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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风云-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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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函可案
清朝是中国文字狱最深的一个朝代。在我们的印象里,清朝统治者并不昏庸,为什么文字狱这么严酷呢?
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从皇帝自身的修养来考虑,得看这个政权的性质。满族是一个少数民族,它通过武力入主中原,虽然掌握了暴力和强权,但是文化上并不具备优势。可以说,清朝入主中原,它的文化就受到汉民族文化的包围。
历史已经证明,一个政权的稳固光靠武力是无法长久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化可以是统治的工具。清政府一方面吸收汉民族文化,加强专制统治,另一方面对汉文化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担心文化的劣势最后转变成政治的劣势。所以,他们对于文化和文字的监控比以往朝代都要敏感。
顺治算得上是一个非常开明的皇帝,但是在顺治朝还是出现了几起震惊国内的文字狱。我们先说说第一起文字狱——僧函可案。
顺治四年(1647年)十月的一个大热天,南京城外突然来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僧人,该僧人举止很有风范,一看就知道是有来历的。这个僧人虽然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俗人,但是他神情非常紧张,手里紧紧抓着一个小布包,布包被他手心的汗水浸湿。
这僧人心理素质显然不是很好,立即引起守城士兵的注意。对士兵的吆喝和搜查,僧人感觉特别慌张,哆哆嗦嗦地从衣服里掏出一块通行令牌,希望士兵能够直接放行。士兵把令牌交给值班的霸气军官,军官一看就知道是洪承畴发的。
出乎这个僧人的意料之外,八旗军官居然把令牌扔在地上,喝令士兵盘查。士兵们毫不客气,从僧人手上抢过包裹,慌乱之中,包裹掉在地上。从里面滑出一部手稿和一封信,僧人大惊,但很快就淡定了,一副任你千刀万剐的姿态。
八旗官兵见这个僧人目中无人,将他押到牢里。几天后,顺治收到洪承畴的一封奏疏,洪承畴解释说:“这个僧人名函可,是我以前会试的老师原明朝礼部尚书韩日缵的儿子,已经出家多年。顺治二年正月,他从广东到江宁印刷藏经,正好碰上我们大军平定江南,受阻未归,困在省城。我在江南,从来没有跟他见面。他来到广东后,托人向我要了一张令牌;出于故人情谊,我给了他一张,但是对他约束很严。在出城盘验的时候,他不小心把这身上的东西掉了出来,里面有一封福王写给阮大钺的信,还有一本他自己写的书,里面有一些应该屏蔽的词语,函可不愿烧掉这些东西,现在自取其咎——这些我事前并不知情。我跟他本来有交情,按理不该为他说话,但事已至此,也得向上面解释清楚,此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函可是明末典型的遗民,他眼看山河破碎,既不能救国救民,又不屑投降,于是选择了出家。出家之后,他依然心系国事。得知南京拥立弘光政权后,函可毅然离开寺庙,来到南京。不过,在南京待了一段时间,他就感到很失望,弘光政权实在是太腐朽了,复国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函可目睹弘光政权的腐败,并将这段经历写在自己的书《变记》中。
当时审判函可的是八旗官员昂邦章京巴山,他对函可严刑逼供,并想借着这个案子扳倒洪承畴。函可在审讯的过程中多次被打得昏迷,不过他始终没有屈服,坚持此事跟其他人没有关系,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之后,函可被押往京城,考虑到洪承畴牵涉其中,再加上这时清廷需要利用洪承畴,多尔衮没有进一步深究,选择了对其从轻发落,将函可发配到沈阳,洪承畴则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因为清初的特殊形势,函可案得益于洪承畴的保护,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函可在顺治十六年病逝,函可案虽然没有扩大化,但打开了清朝文字狱的先河。
科场案
顺治十四年正月十五日,顺治皇帝颁布谕旨,宣布废除科举中投拜门生的陋习。
顺治为什么要颁布这项谕旨呢?说来,跟一场科场舞弊案有关系。
这一年,天灾人祸特别多,四川一带频发地震。京城北京好几个月都没有降雨,旱情非常严重。封建时代,皇帝自称为天的儿子,天灾意味着老天对你的统治不满。顺治是一个好皇帝,面对天灾,第一反应就是自我检讨。除此之外,顺治还命大臣们,对于监狱里的犯人一定要认真审理,不要出现冤假错案。
顺治的这些做法并没有减少灾情,相反,灾情越来越严重。六月,杭州、嘉定、湖州、南京、绍兴等南方城市遭到了特大暴雨袭击,无数城郭被毁,不少人畜在大洪水中淹死。不久,江南的一些城池也遭遇了暴雨。九月份,北京又发生了地震。
老天突然之间降下了这么多灾难,让顺治帝非常惊慌:是不是我什么地方做错了?
