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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拿到了船舰。”罗穆勒斯背后罗列的大理石柱,柱上有托勒密风格的雕刻。由此可知,他人在木卫三的悬宫,太阳系外缘的文明枢纽。“但是凭着那种规模的舰队,并不足以与殖民地联合会核心一战,灰烬之王将亲自等着你。”
“我也在等。有很多事情得和他的主子做个了断。”
“你们要从火星进军?”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他沉吟一阵。“这次作战中有件事情令人在意。后来我的部下登上每艘船检查,完全没有发现超过五百万吨的核弹信号。不过你那时说有,然后……提出了一些证据。”
“我的部下找到的信号可不少,”但这当然是谎话,“有疑问可以到我的船上看看,核弹全集中在巨像号并不奇怪。以洛克那种个性,一定会严格管控。能在最后一刻攻进舰桥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船厂可以重建,但人死不能复生。”
“他们真有核弹?”罗穆勒斯还是继续追问。
“我会拿自己同胞的未来当赌注吗?”我冷冷地扬起嘴角,“木卫安全了,你们得以决定自己的下一步。知足点比较好。”
“的确。”话虽如此,罗穆勒斯却已看透真相,察觉自己遭到愚弄。然而,除非他放弃和平局面,否则只能拿同样说辞面对子民。一旦透露真相,以当地的民心风俗,定会坚持讨回公道。只是现在的外缘区没有继续打仗的本钱,两军一旦交锋,必定是船舰较多的我方胜出,况且就算重挫了我,未来就没有人挡在殖民地联合会面前。他别无选择,只能配合演出,我也得承受罪孽煎熬,永远无法忘记外缘区还有几亿人受到奴役,成千上万阿瑞斯之子将落到罗穆勒斯手里受死。无论我怎样警告撤离,总会有人走不了。“请你们今天就动身吧。”
“搜索生还者需要三天,”我回答,“找完立刻走。”
“好吧。我会派船护送各位到事前议定的边界,你的旗舰出去后,舰队就不能再返回,你麾下任何船只若是越过界线,等同宣战。”
“我还记得我们讲好的条件。”
“我还是要提醒一声,顺便请你代为问候核心区,我也会妥善‘照顾’你没能接回去的阿瑞斯之子。”撂下话后,他马上切断通信。
三天后,我们返程,途中继续进行船舰整修。焊工、金工攀附船壳,仿佛无害的藤壶。虽然折损二十五条旗舰,但夺取到手的超过七十艘,可谓现代战争史的重大胜利。可惜,当你必须清理自己朋友的血迹时,无论再多胜利也教人快乐不起来。
这种时候厚着脸皮并不难,因为你所能看到、嗅到、碰到和感受到的其实相当有限。等到亢奋退去、情绪松懈,你很快就会想起自己干了什么好事,如何害朋友惨死。舰队战就像诅咒,交战后得经历好几个月的漫长空间,然后一切过程重演,一遍一遍又一遍。
我迟迟没有对大家交代要朝哪儿前进,他们也没有当面问我,但通过部属表达了疑惑。我给的始终是同一个答案。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舰队的中坚是阿瑞斯之子,成员早就历经千辛万苦,所以还能聚在一起唱歌跳舞,乐天知命。而这气氛似乎会传染。离木星越来越远时,走道上更常听见有人吹口哨,并且还兴起一股在制服绣徽记、给星战机甲涂鲜艳矿业色彩的风潮。这种活力在殖民地联合会的军队中绝对见不到。只是,目前还是同色族的人才会聚在一起,只在办正事时打破族群藩篱。我本以为他们可以更融洽地相处,不过至少是个好的开始。我脸上虽挂着微笑,继续领导众人,却仿佛与周遭的一切失去联系。
我在走道上杀死十人,炸掉造船厂时又害死一万三千名同胞。虽然他们的面孔不至于纠缠着我,只是内心那抹恐惧怎么也甩不开。
截至目前,我尚未与阿瑞斯之子基地取得联系,所有频道全部失效。这代表银种人破坏传输站的计划已经完成,现在金种和红种都面对同样的信息障碍。
我为洛克安排他应得的葬礼。诗人想必不愿留在异乡,所以我将他送往太阳。灵柩是金属材质的太空鱼雷。我和野马将遗体安置进去,偷偷让号叫者从人满为患的停尸所搬出来,私下举办告别式。我们死了太多自己人,而我为敌方将军痛心疾首的模样是不能公开的。
为他哀悼的人少之又少。洛克念念不忘的金种同胞就算记得,也只会给他安上弄丢舰队的臭名,堪比古代的盖乌斯·特雷恩蒂乌斯·瓦罗,竟傻得在坎尼让汉尼拔包围得逞。对革命分子而言,洛克只是个金种,自诩超凡入圣,但碰上收割者也不得不屈服。
看着曾有深厚情谊的朋友化为冰冷的尸体,我不禁感到寂寥,好像捧着再也无法安放花朵的花瓶。
