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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担心群众发生暴动,很紧张,便让衙役逮捕带头的人。抓捕了十一人后,群众一哄而散。
事实上,哭庙案可以算作是奏销案的余波。朱国治来到江南后,不顾苏州许多地方出现灾荒,强行催逼钱粮,老百姓称他为“朱白地”,意思是他所到之处,都要被搜刮,只留下一片空白的土地。1661年,任维初出任吴县知县,他来了以后,秉承朱国治的风格,不惜用一切手段催逼钱粮,有一些人在他的大刑之下死去。
如果任维初是依法办事的话,最多只能让人痛骂一句:“太残忍,毫无人性”。关键是任维初并不是张汤那样的酷吏,他一边对老百姓用刑,一边将粮仓中的粮中饱私囊,然后又公然把这些粮食转卖给老百姓。正好,吴县的人民借着为顺治哭丧的机会,痛斥任维初。
朱国治歪曲事实,给皇帝上了一道疏,痛斥哭庙秀才的三大罪状:一、鸣钟击鼓,号哭抗粮,震惊了先帝的灵位;二、目无朝廷;三、擅写匿名揭帖,触犯了大清律令。
三月二十一日,清廷派出满洲官员郎叶尼到江宁会审。江宁会审一开始,朱国治又将同情和支持哭庙行动的书生顾予咸、程翼苍、朱嘉遇、薛尔长等九人也株连在内,程翼苍又供出了金圣叹和丁子伟。
奇怪的是,金圣叹被牵连后,突然就变成了案子的主犯,受到严刑拷打。案子审讯下来的结果是,哭庙中的十八个秀才被全部处斩。临刑之前,金圣叹一边喝酒一边笑道:“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
金圣叹是一个幽默的大师,据说在监狱里等着杀头的时候,他把狱卒叫来,说有要事相告。狱卒久仰金圣叹的大名,以为大师有什么天大的秘密要告诉自己,便拿起笔墨等着金圣叹写下来。金圣叹指着狱卒给他的饭菜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狱卒顿时觉得这位大师真的很幽默,这个狱卒想不到的是,金圣叹很有超前意识,这个秘方放到现代是可以制造一种新食品的。
传说金圣叹有两个儿子,小名梨儿和莲子,行刑之前,两个儿子望着即将诀别的父亲,泪流满面。金圣叹对他们说:“哭有何益,不如我给你们出个对联吧!”
虽然马上砍头,金圣叹依旧从容不迫,文思敏捷,他说出上联:“莲子心中苦。”
两个儿子哪有心思对对联啊,金圣叹看他们黯然神伤的样子,说道:“好了,别难过了,我帮你们对下联吧:梨儿腹中酸!”
“莲”与“怜”同音,“梨”与“离”同音,行将就戮的金圣叹仍然才华横溢,如此淡定,这样的境界确实让人佩服,让人想起了阿基米德。
至于酷吏朱国治,下场更惨。奏销案和哭庙案之后,朱国治自知做得太过分,老百姓对自己恨之入骨。后来,他家中有丧事,按理要回家守丧。朱国治很担心失去权力后会遭到报复,在新任巡抚还没有到来之前,他就提前离开。结果这事被言官参了一本,说他擅离职守,朝廷将他革职。几年后,朱国治才复出,到云南做官,刚巧碰上吴三桂反清,朱国治牵连其中,因克扣军饷被将士们烹杀,尸骨无存。
庄氏史狱
明末清初,很流行民间修史。当时,明帝国已亡,政局不稳,本来应由官方史书承载的任务落到了民间史学家的头上。庄廷鑨的《明史辑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其实,《明史辑略》的原作者并不是庄廷鑨,虽然这本书确实是由庄廷鑨出钱出力编纂的,但最早的作者是前明大学士朱国桢。
朱国桢,浙江人,万历年间进士。天启年,朱国桢当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级别已经相当于宰相。所谓树大招风,高位没待多久,奸党就弹劾他。于是朱国桢决定告老还乡,不理朝中纷争。
回家之后没事干,朱国桢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模仿司马迁的《史记》写一部明史。在这部史书里,朱国桢记录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并以朱史氏为名发表了大量的评论。遗憾的是,这本书还没有完全竣工,朱国桢就逝世了。朱国桢做官比较清廉,随着他的逝世,朱家的家境渐渐衰落。迫于生计,朱国桢的后人将这部《明书》以一千两的白银卖给了同乡庄允城。
庄允城真是花钱买罪受。庄允城是一个富商,商人怎么会买罪受呢?原因是不懂政治。
庄允城也是望子成龙心切,他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很有才华,可惜眼睛瞎了。庄允城想起《史记》中的“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经常以此勉励儿子。他所以花重金买下这本《明史》,也是希望儿子能够流芳百世。
庄廷鑨以朱国桢的《明书》为蓝本,再参考其他一些资料,招揽宾客,共同编纂明朝史书,后取名为《明史辑略》,共一百多卷。
