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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本来叽里呱啦地说着,听到他的解释,却愣了一下,换了长安官话问道:“你们是大唐子民?”
“小郎君,你看我们长得和你像么?”李天王苦笑道。
少年脸一红,将握着弹弓的手背到后面,用脚尖碾着地面上的石砾:“失礼了。不过我劝你们没事的话,还是赶紧离开苏都匿识,随你们去鄯善也好,中曹也罢,不要再在这里停留了。”
“小郎君,能问下这里发生了什么么?”李声闻探出头,微笑着询问。
少年瞟了他一眼,又把头垂了下去:“我不会告诉你的,快走罢。如果你们要歇脚饮水,走上两天,去下一个绿洲罢。”
李声闻叹了口气:“天王,放我下来。”
李天王一个指令一个动作,蹲下身把他放在地面上,接过了书箱。李声闻扯平袍子,就着这个亲密的姿势,在书箱的杂物里艰难地翻找了半天,翻出来一个金灿灿的摆件,托在手心里。
这摆件中间有一口水坛,坛子上雕刻九只龙首,每条龙口中都含着一颗金珠。若不是太小,看上去就像把内库珍藏的地动仪搬出来了一样。眼下,其中一条龙已经将金珠吐进了下面的衬座蟾蜍嘴里。
李天王嫌弃地瞥了一眼:“我们龙可没有这么不讲卫生,把吃过的东西吐给别的水族。”
李声闻不咸不淡地瞄了他一眼,装作没听到:“这是大唐司天台的地动仪,不过和汉朝流传下来的那台候风地动仪不太一样,这一具是龙脉地动仪。只要某处的龙脉有异,朝向这一方向的龙首便会吐下金珠。”
“你想说什么?”胡人少年警惕道。
李声闻温言道:“不必惧怕。我是替大唐司天台来的,苏都匿识向来与中原往来密切,商贾使节行走时常承蒙招待,如今见城中有异,我们特来相助。若是城主不嫌弃,可对我说一说来龙去脉。”
胡人少年摸了摸鼻子,扭扭捏捏道:“此处不便交谈,你们先随我回……唔,回我临时的藏身之处罢?”
李声闻笑眯眯地答应了,也不问问什么不去城主府邸,跟在他后面往城东北角走去。李天王悄悄捏了他上臂一下,挤眉弄眼地训斥:“说了不要多管闲事,拿了无启之骨就走,现在呢?”
“什么?”李声闻作恍然大悟状,“是啊,原来我们此行的目的是采集无启之骨。”
“……”
李天王举起手在脖子上划了一下:“再有下次我就吃了你,自己上昆仑撞死。”
李声闻用长辈看孩子的眼神看着他,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后脑勺:“等你撞了昆仑,就该哭着回来找我上药了罢?”
“上什么药,你都在我肚子里了。”
李声闻眯起眼睛:“那你记得吃几口龙须草,免得积食。”
“哼,你也就塞塞牙缝,用不着。”
苏都匿识的少年城主听见他们一直窃窃私语,不安地放慢脚步,转过身来:“是不是我之前太冒犯二位使君,让你们不高兴了?如果是,请直接跟我说罢,我愿意向你们赔礼道歉。”
李声闻摇摇头:“无妨无妨,只是他腹中饥饿,问我这里有没有食水。”
少年城主吐了吐舌头:“马上就有美酒佳肴奉上,随我来便是。”
少年谨慎地领着他们左弯右绕,竟然到了城墙下面,指着墙角一个拳头大的破洞,说道:“就是这里了。”
李天王瞠目结舌,看了看自己的胳膊,问道:“你们苏都匿识人都是老鼠成精的么?”
李声闻转过头对他说:“一道法术而已,我会解开这道门的。”
李天王正色道:“我要是卡住了怎么办?”
“那么我就帮你炸墙。”李声闻笑容可掬,“你闭上眼睛,我拉着你走。”
李天王乖乖地闭上眼,像稚童一样满心信赖地握住他的手,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着。几步之后,便听李声闻说了一句好了,这才睁开了眼睛。
他们身处洞穴之中,周围全是石柱,脚下还有大大小小的水池,看上去和暗渠下面没什么不同。
好在洞穴里铺满精美毛毡,看起来还可以好好放松一下。
“你们这水池够不够深?”李天王问道。
不等少年回答,李声闻就蹲下身去,用手点了一下脚边的水面,笑道:“这不是水。”
“不是水?”李天王在他身边蹲下来,也伸手戳了戳那一小滩积水。
水面竟然是冰冷坚硬的,像结了冰一样,但上面又有粼粼水波,折射着头顶几道裂缝漏进来的日光。他仔细看了看,发现那惟妙惟肖的水纹是静止不动的,是在瑟瑟一样的宝石表面雕刻出来的。因为宝石通透有光,看上去才像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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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学得不好……
第12章
“是颇梨。”李声闻判断道。
“颇梨?那是什么?”
