



    刘骥陪着笑脸,刚刚要站起身来,身边便有四名披坚执锐的甲士直接手执长矛压了过去,在夕阳下闪着寒光的四把枪尖直直抵在刘骥身上各处要害之处。

    今日里金刀早就有所准备,这两标甲士不仅实力不俗,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且全都是金刀在屠字营中的心腹,也只有金刀说话在他们眼里才好使,旁人别管是知府还是道台,就算是皇帝老儿来了西凉,命令也不好使。

    四把长矛直接抵在了刘骥的身上,但凡刘骥再上前半步,刘骥身上必定会多出四个血窟窿来。

    刘骥这个知府是半考半捐出来的,要不然也不会被发配到黄莺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刘骥现在已经花甲之年,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这辈子屁股底下的座位都不可能往上边挪一挪了,他在黄莺城里经营这么多年,也算治下了一笔不菲的家业,在黄莺城最繁华的地段,有着十六间不小的铺子,上到金铺下到米铺,应有尽有,并且在城郊还有着两套宅子,这都是明面上的,暗地里刘骥还偷偷置办了两百亩桑田,三百亩良田,这些都是他为他那六个儿子准备好的产业,万一自己百年之后,自己这六个儿子没人照应,也能活下去。

    看着自己周围的这四把散发着寒意的长枪,刘骥差点昏厥过去,额头上已经有黄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来,刘骥强行压住自己如筛糠一般抖动的双腿,朝着金刀陪着笑脸,声音颤颤巍巍说道:“金……金将军啊,这……这是做什么啊,下官可是一直以西凉王马首是瞻,这……这是做什么呀你看。”

    金刀朝着刘骥走了两步,伸出白皙的双手替刘骥整理了整理衣衫,微笑着朗声说道:“刘大人,金某自然知道刘大人对王爷的一片忠心,可是今日,事情牵扯太大,过了这个村,也就没这个店了,有些事情,今日务必就要把它们处理干净,所以今日事急从权,得罪了刘大人,也是千不该万不该,还劳烦刘大人今日稍微包涵则个,等到这事儿了了,金某定当在醉仙楼,单独宴请刘大人,向刘大人赔情道歉!”

    金刀这一番话说得有里有面,有软有硬,刘骥听他说话自然是知道这个金将军是铁了心了要把这个事情闹大了,当下便陪着笑脸说道:“金将军这是说得哪里话,哪里还用得着赔情道歉,金将军今日不论想做什么,下官都鼎力相助,鼎力相助啊,反正下官是身正不怕影子斜,金将军要是不相信下官,可以尽情考验下官!”

    金刀哈哈大笑,拍了拍刘骥的肩膀示意刘骥坐下,亲自端起茶盏递到刘骥手里,含笑说道:“刘大人请坐,请坐,刘大人是什么人?咱黄莺城的最高官职,若是连刘大人都没法相信,那咱们黄莺城就早易主了,别说考验不考验的,生分,刘大人请坐,喝点茶,吃点点心,过不了一会儿,咱这事儿就能了了。”

    刘骥受宠若惊地接过茶盏,嘴里不住道谢。

    金刀微微一笑,把目光转向剩余的人员,扫视一圈之后才不紧不慢地平淡说道:“诸位,天也不早了,咱早日把事儿处理完,早日能做点正事,金某前几日得到消息,在咱们这些人中,有那么几个吃里扒外的,与草原蛮子眉目传情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都到了现在这个境地了,你走是走不了了,还不如早日自己老老实实地走出来,免得落一身皮肉之苦!”

    金刀一番话说得不轻不重,但是也足以让院落里所有人都听到,此话一出口之后,院落里只有呼吸之声与轻微的碰撞之声,所有人都端坐于原地之上,眼观鼻口观心,生怕与这个不讲理的金刀来个目光碰触,让他来个杀鸡儆猴。

    到了现在还有不少人觉得金刀是在虚张声势,与契戎蛮子暗中勾结?这么机密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就算你是知道的,那你能在这么多人中把人找出来?那你还真是能耐了。!

    说到底,还不是想借这个借口,多搜刮一些民脂民膏?!