庄廷鑨确实希望通过这本书名垂后世,他投入了极大的心血。书成之后,他邀请了本地的知名学者、崇祯年间的进士李令皙为这本书作序。为了进一步扩大书的影响力,他还邀请当时的一些名人参与修订此书,并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书的前面,庄廷鑨是一番好意,万万没想到害死了这些人。
顺治十七年,这本书终于正式刊印出版了,没过多久,庄廷鑨就去世了。商人庄允城非常悲痛,为了纪念儿子,他大量刊印此书。当时,庄允城出版这书丝毫没打算赚钱,他花费重金推广这书,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儿子,另一方面也是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庄允城万万没有想到,死神正等着他。这便是清初最大的文字狱——庄氏史狱。庄氏史狱给几十人带来了杀身之祸,甚至连几岁的小孩都不能幸免,可以想象这个案子有多么严酷。但是,离奇的是,有三家同样受到牵连却得以幸免,不但幸免,还分到了庄家的一些财产。这又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三个逢凶化吉的人分别是查伊璜、范骧和陆圻。查伊璜就是金庸的祖先,浙江海宁人,崇祯时候中举,参加过南明鲁王政权的反清活动,失败后在家当老师。查伊璜、范骧和陆圻都是当时江南的名士,和庄廷鑨是同乡。庄廷鑨把他们的名字也放在书的前面,本来他们也没在意。
顺治十八年,一次聚餐中,三位文人雅士谈到了此事,范骧取来一本《明史辑略》给查、陆二人看。查、陆二人啧啧满意,说:“我们参阅,上面有名。”说明,最开始这三人对此还是满意的。
但是没过多久,这三人忽然将庄廷鑨告到官府,说庄廷鑨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擅自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封面上。这三位名士的态度怎么转变得这么快呢?其中必有隐情。
隐情并不复杂。范骧有一个朋友,叫周亮工,这个人在清朝当过布政司,还做过户部侍郎,后来得罪了领导被解职。当看到范骧的名字位列在《明史辑略》的参订人里,以他对清廷的了解,他觉得很不妥。他说虽然书中记载的是事实,但是很多地方用词大不敬,所以他建议范骧向官府检举。
这三位名士便向官府检举,官府人员却说:“文章之事,不便备案。”显然,已经被庄允城买通。康熙元年,严州司理认为这事关系重大,便拿着稿子去问学道胡尚衡的意见。胡尚衡根本不当一回事,严州司理便让湖州府调查此事。
湖州府学教授赵君宋听到这事,邀功心切,花了六两银子买了一本《明史辑略》,让自己的两个学生认真查看,想浑水摸鱼,自己都不肯动手,这样的教授也够懒的。这两个学生从中挑出了几十处“大逆不道”的文字,赵君宋将这些文字记录下来,准备上报邀功。没想到,庄允城得到这个消息,早已到官府打点完毕。
庄允城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灾难只是还没有露面而已。李廷枢是顺治年间的进士,在浙江粮道工作时,因为贪污受贿分赃不均与归安县县令吴之荣相互揭发,最后两个人都判了绞刑。在监狱里待了六年,相当于死缓性质。恰逢顺治十六年,朝廷下来了一个大赦的诏书,两人才出狱。六年的监狱生活,让两人化敌为友,而且还互相联姻。
李廷枢以前是湖州知府陈永命的主考,相当于老师跟学生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古代官场是比较可靠的。李廷枢听说有人告发庄廷鑨,不想落人之后,赶紧买了一本,唆使陈永命一起去勒索庄允城。庄允城知道后,给陈永命送去几千两银子。陈永命拿到银子后,追回《明史辑略》书版,噼碎烧毁。李廷枢没想到,陈永命真不是个好学生,拿到银子后,一个都不给自己这老师。
李廷枢很生气,他把这本书交给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希望吴之荣能够敲诈一笔钱。吴之荣是旗人出身,他很清楚满洲人忌讳什么,拿到书本一看,吴之荣就喜上心头。最开始,吴之荣并没有想置人于死地,只是想勒索一笔钱。
吴之荣登门造访,庄允城不理他。吴之荣看庄允城不买账,便向浙江将军柯奎告状,柯奎是满洲人。吴之荣对他说:“庄氏是巨富,可以狠狠地敲诈一笔。”结果,庄允城给柯奎送了一笔巨资,可惜柯奎一分钱都没有给吴之荣,估计是庄允城在背后故意这么叮嘱他:不要给吴之荣这个小人一分钱。
吴之荣非常气愤,庄允城这是明摆着看不起自己,给谁都送钱偏不给自己。怒从心里来,恶向胆边生。吴之荣再次翻了翻书,看著书中这么多犯忌的地方,发出恶毒的笑意。吴之荣心想,庄允城,我就不信告不倒你,你的书里面对清朝皇帝的先祖直呼其名,就凭这一点也可以治你死罪;还有,在书里面,对于努尔哈赤的崛起,你却站在明朝的立场,用“兹患”这样的词语,要知道,清廷一直很自豪地称这是“龙兴”;对于明朝和清朝的战争,你这本书完全是站在明朝的角度,对于明朝的失败,非常痛惜,对于清朝的失败则喜形于色,反政府的立场也未免太鲜明了吧!
