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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得到书的,我保证,杰弗里。不管怎么说,即使我动手晚了点,也没关系。对于出版商而言,我是摇钱树。他会放宽期限。”
“见鬼,你没在听我讲。一切都在于时间。新的精装本已经宣传出去了。数月前就该送出手稿加以排版了。《弗莱彻的小海湾》平装本的发行也和这部长篇小说连在一起,书店盼望同时进两本书。印刷商也在等待,宣传广告即将推出。假如你不送出手稿,出版商会认为你在愚弄他们,你就失去了媒介宣传。读书俱乐部也会生气,更不要说那些早已把你的新书列入目录的国外出版商了。他们都指望着你呢。埃里克,你还不明白。大生意,你不能毁了大生意哟!”
“不用担心,”埃里克以微笑消除他的疑虑,“一切都关照好了。今晚我和罗伯特·埃文斯共进晚餐之后,将着手工作。”
“上帝保佑你,埃里克。敲键盘吧,伙计,只管击键。”
“李尔号”喷气式飞机从洛杉矶国际机场升空。城市上空,埃里克在黑暗中向下眺望着那些星罗棋布的街灯和闪闪烁烁的高速公路。
开始写吧,埃里克极不情愿地作出决定。
机舱里传来沉闷的引擎声,他从一个橱柜里取出那台庞大的打字机。他不论上哪儿都随身带着它,惟恐它在没人侍候时会有什么闪失。
经过一番折腾,他把它安放在桌子上。他已下令让飞行员不要回到乘客舱。一块厚厚的隔板将驾驶舱与埃里克隔开。这儿好似他在哈德逊河岸上的府邸,埃里克可以在严格保密的状态下打字。
这项工作实在令人厌烦。当时在打《弗莱彻的小海湾》的结尾部分,他甚至没有面对键盘。他曾经看了一周的电视节目,同时让手指按下键盘上偶然碰到的任何字母。不管怎么样,它没有出差错,自动在编辑。每次节目结束时,他都看一眼这部奇妙的机器打下的最后一页,希望能看见“结束”两个字。直到有一天,那结束语终于出现在他面前。
在《弗莱彻的小海湾》取得成功后,他又开始打字。他选了《帕森的小树林》这个标题,虽然毫无热情,仍耐着性子打出20页稿子。他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出的结论是:他从未喜欢过写作,与此相反他只喜欢谈论写作和被称为作家。写作的痛苦使他望而生畏。所以,每当他无所事事时。
写作就更加缺乏吸引力了。
十分坦白地说,埃里克认为,我应该是位王子。
他尽可能久地推迟打出《帕森的小树林》。钱既然来得这么容易,他就不想遭受哪怕是一周的痛苦。虽然这一周时间他认为是必需的,以完成这部手稿。
但是杰弗里警告过他。不是没钱了吗?那么我最好重返金矿,回到那台下金蛋的打字机旁。作家的帮手称什么来着?秘书。对啦,那就是我对你的称呼,埃里克对那台不可思议的机器说道。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秘书了。他无法相信他实际上成了百万富翁——至少纸上如此——乘坐他自己的“李尔号”喷气式飞机,飞往纽约,出席“今天”发布会,“明天”发布会,然后在“早安,美利坚”节目上作秀。真难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
但这是真的。如果埃里克想要继续享受美好人生,他最好像魔鬼般地打字,花一周时间产出他的第二部书。
喷气式飞机急速穿越夜空。他将一张纸喂进他那“秘书”体内,感到枯燥无味,便啜饮一杯“香槟王”(以法国香槟之父修士命名),挑选出一盒《诸圣日前夕》,放进录像机。他一边观看屏幕上的孩子刺伤大姐姐,一边动手打字。
“第三章……拉蒙娜感到一阵狂喜。她还从未有过这种愉悦。她的丈夫,她的情人,也从未在她体内产生过这种心醉神迷。是的,那个送奶工人……”
埃里克打了个哈欠。他看见一个疯子逃出了疯人院,看见那个发疯的医生极力找出那个疯子。一个保姆尖声呼叫。那个疯子被追杀五六次,然而生存依旧,因为他实际上是个迪斯科舞者。
