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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第一霸主-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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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故意打了一个马虎眼,“见到你真开心,我还有事,先走了,改个时间再聚。”“嗯好,我们有机会再聊,”老同学见面虽然很亲,可是终究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是很投缘,很难促膝长谈。


第三百七十一章飞镖救美(五更)

“快点,欢儿,”母亲刚刚看到唐欢在与朋友谈天,便往集市中心逛去,从桑槐镇的十字路口往南走大约两百米,是游戏玩具区,都是通过简单游戏赚取小孩子的钱。她看到自己儿子已经谈论完,便叫他过去,人群中吵吵闹闹。

唐欢突然听到一片嘈杂声,一群人在飞镖游戏中闹了起来。他寻着声音望去,居然是敏姐,真是意想不到的惊喜,快不得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已经凉了许多,原来是自己的心动女神在这里。

可是唐欢随后就开始皱起来了眉头,飞镖摊位的老板是个高大威猛的汉子,此刻正凶神恶煞得抓住敏姐的弟弟小皓,不让他走,因为小皓偷藏了一支飞镖,飞镖摊主就得理不饶人,非要赔钱一百元了事儿。可是敏姐哪有那么多钱啊,父母还在上班,他们姐弟俩出来因为在家里闷,所以才来赶会儿凑热闹,却没想到出了这种事情。

人群越围越多,可是想帮忙的却一个都没有,唐欢虽然气愤,可是帮忙完全靠自愿,你总不能强迫别人做好事,去帮助你一个人。“你到底想怎么样呀?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敏姐哭道,她的确受了太多委屈,眼前的场景的确不是一个女孩能够应付的。

“哼!没钱?没钱就去公安局,你们偷盗动东西还有理了是不。”摊主手臂上绣着一条龙,一身黑气缭绕,黑的很离谱,这么多观众看着他的表演,使他误认为自己的威风凛凛,便越发得意忘形,他心想欺负人又过瘾又不犯法,况且,这位姑娘真是貌美,平常的时候又何尝正眼看过自己,看着她哭哭啼啼的样子,居然特别爽快,当人失意,过得不顺的时候,就需要发泄。

人们往往能从给别人痛苦来找到自己的快乐。

骂人的话便越来越难听,哼,没钱,就别想走,给我一辈子留在这里,你们小小年纪……

心地善良的人,一旦在欺压中尝的乐趣、快感,那么很快就会沉迷其中,无法戒掉。成为一个好人难,而变成没心没肺的人也许只有几分钟的事儿。

唐欢心里有一股怒火在烧,迫使他出离了愤怒。

世间的好人和坏人并没有完全定性的区分,吵闹、愤怒、无助的情绪压制在唐欢的心底,他挺身上前,目视摊主,黑汉子面色漆黑,右胳膊纹了一条迷你青龙,故意敞开怀,露出他的胖肚皮,十足的流氓本色。

“你是谁?干嘛多管闲事”纹身中年男子瞪着唐欢,“都是乡里乡亲,你也太欺负人,在座的都看不过去,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唐欢气愤不过,他脑海此刻却很清明,眼睛一转思考了一个主意,“咱们打个赌可好?如果如果赢了,别再纠缠,输了我赔你一千元。”

中年男子心想,一千元不是小数目,累死累活折腾一天还挣不到百元,这小子居然会为这样的小事儿,许诺下一千元的赌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就先听听他怎么打赌,一直不放他们姐妹俩走,耽误生意也不是个办法。

“说吧,你想怎么打赌,一千元可不许赖账。”“放心如果我输了一分钱不会少给你,在场的都可以为你作证,”其实唐欢兜里也就几块钱,母亲不想惹麻烦,很是焦急地拉扯唐欢,拽着他想抽身回家,唐欢认真地说,“您就相信我一回,没事的,这种问题我能应付得来,如果不行的话,咱就报警,这么多人看着,是他先得理不饶人,会为咱评理的。”唐母觉得也是,儿子是为伸张正义,帮助邻里,真要是闹起来矛盾,也是咱在理,并没有什么好怕的。敏姐很是感激地看着唐欢,领着呜呜哭着的弟弟慢慢移到唐欢身后,她想要找个男人的后背躲藏生活的压迫,女人在无助的时候往往很容易被俘虏芳心。“既然你是做的就是飞镖的生意,那么咱就赌一赌玩飞镖吧,就赌我蒙着眼睛在三十米以外投掷飞镖,如果中了靶心,就算我赢,否则你赢,一千元奉上!”

