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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召唤墓园-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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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克斯摇了摇头,道:“我们走吧!”

    杨演替看向她的脸,在上面,满是坚毅的神色。

    于是,他不在多言,和霍克斯一起,向着来的方向走去。

    那片雪松林开始扭曲,如同环境一样在霍克斯的手中聚集。

    杨演替的眼一花,就看见霍克斯手中多了一块画布,他们已经来到了凛冬之环的外面。

    凛冬之环的四周冷得要人命,杨演替不想多呆。

    于是,他们向埃米亚斯之剑走去。

    霍克斯道:“初生允是什么人?他现在在哪儿?”

    杨演替道:“我不知道,虽然我明白你的心情,但是你得先答应我,不能鲁莽行事。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能够以0。6倍光速移动的敌人,他一秒钟能够环绕地球五圈。并且,这只是时光减速、如果是时光加速的话,会转化成巨大的动能和破坏力,坦而言之,我们并没有与之对抗的力量。”

    霍克斯点了点头,道:“我明白,即使是有埃米亚斯之剑,也不可能战胜这样的敌人。”

    杨演替没和初生允交过手,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去想象时光老人的强大。

    比如,一颗0。6倍光速的子弹能造成多大的破坏力?

    就算毁灭不了世界,也绝对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力量。

    杨演替道:“不过唯一的好消息是,这家伙好像老得连路都走不动了。”

    霍克斯一挥手,道:“谢谢!不过,我不需要安慰,凛冬军团的战士已经习惯了同比自己强大的敌人作战……哎哟”

    忽然之间,原本酷得要死的霍克斯发出一声可爱的惊呼,然后重重地摔倒在了地上。

    铁甲与地面碰撞,发出沉闷的声音。

    杨演替一脸黑线,正想吐槽,却有了新的发现。

    那是一个人,倒在雪地里,霍克斯就是被他绊倒的。

    这人穿着厚厚的棉大衣,络腮胡子几乎遮住了下半张脸,看起来邋遢而且落魄。

    除此之外,杨演替还能从他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恶臭。

    霍克斯从地上爬起来,显然,对这具毁坏了自己形象的“尸体”很不满意,道:“该死,这儿怎么会有个人?”

    杨演替蹲下检查了一下,道:“还活着!或许还有救。”

    在这荒芜的南极大陆上,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个流浪汉?

    这就好比你是一个宇航员,成功登上火星之后,忽然发现自己遇到了一个同类一样不可思议。

    无论如何,这个快要被冻死的男人激起了两人的好奇心。

    于是,杨演替将他扛了起来。

    “呕!该死,我快要吐了,真臭,霍克斯你来。”

    霍克斯呵呵一笑,道:“你觉得我会接这种活儿吗?”

    杨演替一只手捂着鼻子,道:“我艹,我真想扔了算了!”

    霍克斯道:“忍忍吧,我也对这家伙很好奇。”

    杨演替叹气,但是实际上他很高兴,因为霍克斯以超乎他想象的速度振作了起来。

    虽然眉宇间还有愁苦,但是杨演替相信,无论遇上什么样的困难,这个铁疙瘩一样的女人也会坚持下去。

    不过,这会让全世界的男人都觉得有些无奈,因为他们连安慰的作用都起不到。

    杨演替摇了摇头,就和霍克斯一起,向着埃米亚斯之剑走去。


第331章 求剑者



    ps:感觉身体被掏空,加192个新粉的一更。

    战舰靠岸之后,陈风带着安妮,回到了温哥华。

    对于一条静鹰司的爽约,他有些愤怒,但是又无可奈何。

    这个女人做事儿向来如此,全凭自己的喜好。陈风是君子,但是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像他一样。

    对此,他也只能无言叹息。

    没多久,他就收到了来自联合政府军方的信息,说那个巨大的独眼已经被打败了。

    击败了那个怪物的人正是杨演替和他的部下。

    其他人不知道,并不代表陈风也不知道。

    所谓不落的哈克琉斯,不过是杨演替的召唤物而已。

    听说最后击败那个巨型独眼的,正是杨演替本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杨演替的排名又上升了一位,到了自己的前头。

