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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风月女明星-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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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编得好,导得好,演得更好。正因为这部影片刺到了反动黑势力的疼处,所以公映之后,广大观众一片叫好,争相观看,而反动当局和“软性电影”的主将们却对它恨之入骨,欲将《新女性》及其主要创作人员置之死地而后快。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第14章人言可畏一大群记者杀弱女人心所向三十万群众悼影星
    人言可畏一大群记者杀弱女

    人心所向三十万群众悼影星

    且说1935年2月,《新女性》在金城大戏院举行献映式,招待部分人士观看,其中有一些新闻记者。当影片映及黄色小报记者种种下流无耻的情节时,在座的一些记者被戳到痛处,有些坐不住了,熬到影片映完,在观众一片热烈的掌声中,他们却忿忿然地争门而出。

    看到这些记者因气急败坏而扭歪了脸的样子,在场的联华公司老板们心中不免担忧,这些记者们手中掌握着舆论工具,若让他们兴风作浪起来,事情可就棘手了。

    这帮记者果然不是省油的灯,他们急冲冲走出影院后即在附近的一家饭店开了个房间,策划起针对《新女性》的阴谋来了。他们七嘴八舌地将《新女性》的编剧孙师毅和导演蔡楚生痛骂一通之后,一致认为决不能让这部揭露他们无耻面目的影片公映,否则今后这脸还往哪儿搁。

    几经商量,最后决定抬出上海市新闻记者公会来与“联华”抗衡。于是,记者公会向联华公司蛮横地提出了三个条件:

    一、联华影片公司登报向全国新闻记者道歉;

    二、保证以后不得再有同样事件发生;

    三、将《新女性》影片内有意尽情侮辱新闻记者部分截去。”

    那些黄色记者们更是扬言要把蔡楚生、孙师毅“骂出上海”,但孙、蔡等人旗帜鲜明地顶了回去,并严词拒绝记者公会的蛮横条件。

    记者公会碰了这个钉子后,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策划后,便施出绝计:以后关于联华广告,请一律拒登;如有联华宣传稿件,从此永勿刊载,以示拒不合作。

    记者公会此举令“联华”的决策者深感忧虑,电影公司失去报刊的宣传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他们只得让步了。于是背着蔡、孙等人,请出《新闻报》汪伯奇,《申报》马荫良从中斡旋,表示将接受条件,并在各报刊登载道歉广告:

    “敝公司《新女性》影片中穿插新闻记者之片断引起上海市新闻记者公会之不满后,蒙汪伯奇、马荫良先生允为调停,敝公司深为感歉,现将片中欠妥各节剪除,已圆满解决。”

    随即向记者公会发出了正式的道歉函,记者公会将该函在各报刊登,全文如下:

    敬启者,敝公司出品《新女性》影片,以中有插入新闻记者片断,致引起贵会之不满,敝公司深为抱歉,贵会提出二项办法,与第一条修剪有关各点及第三条保证以后不再有同样事件发生,业已在前敝公司复函声明遵办外,特此谨致意,致上海市新闻记者公会。

    经过此番周折之后,《新女性》终于再度公开与观众见面,虽然被迫删去了部分镜头,但影片仍给人以强大的震撼,进步影评给该片以高度评价,并对某些记者及记者公会的行径予以严厉的驳斥。

    诚如有的影评所言:

    《新女性》中表现了某些新闻记者的卑鄙无耻而引起了一个大浪,终于删剪道歉了事。其实,这种事件是十分可笑的。

    无论哪一种职业中,总有不良分子存在,只要稍有头脑的人,总会知道是特殊的。艺术品暴露某种职业中的败类决计不会使人怀疑整个干某种职业的人,假使表现了一个败类,就算侮辱全体,那么以后的电影中就不能再有坏人出现,……天下之大真无奇不有,无理取闹之人到处即是,我们自然更不能用“无则加免,有则改之”这种老话来要求他们,但是我们至少希望他们不要失去理性,……这样不但是中国电影界之幸,也是新闻界本身之幸,严格的检查自己的队伍吧,把这样的败类暴露和清除吧。

    影评家和观众对主演该片的阮玲玉在片中的表演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新闻报》的影评是这样说的:

    “至于演员技巧的评价,我可以说,都是很高的。阮玲玉的一场含泪出卖自己的戏,是不能再逼真了。观众们尽在伤感的流泪,啊,阮玲玉的魔力!”