没看过键盘一眼,埃里克打着字。他旁边的稿纸渐渐堆高。他喝完了第5杯“香槟王”,《诸圣日前夕》录像片也已放完。他看了《异形》,一个被困住的穿着贴身内衣的女子与妖怪搏斗。在科罗拉多州的上空——埃里克事后估计发生事故的地点时——他瞥了一眼刚才打出的稿纸,突然发现上面纯属胡言。
他在纸堆中摸索半天,方才明白有半个小时里打出的东西简直莫名其妙。
他脸色苍白,目瞪口呆,差点呕吐。
“仁慈的上帝,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发疯似的打字,“小流浪汉皮普丢失了她的绵羊。”这便是他读到的句子。
他又打下去:“那只敏捷的狐狸。”后来读到的与这一模一样。
他乱打一气,面对着他的也就乱七八糟。
当他抵达拉瓜迪亚机场时,身边已有厚达2英寸的一堆狂乱而莫名其妙的东西,更糟糕的是打字机卡住了。他听到机器内部有令人恶心的吱嘎吱嘎的声音,键钮死死地动弹不了。他无法再打出哪怕是莫名其妙的东西。出毛病了,他边想边呻吟。仁慈的上帝,打字机坏了,失败了,完蛋了。
我们俩都完蛋了。
他试着使劲敲打键盘以松动它,结果全部努力只是伤了他的手。主啊,我最好小心点,搞不好会损坏内部更多的零件。醉醺醺的,他把一床毯子蒙在打字机上,然后费力地从飞机上搬下来,装进等候着他的轿车。直到第二天他也没在电视采访中露面。烈日高照,他擦了一把那张憔悴而胡子拉碴的脸,惊慌地对他的司机说:“去曼哈顿,找一家打字机修理店。”
穿行在卡车间,碰上了交通事故绕道而行,这趟差事花了两小时。最后把车停靠在三十二大街人行道的另一辆车旁,埃里克跌跌绊绊地抱着他的重物,朝橱窗里有修理字样的一家商店走去。
“我修不了这东西。”一个青年店员告诉他。
埃里克呻吟着说:“你必须给修一下。”
“瞧这里边的支撑臂,已经破裂。我没有这么奇怪的零配件。”男店员看着这台机器,被它极丑的模样吓住了,“我得焊上那支撑臂,但是老兄你看,这机器已破烂不堪,就像穿坏了的衬衫。你在肘部打个补丁,补丁边上撕裂了。你打上新补丁,别的地方又撕裂了。等你完工,这已经不是衬衫,仅看到补丁了。如果我焊接好支撑臂,电焊的高温会降低旧金属的强度,这个支撑臂的其他地方有可能破裂。你得来来回回地跑,直到都是焊接点为止。再说,像这种怪异模样,我可不想捣鼓。相信我,老兄,我弄不明白这玩意儿。你最好去找制造它的那家伙。或许他能修理,或许还备有配件。
嘿,难道我不认识你吗?”
埃里克皱起眉头问:“你说什么?”
“难道你不出名?你不是在那个卡森秀上露过面吗?”
“不,你搞错了。”埃里克闪烁其辞地告诉他,旋即瞟了一眼他那只劳力士金表,发现差不多已到正午时分。仁慈的上帝,他已磨蹭了一个上午。
“我得赶时间。”
埃里克抓起破打字机,踉踉跄跄地走出大楼,向他那辆车子走去。街上车水马龙的喧闹声使他心力交瘁。
“去格林威治村。”埃里克不假思索地对等得不耐烦的司机说。
“在这种交通状况下?先生,正是中午,交通繁忙时间。”
埃里克胃里泛酸。他身体发抖,浑身出汗。好不容易赶到格林威治村,埃里克疯了似的指点着方向,一边还不停地看手表。差不多是下午1点半时,他突然有了一种可怕的念头。噢,上帝,大概那地方已关门,大概那个家伙死了或者停业了。
埃里克已不抱希望。但是透过防风玻璃斜眼看去,他突然见到沿着大街的那个废品店满是灰尘的橱窗。还没等车停稳,他就蹿出汽车。尽管机器杆子刺痛了他,他紧紧抱住又笨又重的打字机,摸索到废品店那道吱嘎作响的门,双膝摇晃着走进那间龌龊、霉臭、狭窄的阴暗房子。
那个老家伙正站在那个老地方——埃里克上次进门时看到他的地方:弓着背站在一张破损的写字台旁,熏黄的手指间夹着根半英寸长的香烟,愁眉苦脸地面对一张赛马成绩表。他甚至还穿着那件纽扣掉光了的破绒线衫。像蜘蛛网似的头发,菜黄色的脸。
那老家伙从赛马成绩表那儿抬起头,目光盯住来客说:“售出货物概不退换。你没读过那张告示吗?”