然而,这还只是天灾,这一年,人祸也不少。
十月二十五日,顺天科场舞弊案被人揭发。
顺天乡试考场,有乡试生员四千人,贡监生一千七百多人,录取名额只有二百零六人。在当时人眼里,这个录取比例是非常低的。可能,我们现在的许多公务员考生会说:“这些人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这次乡试的主考官是曹本荣、宋之绳等人。僧多粥少,很多人就想到了走后门,现在走后门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当时还没那么普及。顺治帝也没有完全适应走后门这种习俗,所以才有震怒的感觉。结果,有钱有地位的人大肆送礼,趁机结交一些官场要人。
榜单出来之后,大家一看,明白了:潜规则。高干子弟必中,富家子次之,穷人极少,或者干脆没有。榜单发布之后,一片哗然。许多考生不服,纷纷“上访”。
这事传到顺治耳朵里,令他勃然大怒,要求吏部和都察院对此事追查到底。顺治帝当时发出了这样的呼声:“若不重加惩治,如何惩戒将来?”
案子一查,揪出了一大堆。一些证据确凿的行贿学生立即享受到斩首的待遇,而且家产籍没,家人被发配到边远地区。
几个主考官先放在一边,待会儿再审。这个科场案非常不公平的是,顺治并没有将考官斩首,只是降级处分。这是不公平的,但是他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顺治亲自主持复试,由此可见他对教育的重视,最终顺治选择了一批有真才实学的人。
顺天科场案刚刚平息,又出现了江南科场舞弊案。
顺治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江南科场案被人捅了出来。江南科场案作弊者更多,榜单公布后考生一片哗然。主考官离开之时,一些考生跟在后面大骂,甚至有人向主考官扔石头。许多学子写诗讽刺主考官方犹和钱开宗,有的才子不惜撰写传奇,揭露考场内幕,这些诗文很快就流传到京城,惊动了顺治皇帝。
工科给事中阴应节上奏:“江南考场上,舞弊太多,发榜后士卒愤愤不平,不少人在文庙前哭泣,有的还殴打考官,议论纷纷……”
顺治帝立即将考官方犹和钱开宗革职,押到京城审问。对于江南的举人,顺治帝亲自在西苑瀛台主持复试。在复试中有十四个文理不通者被革去举人,在这些文理不通者中,居然有著名诗人吴兆骞。吴兆骞绝对是一个才子,他通过乡试确实是凭着真才实学。那为什么顺治帝认为他文理不通呢?说来,也是这个才子心理素质不行,在皇帝面前他非常紧张,发挥失常,连话都说不清楚,自然文理不通了。
心理素质不好常常会吃闷亏,吴兆骞因为发挥失常,顺治帝误认为他是通过作弊过关的,将他流放到宁古塔。直到康熙二十年,在纳兰性德的平反下,吴兆骞才被赦免,重新回到京城。
顺治帝对江南科场案进行了严厉的查处,主考官方犹、钱开宗斩立决,其他十五名考官也被处以绞刑,家产充公,妻子儿女没入官。一些作弊的举人被重打四十大板,没收家产,并和家人一起流放到宁古塔。
顺治对科场案非常重视,这在今天看来是无法理解的,现在考试作弊实在是太普遍了,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重视科举制度的公平性,不光是维护皇权,也是维护广大下层人民的利益。一旦科举腐败,草根阶层想要向上流通实在太难了。顺治的处罚虽然重了点,但他的做法无疑是深得人心的。
顺治非常明白,科举关系到吏治,而吏治决定国家的兴亡。基于这样一种思想,顺治多次借科场作弊案告诫文武百官,一定不要徇私舞弊,否则有损国家。为了确保科场的公平性,顺治多次修改科场条例。
尽管顺治一厢情愿要杜绝科场舞弊,但是面对利益的诱惑,严刑峻法从来都是无力的。科场黑暗一直伴随着清朝的灭亡。
奏销案
顺治十六年,酷吏朱国治就任江宁巡抚。朱国治既是一个酷吏,又是一个贪官。他上任后,立即风风火火开始清查积欠的赋粮。第二年,朱国治在嘉定捉拿了几十名欠粮的乡绅。又过了一年,朱国治弄好了一个名单,这个名单上一共有13517人,全都是“逃税分子”;此外,朱国治还提交了254名衙役名单,这些人要么办事不力,要么跟地方勾结,朱国治主张从严处置。