    可是今日的事情,是注定要让这些投机倒把者失望了。

    金刀如一颗钉子一般钉在原地,扫视一圈后阴柔笑道:“怎么?没人站出来?那金某就有啥说啥了,金某知道,你们这些跳梁小丑是奔着金某来的,是不是以为杀了金某,整个屠字营就分崩离析了?哈哈哈哈,你们是真的小瞧咱们屠字营,小瞧咱们西凉军了,不过也不怪你们,野鸡见不到真凤凰,别怪金某没提醒过你们,今日,是你们来杀金某的最好时机,金某以自己为诱饵,把你们这一网全部捞了上来,可是到了现在还没到最后的结果,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没一定呢,怎么样,要不要舍命赌一把?”

    金刀话音未落,但见人群之中一阵骚动。

    眨眼之间,寒光一闪,一名其貌不扬的乡绅一瞬间由一名老实巴交的忠厚长者一瞬间变为一名心狠手辣的刺客,只见他浑身气机暴涨,猛然之间在人群之中一跃而起,手里不知何时多出来一把海上艄公常用来防身的分水短剑,寒光闪烁之间,短剑已经直直刺向金刀面门!

    这一剑没有什么别的特点,就是快,足够快,快到旁人就算看到了,但还是反应不过来。

    站在金刀面前的离他最近的一名屠字营甲士低喝一声,长枪间合太长,摆动实在是来不及,西凉刀又在鞘中,想要拔刀必定会耽误一刹那时间,而现在这种紧要关头,一刹那的功夫那是足以致命的!

    电光火石之间,这名甲士做了最合适也是最残酷的一个选择。

    他直接身体一扑,把整个人挡在了金刀面前。

    以我命换你命。

    可惜这个甲士最后的夙愿还是没有实现。

    那名刺客速度不减,左手却从腰间再度摸出一把一模一样的分水短剑,来到甲士面前只是轻轻一划,那一颗大好头颅便冲天而起。

    在那一股漫天血雾之中,第一把分水短剑,依旧直直地刺向金刀面门,杀气凛然!


第四百一十五章 钓到鲨鱼



    刺客的这一剑很果决,很有杀意,也成功地骗过了在防护刺客突袭的甲士。

    他知道金刀作为屠字营的副校尉,这么些年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出来,实力肯定不菲,自己这一击虽然突然,但是想要杀掉这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有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

    所以这名刺客本来就没想到这一剑能要了金刀的命,他这一剑堵上了自己的前途,身份甚至性命,只为了能重创这个金刀。

    现在屠字营之中,作为统帅的校尉钟毓秀此时不知道去往何方,金刀在这屠字营之中算是地位最高的了,只要金刀一重伤,屠字营势必大乱,而屠字营只要一乱了,那么整个黄莺城就等于四个城门开了三个,里应外合之下,城外的契戎大军肯定能在一日之内拿下黄莺城!

    这名刺客的实力确确实实出乎了金刀的预料,金刀原本是想以自己为诱饵掉几尾肥鲤上来,但是没想到钓上来一只嗜血的鲨鱼!

    这口分水短剑的影子在金刀瞳孔之中越来越大,金刀心底有些发苦,这一口剑来势实在太快,自己有八成把握能在这一剑之下保得住性命,但是这一剑的余威却足以把自己的经脉重创,甚至有可能让自己日后成为一个废人!

    刺客的剑锋离金刀的脸颊只有一寸距离,在场能看清这场厮杀的寥寥数人已经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电光火石之间,剑锋便切入了金刀的脸颊之中!

    刺客的眼底浮现出一抹狂喜,成了!

    但是这一抹狂喜,也成为了他最后的遗憾。

    这一剑之下,有三人流血。

    先是金刀被切开了脸颊,鲜血随着剑锋慢慢流了出来。

    然后是金总管,他那白白胖胖的右手不知采用了什么方式,竟然直接出现在了刺客与金刀之间,他的右手五指并拢,紧紧捏着剑脊,虽然有着不少的鲜血留下来,但是那原本势大力沉的一剑,竟然再也难寸进分毫。

    下一刻,金总管冷哼一声,额头之上青筋暴起,整个人猛然发力,一股狂暴到不讲道理的内劲伴随着短剑的纹路瞬间传递到那名刺客身体里,电光火石之间,那名刺客身体随着一身剧烈响动,直接炸成了一团血雾。

    金总管收回右手,看也不看手上深可见骨的伤口,只是在金刀背后垂手而立,低声说道:“对不起少爷,刚才没控制好力道,没能留下活口。”

    金刀如释重负地吐出肺中的一口浊气,轻声回应道:“金叔叔你说的哪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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