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秦时明月同人)(秦时明月)买个小厮带回家-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不要丢下我!”我急得追上他,抓住他的衣角,他有些不耐烦的回头,我怯怯后退,硬着头皮,“我,我可以帮你,你想做什么我都帮你。”
“包括自己的命?”

我摇摇头,“你要是想要我的命,就不会救我了。”
他爽朗一笑,将他那不太干净却温暖的手按在我头上,“有意思,行,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乖乖听话,大哥我有肉吃呢绝不会少你的。”
原来他叫刘季,农家弟子,原来爹娘都是被秦兵害死,秦帝征税,大家苦不堪言,交不出税就抢,抢不到就杀,而农家反秦,我要好好学武为爹娘报仇。

不知从何时起,刘季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了解他甚过于了解我自己,他的喜好、生活作风、口头禅,甚至他跟司徒堂主赌钱下注的时候,我能从表情看出他会押大还是小,每次赌输的时候,都会先皱眉然后捶桌……

刘季的武功不到家,不过没关系,我努力练功保护他就好了,于是我成了他的跟班护卫。
直到那日嬴政东巡,夕阳下他望着那蜃楼上嬴政东巡的身影,说大丈夫理应有这样的人生。我当时才明白原来一个人确定理想的时候,眼睛会比任何时候都光彩,当然,这光彩跟平时大街上看见漂亮姑娘的时候迥然不同。

说到姑娘,他对那位叫景灵的女子念念不忘,即便她已经有了夫君有了孩子。
景灵毫无疑问是美丽的,可是她心里只有张良先生,张良跟刘季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温文儒雅博览群书,后者,呃…不修边幅嗜赌成性,可那又怎么样,不管如何,他都是我喜欢的刘季。虽然他喜欢景灵,我很难受,但我对他的心意还是不变。

一路出生入死,我不记得身上有多少伤多少疤,可总算,总算秦灭了,刘季,那个我最在意的人,成为了帝王,实现了他的梦想,这样,就好。
他交给我一个任务,我最不愿意接的,就是照顾景灵。
虽然刘季现在称王了,可也不该惦记人家有夫之妇,何况人家压根不喜欢他。
景灵不似平常女子一般恃美扬威,也算是性情中人,功夫不差,脑子不笨。

该怎么形容呢,在农家的女子中,最聪明不过田言大小姐,最豪爽不过梅三娘,最妖娆不过田蜜,而景灵呢,把这三人的特点表现的恰到好处,细腻动人,难怪相国大人和陛下都喜欢,这样的女子跟我们农家的乡下丫头确实不一样。(作者:咳咳,城里的姑娘,是这个意思吗。)
刘季让我随时报告景灵的行动,我知道相国大人打算辞官跟她隐退江湖。只是这一次,我选择了沉默,没有向他禀报,这是我第一次违抗他……

果然他还是知道了,他对我说,你太让我失望了,你走吧,这辈子都不想看见你。
我愿意接受任何责罚,包括死亡。决定违背他的时候,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如今,他这么厌恶我,都不愿意看我一眼。心仿佛被揪住了,呼吸不过来,后面景灵跟张良发生了什么我已经没法去想了,只觉得整个人被抽空了,不能思考不能动弹,这种感觉就跟当初爹娘死去,我像孤魂一样飘零街头。
…………
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是在刘季的寝殿,这种感觉和从前一样,他在大街上捡到了我,带我回了农家,只是如今这金碧辉煌的寝殿,就算烧着炭火,却冷得让我发抖。
望着四周富丽陌生的景象,那个人已经不需要我了,可日子总要过下去,那么,我就去寻找自己的人生吧。

既然不能守护你左右,我便竭尽全力,守护你的江山。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就让正文在这里结束吧……然后写个小小的番外。。




第43章 求不得
切,有夫之妇怎么了,不喜欢我怎么了,生了娃又怎么了,我就是喜欢人家…
还记得明月清辉下的她,就跟仙女下凡一样,不染凡尘世俗,尽管她在烤鱼,可看着就跟仙女织纱一样,总之就是跟农家那些娘们儿截然不同,冷若冰霜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其实知道景灵成亲有了身孕的时候,我只是遗憾惋惜那么好的姑娘有主了,本来想着帮她一起养孩子照顾她,当知道她夫君是那个什么齐鲁三杰之一的张良时,我虽然嘴硬说自己是东郡三霸,可终究还是个混混,是个人都会选张良吧。
我特别沮丧的喝着酒,跟清歌说起这些,清歌却说,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容姿出众,但哪一天她容颜老去,你依旧不变心,那就是真的喜欢,景灵可以因为张良潇洒倜傥博学儒雅而喜欢,但如果张良落魄狼狈潦倒了,她依旧不会变心。

当时我喝得烂醉如泥,听的头更加晕了,直接呼呼大睡,只觉得有什么暖暖软软的东西从脸上摸过,第二天宿醉醒来将不知何时出现的披风一丢,继续我混吃等死赌钱的日子去。
说到清歌,捡到她的时候是个丁点儿大的小丫头,如今也出落成清秀可人的姑娘了,虽然我并没觉得她哪里好看了,可周围人都说清歌是个美人胚子,大概是我习惯了这么个小跟班吧。

毕竟人们总觉得身边的人啊事啊是平凡无奇的。
当看见嬴政君临天下的样子,我就想,人的一生,尤其是男人,总该有点作为,大丈夫就该干大事。

而后来,居然还真让我干成了,混混逆袭成王者了?!
这可以说是一条血路,那些牺牲的兄弟们,还有那些帮助我支持我的将士们,我以我所拥有的全部,在此起誓,此生都不会忘记你们,我会许未来一个太平天下。
可我渐渐发现身为王,有太多的身不由己,那么多算计,无论朝堂还是江湖,可既然踏上了这一步,就要承担这些,就跟赌钱一样,既然下注了,就要做好输掉的准备。

看见张良跟景灵妹子那么恩爱,我这心里就酸,但更让我难受的是,清歌居然违抗我,这种感觉,比景灵妹子拒绝我还要难受。
那一次我吼着让她滚,永远别出现我面前,我看见她的眼睛逐渐黯淡下去失了光,虽然心中小小的恻隐了下,但依旧转过身不再看她。

我可以忍受景灵讨厌我,可以忍受某些个诸侯不安分的谋权,可以忍受敌人明枪暗箭的刺杀,可是我居然不能忍受清歌知情不报。
这么些年陪在身边的也只有她了,不管我想做什么都支持我,如今小丫头真的长大了。

当清歌请辞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准了。
随她去吧,反正朕一个人,坐这帝位,也能好好的,除了孤独,没啥缺点。
约摸半月后有将士来报,说擒获一混入军中的女贼,本欲处决,但女贼说是奉密旨行事,于是押回长安候审。我才知道清歌居然去了边塞驻守,抵御匈奴来犯。
我当时气的倒不是她假传圣旨,只是感慨,她一个女子,既离了朝堂离了我,又何必去忍受边关之苦。
摒退左右后见她跪在殿内,我思虑良久,“罢了,朕不追究你假传圣旨之罪,你到底想要什么。”
“清歌请愿戍守边疆,不退匈奴誓不回城,恳请陛下准许。”
“随你吧。”从她的眼神中我自知多说无益,见她退去的身影,我终究忍不住开口,“清歌,朕…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此文就到这里结束啦。。拖了挺久的,在这里说声抱歉。。咳咳虽然没有什么看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