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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崛起三部曲-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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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塔玛拉说,“他没什么礼貌。”
“没关系。”我说。
“我是塔玛拉,我是……我差点把我出身的家庭说出来,”她笑起来,“我是戴安娜分院的人。”
“他们呢?”我问起那些男孩。
“我的保镖。你是……”她举起一根手指,“让我猜猜,让我猜猜。收割者。哦,我们听说过你。密涅瓦分院的人一点都不喜欢你。”
塞弗罗对我昭彰的恶名嗤之以鼻。
“他是?”她眉毛一挑,向我问道。
“我的保镖。”
“保镖?他这么矮!”
“你这个——”塞弗罗低吼起来。
“狼也是这样的。”我回答说,打断了塞弗罗的话。
“比起狼,我们更怕胡狼。”
也许卡西乌斯应该跟我一起来,哪怕只是为了证明胡狼不是我编造出来的。我向她打听胡狼的事,但我的问题被无视了。
“请帮我个忙,”塔玛拉真心实意地说,“要是有谁跑来告诉我,屠夫分院的收割者要到我的林间空地来,要求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我肯定觉得这是学监在开玩笑。所以说,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除掉密涅瓦分院,让我们清静清静。”
“这样你们就可以来攻打我们了。”她的其中一个保镖说道。
我转身看着塔玛拉,露出一个理智的微笑,把真实的计划告诉了她:“我想除掉密涅瓦,这样我就能打败你们了,当然。”然后赢得这场愚蠢的游戏,毁掉你们的文明。谢谢。
他们哄笑起来。
“呃,你很诚实,但看样子不够聪明,和你们很相称。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收割者。我们的学监说,你们的分院已经好几年没赢过了。为什么?因为你们是刽子手,是野火。游戏最初,你们烧光一切能碰到的东西,毁掉一切、耗尽一切。你们毁掉一个又一个分院,因为你们无法自给自足。然后你们会挨饿,因为已经没什么可烧了。围困,冬天,技术成为优势,这些都会抹杀你们嗜血的渴望和出了名的狂怒。所以,告诉我,要是我只需要坐下来,看着野火耗尽燃料自然熄灭,为什么要和它握手呢?”
我点点头,摇晃着诱饵。
“火是很有用的。”
“解释给我听。”
“要是你作壁上观,我们会饿死。但你愿意以奴隶的身份旁观吗?还是希望能身在坚固的城堡里,军队比现在多一倍,随时可以去扫荡余烬?”
“不够。”
“我以个人名义向你保证,只要协议存在,马尔斯分院就不会对戴安娜分院发动进攻。如果你帮我打下密涅瓦分院,我会帮你们攻下刻瑞斯。”
“刻瑞斯分院……”她看了一眼她的保镖们。
“别太贪婪,”我说,“要是你独自进攻刻瑞斯,马尔斯和密涅瓦两院会攻击你。”
“是的。是的。”她不胜其烦地摆摆手,“刻瑞斯离这儿近吗?”
“非常近。他们有面包。”我看了看她的人身上的毛皮,“肉吃多了,我想那东西可以给你们换换口味。”
她的重心移到了脚趾上。我知道她上钩了。要用食物来谈判,我暗暗记下。
塔玛拉清了清嗓子:“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把军队扩充到两倍大?”

第三十一章 落马

我全副武装冲向战场,全身漆黑,蓬乱的头发用羊肠草草绑起,前臂戴着从战场上缴获的杜洛钢臂甲,胸前穿着漆黑锃亮的杜洛钢护胸甲。这些东西能挡住离子武器和光剑之外的所有刃器。我的靴子上沾满污泥,脸上画着黑红相间的纹路。镰刀挂在背上,到处都藏满匕首。奎特斯身侧用红颜料画着九对交叉的枯骨和十头狼。它们出自莉娅之手,每根骨头代表一个被击败的敌人,医疗机器人通常会把他们治好,然后扔回战斗中;每一头狼代表一个奴隶。卡西乌斯策马跟在我身边,他浑身闪闪发光。他作为奖品得到的杜洛钢装备被擦得和他闪光的长剑一样明亮,和从他威风凛凛的头颅上泉水般垂下的卷发一样耀眼。看他的样子,仿佛被人围成一圈撒尿的事从来不曾发生在他身上。
“我相信我就是闪电,”卡西乌斯大声说,“而你,我深思熟虑的朋友,你是惊雷。”
“那我是什么?”洛克问。他踢踢马腹,走到我们身边,泥点四溅:“是风吗?”