周围的人顿时目瞪口呆,一片嘈杂声,“怎么可能?这呆头呆脑的小子脑袋被驴踢了吧,他以为自己是谁?武林高手,还是盖世侠客,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一位穿着黑色体恤,染着红发的毛刺男讥笑道。周围的人群也一起附和,的确,唐欢所打的赌像是一个玩笑,没有人能够做到,至少他们不相信桑槐镇有人能够做得到。

中年男子瞬间感觉天上的太阳变得亲和,一块巨大的馅饼不偏不倚的砸在了自己的头上,今天应该就是自己的幸运日,下午收摊后,去“旅馆浴池”找个妹子爽一爽,庆祝庆祝,嘿嘿,猥琐的笑容毫不掩饰得挂在脸上,十分可憎。

“那咱就开始,眼罩我给你提供,现在就开始吧,嘿嘿,迫不及待得想要拿钱呢。如果你真的能做到,我还答应给你十支飞镖,”“哈,好,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唐欢往外走了三十步,蒙着双眼,右手捏着一支飞镖,控制着呼吸,尽力的回忆着蒙上眼之前的靶心,暗暗地凝聚真气到手指,给飞镖注入内劲,保证镖的飞行准头。“刷”的一声,能够清晰听到“刺啦”的破空声,“噗”一声闷响之后,就没有了别的声音,只静得惊人,落针可闻。闹剧的中心再也不是唐欢,而是被他扔出去的飞镖,众人皆呆立不动,像是石化了一般,紧紧得盯着没入靶子中心一半的飞镖,他们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眼前的这个少年可能并不会和他们一样普通平庸,可能是会搅弄风云的人物。

母亲和敏姐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唐欢,她们在打量着他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最亲近的人身上,对于心灵的冲击可谓是巨大的。敏姐眼睛里泛光,以前呆头呆脑,只知道在自己家里死读书的“木头弟弟”,现在看起来竟那么具有男人味,女人没有不爱英雄的,况且唐欢是有成为英雄的潜质。而母亲则是有些忧虑,树大招风,风必摧之,不如安安稳稳的生活,这么一崭露头角,传遍桑槐镇,一大堆的麻烦就会接踵而来。

所有的问题唐欢都想到了,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人都是欺软怕硬,来自民间的麻烦可以不必忧虑,怕就怕在特殊部门的调查,他们不会允许存在不可掌控的力量,因为唐欢就是一个人形炸药包。


第三百七十二章好想一直走下去(六更)

“拿走您十支飞镖,算是赌约,走咯!”唐欢朝着母亲和敏姐使了个眼色,示意快点离开免得人们反应过来,惹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嗯,好,你尽管拿去吧。”摊主明显的还处那一镖的震撼中,显得还有些呆滞,更多的是惧怕,他感觉到貌似是惹上了惹不起的人物。

唐欢刚要走,有七八个人反应过来,“真了不起啊,奇人啊,绝技啊,赞叹个不停!”他们不怀好意,总是希望别人的事情不断,以便于看一场又一场热闹。“闪开!”唐欢扬了扬手里的一把飞镖,剑眉一皱,那七八个人立刻也僵在旁边不敢动弹,所有的动物都有欺软怕硬的本性,人尤其甚之。

热闹的七月集会再也没有了吸引力,唐欢现在只想赶快回到家里,因为家是一座堡垒,在那里反击不可预料的困难,心里会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一心想走的人谁都留不住,唐欢一伙畅通无阻地回到了村子里,只是他们没注意到,一个红发青年一路跟踪着他们,暗暗记下来了敏姐的住址。如果唐欢见到他,一定会发现,他就是人群中第一个嘲笑唐欢的人,而且也是最先反应过来围住他,不想让他脱身的七个流氓之一,因为那骚包的红发的确很容易辨认。

“摸清楚具体地址了么?哪一户,门牌号都记下来了吧?”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一位背着桃木剑的的男子旁若无人得问着红发青年。那青年道:“放心吧,雷哥,事情都办妥了,我曹友谅在桑槐镇可不是白混的。”原来红发青年名叫曹友谅,是东沙帮的得力干将之一,在虎堂主李雷手下效命。东沙帮主要分为四个部门,简称为龙虎雀影四堂,由四位堂主镇守,堂主之上有帮主,而帮主不管理平常琐事,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在帮派面临重大抉择或者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才会露面。这四个堂中,龙堂最为精英,都是东沙帮的老队员,每个人身上都犯过案子,也有许多是刚刚从监狱服刑完毕的人,龙堂即为核心,其堂主暂代帮主之位,处理帮里的一切事宜。而虎堂就是以青壮年为主,是为帮里的“新鲜血液”,他们干劲儿十足,有着天不怕地不怕的冲劲儿,常常得到龙堂堂主的夸赞。雀堂最为大众,歪瓜裂枣都有,只要能为帮里带来效益,都算得上雀堂一员。最为成功,也最为神秘的要数影堂,她们直属帮主统领,只单线联系帮主,潜伏在桑槐镇重要机构里,能够第一时间收到消息,传递给整个帮会,起到耳朵、眼睛的重要作用,帮主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只要影子还在,帮会就能屹立不倒。