我希望洛克和从前的我一样相信来世,但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失去信仰的,我甚至无法肯定。应该并非一朝一夕吧,而是慢慢被迫面对现实,假装相信往生谷存在,心里会比较好过。要是洛克死前能抱着对新天地的期待,那该多好。可惜他自刎前仍只肯定金种文明,怀抱着一个自我中心的信念沉入黑暗。
那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事。
轮我跟他道别了。当我凝视洛克的面孔,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回忆。月球宴会前他在床上看书的模样(后来被我用麻醉针扎了);还有他盛装打扮,约野马一起去爱琴城看歌剧,过来约我同行,还说天琴座奥菲斯的故事一定能打动我。还有,院训时大战结束,守在炉火边的他一见我活着回来,大大地笑开,冲上来拥抱我。那时我们根本还没长大,只是一群男孩。
如今,他的身体失去温度,眼周发黑,一点儿年轻气息也不剩。因为我,他再无可能与别人白头偕老,享受天伦之乐。我想起了塔克特斯,眼泪涌上。
我的朋友(特别是号叫者)并不赞同我让卡西乌斯也参加告别式。可是我认为缺了他的最后一吻,对诗人会是一大遗憾。卡西乌斯腿上还有铁链,手也被磁力锁箍在背后,但我过去为他解开,让他可以与洛克好好告别。卡西乌斯庄重地弯下腰,在诗人额上轻轻一吻。
卡西乌斯与洛克道别后,金属舱门重重关上,塞弗罗走进来。他依旧不同情洛克,和野马一样只是冲着我才出席,怕这里会需要支持。洛克出卖我和维克翠,最重视忠诚的他自然无法接受。在塞弗罗眼中,洛克没把别人当朋友,连野马也这么想。她同样是受害者,而且为此失去父亲。即便尼禄·欧·奥古斯都有诸多不是,也改变不了血浓于水的事实。
他们等我开口说话,但我无论说什么都只会引来更多怨怼不满。于是,我按照野马事前忠告,不逼别人听我美言这位众人心目中的叛徒,只念了以前他喜欢的一段诗:莫畏烈日骄阳,
莫惧凛风寒霜,
俗务尽,凡缘了,
志已酬,返家乡。
流金岁月终有时,
烟囱蒙尘土飞扬'30'。
“Per aspera, ad astra。”包含塞弗罗在内的所有金种一同低语。按下按键后,洛克从眼前离去,与拉格纳还有世世代代的勇者一同朝太阳奔去。其他人走了,我还留在原地,野马陪在我身旁,注视着被带走的卡西乌斯。
“你对他有何打算?”等到只剩我们她才开口问。
“不知道。”我有点儿不高兴。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提起呢?
“戴罗,你还好吗?”
“还好,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嗯。”但野马没走,反而靠得更近,“不是你的错。”
“我说我想静一静——”
“不是你的错。”
我发起脾气,暗忖她为什么不肯走,一转身却看见那双太过温柔坦诚的眼睛,压抑在肋骨底下那股窒闷全部爆发,泪水不听使唤地沿两颊滑落。
“不是你的错。”她将我拉过去,我忍不住啜泣。野马搂着我的腰,额头抵在我胸膛。“不是你的错……”
晚上我和朋友一起用餐,地点在从洛克易主而来的大房间。大家安静无声,连塞弗罗也不多话。
维克翠出发后他就心事重重。事实上,这几天下来军队众人内心都蒙上阴影,不过只有在场几位知道目的地,所以心情也比一般官兵凝重。
野马想守在我身边,但我不愿意。我需要时间思考。于是我没说什么就关上门,一个人躲在桌边,躲在伤痛里面。朋友来参加葬礼是为了我,不是洛克,只有赛菲态度比较仁慈,然而那也是因为她在前往木星途中不断见证洛克的军事天才,能以比较纯粹的眼光欣赏。无论如何,最后只有我一人还将洛克视为挚友好好对待。
将军的个人房中还弥漫洛克的气味。我翻翻架上的书本,看见展示盒里飘着一块烧焦的船体金属,墙壁上也挂了不少战利品,都标明是最高统治者因他在“火卫二战役的英勇表现”、火星大统领因他“保护金种社会”所馈赠。索福克勒斯的《底比斯三部曲》还摊在床头柜,我也没有动过,书还停在同一页。我什么摆设也没有改,仿佛觉得这么做可以将他留下,像是以琥珀留住诗人的灵魂。
我躺下想休息,却盯着天花板睡不着。于是又起身拿了他的酒瓶倒威士忌,走到客厅看全息影片。开战后网络就断了,与其余人类失去联系,我心里有种莫名不安。我搜寻舰上主机寻找储存了什么内容。有太空盗匪和高贵的金种骑士、黑曜种赏金猎人,金星上多愁善感的紫种音乐家。后来我发现了近期播放过的文件夹,最新的记录是开战前一晚。
我的心脏跳得很快,还下意识先回头张望,就像正要偷看别人的隐私。文件夹里有洛克喜爱的歌剧《崔斯坦与伊索德》的爱琴城演出版本,其余却都是我们学院时代的数据。我手悬在半空,想要点开,心里却有个声音说要缓一缓。我通过对讲机呼叫赫莉蒂。
“还醒着吗?”