    现在,已经是第五位了。

    陈风并没有因此而心生不满,现在,这位老人的精力都放在安妮的身上。

    与铜氏兄弟交谈过后,陈风明白了一件事儿,那就是自己这辈子,都没有胜过杨烈的希望。

    所以,他把精力都放在了安妮的身上。

    安妮的天赋很好,但是再好,也好不过杨烈。

    毕竟,杨烈砍下自己的右臂时,才十九岁。

    偶尔,陈风会生出发自内心的无力感。

    人生早已经如同荒野,对陈风来说,杀死杨烈是让那片荒芜之地重新焕发生机的唯一办法。

    虽然陈家和杨家是世仇,但是陈风自认,平生从未做过迫害杨家的事情。

    但是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杨烈杀光了他所有的家人,而理由更是让他愤怒到疯狂。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陈风修行有成已经二十多年,但是从未伤害过你们杨家任何一个人!”

    “没啥,我就想试试看,我的刀有多快!”

    是的,这就是杨烈的回答。

    到现在,陈风还记得那个少年当时的神情。

    口出狂言,但是却又坦然无比,绝不做作。

    这也是他愤怒的原因。

    仅仅是为了试试自己的刀,就杀光了自己全家。那我的家人算什么?供人屠戮的娱乐品吗?

    对此,陈风永远无法接受。

    然而,事情在今天下午出现了转机。

    回到温哥华的时候,管家告诉他,有个人已经在此等候多时了。

    此刻的陈风已经疲惫不堪,如果可以,他真的不想见外人,但是管家告诉他这个人他应该见。

    于是,陈风就到了会客厅。

    看到那张脸的时候,陈风立刻就拔出了黑獠,准备殊死一搏。

    “陈老先生,我并非杨烈。”

    那个人从沙发上起来,然后这样说道。

    虽然有着一样的长相,但是气质相差很大,陈风也很快确定,这个人并非杨烈。

    “你是什么人?”

    那人道:“我叫唐顿阿拉贡,您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

    这么多年以来,唐顿阿拉贡可谓是声名狼藉。陈风也明白,眼前的而这位是天底下第一号的人渣,死一万次都不足以洗清他的罪孽。

    于是,陈风冷哼一声,道:“你获得了杨烈的身体就跑到我这里来耀武扬威?唐顿,你信不信我杀你只要一盏茶的功夫?”

    唐顿道:“我当然相信!陈老爷子您误会了,我来这里,是想来谈一笔交易。”

    陈风道:“我不知道我们有什么交易可谈!”

    唐顿道:“如果我能帮您杀死杨烈呢?”

    陈风的瞳孔迅速收缩,道:“你说你能杀死杨烈,凭什么?”

    唐顿道:“当然可以,如果您能教我天龙劲和绝地十四式,我想我就能办到。您应该清楚,我这个人一向说一不二。”

    唐顿声名狼藉,但是进化者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人身上有一个很好的优点,那就是守信用。

    也是因为这样,即使唐顿被所有人视为神经病,但是依旧有很多人愿意和他进行交易。

    要在唐顿的手上占到便宜不容易,但是只要他答应了,无论有再大的困难,他都会为你办到。

    不过,陈风知道唐顿是个什么东西,因此他并不想答应唐顿的请求。

    陈风道:“我陈家的技艺不传心术不正之人。”

    唐顿一笑,道:“那么,您就准备让您的家人枉死吗?陈老爷子,您应该清楚,我和杨烈的仇恨并不亚于您。他将我砍成了一个废人,让我过了这么多年生不如死的生活,我做梦都想杀了他。华国不是有句话这样说吗?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陈风摇头道:“如果你对我真的了解的话,你应该知道,我曾经为了胜过杨烈培养过一个徒弟。”

    唐顿傲然,道:“您说陈然?你那个差点把您自己干掉的背叛者?我和他不一样,您应该知道,我这个人最守信用。况且,我比他更有天赋,这具身体来自于杨烈,只要您教会了陈家的技艺,我就会获得和他同等的力量。”

