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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监是我的敌人,多了解他们一些是有益处的。
“你打算怎么办?”费彻纳问。
“谁更危险,阿波罗,还是朱庇特?说实话,费彻纳。”
“两个都是怪物。阿波罗更有野心。朱庇特简单些,只喜欢扮演神祇的感觉。”
“那么先干掉阿波罗分院吧。然后是朱庇特分院。等他们两个都滚蛋了,还有谁会保护胡狼呢?”
“胡狼自己。”费彻纳大笑起来。
“我要看看他到底有没有本事赢。”
在我离开前,费彻纳把一个小包扔在地上。
“还有件小事。有人给了我这个,让我告诉你,你的朋友并没有抛弃你。”
“谁?”
“我不能说。”
不管托付他的是什么人,必定是个朋友。因为盒子里装的是一个天马吊坠。而天马吊坠,里面藏着的是伊欧的血花花蕾。我把吊坠挂到脖子上。
第三十五章 背誓者
我的朋友并没有抛弃我。这句话有什么深意?什么朋友?阿瑞斯之子的人?还是只是一个泛指,把所有在学院竞争中支持我的神秘人物都包括在内了?他们是否知道天马吊坠对我意味着什么,还是只想把一件让我牵肠挂肚的东西送回我手中?
疑问虽多,但都不重要。那些都在游戏之外。游戏。除了游戏还有什么。这个世界里真实发生的一切,我所有的纽带、羁绊、愿望和渴求,都和这场游戏紧紧地纠缠在一起。我需要一支军队助我取胜,但不能是奴隶组成的。我不会重蹈覆辙。不论现在,还是今后发起暴动时,我需要的都是追随者,而非奴隶。
奴役他人的不公正行为,无法赋予同样的人自由。
我给野马注射了针剂,她的高烧随即退去。一个星期后,我们出发向北。走得越远,她的体力就恢复得越好。她不咳嗽了,活泼的笑容又回到了她脸上。她时不时地需要休息一下,但不一会儿就又追上来,还要赶到我前头去。她故意让我知道。为了吸引猎物,我们一路上竭力弄出动静来,像故意惹人厌一样夜夜都把篝火点得极旺。第六天夜里,第一批猎物出现了。
背誓者顺着一条小溪向我们逼近,利用汩汩水声掩盖自己的行迹。我马上喜欢上了他们。假若我们的火堆不是陷阱,他们一定能打我们个出其不意。但这的确是个陷阱。两个人影踏进光亮时,我们几乎要收网了,但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智谋顺水而来,肯定还会留几个人潜伏在黑暗之中。弓箭上弦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紧接着是一声惨叫。野马射中了一个躲在黑暗里的人。我擒住了另外两个。我从藏身的雪堆里站起,狼皮大衣上的雪簌簌落下。我用弓背从后面把他们打倒了。
之后,被野马打中的那个,在我们的火堆前处理自己肿胀的眼睛。我和他们的头领交谈起来。她的名字是米莉雅,高大瘦长,肩膀略佝,生着一张马一样的长脸,骨瘦如柴的身上挂着褴褛的衣服和偷来的兽皮。还有一个孩子没有受伤,名叫戴克斯,矮小清秀,三根手指上长满冻疮。我们给了他们不少兽皮,我想这让我们的对话有了变化。
“你知道我们是可以把你们变成奴隶的,对吗?”野马挥舞着手里的旗子问道,“你们会变成双重背誓者,等游戏结束后,也会遭到双重的遗弃。”
米莉雅似乎一点都不在乎,戴克斯表示关切,另一个人只听米莉雅的。
“我一丁点也不在乎。一次两次又有什么分别。”米莉雅说。他们都有马尔斯分院的奴隶标记。我不认识他们,但他们的戒指表明,他们是朱诺分院的人。“我宁愿带着耻辱的标志,也不想跪得膝头发青。你知道我父亲是谁吗?”
“我才不在乎你父亲是谁。”
“我父亲,”她坚持说,“是加伊乌斯·欧·垂科斯,火星南半球最高司法官。”
“我才不在乎。”
“他的父亲是……”
“关我屁事。”
“那你就是个傻瓜。”她拉长调子,慢慢地说,“要是你以为我会乖乖做你的奴隶,你就是个双料傻瓜。我会半夜割断你的脖子。”
我冲野马点点头。她站起身,猝然把旗子按在了米莉雅额头上。马尔斯的标志变成了密涅瓦的。然后,她用密涅瓦分院的旗子除去了那个奴隶标记。现在,米莉雅额上只有泥土和原本的金色纹章了。戴克斯的眼睛瞪大了。
“要是我给你自由呢?”我问她,“你还要对我动刀子吗?”