“现在醒啦。”
“想请你帮个忙。”
“我哪一次不帮了?”
二十分钟后,卡西乌斯上好手铐脚镣到了我这里。押送队伍是赫莉蒂本人外加三名阿瑞斯之子,我下令解散,向她点头致谢。“谢谢,我可以接手处理。”
“恕我直言,长官,我不觉得。”
“赫莉蒂……”
“我们会在外面待命。”
“去休息没关系的。”
“有需要就叫我们。”
“真是铁一般的纪律。”等到人都出去后,卡西乌斯不禁调侃。他站在大理石圆形玄关欣赏雕刻。
“洛克挺会打点装潢的,可惜品位属于交响乐团第一把交椅——就是九十岁老先生的那种。”
“根本是三千年前的人吧他?”我回答。
“我觉得他不会喜欢罗马人的袍子,太没有时尚感。我父亲从政时居然有人提议要恢复那种衣着打扮,还特别在酒馆和一些俱乐部里那样穿。我也看过照片,”他打个哆嗦,“很恐怖。”
“以后也会有人嫌弃现在的高领的。”我抓着自己的领子。
他瞧见我手上有威士忌。“所以这是社交场合?”
“不算是。”我带他到客厅,四十千克的囚犯鞋踩在地上铿锵作响,相当沉重。然而卡西乌斯看起来却比我还自在。我给他斟了一杯酒,他坐在沙发上,一脸担心是陷阱的模样,朝酒杯扬起眉毛。
“不会吧,戴罗?下毒不符你的风格。”
“这可是乐加维林呢。是火星包围战后洛恩送洛克的礼物。”
卡西乌斯闷哼一声。“我不懂讽刺。至于威士忌嘛……有了酒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呢?”他看看酒杯,“这是瓶好酒。”
“这让我想起父亲。”我听着头顶上空气循环系统发出的轻微嗡嗡声,“当然,他以前喝的东西比较适合当清洁剂,或者用来杀光人类的脑细胞。”
“他死的时候你几岁?”卡西乌斯问。
“没记错的话,大概六岁。”
“六岁……”他摇晃酒杯沉吟道,“我父亲平常不会一个人喝酒,但偶尔我会看到他在喜欢的地方一个人喝。那是奥林帕斯火山山脊上一条偏僻的小路。他会坐在长凳子上,喝的就是这种酒。”卡西乌斯咬着脸颊内侧,“我也最喜欢在那个时候和他相处,没有别人在场,只有远方几只老鹰在飞。他和我说过山上长了什么树木。我父亲很喜欢树,讲起它们的分布,什么鸟会在什么树上筑巢,真是滔滔不绝。冬天就更严重了,连树木变成什么模样也要一一解释。其实我从没认真听,现在倒是有些后悔。”
卡西乌斯喝下一口酒,除了醇烈的气味外,他还能尝到泥煤与葡萄柚的香气,那是非常地道的苏格兰美酒。至于我,其实就只尝得到烟熏味。“马尔斯城?”他朝洛克房间的控制台上撇了撇头,“我的天,看起来好小。”
“比火炬船的引擎还小,”我附和,“人生就是这样等比成长,”我笑了起来,“一开始我也觉得灰种都好高。”
“呵……”他一脸淘气,“你也可以拿塞弗罗当标准啦……”咯咯几声后,卡西乌斯变得认真。
“我想向你道谢……谢谢你让我参加告别式,我有点儿……意外。”
“换作是你也会那么做。”
“嗯,”卡西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