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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蜗牛-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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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既然吵架了,为什么不把一切说破,就此了结了那段孽缘,反而和好了?我的脑子是不是有病?
那是零下二十度的冬天,从白天吵架他离开,直到夜幕低垂他也没回来。我不禁慌了手脚,一边规劝自己,他那么大的人了会照顾好自己,一边又纠结于他根本没带手机钱包的现实。为了尊严,我躲在家里忍着不去找他,可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冻死路边的流浪汉那样的场景像幻灯片似的一遍一遍的放。
他会不会还饿着?他会不会穿少了冻着?他有没有气不过去干傻事?
当临近午夜,我带着厚外套和吃的从家门里杀出来的时候,见到昏黄的楼道灯下,那男人正裹着衣服靠坐在墙角里,整个心都抖得厉害。
我走到他面前,他抬起头看着我,我也低下头看着他。目光交接时,我哭了,他笑了。我伸手去摸他额头的温度,他却说:
“对不起,我又犯浑了。”
当回忆漫漫涌来,我惊觉自己的脑子原来真的有病!真令人哭笑不得,我怎么会承认自己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坚持了两千多天是因为我舍不得断呢?
为什么会舍不得他?为什么犯傻了两年后还要再犯傻四年?为什么打定主意要分开后还傻似的大学四年都不去找别人?为什么单单因为一个梦就怕他出车祸而担忧?为什么明明分手了那么久却三番五次来寻他事端?为什么不敢再回到我们的家里去?为什么熬到最后,先忘记一切变得洒脱的不是我而是他!
艹,那是因为我,有,病!
我他妈爱上他了。
可悲的可笑的不是被掰弯了,而是我竟然在分手了两年后才发现!


第6章 6
我知道,事到如今,我的爱与不爱已经于事无补,他早就对我毫无感情了。我必须要下一个狠心。
——迟宁的日记
我想回家去。
我说的,当然不是那个装着孬种和□□的被人烧的只剩房梁立柱的家,我的家,现在只剩下他为我租的那个老式小区里面积不大的小公寓了,也是我们在一起缠绵过的争吵过的那栋小房子。
从我分手之后,我就再也不敢来到这里了。本来应该早就收拾好东西搬走,却因为我的懦弱而这样整整拖了两年。
这房子只有三把钥匙,一把在我这,一把在他那,一把在房东那。
可是分手已经两年多了,沈锋怎么会为了一个狠心欺骗他六年时光然后过河拆桥一般抛弃他的人仍旧保留痴心呢?为了这样一个存续着再无任何意义的房子续租和等盼着枯木开花有什么区别?
我明明很清楚这一切,很有可能,他已经连络房东退了房子,没有要回的钥匙可能只有请房东换锁了,没有来得及搬走和清扫的伴随着回忆的物什,只有请房东当作垃圾丢弃了。
对啊,当它不在有用,就等同于垃圾!
站在熟悉的家门外,身边就是那和我吵过架的混蛋靠坐过的墙角,我的目光都不敢斜视,怕太多的回忆会影响我的抉择。我掏出钥匙,对准门锁。
要是打不开,就忘掉吧,把这一切忘个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像他那样,如果分开了,两个人还各自过的快活,何尝不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深入,旋扭,咔嚓!
打开门,关上门,我把钥匙丢在地板上,靠着门无力得滑下来,坐在了落满灰尘的脚垫上。
“嘟,嘟,嘟。”
“喂。”
“我在家,我在收拾东西,你过来一趟,把你的东西取走。”
“没用了,你丢了吧。”
“不过来,我就邮到你学校去。”
“…好…”
“我等你。”
丢下电话,我知道按照沈锋的性子,我得在晚上之前把这里收拾妥当。可眼前的一切太过熟悉,过往云烟像极了电影回放。
青年一边蹬踩着运动鞋,嘴里还叼着半个饺子,一边穿着外套一边往兜里摸索。
“宁宁,把我钥匙扔给我。”
另一个头发蓬乱的青年从被窝儿里探出半个身子,抓起床头柜上的挂着字母熊的钥匙串就朝门口丢去。那钥匙挂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你咋总是出门才想起来落东西呢?”
