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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对华战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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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并入'印度'的部落,就天然条件来说,是属于西藏而不是属于印度的。他们在种族和语言上,是类似蒙古族的。他们的语言属于藏缅语系,与平原上属于亚利安语系的阿萨姆语没有共同之处。因此,在文化的和社会的影响上是倾向于西藏的……'麦克马洪线'的缺陷是,虽然这条线在地图上看来还不错……然而事实上它不是天然分界线,而沿着平原的边界倒是天然的边界。

      米尔斯接着指出,部落地区在商业上和文化上都是同西藏而不是同印度联在一起的,他们向西藏输出谷物和茜草根(染僧侣的袈裟用),并从西藏输入盐。他的结论是:“'部落地区'对印度的依附是不自然的,因此尤其难以保持。” 
            ' 
            注:里德爵士说,这些部落“不是属于印度的,从这个字的任何含义来说都是如此,不管在种族来源上,语言上,外表上,习惯上,还是在思想上;仅仅出了历史的偶然事件,他们才被并入印度的一个邦”。印度独立后,这些部落开始试图改变这种情况,于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间,强有力的分离运动就开展起来了。 
            '

      尽管如此,米尔斯仍然努力执行交给他的任务。他坚决相信,不管是不是天然边界线,扩展英国的行政管辖是对部落人民有利的。他带着军队溯洛希特河而上,到了察隅,而且不顾西藏的抗议,在瓦弄(Walong)设立一个哨所。一九一O年,中国已在紧靠瓦弄的南面树立了界石,西藏坚持说边界就在那里,而不是麦克马洪线所划的溯河而上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英国军队沿着河谷而上,“通过给予当地居民所急需的医疗上的帮助,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逐渐深入”,同时调停他们之间不断发生的械斗,撵走了西藏征收赋税的人员,就这样,扩展了英国的势力。一九四四年,米尔斯进入达旺地区,到了德让宗(Dirang 
            Dzong)。部落地区的腹地在达旺的东面,在那里居住着原始的、不断打仗的部落。而达旺地区则大不相同。他写道:“这里有佛教僧侣、法轮、佛教寺院以及其它”;“人口是定居的,在固定的土地上耕种,住在石砌房子里面,而且使用拉犁的牛耕地,这就意味着他们有优良的八字桥,使他们能够把牲口赶过河去……给人的整个印象是这里是个定居的、文明的地方”。事实上,米尔斯已经从部落地区进入西藏的部分地方,而且毫不惊异地记述道:“我们对这个地区的要求,遭到西藏凡俗的边疆官员和寺院的赋税征收者的极力反对。”他不顾西藏官员的抗议,阻止他们征收赋税。(“他们说如果他们不征收赋税,回去时就会被处死——我说我也无能为力。”)他还在德让宗设立一个阿萨姆步枪队(Assam 
            Rifles)哨所。那里的西藏人就向他们在错那宗的上级报告:

      去年英国官兵来到德让(宗);象魔爪伸入佛土,连国法也不知遵守,以暴力强占土地并挑唆我属下百姓说,不准向西藏方面的人员交纳官差、赋税、当差守法。各个交通要隘派武装哨兵专门把守。并且正施行武力威胁使我们对自己的土地无权做主……卑职等,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不得已谨向上峰呼吁呈报,请求今后能对供养的产业等达到自己的土地由自己作主……。长此下去,势必要造成反客为主的局面。