“你满肚子都是那东西,”我嗤了一声,“热乎乎的那种。”
分院的众人骑马跟在我们身后。所有人都在,除了在城堡留守的奎茵和琼。这是一场豪赌。我们骑得很慢,让密涅瓦知道我们来了。他们不知道的是,几个小时前的夜里我就去过了,而塞弗罗现在还在那儿。我指甲里依然有泥垢。
密涅瓦分院的斥候从怪石耸峙的山顶快步跑过。他们假装嘲笑我们,实际上是在清点我们的人数,以便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战术。但看着我们在他们长满高草和橄榄树的田地间长驱直入,他们迷惑不解,以至于把斥候召回到了高墙后面。我们从未这样倾巢而出过。号叫者,也就是我们的斥候,骑着黑马观察一切,黑色长袍扑扇得像乌鸦的翅膀。优等生出身的杀手们,残忍的维克瑟斯、暴躁的波拉克斯、恶毒的卡珊德拉,他们很多都出自提图斯麾下,是大军的先锋。奴隶们在各自的主人——俘虏了他们的人——身边蹒跚前行。
我策马前进,卡西乌斯和安东尼娅护在我的侧翼。今天安东尼娅负责掌旗。城墙上只有零星几个弓手。我告诉卡西乌斯,让他查清侧翼是否有伏兵,以防密涅瓦分院有这个打算。于是他骑着马大步跑开了。
密涅瓦分院的要塞外环绕着一百米宽的荒地,上星期的暴雨把它变成了一片泥泞。那是一片杀阵。一踏进去,弓手就会想方设法杀死你的马。如果你不肯撤退,他们会杀死你。地上躺着近二十匹马的尸体,有我们的,也有他们的。两天前,卡西乌斯刚刚指挥过一场血腥的战斗,把一支密涅瓦的小分队直逼到了城堡门口。
杀场之外是一片草海,有些地方的草比塞弗罗站直了还要高。我们站在泥泞地带和开满野花的秋日草场边缘。脚下的土地又湿又软,奎特斯在我身下嘶叫起来。
“帕克斯!”我高声喊道,“帕克斯!”
我对着高墙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终于,笨重的大门被打开了,跟卡西乌斯和我偷偷潜入的那天一样笨重。野马策马走了出来。她慢条斯理地穿过泥泞,走到离我们很近的地方。任何东西都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你打算来一场决斗吗?”她露齿一笑问道,“密涅瓦分院睿智而高尚的帕克斯,对战屠夫分院的血腥收割者?”
“这件事被你描述得激动人心。”安东尼娅打了个呵欠。她身上一尘不染。
骑手对她视而不见。
“你确定那片草丛里没有伏兵,不会在我们的人出来支持我们的英雄时,发动袭击?”野马问道,“我们要不要放把火烧烧看?”
“我们所有的人都在这儿了,”安东尼娅说,“你知道我们的人数。”
“是的。我知道怎么数数,谢谢。”野马不看她,只看着我。她似乎有些忧虑,压低了嗓音说:“帕克斯会让你受伤。”
“帕克斯,你的睾丸怎么样了?”我冲她头顶上方大声喊道。要塞里忽然传出一阵擂鼓般的声音,把她吓得一缩。但那不是鼓声。帕克斯走出大门,用战斧敲打着他的盾牌。野马吼叫着让他回去,他像狗一样服从了,但没有停止用斧子敲击盾牌。我们达成了协议,这次决斗的赌注是我们两人手中的所有奴隶。这是一笔慷慨的赌注。
“我想美男子应该是个决斗高手。”野马说完耸了耸肩,眼睛注视着草原,“那个疯子去哪儿了?你的影子,领着狼群到处跑的家伙。他躲在草丛里了吗?我可不想让他第二次从我背后冒出来了。”
我高声呼喊着塞弗罗的名字。号叫者中有人举起一只手。那张从狼皮斗篷中扬起的脸上糊满了泥巴。五个号叫者都在这里。实际上,除了奎茵,我们的人都在这里了。野马还是不满意。我们必须退到离泥地六百米外的地方去,我们目前落脚之处一百米内的野草都要烧光。等草烧完,清出来的火烧场就是进行决斗的地方。我们各自选出十个人,围成一个圆形决斗场。除了这些人,她的手下退回城堡里,我的人待在六百米外。
“你不信任我吗?”我问,“草丛里没有我的人。”
“很好。这样谁都不会被烧着。”
没有人被烧着。等火焰熄灭,杀场上只剩下灰烬、浓烟和泥泞。我离开了我的军队,身边只留下十个人。帕克斯用战斧敲击着一面盾牌,上面镶着一张女人面孔,她的头发全是蛇。美杜莎。我从没和用盾的人交过手。他的盔甲很紧凑,除了关节处,其他地方都裹得很严实。我用涂成红色的手掂着电击枪,另一只涂成黑色的手里握着我的镰刀。
圆圈在我身边形成。我的心脏开始狂跳。卡西乌斯示意我过去,尽管光线被烟雾软化,他依然流光溢彩。他冲我坚毅地笑了一下。
“不要停下来。和克拉瓦格斗术一样。”他看了一眼帕克斯,“你动作比这狗杂种快,不是吗?”他冲我挤挤眼,用力拍打我的肩膀:“不是吗,兄弟?”