她一时张口结舌。
“米莉'6',”戴克斯小声说,“你怎么想?”
“我不会奴役你们,”我解释说,“也不殴打你们。你们给营地挖粪坑,我也会跟你们一起挖。谁对你动刀,我就对谁动刀。你们愿意加入我们的军队吗?”
“他的军队。”野马纠正说。我皱着眉看了她一眼。
“他是谁?”米莉雅问,她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脸。
“他是收割者。”
我们招募十名背誓者花了一星期时间。在我看来,这十个人明明白白地表示了他们不愿再做奴隶。第一个给了他们目的、食物、毛皮而不强迫他们舔自己靴子后跟的人,或许可以博得他们的好感。他们大都对我略有耳闻,但都有点失望,因为我没把击败巨人帕克斯时用的镰刀带在身边。看样子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传奇。他们说,在马尔斯分院的奴隶部队和朱庇特交战的时候,收割者把对方的骑手连人带马举了起来,扔进了阿寇斯河里。
我们在发展壮大,但还是要躲避更强大的敌人。我是马尔斯分院的人,但洛克死了,卡西乌斯和我反目,只剩下奎茵和塞弗罗还是我的朋友。也许还有波拉克斯,但他只会站在得势的那一边。该死的小人。
我不能回自己的分院,那里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所了。我曾经有机会成为领袖,但我记得他们是用怎样的眼神望着我的。他们是否知道我还活着这一点,意义重大。
马尔斯和朱庇特混战不休,而顽强的刻瑞斯分院一次也不曾被征服。高墙之中,依然有烤炉的烟源源不断地冒出。骑兵队伍在刻瑞斯周围的平原上纵横驰骋,跨过封冻的阿寇斯河,如履平地。现在他们用上了充能度低的离子剑,只要轻轻一扫就能把对方电死或者弄残。小规模冲突往往变成激烈的战斗,医疗机器人的尖叫声在战场上空交织,为流着鲜血或折断骨头、痛苦呻吟的学生治伤。两军首领们身穿可以抵挡新武器的离子护甲。高地和阿寇斯河之间的辽阔平原上,马身互撞,离子箭矢乱飞,奴隶们四处乱转,用老旧而简单的武器互相击打着,场面蔚为壮观——但非常愚蠢,愚蠢极了。
在福玻斯塔前的平原上,马尔斯和朱庇特分院的两支披盔戴甲的小队向彼此发起猛冲。我、野马和米莉雅在一旁观看。三角形旌旗随风招展,马蹄践踏着厚厚的积雪。两军像两股钢铁洪流一般轰然撞成一团。长矛裹挟着能把人击昏的电弧,被阔大的盾牌和铠甲挡住;利剑闪着炫目的光,猛劈在一把相同的剑刃上。精英和精英交手,奴隶则像这场大棋局里的卒子一样,几十个人与几十个人相互冲撞在一起。
我看到了帕克斯。他穿着一套看上去和防热服差不多的老掉牙盔甲。看到他绊倒一匹马,我大笑起来。帕克斯显然做不了骑士的楷模。不,那一定非卡西乌斯莫属。我看到了他的身影。他的铠甲闪闪发光,在敌群中纵马飞驰。一个又一个敌人被他击昏了。他那把长剑左挥右砍,犹如跳动的火舌。他是个战斗高手,但令我震惊的却是他愚不可及的战术——率领一队枪兵直插敌人腹地,俘虏敌兵,而对方集合起余下的人力,用同样的方式发起还击。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种争斗,谁都占不了上风。
“一群白痴,”我对野马说,“他们被那些漂亮盔甲和长剑弄瞎了。我知道,也许他们再互相厮杀个三四回,胜负就见分晓了。”
“他们有他们的战术,”她说,“看,他们在那边组成了一个楔形阵列。那里只是一次佯攻,他们的真实目的是扫荡对方的侧翼。”
“但我说的是对的。”
“你只是没说错。”她看了一会儿,“和我们之前那场小战争一样,只是没有你在那儿边跑边叫,像一只被月亮勾起了疯病的狼似的。”野马轻叹一声,把手放在我肩上,“啊,过去的好时光。”
米莉雅看着我们,皱起了鼻子。
“战术能赢一场战斗。战略可以打赢一场战争。”我说。
“哦。我是收割者。狼群之神。战略之王。”野马在我脸颊上捏了一下,“你真可爱。”
我使劲打开她的手。米莉雅翻了个白眼。
“这么说来,我们有何战略呢,阁下?”野马问道。
我们与敌人的战线拉得越长,学监们毁掉我的机会就越多。我的崛起必须是突如其来的。我没有把这个告诉她。
