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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军阀割据,连内地的郡也设立部都尉(当然这些郡对军阀的割据地盘来说也许就是边郡),以部都尉划疆治民更是常事。甚至将部都尉当成郡级政区看待,如刘表任荆州牧领有八郡,其实其中有一郡以荥阳都尉当之。更进一步则是置新郡而不设太守,只设都尉。如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分钖〔yang阳〕、上庸(今陕鄂交界处)二县为郡,就只设都尉一职。
三国两晋时期,除东吴外,部都尉之置已经不多,但却大量改前代之部都尉为郡。如会稽郡东部都尉改为临海郡(今浙南),西部都尉改东阳郡(今浙西南),南部都尉改为建安郡(今福建)。
属国都尉 本是专职管理少数民族的官员,当然也是武职。汉武帝时,匈奴浑邪王率部降汉,朝廷将降众安置在西北五郡故塞(战国秦长城)以外,设属国都尉予以管理,这就是属国都尉的由来。属国都尉初设只有五个,归中央负责少数民族事务的典属国所管,后来内附的少数民族除匈奴外,还有羌人,而且部众越来越多,属国都尉也就越设越多,并且下放归郡太守所管,同时在地域上又与太守分疆而治。
东汉时期,属国都尉已成为管理少数民族的特殊政区,与郡相平行。汉安帝时下令将其中六个重要的属国都尉领县比郡,成为正式政区。如前述的西汉蜀郡西部都尉,此时就建为蜀郡属国都尉,领四县。属国都尉前面都带上某郡的名称,但实际上已与该郡毫无关系,亦即蜀郡属国都尉与蜀郡全然无关。都尉的俸禄为比二千石,与太守的二千石相当。
三国时期尚新置有部分属国都尉,同时又把前代的属国都尉进一步改成郡。如蜀郡属国都尉就升为汉嘉郡。到西晋初年,所有属国都尉都改成郡,由军管形式进而为正常的行政管理。
典农校尉 这是一个特例。孙氏割据江东,着意发展农业,因此分吴郡无锡以西地区为毗陵典农校尉,以军事屯垦方式开发该地。晋初,改为毗陵郡(今常州)。校尉也是军职之一种,在特殊情况下也成为特殊政区的名称。
都尉领县治民作为一种过渡型的军管性质的政区,盛行于汉代,但其起源也许可以溯至秦朝。北魏郦道元的《水经·赣水注》说:豫章,“秦以为庐江南部”,意即豫章郡本来是秦代庐江郡的南部尉。秦郡设有守、尉二长官(西汉景帝时才分别改为太守和都尉),或许当时已有部尉之设置?
第二节 汉唐的都护府
汉代在正式的郡国政区之外,还有一个相当特别的行政区,即西域都护府。西域都护俸禄为比二千石,近似郡太守的级别,都护府地位相当于郡,但所辖不是县,而是以军事监护的方式管理天山南北绿洲上的50个左右的小国。
这些小国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行国,即随水草游牧,另一类是居国,建立城郭在绿洲之上,从事农耕生产。西域诸国在汉武帝之前为匈奴的藩属,经过武、昭、宣三代的经营,才于公元前60年设立西域都护府,将这些小国置于军事监护之下。这是中原王朝领有西域版图的第一步。西域都护并不干预各国原有的制度和生产生活方式,只要求他们效忠汉王朝而已。
在西域设置都护府的形式从汉代一直延续到唐代(中间一度改为长史府),但其间若断若续。唐朝前期国力鼎盛。在天山南北分设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这时的北庭都护府以下辖县,与内地正式的州县无别。但天山南路的安西大都护府仍以军事监护形式,管理少数族诸国。
唐代不但在西域设置都护府,还把这种制度推广到东、北、南、西各个方向的边境地区:在辽东的朝鲜设立安东都护府,在北边建立单于、安北大都护府,在越南北部建安南中都护府,在西南设保宁都护府。其中单于、安北和安南三个都护府也都统县,与正州没有什么差别。安东都护府初设在平壤,只起监护作用。因为唐廷平定高丽国所置的都督府和州县,概用当地首领为都督、刺史和县令,统治并不深入,不上十年,因当地民族的反抗,安东都护府内撤至辽东,再徙于辽西,安史之乱后罢废。保宁都护府唐朝中期才建,管理西藏云南地区少数民族,但只起羁縻作用而已。