“那是当然。”我也冲他挤了挤眼。
“惊雷和闪电,兄弟,惊雷和闪电!”
帕克斯的体格酷似黑曜种人。他身高轻轻松松就超过了七英尺,行动起来他妈的像一只黑豹。在相当于地球37。6%的重力下,他可以把我扔出三十米,甚至更远。不知道他能跳多高。我跳了跳,拉伸一下腿部。差不多三米。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踢到他的头。地面依然在冒烟。
“跳吧,跳吧,小蚂蚱,”他咕哝道,“这是你最后一次使用这两条腿了。”
“怎么?”我问。
“我说你以后就没机会用这两条腿了。”
“奇怪。”我嘟哝说。
他看着我,眨了眨眼,然后皱起眉:“怎么奇怪了?”
“你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小姑娘。你的睾丸出问题了吗?”
“你这个小……”
野马带着他们的旗子慢步走了上来,说女孩之间从不搞什么愚蠢的决斗:“决斗就是……”
“使对方屈服。”帕克斯不耐烦地说。
“死亡。”我纠正说。但这一点都不重要。我正在做的只是激怒他们,我要做的只是发出信号。
“为了屈服。”野马确认道。等她把要说的话说完,决斗就开始了。几乎。空中传来几声爆裂声。那是学监们从奥林匹斯山下来观战时制造的音爆。他们盘旋着从高耸的飘浮山脉,从不同的塔楼飞了过来。今天他们每个人都把亮闪闪的、代表各个分院的黄金头盔戴了出来。他们的盔甲美极了。他们并不需要这些东西,但他们喜欢打扮。今天他们甚至还带来了一张桌子,它靠自身的反重力装置飘浮着,托着大壶的美酒和几托盘食物,因为他们打算在这里开一场宴会。
“希望你们看得尽兴,”我朝空中喊道,“不介意扔点酒下来吗?我们会打上很久的!”
“祝你好运,与巨人为敌的凡人!”墨丘利冲下面叫道。他那张娃娃脸兴高采烈地笑着,炫耀一般把一壶酒放到嘴边。一些酒从四分之一高的地方撒落下来,滴在了我的盔甲上,仿佛滴落的鲜血。
“我想我们要为他们好好表演一番了。”帕克斯声如雷鸣一般说道。
我们不约而同都咧嘴一笑。他们的观战在某种意义上是种赞赏。尼普顿吞下一个鹌鹑蛋,摇晃着三叉戟形的头盔,高声要我们快点开始。帕克斯的战斧像一把恶毒的扫帚一样向我的双腿扫来。我知道他想迫使我跳跃,猛冲过来,用盾牌像打苍蝇一样把我打飞。我后退了一步,然后转身前扑,这时他的手臂已经完成了一击。他也在移动,往上一蹿,想先发制人。于是我向右,从他右手旁擦过,用全身力气把电击枪插进了他的腋窝。电击枪断成了两截。电流在他身体里蹿流着,他没有跌倒,反而一个反手把我打出圆圈,扔到了泥地里。一颗臼齿碎了。我嘴里全是泥和血,身子像陀螺一样打着滚。
我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浑身是泥,手里还拿着我的镰刀。我朝城墙看了一眼。他们的人都围在矮墙上——谁能忍住不看勇士的决斗呢。重点就在这里。我可以发出信号。大门是敞开的,以备增援之需。我方最近的骑兵在六百米开外,太远了。我的计划里预料到了这些。我没有发出信号。今天,我想为自己赢得一场胜利,即便是出于个人目的的胜利。我的军队必须懂得为什么我是领袖。
我回到圆圈里。我想不出什么漂亮话。他比我强壮,我比他敏捷,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只有这些。这和卡西乌斯的决斗完全不同,没有漂亮的形式,只有野蛮的本质。他用盾牌猛揍我。我贴得很近,他没法挥动战斧。盾牌打伤了我的肩膀,每被猛击一下,我的臼齿都一阵剧痛。他举着斧子,再次猛冲过来。我一跳,左手抓住他的盾牌,从他头顶翻了过去。一把小刀从我手腕弹出,从他身边擦过的时候,我用它狠狠戳向他的眼睛。我没能命中,刀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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