苏都匿识的少年城主脱了外氅,丢在毛毡上,蹲过来凑趣:“这是从大食商贾手里买来的,听说是千年的坚冰化成的,加热也不会熔化。”
李天王却莫名其妙地瞪了他一眼:“我和我媳妇说话,你插什么话?”
“媳妇在中原话里不是儿子的妻子的意思么?”城主不解道,“使君这么年轻,儿子都已经娶亲了么?而且这位使君看起来比你还大些?”
李天王一拍大腿:“有你什么事!我爱怎么叫怎么叫,做你的饭去,我都饿了。”
李声闻一缩脖子,避开他乱挥的胳膊,歉然道:“他不太会说人话……请郎君多担待。”
“使君辛苦了,”城主以同情的眼神看了看他,“我汉名姓曹,名叫空花,是苏都匿识城祭司的第二子。”
“曹空花?”李天王哑然失笑,“好一个女娘的名字。”
李声闻不紧不慢地压过他刺耳的笑声:“空花水月么?看来令尊为人十分透彻。苏都匿识为东曹之城,郎君冠以昭武九姓,是往来长安的商贾,还是东曹贵族?”
“实不相瞒,祭司乃是东曹王的子侄,因为天赋出众而成为苏都匿识城的祭司,专事每年祭祀夜叉骸。”
李天王偷偷一乐,凑过去贴着李声闻的耳朵哈了口气:“他阿耶倒是像你,凡间帝王出身,天资出众,最后成了祭司——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侍奉的神明给吃了?”
李声闻被他那口热气吓得一哆嗦,连忙站起身往一边走了两步,找到一处没有镶嵌颇梨的空地站好:“可否劳烦城主,为我们讲讲那夜叉骸的事情?我向来只听闻夜叉骸是东曹至宝,却不知其作用。这次入城之时,我们曾受夜叉袭击,不知是否与此物有关。”
“夜叉骸是我们的水神。”曹空花双手合十,很是恭敬地行了一个东曹独有的礼,显然夜叉骸在他心中地位不低,甚至比东曹王还要高,“夜叉骸给予了我们水源和降雨,给予苏都匿识和东曹生机,给苏都匿识人以生命。迁徙的东曹人曾在很久之前,来到苏都匿识,那时它只是沙漠中一片绿得出奇的绿洲。这里水草丰美,风沙和缓,使得东曹人可以安居乐业。后来东曹王将这里定为东曹王都,倾力建造宫殿伽蓝,结果意外在王宫的地下掘出了一具硕大的棺椁。”
“棺椁?”李声闻问,“你可知它是何材质,有何雕饰?”
曹空花皱起眉头,绞尽脑汁地思索:“只有东曹王和祭司见过那棺椁,听说是青玉为棺椁,黄金镶角。”
李声闻追问:“可是刻满鳞片,四角金角为夜叉趴伏于棺边之状??”
“使君怎么知道?”曹空花目瞪口呆,不由得放大了声音,“像是亲眼见过似的!我虽不曾见,却知道棺椁上四角跪着夜叉,因此祭司才推断棺中葬着夜叉的尸骸。”
第13章
李天王刚想嘲笑愚蠢的西域人,竟不知道夜叉死了会变成青烟,不留尸体,根本不会有棺材,却被人轻轻按在后颈上。
虽然力气很轻,但按住的位置恰好是他的一道血管,不知怎么的就让他张不开嘴,发不出声音。李声闻微微一转头,嘴唇刚好从他耳边擦过,微不可闻地说了两个字。
“洞庭。”
洞庭所指的除了洞庭湖别无他想。
他们两人确实一起到过洞庭湖,虽然那时的情景不堪回首,但混乱中的一些吉光片羽,仍旧透过岁月的水流沉淀在脑海深处。被人这样一提醒,他也想起了在洞庭湖底看到过的东西。
巨大的青玉棺椁,四角用黄金雕刻狰狞水族的包角,青玉之中隐隐包裹着一汪水,晦涩不清的模糊黑影在棺中随着云梦风浪微微晃动。
明明不知道里面有什么,面对棺椁时,他竟然不由自主地流泪了。年幼时犯浑,被老龙君打得皮开肉绽时,他都没有哭过,面对那青玉棺椁时心脏却像被人捏住,窒息的痛苦让他无法不流泪。
疼到哭出来,对于正当壮年的龙君来说太丢脸了,他本来打算就这么忘了。
但他的好良人总会在合适的时间,漫不经心地把这片碎羽从记忆的深海捞出来。
时时规谏,使君王不忘前事,大概就是人间所说的贤妃罢。如果此话当真,泾河龙君宁愿当个昏君,宠个祸水。
然而,不知自己应当做个祸水的贤妃,正施施然放开他的后脖子,将手拢进袖子:“大唐物华天宝,异物祥瑞不足为奇,许多地方都掘出过这种玉棺。”
曹空花艳羡不已:“夜叉骸能召唤雨水,对西域诸国来说贵逾眼珠,苏都匿识所持的这一具,经常引得他人来抢夺。可这样的神物,大唐竟然遍地都是,难怪风调雨顺,积粟米盈仓。”
李天王帮腔道:“这算什么,你要是能把事情说清楚,等我回去了再送你一具。泾河龙宫夜叉鬼不多,凑个十来只却绰绰有余。你要是还嫌不够,我去东海给你捉一捆添上。”
“大唐子民竟可潜入深海,捕捉夜叉的么?”