    那些黄色记者们对如此结果当然不满意,既没能将《新女性》打入冷宫,更没能将蔡楚生和孙师毅骂出上海,他们十分恼火,几天后,再次聚集在一起,商量进一步进攻的策略。他们想出一个绝招:柿子专捡软的捏,他们把矛头指向阮玲玉。

    却说1933年4月阮玲玉和张达民订立了脱离同居关系的约据之后,8月15日,唐季珊和阮玲玉举行了婚礼。

    开始,两人的确有过一段甜蜜而温馨的时光。与唐季珊当年将张织云金屋藏娇的一个明显不同是,他知道拍电影乃是阮玲玉永远不会放弃的事业。因此,他至少在表面上并不阻止阮玲玉继续拍片。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阮玲玉感到唐季珊对自己的热情正在逐渐地减退,特别是他们迁入新闸路沁园村的洋房后,唐季珊忙于他的生意和应酬,对阮玲玉不再像过去那样体贴入微,碰到不顺心的事时,有时还免不了要拿阮玲玉出气。

    可以这样说,阮玲玉和唐季珊的结合之日,正是她爱情上第二次失足之时。唐季珊以自己的富有,一贯对女性巧取豪夺。浪漫成性。他在热情、笑容可掬之外,常常透露着一些冷漠、貌合神离的神情。

    阮玲玉在生活中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她的表演职业,更促使她长于细心,善于观察的特性。为此,她开始审视、提防他了。

    有一次,唐季珊刮好胡子,着上新添购的灰色西装,支支吾吾地出去了,阮玲玉设法尾随其后,终于印证了她的推测,亲眼见到唐季珊与一红舞女并肩携手地双双进入新居中去。

    阮玲玉看到此情此景,心快跳到喉咙口,手激动得急骤颤抖,几乎眼发黑快晕了过去,心中在默念着:啊!她胸前还佩戴着那颗红宝石项链。

    原来,在数天前,阮玲玉已见唐季珊行动有异,借他酒后熟睡之机,带着试探的心情,搜查了一下他的上衣口袋,摸着了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个精美的首饰盒子,内装一红色宝石的项链。

    阮玲玉看着这精美的饰物,思绪起伏:他是送给我的吗?他已知道我有几副满意的项链了,而且这一副和原来的项链中的一副十分相像。可他不是送给我的,又是送给谁的呢?

    阮玲玉全身血液沸腾着,微皱着眉头,不觉又想到:难道自己的猜测,近日来所听到的风言风语是真的么?当她再回过头去,看见正躺在床上的唐季珊,沉睡中一滴口水顺着嘴唇流出的样子,徒生一种嫌恶的感情。

    阮玲玉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人,顺手拿了一块手帕拭去了唐季珊嘴边的唾液。随着这一动作,她心中又萌生一个思想:可能是自己小心眼,是真是假还得进一步留心查看。现在看来,天呐!这一切可不是真的么?

    唐季珊的变化,唐季珊的见异思迁,这一打击不亚于张达民的堕落,不,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昔日阮玲玉与张达民联姻,是母女寄人篱下,又受旧风俗习惯的束缚。在当时,这是很平常的事情。

    何况,那时阮玲玉并未成年,婚姻由无经济能力的寡母代办,现在与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能明了几分真相的人,可能同情是在阮玲玉这一边的。

    可是,与唐季珊同居时,自己已是一个22岁的成熟女子,又是一个曾经历过一次婚姻不幸的人。阮玲玉心中在骂:这是自作自受。

    阮玲玉的眼泪,向谁诉?向谁言?自然,她首先想到了在生活中最亲的人——母亲。可她想到,就是对母亲倾诉心怀,也是于事无补,她见着母亲因过于辛劳的生活而造成额头的缕缕皱纹,就不忍心去再加重她的悲痛。

    从此,在阮玲玉的生活中,有着异乎寻常的变化,不明底细的人,从表面看去,她照常拍戏,准备角色,参加社交活动。可要是一个细心的人就会觉察到,她在和大家说笑的时候,总有那么一点像在哭的味道,或者笑声刚出来,又嘎然而止。

    再度感受到寂寞的阮玲玉只得把她的情感寄托于神佛,费穆干1936年曾忆及阮玲玉的一段往事:

    “她(阮玲玉)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她曾数次到普陀进香;在苏州拍《人生》的时候,一行人曾同去游玩虎丘,归途中,她又在西园进香,在五百尊罗汉面前,每一尊供上一支香。我很记得,她曾这样对我说:‘不要笑我,我晓得你是不相信的。’其实我何尝笑她,这不过是她自己解嘲的笑——根本她已自觉在佛前烧香是一件迷信的行为,而她暂时还不能克服这种矛盾罢了。

    她对于这种内心的冲突,正如对于生活中的矛盾一样,无时不在挣扎,无时不在斗争……”

    信佛的阮玲玉并没有逃离厄运,1935年初,她的个人生活又起波澜,掀起波澜的则是张达民和唐季珊。

    还是在1934年底,圣诞节刚过,阮玲玉的家中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此人坐下后,向阮玲玉和唐季珊说道:

    “我是张达民的表姐,他请我来与你交涉一件事。”

    “什么事?”阮玲玉警惕起来。

    来人不急不忙地说道:

    “当年阮女士与张先生订立的协议,还有将近5个月就要到期了。张先生最近手头有点紧,希望阮女士能将余下的5OO元今天一次付给,交给本人带回。这是张先生的委托书,请阮女士过目。”

    阮玲玉接过委托书一看,确是张达民的笔迹,她略一沉吟,说道:

    “也好,我答应他的要求,今天就将5OO元钱给他。请你转告张达民,自此后,我与他不存在任何瓜葛了。”

    来人将钱装进口袋里后,脸上露出嘲讽的神情:

    “阮女士别把话说绝了,本来你在付出这笔钱后,的确与张先生已了无瓜葛。可阮女士别忘了,你当初搬出海格路大胜胡同与唐先生同居时,把属于张先生的衣物、家产也一并搬了过去。”

    阮玲玉听闻此言,怒从心起:

    “你这是血口喷人!他张达民有什么财产在我手中?真是笑话,当时不要说家中的财产,就是张达民的零用钱,也都是我给的。”

    来人并不生气,一字一板地回道:

    “这家务事可不是由你阮女士一人说了算的,到底阮女士侵吞了张先生的财产没有,我们可以请公众来评理。”

    来人终于亮出了杀手铜。

    这时,坐在一旁冷眼观看的唐季珊发话了:

    “我看你这位女士何不把话挑明了说呢,他张达民不就是想再从我们这里讹一笔钱吗?请开价吧。”

    来人脸上一丝尴尬的神色一闪而过:

    “唐先生是个爽快人,阮女士带走的属于张先生的财产,我们已经计算过了,所值大约不会低于2000元。”

    “2000元,张达民的财产可值钱哪,”唐季珊满脸的不屑。“好吧,我就出一回血,这钱我付了。”

    听唐季珊愿意付钱,来人也就不计较唐季珊的态度,“那就请唐先生如数付给吧。”

    “且慢,你回去叫张达民写份文书来,保证拿了这笔钱决不再以任何方式来惹是生非,胡搅蛮缠。”

    来人悻悻地走了。

    第二天,张达民的那位表姐又来了,但她狮子大张口,开出的价钱是4000元,否则不写文书。

    阮玲玉稍稍犹豫了一下:4000就4000吧,自己省一点,摆脱这个恶魔比什么都好,正待开口答应,唐季珊抢先发话了:

    “别做你的清秋大梦了,2000元已是过分,还想讹4000元。回去告诉张达民,2000元也不给了,他有什么办法,就冲着我唐季珊来吧!”

    “好,等着瞧,我们法庭上见!”来人跨出门时恶狠狠地丢下话来。

    第二天,唐季珊就收到张达民委托孙粥伍律师写来的一封信,“指其窃取财物,侵占衣饰,共值三千余元,并私刻张氏名义之图章。”唐季珊读完来信,冷笑道:

    “张达民抬出个律师来以为就能吓倒我了,他能请律师,难道我就不会请?与其让他先告我,不如我先来告他,先让他到被告席上坐坐再说。”

    阮玲玉不愿打官司,然而唐季珊一点也不考虑她心中的忧愁,聘请了著名律师熊飞,将一纸诉状递到了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控告张达民“虚构事实,妨害名誉”。法院受理了此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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