也许我们会觉得朱国治这个人真不错,办事非常有效率。客观地说,这个人绝对是有办事能力的,否则皇帝也不会派他去。
朱国治办事固然有效率,但是效率太高不免也会让人起疑。事实上,在朱国治的名册中,确实有一些“逃税避税”的土豪劣绅,还有一些是已经交了赋粮,但是政府忘了注销的。自古以来,中国政府部门办事就是拖拖拉拉,粗枝大叶,像这种别人已经补交了的,你忘了注销,现在又来问你要钱要粮,这是多冤的事啊,政府不作为,让老百姓为这个不作为埋单。名单中还有一部分人没有欠粮,但是因为得罪了小吏,小吏故意写他欠了。总之,里面的问题非常复杂,如果不去细细侦查,肯定会制造冤假错案。
朱国治把名单递上去后,朝廷不分青红皂白,下令不问官职大小,不管欠了多少,一律革职查办。这件案子在清初引起了强烈的反应,就是名噪一时的奏销案。
探花叶方蔼因为欠赋米一厘而被革职,所以民间流传有“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清廷这么严厉地对待奏销案,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借机打击江南缙绅阶层,江南地区是反清最为激烈的地区。清军当政之后,蓄意打击江南也是可以理解的。
朝廷开始放话,把这些欠粮分子全部押解到北京。这个命令一出,江南人心惶惶,达到了朝廷想要的效果。接着朝廷又放宽命令,限定到某某日子,如果能够完成纳粮可以免于提解。这命令一发出,大家赶快筹银子筹粮,实在没钱的可以借贷。当时,唯一借贷的地方是清兵军营,俗称借营债,利息相当高。许多人因为借贷搞得倾家荡产。
所以,我们大可以怀疑,所谓的奏销案很可能是清廷蓄意打击江南大户人家的一个阴谋。在奏销案中,许多明代的世家大姓破产,成为平民百姓,有的世家子弟从此和科举无缘。一些被褫夺功名的读书人更是前途尽毁,对人生感到绝望。
前面说到的那个江南探花叶方蔼,明显就是被冤枉的,作为一个探花,他不至于穷到交不起一厘的税吧,事实上他是被人陷害的。直到康熙铲除鳌拜后,才给叶方蔼平反,将他重新召到宫中。
哭庙案
说起哭庙案,不能不提明末清初的大才子金圣叹。
金圣叹是钱谦益的外甥,明亡后改名金人瑞,同舅父一样,金圣叹也是个闻名于世的大才子,与舅父不同的是,他非常注重气节。其为人固然狂放不羁,品行却高洁不可辱。
有一次钱谦益过生日,金圣叹迫于母命,不得不给钱谦益写祝寿词,结果金圣叹送给钱谦益一副对联:“一个文官小花脸,三朝元老大奸臣。”
金圣叹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时人多认为金圣叹是一奇才,他的主要文学成就并不在创作方面,而是在文学批评这块。他对《水浒传》《西厢记》等书的评点堪称批评典范。
顺治十八年(1661年)初,顺治帝驾崩,根据礼制,皇帝死后,全国人民都要默哀。消息传到苏州,苏州巡抚朱国治立即组织各级政府设堂哭灵。苏州的文庙里设有灵堂,老百姓可以在这里哀悼。
对死人的怀念往往可以变成对活人的痛恨。
三月四日,金圣叹、倪用宾等人率领一百多儒生在文庙里哭灵,哭着哭着,大家跑偏了主题,开始咒骂县官任维初。金圣叹草拟了一份哀悼顺治皇帝的哭庙文,亲手击鼓,许多百姓前来观看。接着,这些读书人就跟大家说如果不弹劾贪赃枉法的任维初,大家以后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秀才们带着群众来到苏州府衙门口,江苏巡抚朱国治、按臣张凤起、道臣王纪等地方高官都在衙门里。秀才们跪着进衙门哭顺治,门外的群众有上千人,群众的情绪很强烈,都在高喊着“打倒知县”。朱国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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