“啧啧,真想不到我的老同学居然有如此不可思议的一面,当真吓了一跳,隐藏的可真够深的,不过这样更加有意思。”李雷像是和曹友谅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我已经上报消息给了龙堂主,他老人家已经知道,他的要求是先让我们了解他,逐步掌控,迫使其为咱效力,加入虎堂,毕竟人才难得。老大交代下来的任务就交给你负责了,要好好的完成哦!”

“我?不行不行,不是说交给您的任务么?怎么让我去干,”曹友谅想起那惊魂一镖,实心靶子穿透一半,心里就发怵。“哼!”李雷闷哼一声,你也是咱虎堂骨干,这点小事儿也办不好,怎么说你也拥有异能不一定会输给他,不能怂。曹友谅看了看眼前这个背着木剑的少年,他可真算得上是耀眼,据说小时候是一个酷爱练剑,且相信会有剑术存在的痴心人,拼命练剑一无所成,被同龄人嘲笑为神经病、傻子,后来因为剑术丝毫未进,坚持的信仰破灭,跳井求死,幸亏帮主路过,见他求武之心坚定,收为关门弟子,给了他一套剑术,而他也开始一发不可收拾,实力一天比一天强,仅仅三年的时间成为现在的虎堂副堂主。曹友谅不敢违背他的命令,被堂主提起来自己的异能,顿时胆子大了起来,“对啊,真要是对上唐欢,不一定会输给他,我这电系异能,能够短暂麻痹对手,足够自己跑路了。”曹友谅对于自己的电系异能充满着自信,他认为是神所赐给自己礼物,那天三星会日,天突然黑了,自己正在家里看电视剧,发现电视机冒烟了,他赶紧去拔掉插头,忽然就触电了,昏迷了过去,醒来后就发现自己所产生的静电,可以控制电流攻击别人,使人晕厥,因为异能,才让他从一个雀堂小喽啰迅速成为虎堂得力干将之一,待遇提高很大。

唐欢的心情不是很好,他有一种预感,风波不会很轻易的平息,自己倒还好,他并不怎么怕,可是万一连累敏姐一家可就不好了。槐花和梧树像是忠诚的士兵排列在道路的两旁,巷子里整条路被槐花、梧桐花铺上了厚厚的一层,浓郁的自然芳香飘荡着天地间,敏敏穿着一双鞋底很薄的凉拖鞋,踏在铺满树花的巷子里,自从集会回来之后,她每天都要往返走上几遍,为的是希望能够见到韩朗,那一个眉宇间展露坚定信念的男人。敏敏看着对面的砖瓦房屋,那是唐欢爷爷的屋子,已经锁门很长一段时间了,据说唐欢奶奶一直住在医院里,到底怎么样了呢,唐欢奶奶的病赶快好起来啊,心里喜欢上一个人后,也就开始关心起来他身边的亲人了。

“哎,他不会来了,还是回屋吧。”这么热的天,光站在外面就热的如蒸桑拿,她香汗淋淋,等待心上人久久不来让她心焦,自己也到了二十来岁,农村的女人这个时候都是要找对象结婚的,父母包办的婚姻终究不如自己挑的好,她开始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开始忧虑。

“敏姐,敏姐~”唐欢低声呼唤着,他今天只是想出来溜达溜达,散散心,就不自然地来到了爷爷家的门口,他在门口看了好久,敏敏走过来,他就退回去藏起来,背朝着他的时候,又忍不住想看她。眼看着敏敏要回去,内心深处极度渴望能够和自己的女神聊天,恢复街头的英雄气概,壮着胆子喊她,男人和女人一样,在爱情面前都是一样的胆怯,因为爱情的懵懵懂懂和带来的甜蜜,会迷惑他们误认为爱情就是人生的全部。

“你,额,你怎么来了?啊!不对不对,你来了真好,”一旦相见了,之前已经想好了的千言万语化作了空气,融入进了浩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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