      拉萨当局回答说,“毫无疑义,门隅'monyul,西藏对达旺地区的称呼'的土地从来就是属于我们的”,并命令当地官员继续征收赋税和派官差,同时他们向驻西藏首府的英国代表理查逊(H。E。Richardson)与负责这一地区的政务官巴锡尔·高德(Basil 
            Gould)提出抗议。英国人回答他们说,英国不会退出德让宗,因为英国认为那块地方在法律上是属于英国的,而且要他们“为了更广大的利益放弃次要的利益,把眼光放远些”,并要他们指示地方官员不再征税和派差。但是高德作了重大让步,他告诉西藏人说,他的政府“愿意改动边界,即从色拉起,这条线不往达旺的北面走,而往它的南面走”。 
            ' 注:他在一份备忘录中肯定了这一点。中国方面在一九六O年双方官员谈判中曾引用这份备忘录。 ' 
            大家还记得,麦克马洪只是在最后时刻才把达旺划进线内的,而且他本人说过这条边界线是可以修改的,“如果根据以后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情况,发现有必要那样做的话”。事实上,从色拉起划出一条线,比起麦克马洪武断地划在达旺北部的那条线来,可以成为一条好得多的边界线。达旺北部并没有易于同一条边界线联系起来的显著的地形特征。色拉位于高耸入云的山脊上。山口本身的高度将近一万六千英尺。山脊是一个分水岭,把往西北流入达旺河的河流与向东南流的河流分开。对西藏人来说,达旺的那个寺院是问题的核心。如果把达旺寺留给他们,他们也许就会放弃保留德让宗和达旺地区其他地方的企图。总之,高德一九四四年向西藏提出的让步,表示印度政府已经接受特怀南的建议:即修改麦克马洪线,使之经过色拉,将达旺留给西藏。

      一九四七年英国放弃其印度帝国之前,已开始把地图上的麦克马洪线——这条线只在十年前才在地图上出现——移到地面上,作为印度东北部的有效的边界。当时,已经在德让宗、瓦弄以及在部落地区其它地方建立起哨所,由阿萨姆步枪队(类似边防军)防守。这些地区的西藏的行政机构已被赶走。英国讨伐队沿着其它河谷进入这个地区,使部落人感觉到英国是这一地区的管辖者。当英国人离开时,印度的继承者向他们保证:新的印度政府会完成他们在部落地区的工作。“如果有什么好说的,那就是,他们准备推行一种比以往的英国人更为前进的政策。” 


      英国留给独立的印度的北部边境,就是这样一份具有正反两方面价值的遗产,其中有某些靠得住的资产,但也有尚未解决的问题。

      自一九一一年起,中国一直没有能够在西藏维护它的权力,三十多年来,西藏一直享受事实上的独立。英国势力越过喜马拉雅山,到达了西藏,这表现于英国在拉萨派有一名常驻的官员,通过他,西藏可以说是同英国保持着准外交关系。英国也享有给他们在亚东和江孜的贸易官员派遣武装卫队的权利,而且设置邮政、电报甚至电话以联络西藏南部的主要贸易中心。英国建立了十二处驿站,接待为从事于横贯喜马拉雅山的贸易而奔走于各贸易机构或来往于各市场之间的官员。所有这些权利与设施一九四七年均为独立的印度所继承。但是这些权利与设施,形式上渊源于英国同中国的贸易协定, 
            ' 注:英藏贸易协定是遵照西姆拉会议于一九一四年签订的,于一九三七年发表,当然从未为中国所承认。 ' 
            而中国方面一向清楚地申明,他们认为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是没有国际身份的,它的独立性是空虚的,微不足道的——这只不过是反映了中国中央政府的软弱性。一直到最后,英国还企图在“形式上的中国宗主权”背后,扶植和肯定西藏的事实上的独立。而且一九四三年英国向美国建议:承认西藏有同其他国家交换外交代表的权利。但是美国拒绝了这个建议:

      美国政府一直记得: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就主张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而且中国宪法也把西藏列入构成中华民国领土的地区之内。本政府对于中国的这两项主张从未提出疑问。

      正式地、永久地把中国权力排除出去,使西藏变为缓冲国,这一直是英国的奢望。虽然英国人没有实现这一点,但他们在喜马拉雅山这一边的尼泊尔、锡金和不丹等国家中却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尼泊尔虽然没有正式依附于英国,然而它同其他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没有关系,而且是清楚地、完全地处于英国势力范围之内。锡金根据条约是英国的保护国。不丹受条约的约束,要由英国指导其对外关系。这根如寇松所说的“保护国链条”,是稳固的。但是英国未能通过同中国签订边界协定的办法把这根链条扣紧。