“我走了,你睡吧。”
“大清早的干啥去?”
“我得回家一趟。”
“滚吧。”
青年抱着枕头翻了个身滚回被窝里。
又在格纹餐桌布边,一片回忆袭来。
青年站在桌面,躬着身子,眉目之间挂着期待与紧张,而对面桌边坐着的青年捉着筷子,夹起一片菜叶放到口中。
“怎么样?”
沈锋露出惊讶的表情,惊喜地说,“不错不错,你自己尝尝。”
我也捉起筷子,夹了一口,“我咋觉得我给这韭菜里盐放多了。”
“没有的事,你第一回做能做成这样那简直是奇迹。”
“你滚,我这天赋异禀做这些小菜一碟好不?啥叫奇迹啊!”
“对对对,我说错了。”
我转着眼珠,突然反应过来一样。
“我反应过来了,你这夸我是打算常来我家蹭饭吧,我告诉你少做白日梦了……”
洗手池边,白石台面也记得有他有我的故事。
沈锋捉着自己的袖口,伸向水龙头下,一边用力揉搓一边大声问道:
“你家洗衣粉呢?放哪了?”
“那你在台子上吗!诶对,上面,那蓝瓶子边儿上,诶我去,你这什么眼神儿啊,洗衣粉都看着你了。”
“你还说我,要不是给你倒垃圾,能弄脏袖口吗。”
“你还有理了,你不说你多大人了?倒个垃圾还能倒衣服上。”
“你就嘴能说,下回你行你去倒。”
我走到他身后,环抱住他的腰,下巴顶在他的后肩上。
“我不。”
“你赢了…”
“滚吧,我给你洗,瞅你洗这两下笨的呀……”
我揉着太阳穴,本就噙不住眼泪的眼睛早已模糊,头和心好像撕裂一般的阵痛。
我迟宁才没那么容易被打败!
我紧咬着嘴唇,一处一处的开始打扫卫生,收拾出大大小小的各色物什,完全不能回忆过去。
当我把床单被褥窗帘都换下丢在洗衣机里后,抓起床头柜抽屉里的mp3,发现它几乎全新没有用过。
我记得,这是我十七岁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这在当时怎么也算一件奢侈品,可我却没怎么在意,我原本对昂贵的礼物就没什么感觉。
它现在早已没电,我却不知为何,怀着一丝好奇,将它充上了电,幸好,这么久了没人住家里还没停电停水。
开机,打开界面,菜单里真的有一首歌,我记得我没用过它,那么这就是沈锋放进去的了。
歌曲的名字叫,给宁宁的睡前故事。
歌曲的时长为,十二分半钟。
我坐在床边,点开它,把耳机塞在耳朵里。
耳机里传来的声音很熟悉,是沈锋,是他读的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可爱的迷路的小蜗牛。它找不到家了,但是它很想家。它爬呀爬呀,爬到了大树下,树上的小鸟开心的唱歌。于是,它问小鸟。“小鸟小鸟,大树是我的家吗?”小鸟回答他说:“不是的,大树不是你的家。”于是,小蜗牛又爬呀爬呀,爬到了草原上,草原上的绵羊自在的吃草。于是,它问绵羊:“绵羊绵羊,草原是我的家吗?”绵羊回答他说:“不是的,草原不是你的家。”于是,小蜗牛又爬呀爬呀,爬到了大海边……
不知不觉,我竟然在他温软的声音中沉沉睡去。
再醒来时,全身都感觉像是卸除了什么重担一般,轻飘飘的。日落那一抹暖红透过窗子,洒在床上,我估摸着时间,把mp3攥在手中,心自做了一个决定。
再也无心整理,我就坐在沙发上,脚边腿边都是大大小小的箱子篮子,看着时钟,心随着秒针微微摆动。
果然,他来了,走进门的那一瞬间的表情,我觉得比自己初初进门的时候要强百倍。
他看着坐在沙发上一脸坦然的我,似乎有些疑惑也有些愧疚。
我却根本不想关心他在愧疚什么,也分毫不想问他为什么没有丢弃我的家。
我见他换鞋,走到我面前,我用眼神向他示意,茶几上一杯凉开水和两片药品,并且没给他提问的机会。
“喏,吃了。”
幸好,他望着我,也根本没问,便抓起药品吞了,咽下去之后,他才问我。
“这是什么药?”