因此唐代都护府名称虽一,而实质各异,大抵在汉化程度较深地方,都护府已是正式政区,其次则保留监护性质,对所辖少数民族仍以故俗治理,第三种大抵只是挂名而已,没有真正的管理效能。在东、南、西南三个方向,唐代疆域都不如汉,但在西域地区唐代的版图却超过汉,并比汉代的统治更为深入,这不单是唐代国力鼎盛的缘故,也是十六国时期以来长时间经营的结果。公元四世纪中期,前凉已在今新疆吐鲁番设置高昌郡,隋代又在哈密设伊吾郡。唐代改这两郡为西、伊二州,然后更向西北建立庭州,北庭都护府实际上就是庭州的后身,其所辖四县之一的轮台县,就是今天的乌鲁木齐市。
除了军事监护的统治方式外,唐代都护府还辖有羁縻府州,将在下面叙述。
第三节 北魏的镇戍
北魏鲜卑人拓跋部族所建立的中原王朝,在统一北方以后,采用不同的地方行政制度来统治不同地区的居民,亦即在东南汉人聚集地域仍保留郡县制,而在西北鲜卑和其他少数民族生息地区则利用镇戍制进行管理。两大地区的分界大致由和龙镇(今辽宁朝阳)向西南,经平城(今山西大同)、太原、龙门(今山西河津),横过渭北,经上邽(今甘肃天水)至仇池(今甘肃西和县南)为止。
本来镇戍制是普遍设于北魏全境的军事制度,但设在东南郡县地区的镇与州同一治所,镇将只治军,不管民,而在西北不设郡县地区,镇以及镇以下的戍就代替州郡县的作用,成为军区形式的行政区划,镇将和戍主就相当于刺史、太守和县令。所以北魏前期的高层政区是州镇并称。
西北军镇所管理的镇民主要是拓跋族的成员,这些人不愿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不愿随王室迁到黄河中下游地域,仍旧实行部落统治的行政制度。还有一部分镇民是被迫迁徙的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包括豪门大族与部落首领,第三类人则是被发配的罪犯。对于这些人采用军事管制的办法最为适宜,所以所有镇民都隶属于军镇,称为府户,不再另设民政机构予以管理,而用镇这一驻防军区的组织形式进行统治。
军镇制度盛行于北魏太武帝至孝文帝前期的60年间(约公元422—484年),此后由于孝文帝迁都洛阳,加速汉化,军镇逐渐废除,镇废为州,或废为郡,戍废为县。后来北方的六镇起义更加快了这一进程,所以北魏后期已经近乎纯粹的州郡制,只是边境还保留着少量纯粹军事性质的镇戍。
第四节 明代的都司卫所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很注意吸取前代经验教训,尤其因为仰慕唐宋之制,往往进行模仿并加以改造发展。如高层政区学习宋代的路,实行都、布、按三司分立的制度,而都司卫所制度又与唐的府兵制有相似之处。
明初在天下已定之后,在边疆要害之处遍设卫所,作为军事布防之用。卫所组织大率是以5600人为一卫,每卫分为前后左中右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下设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个,小旗十个。卫所所管辖为军户,即军士及其家属。军士都是世籍,也就是世世代代为兵,平时垦屯自给,遇有战事则上疆场。
卫所起初隶属于中央的大都督府,后来按地区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不久,元代延续下来的行省又被改造成布政使司,于是都司和布司就分别掌管地方上的军、民二政。唐代的府兵虽然也是战时为兵,平时为农,但统兵的折冲府却与行政区划无涉,而明代的部分都司卫所却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
先说卫所。明初洪武年间罢废部分边境州县,建立卫所,这部分卫所有自己的管辖地域和户籍,俗称为实土卫所(卫相当于府州,所相当于县),成为行政区划的一种。而内地的卫所则星罗棋布,与府州县相杂错,只是单纯的军事组织,俗称非实土卫所。