      在西北方面,英国在一八九九年同北京的接触流产后,再没有就边界走向采取任何正式步骤。这段边界从未划定。这个任务留给了它的继承国——印度和巴基斯坦——去完成。在东北方面,麦克马洪线曾秘密地得到西藏的同意;但是它一开头就遭到中国的拒绝,在实践上西藏也没有理睬过它。

      英国过去具有它的继承国所缺乏的很大的有利条件:第一,它的力量就其范围和规模来说,可以在远远超过喜马拉雅山的地方发生作用;第二,当时不管在英国还是在印度,印度帝国的边界问题没有成为人民施加政治压力的目标。领土至上的原则从来没有涉及过。因此,英国的政治家和官员们不需要考虑土地与主权在人们感情上所起的作用,他们能够“记住我们所要的不是多一块或者少一块荒瘠的或甚至是富饶的领土,而是一条清楚的、明确规定的边界”。尽管有这些有利条件,英国还是把没有解决的边界问题留给了它在次大陆权力的继承者。这不能不算是一个很大的失败,它使得印度要为之付出高昂的代价。
 

            第一章 对撞的方针(1)
      我们的地图表明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不管地图不地图,这就是我们的边界。这个事实没有变,我们坚持这条边界,我们决不让任何人越过这条边界。

      —— 尼赫鲁一九五O年于人民院

      凡用语言、文字、符号、标志或其他方式,对印度的领土完整提出异议,足以或可能危害印度的利益,治安或安全者,将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罚金,或判刑并罚金。

      —— 印度刑法修正法案(一九六一年)第二节

      奇怪的是英国官员们所画的边界线,居然被英属印度帝国的非英籍继承国尊奉为宝贵的国家产业。英国当初画出这些边界,并没有在英王的印度臣民中引起风波。假如那时印度有人注意到杜兰和麦克马洪所干的事情,他们必定会认为这是英帝国主义者用印度纳税人的钱,又一次玩弄强权政治的缺德把戏,而把它一笔勾消。现在,继承国把这些英国制造的边界线奉若神明,当作民族遗产中的传家宝,这是历史上没有预料到的、不幸的发展。

      —— 阿诺德·托因比(Arnold Toynbee)

      每一个新生的政权的最初的,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就是紧紧保住遗留给它的那份领土。凡是殖民国家曾经统治过的地方,新兴的国家就一定要统治。

      —— 贡纳尔·米达尔(Gunnar Myrdal) 


      一、方针已定

      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四日午夜,当印度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用尼赫鲁的话来说——应运而生的时刻,印度的边界也经历了看不见的,但却是深刻的变化。在印度独立前,边界是英国所关切的事情:英国的战略家和政治家是根据英国的利害得失来看待印度次大陆的利益的。他们只关心来自俄国或中国的威胁对英国投资产生的影响,或在伦敦议会里引起的反应。印度的民族利益并不是英国要考虑的因素,英国人只是有时想起,不能让英国统治下的印度人同边界那边的俄国人或中国人发生接触,以免产生动荡不定的局面。“英国要统治印度就必须有威望。为此目的,就必须设法不使印度臣民在视野中看到任何强国的出现,即使这个国家远远比不上英帝国强大。”当印度人终于发觉英国为巩固印度边界所作的努力只不过是确定印度从属于英国的一种手段时,他们就对英国政府的边界政策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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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九二一年国大党决议称,英国政府的政策“传统的指导思想,更多地是保持印度的从属地位,而不是保护印度的边境地区。……印度作为自治的国家对它的邻国用不着害怕……”因此敦促那些“对印度人民并无恶意的国家……不要同英帝国签订任何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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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印度的独立,一切都变了。印度的边界不再是英国同其他帝国进行大争夺的筹码,而成为保护新国家的外壁。那些只关心战略利益而不关心领土的人们,已经不能够任意制定或变更边界了。从此以后,边界成为祖国的神圣领土的围墙,政客们如果任意改动边界,只会自招风险。

      印度新政府对北部边境的政策,同过去英国政府的政策丝毫没有不同。印度在一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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