拿着重物的埃里克几乎失去平衡,他难以置信地歪着头问:“你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我不会忘记那破玩意儿。不是告诉过你吗,我不退货。”
“我并不是来退货的。”
“那你为啥要把那见鬼的东西拿回来?仁慈的上帝,它太丑了,看见它我就无法忍受。”
“它坏了。”
“那是意料中的事。”
“我无法修好它。修理工连碰都不愿碰,他怕越弄越糟。”
“所以应当扔进垃圾堆。把它当废铁卖吧,分量够重的。你或许可以得到几块钱。”
“但我挺喜欢它!”
“你还没有吃够苦头吗?”
“那个修理工建议说造它的家伙也许知道如何修理。”
“如果母牛也长翅膀——”
“告诉我你在哪儿弄到它的。”
“告诉你这个信息,给我多少钱呢?”
“一百美元。”
那老头儿满腹狐疑:“我不想要支票。”
“给现金!以上帝的名义,赶快!”
“那么钱在哪儿?”
那老头儿捣鼓了半天。埃里克抽着烟踱来踱去,急得满头大汗。
最后老头儿哼哼唧唧地从地下室出来了,带来一张有潦草字迹的废纸片。
“在长岛上有一处房产,某个家伙死了,我想他是淹死的。让我们看看吧。”老头儿努力辨认那张废纸上的模糊字迹。“对了,他名叫温斯顿·戴维斯。”
埃里克抓牢那张破写字台,胃部在痉挛,心脏停跳好几次。“不,那不可能。”
“你是说你认识这家伙?这个温斯顿·戴维斯。”
埃里克的喉咙像堵住了:“我听说过此人,他是个小说作家。”他的嗓音显得嘶哑。
“但愿他没用那玩意儿写小说。情况正如你买下它时我告诉你的那样。
我试着尽我所能让他们留下它。但是物主将死者的遗物一古脑儿变卖,他们不愿拆零,要么全部买去,要么一件不卖。”
“地点在长岛?”
“地址在这张纸上。”
埃里克一把夺过纸条,发疯似的抱起那台沉重的打字机,磕磕绊绊地朝门口走去。
“你不是说我能认出你吗?”老头儿问,“你不是昨晚在卡森秀上露过面吗?”
埃里克找到目的地时,几乎已是夕阳西下。在穿越长岛途中,他一直浑身颤抖。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读者要把他的作品与温斯顿·戴维斯的作比较。戴维斯一度拥有这台机器,也在它上面写小说。实际上是这台机器在创作,这也是埃里克与戴维斯的作品风格相似的原因。他们俩的小说属于同一位创作者。正如埃里克对此保密一样,戴维斯同样守口如瓶,显然从未告诉他的好友或家人。一旦戴维斯去世,他家里人认为这台旧打字机不会比垃圾更值钱,因此他们将它连同房子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卖掉。倘若他们知道有关它的秘密,就一定会留下这只金鹅、这座金矿。
但是如今它不是金矿了,不过是一大堆垃圾,一件破烂的螺丝和杠杆组成的废物。
“那座府邸到了,先生。”一头雾水的司机告诉埃里克。
慌张的埃里克打量了一番那扇敞开的笨重的大门,那平坦宽广的草坪和通向雄伟楼宇的那条黑色路面的大道。它看上去像一座城堡,埃里克心想。
他小心翼翼地对司机说:“直接开到房子前面。”
他心里在打鼓:要是无人在家,要是他们想不起这件事怎么办?还有,如果别人住在那儿,会发生什么事?把打字机留在车里,他一边犹豫一边急急忙忙地迈步登上房子正面的大理石台阶,走向那扇巨大的橡木门。抖动的手指按下一个键钮,听见房内铃响的回声,使他惊讶的是很快有人打开房门。
眼前出现一位60来岁头发灰白的老妇人,穿着讲究,面容和善,表情令人愉悦。
她微笑着轻声问他有何贵干。
埃里克有些语塞,但那位老妇人温柔的目光鼓起了他的勇气,很快他便松弛下来,解释说他知道其丈夫的大作,慕名前来。
“您还记得他真是不胜荣幸。”她说。
“我曾住在本社区,如果我路过顺便造访,望您不会介意,想告诉您有关我对他小说的感觉。”
“介意?不,我十分乐意。少有读者愿意花时间表示关心。您想进屋吗?”
那座府邸对于埃里克而言就像个陵墓——冰冷,空荡荡的。
“您愿意看一下我丈夫的书房吗?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上了年纪的妇人问道。
他们穿过一个凉意袭人的大理石厅堂,老妇人打开一扇装饰华丽的门,做个手势指向那个神圣的书房。
真是神奇。这是一间高大、宽敞的屋子,四壁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