实土卫所之外还有实土都司。前面我们已说过,明代的高层政区定制为两京13布政使司,与13布司同一治所的有13都司,这13都司都是非实土都司,但其中的陕西、四川、湖广、云南、贵州五个都司领有部分实土卫所。在13都司之外又有三个与布司无关的都司,其一是辽东都司,置于今辽宁地区,全为实土,领25卫、二州;其二是万全都司,在河北北部,大部分为实土;其三是大宁都司,即元代大宁路(今冀辽交界处),原为实土,后来侨治于保定府,已非实土。
在16都司之外,又有五个行都司,设于边境海疆重地,其中陕西、四川行都司为实土,山西行都司为部分实土,福建和湖广行都司则非实土。在都司和行都司以外,又有两个留守司,也分统部分卫所,一是中都留守司,二是兴都留守司。中都即安徽凤阳,是朱元璋老家;兴都即湖北钟祥,为嘉靖皇帝父亲陵墓所在。二留守司俱非实土。
这样,明代分统卫所的地方军区共有23个单位,即16都司、五行都司和二留守司。其中的实土都司和行都司以及实土卫所的名目都列在《明史·地理志》当中,表明是行政区划的一种。无实土的行都司、留守司和卫所都不列于《地理志》中,以示与政区无涉(非实土的13都司则与13布司并列)。如赫赫有名的天津卫,在《明史·地理志》中就找不到。
明代都司卫所制度十分复杂,上面所说只是梗概。除羁縻都司卫所外(详后),明代后期正式版图是由两京13布政使司和两个实土都司(辽东和万全)所组成。实土的行都司和非实土的都司都不作为行政区划单位看待,如陕西都司和陕西行都司辖区之和就算陕西布政使司的范围,故只以陕西布政使司为一个政区计算。
都司卫所制度对御外和靖内都起过一定的作用,但到明代后期,这一体制已渐渐松弛。清代初年都司已废,而卫所尚存,但性质也变成纯粹的军事组织,与行政区划无关。至雍正年间,卫所都已改为府州县。如西宁卫改为西宁府,天津卫改成天津直隶州,上海附近的金山卫也辗转变为金山县。但是卫所制度行之300年,许多地名已留下很深的烙印。
第五节 唐代的羁縻府州与明代的羁縻都卫
上述军管型和军事监护型政区虽与正式政区有区别,但贡赋版籍都上报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另外还有一类非正式政区,中央政府控制较松,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而且政区特征也不明显,亦即无明确的层级、幅员和边界,只是以少数民族原有的部落统治方式隶属于边境的军事组织,在唐称为羁縻府州,在明则为羁縻卫所。所谓羁縻,意即名义上的统治,本意是束缚。
唐代羁縻府州 唐太宗自平突厥以后,声威大震,因此西北诸番及蛮夷纷纷内属,表示归附。朝廷就以其部落列置州县,较大部落则置为都督府,并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县令,采用世袭制度。这些府州县就称为羁縻府州。有唐一代先后建置过856个羁縻府州,都由边州的都督、都护所分领。若以少数民族及所隶之地区划分,则:
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隶关内道,为府29,州90;突厥之别部及奚、契丹、靺鞨〔mohe沫何〕、降胡、高丽隶河北者,为府14个,州46个;突厥、回纥、党项、吐谷浑之别部及龟兹、于阗、焉耆、疏勒、河西内属诸胡、西域十六国隶陇右者,为府51个,州198个;羌、蛮隶剑南者,为州261个;蛮隶江南者,为州51个;蛮隶岭南者,为州92个;另有党项州24个,隶属不明。
羁縻府州数量巨大,情况千差万别,有控制稍紧的,有控制很松的,更有的只是挂名而已,无法详细分别。控制稍紧的有的与正州差别不大,州下设县,有版籍户口,如陇右道松州都督所辖丛、崌、奉等13州起初与正州无异。有些正州也可退而为羁縻州,如江南道有牂、琰、庄、充、应、矩六州(今贵州中部和南部),本来为下等州,开元和天宝年间先后降为羁縻州。
控制较松的羁縻州既不分县,也无版籍。只知为某族某部所置。更有些羁縻府州仅有州名,甚至只登记在案而已。其中最生动的例子要算波斯都督府,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