李声闻讷讷道:“还有这等奇人异事?上天入海,不都是仙家神佛才做得出么?”
曹空花的蓝眼睛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李天王,不明白这同行的二人说出的话为何天差地别。李声闻坦然地任他打量,过了半晌才恍然大悟:“城主说的是他?李天王是个生性潇洒的人,虽然生来酷爱夸口,却不是恶意为之,还请城主担待。”
曹空花匆忙摆摆手:“是我苏都匿识城上下给天可汗、给二位使君添了麻烦,二位万万不要多礼。”
李声闻笑眯眯地看着他,没有附和,亦没有反驳,权当作默认。他捏着自己衣袖的边沿,慢条斯理地开口:“听空花所言,是祭司看顾夜叉骸?那么,后来夜叉骸可有什么异常?——比如说,裂开缝隙?”
第14章
曹空花愣了一愣,连忙摇头:“闻所未闻。夜叉骸是我东曹至宝,不敢有万一。”
李声闻不紧不慢地说道:“也罢,看来即使是苏都匿识城主,也从未见过夜叉骸的真面目,不知道更多详细了。至于夜叉骸所在之处,空花指的出来么?”
曹空花拍了拍胸脯,骄傲地说:“指的出来,就在城北山脚下的夜叉窟里。”
“夜叉窟?”李声闻重复了一遍,“我们现在所居的,难道不就是夜叉窟?这里依照洞穴所建,走势天然而无人力矫正,除却地上镶嵌的颇梨水面以外,看上去与传说的废弃石窟无异。”
曹空花挠了一下鼻尖,嗫嚅道:“这是我儿时,祭司给我和我的玩伴建造的,相当于城主行宫一般,就是让我和玩伴纳凉用的。苏都匿识人珍惜草木,不会愿意伐木为我建行宫,所以就挑了一处没有危险的废弃洞窟,稍事装饰了一下。”
“说到祭司,他应对夜叉骸甚为了解,可否请城主引见?夜叉骸谜团重重,我有许多问题要问。”
曹空花一听这话,立刻像被针扎了似的一跃而起,嚷道:“看看我,光顾着拉使君说话吐苦水,说好的美酒佳肴都没准备,好没有主人的礼节。二位使君稍坐,我去去就来。”
他像只小兔子似的,蹦跳着绕进石柱丛林,一会就看不见了。李天王惆怅地俯视着脚下的水池,用脚尖碾了蹍。
凝固且异常结实。
李声闻没有凑在他身边,而是趁主人不在,对他觊觎已久的毛毯伸出了手,将离他最近的一块拉到手里,细细端详。
这块毛毯是用染成孔雀蓝色的羊毛织成的,边缘绣着一圈金色的葡萄藤花纹。羊毛细密柔软,是初生小羊羔的绒毛,装饰花纹的针脚工整,落针的间隙却很宽,致使葡萄花纹显得太过单调粗糙。若是拿到长安西市估价,这一圈花纹必然要为其减分。
“使君觉得冷了么?这里的毛毡毯子,你尽管拿去盖。”曹空花正好端着碗碟出来,见状好心提醒道,“冬天的沙漠,不穿上裘皮,是会死人的。”
李声闻从善如流地从堆积如山的毛毯里挑了一条乳白色的,披在身上。另一条深青色的递给李天王。李天王嫌弃地接过来,垫在屁股下坐着。
毛毯包围的软榻旁边,摆放着一张矮脚胡桌,上面堆满零散的小首饰,净是些金叶银藤、猫儿眼吊坠之类,符合苏都匿识人爱好的小件装饰品,曹空花满不在乎地用手肘把它们推到地上,腾出地方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