“我们的策略是速战速决,”我回答,“速度,并且极具侵害性。”
第二天一早,马尔斯分院的作战小队发现,密德斯河上的桥被人用连夜砍倒的树干堵住了。和我们预料的一样,小队怕有陷阱,掉头返回城堡了。福玻斯塔和迪亚摩斯塔上的守望者看不见我们,用烟火信号表示桥周围贫瘠的落叶林里没有敌人。我们的人从破晓前就匍匐在离桥五十码的树林里,一直没挪过地方,所以才没被他们发现。我的背誓者们都穿上了或白或黑的狼皮外衣。为猎到足够的狼,我们花费了好几个星期时间,但这也许是有益处的。共同狩猎把我们联系在了一起。这十名战士好斗而难以团结。他们会说谎,惯于作弊,宁可自毁前程也不愿在游戏中被人奴役。一支傲气过头、讲求实际却不在乎什么荣誉的队伍,正是我需要的。我们的脸用鸟粪和灰泥涂成了白色,白气从龇牙大笑的嘴巴里飘出,看起来仿佛一群鬼魅般的冬季野兽。
“他们喜欢被一位可怕的人物重视的感觉,”行动前的夜里,米莉雅告诉我。她的声音又脆又冷,犹如树枝上垂下的冰凌,“和我一样。”
“马尔斯会上钩的。”野马悄声说,“他们已经没有谋士了。”因为洛克已经不在了。我们匍匐在雪地里,身上盖着白色的狼皮。她选的地方离我很近,腿贴着我的腿,转向一侧的脸离我只有几英寸,我吸进的空气早已被她的呼吸暖热了。我想我第一次有了亲吻她的念头。我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赶走,开始回忆伊欧那两片喜欢恶作剧的嘴唇。
中午,卡西乌斯派人来清理桥上的树木。因为担心有伏兵,被派出来的人大都是奴隶。实际上,卡西乌斯把这场游戏玩得太聪明了。他认为敌人会在桥面清理干净之后派一队骑兵冲过桥,发动突袭。于是,他让自己的骑兵从河流南边绕过去,穿过高地,迂回到桥另一头的福玻斯塔附近。等敌兵冲出大森林,或从平原袭来的时候,立即猛扑上去发起奇袭。狡猾的米莉雅负责望风,从一英里外的高大松树上,用号叫声把骑兵的动向通报给了我们。行动的时候到了。
我们十一个人飞快地冲出光秃秃的树林,向干着苦工的奴隶们冲去,既没有号,也没有叫。四个精英骑在马背上监视着,其中一个是昔皮欧。我们加速穿过落光叶子的树木,向他们侧翼逼近。我们以扇形散开,争先恐后地想打出第一击。
我赢了。
在相对较弱的重力之下,我纵身一跃,飞起五米高,像被魔鬼附身一般飞出了树林的遮蔽,用一把布满缺口的剑砍中昔皮欧的肩膀。他翻身栽下,马儿齐声嘶鸣起来。野马用旗帜打倒了另一个精英。我的军队蜂拥而上,仿佛沉默的灰白色鬼影。两个背誓者扑到精英的马背上,用木棍和刃口发钝的斧子把他们打了下来。我下令不许杀人,战斗只持续了四秒钟就结束了,马儿们甚至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我的士兵们从马身边冲过,向搬动着树干的奴隶们跑去。野马把六个人变成了密涅瓦分院的奴隶,命令他们控制住其余的人,而后者连我们到来的声音都没听到。然后,他们叫嚷起来,举起斧子和我的人对峙。
密涅瓦分院的人认出了野马。她用旗子消去了他们的马尔斯标记,恢复了他们的自由身。犹如潮涌一般,我们得到了六个奴隶,这六个帮我们扭住其他马尔斯分院的奴隶,等野马跑过去把他们变成我们的人。如此这般,我们得到了八个奴隶,然后是第十个、第十一个。最后,能找我们麻烦的只剩下了一个人,也是最有价值的那个。帕克斯。谢天谢地,他没穿铠甲,他是来做苦工的,但七个人合力才勉强把他按倒在地。他怒吼着,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我扑到他面前,一拳打在他脸上。我大笑着,吐着口水,看着我的人一个接一个向他扑去。最后,他身上整整压了十二个人。野马除去了他的奴隶印记。他的怒吼变成了尖厉的大笑,几乎和女孩一样。
“自由!”他吼道,然后跳起来,四下寻找着可以打残的敌手,“戴罗·欧·安德洛墨德斯!”他冲我大吼,想把我的脸打个稀巴烂,但野马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