吴之荣虽然产生了恶意,但他毕竟只是一个贪财的人,并不是大奸大恶十恶不赦之徒。他又厚着脸皮来到庄允城的府上,卑躬屈膝地说,只要你给我一些银子,让我有个台阶下,这事情就解决了。庄允城是牛脾气,他就是不答应吴之荣,这让吴之荣感觉无地自容。庄允城实在讨厌吴之荣,买通了本地守道,控告吴之荣敲诈勒索,守道立刻派兵将吴之荣赶出境。
吴之荣多方活动,敲诈无门。无奈之下,他转而敲诈《明史辑略》的出版人朱佑明,在敲诈方面,吴之荣绝对是个锲而不舍的典型,换作别人,经历这么多失败早已放弃。
朱佑明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他曾经购买了一间豪宅,并花费重金买下朱国桢的匾额“清美堂”。朱佑明将这块匾挂在家中的正堂上,颇为自得。应该说,朱佑明从身上拔一根毛也能满足吴之荣的需求。但朱佑明就是不拔,朱佑明当然不是什么铁公鸡,他只是瞧不起吴之荣这样的小人。吴之荣的本来就已经很低的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严重的伤害,这一次他被朱佑明撵到吴江去了。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吴之荣铁了心,要报多次被撵之仇。以前是为了银子,现在是为了尊严。吴之荣知道向省里告是没有用的,这些人都被庄允城买通了,现在唯一的途径就是进京上访。吴之荣将书中犯忌的字句全部摘录下来,并将书中原指朱国桢的“朱史氏”下面添刻“即朱佑明”等字,就这样,吴之荣揣着全部“犯罪事实”来到北京。小官吴之荣当然没法见到皇上,他首先向刑部控告朱、庄两家。
你还真别说,这个案子一到北京就引起了高度重视。为啥呢?北京是政治中心,是皇亲国戚待的地方,地方上认为是小问题到这里就是大问题了。
清朝统治者自打入关后就没有睡过一天踏实觉,他们很清楚,入关容易守城难。汉人向来视周边少数民族为夷狄,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现在你统治他们,他们心里肯定不舒服。而且,汉人一向以自身的文化为自豪,清朝文化在他们眼里就跟现在朝鲜在我们眼里差不多。对清朝最不满,最为看不起清朝的就是江南的那些贵族和文人,这些人借着文学交流的机会,动辄写诗讽刺我们英明的统治者。顺治皇帝虽然不好相处,但也是一个有先见之明的皇帝,他很早就下令禁止文人自由结社。为了打击这些文人,朝廷不惜制造冤假错案。
庄氏史狱发生在顺治年间,最后是在康熙朝结案。康熙元年十一月,刑部派满族官员罗多到湖州调查。这一次再也没有人救得了庄允城了,皇帝不差钱,所以贿赂不管用。经过一番初步的审理,庄允城和朱佑明就被押解到北京,打入刑部监狱。
我相信,在监狱中庄允城一定非常后悔得罪小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庄允城就病死在监狱里。朱佑明在监狱里碰巧和赵君宋关在一起,朱佑明知道赵君宋是最先告发庄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