    很多人都知道,陈风在失去家人之后,收了一个孤儿做义子,取名叫做陈然。

    这也是许多年前,发生在陈家的一件大事儿。

    陈风是真心将陈然当做自己的后代来培养的,他教他天龙劲,给他最好的物质生活,但是最后,这头白眼狼儿却为了获得自己尚没有修炼的绝地十四式对陈风下毒手。

    好在陈风实力超绝,才将这个二五仔重创,并且逐出了陈家。

    这也是为什么陈风愿意收安妮一个白人当徒弟的原因,比起安妮的天赋,他更看重安妮的善良。

    当然,最重要的是,唐顿的提议并没能让陈风心动。

    陈杨两家这么多年的历史,除了初代刀剑极之外,从来没出现过像杨烈这么强大的怪物。

    老祖宗嬴政都曾经说过,杨烈生来就是用刀的奇才,他的刀法已经不限于屠龙十四式,早就达到了超凡入圣的地步。

    就算拥有同样的身体,陈风也不相信,唐顿能够超越杨烈的高度。对于他这样的科学家来说,技术和数据就是一切,他永远不明白想象力和意志在战斗中能够起到的作用。

    在过往的日子中,他只见识过两个人,拥有不亚于杨烈的天赋。其中一个是自己的曾经的样子陈然,另外一个则是杨演替。

    陈风道:“请回吧,乘着我还没改变主意!”

    唐顿撇了撇嘴,有些不屑,道:“陈老爷子,我有种感觉,您会后悔的。”

    说着,唐顿就离开了会客厅。


第332章 父与子



    s:晚上又要出门,回来会码完,我到家可能两点钟左右,同志们不用等了,明早能看到的。话说昨天晚上两点还有读者真是感动哭我了

    他从床上醒来,发现自己正处于一个温暖的房间。

    似乎和一般的房间不同,这里所有的墙壁都是金属制的,上面找不到一丝缝隙。

    房间的设置极其简略,仅有一张写字台,一个镶嵌在墙壁里的衣柜,以及一面镜子。

    除此之外,就是头顶的那盏灯了。

    接着,他掀开被子,发现自己手脚上的冻伤都全部愈合如初。

    他望向明亮的灯光,忽然觉得亦真亦幻。

    难道,自己在南极大陆上,这么十来年的旅行都仅仅是一场梦吗?

    这时候,金属自动门被打开了,初生正就看见了他。

    那是一个头发有些卷曲的青年,他的眼角有些黑尖,用桃花眼来形容也可以。不过那种感觉要显眼很多,就像是剑的锐锋。

    这个样貌他是如此的熟悉,就像是让他想起苏必利尔的午后的湖光,以及那条小船。

    他的妻子抱着便宜儿子,在那船上嬉戏。

    他的手中提着一柄长刀,背后还跟着一个女人。

    于是,他几乎是无法遏制地冲了上去,强行掀开了青年的衣襟,然后在他的脖颈上找到了一颗黑字。

    “等等!你干什么?”

    当一个大叔冲上脱你的衣服你会是什么反应?

    小妹妹必定会因此而惊慌失措,如果你是个男人,那么就更应该惊慌失措了。

    杨演替吓得一拳砸在了他的脸上,男人在房间的半空中翻了个圈儿,然后就扑腾一声倒在了床上。

    霍克斯哈哈大笑,道:“你这死处男不招女人喜欢,反倒是很受男人欢迎啊”

    杨演替气得跳脚,道:“谁说我是处男?”

    霍克斯一手捂着大笑不止的嘴,一手不停地摆动。

    “是是是,我知道,你和几百个女人大战过!别解释了!”

    杨演替对那男人怒目而视,道:“死基佬,给我起来!”

    络腮胡子才捂着脸从床上爬了起来,虽然胡子遮住了他的面部表情,但是杨演替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他看自己的眼神不大对劲。

    “你……你叫什么名字?”

    “杨演替!”

    “演替……演替……”

    杨演替道:“演变的演,更替的替。话说大叔,这南极大陆鬼都没有一个,你跑来干嘛?”

    络腮胡子想了想,道:“我是乘坐南极的科考船来这里的学者,因为撞上了冰川,所以船沉了,所以只能一个人在这南极大陆上漂流。”

    杨演替脸色有些不善,他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相信这个男人漏洞百出的谎言。

    一个普通的科考人员,能活着穿越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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