“你不怕我毒死你?”
“……”
“□□。”我故意的大声说,并且坏笑着望着他,浪荡的好像个地痞流氓。
“你…”
我直接打断他的话,“我没开玩笑。”
他难以置信得盯着我,那目光就好像在看着一堆随时可能会自燃的化学品,然后在几秒钟后,他叹了口气,眉目间尽是悲伤。
他径自脱去外套,凑近我的身躯,呆呆的说:
“你疯了。”
我回手勾上他的脖颈,心里难受着,或许是疯了吧?谁知道呢?
这药,药效很好。我们在新换的床单上一直的缠绵,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能在欲望的疲惫中睡去。可是偏偏事与愿违,他睡着了,可我却入睡不能。
他侧躺在我的枕头上,面色红润又安详,微微蜷缩着的脖颈让他头微微前探着像个还在母腹中的胎儿。
我确认了一件事,我爱的那个人,早就不在了,即使在缠绵情动之时,他的眼眸中,也再不见那深不见底的浓情,只剩下单纯的□□。我知道,他不是原来那个沈锋了。
最后,最后让我睡在他怀里一次吧,我轻吻了他的额头,然后轻轻地侧身靠近他的身体。
再也不会有了,再也不会有了。
再也不会有人在我最难熬的时候,用安全的怀抱驱散我的噩梦;再也不会有人在我梦中呓语时,笑着和我对话逗弄着我的真心;再也不会有人在我七手八脚瞪着被子的时候伸手温柔地帮我掖着被角;再也不会有人在寒夜里抱着我发凉的手脚摩挲;再也不会有人趁着入睡前偷偷亲吻我的唇角;再也不会有人以为我睡着而对着我的睡颜稀里糊涂地傻笑;再也不会有人即使做梦还要紧紧牵着我的手;再也不会有人抓出躲在被子里的我,把一大口姜汤嘴对嘴的喂给我;再也不会有人按掉闹钟然后为我守时再到时温柔地叫醒我;再也不会……
再也不会有人疼爱我,比疼爱他自己更甚。
“沈锋,沈锋,沈锋……”
我不住小声呢喃,仿若呓语。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把你…我怎么把你弄丢了……”
说着说着,眼泪便顺着眼眶的轮廓涌出来,顺着眼角浸湿了枕头。我不敢出声,怎么能让他看到我这幅样子?我只能捂着嘴,哭的耸动着身躯。
第二天,彻夜不眠的我看起来面色有些憔悴,可是他醒来,看到我的模样问都没问,穿好衣服又坐在床边。
我扶起上身,苦笑着看着他,我不知道我在等待着什么。
“迟宁,你知道吗?你不是真正的爱我,只是在纠缠那些说不清的过去。你以为你有感情,但是你在纠结的是感情吗?你在纠结的是我,是原本被宠着被迷恋着的光圈突然消失了,你才感到遗憾而已。”
他悲伤地垂下眼眸,又转眼望着窗外。
“我想告诉你,只要我有的,不用胁迫也不用抢夺,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希望,你能好好对自己,珍惜眼前人,过着正常的生活。宁宁,再见。”
我是个废物,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连叫他回来都做不到。
哭,哭有个屁用。
沈锋,再见。


第7章 7
我终于明白了,我就是故事里那个蜗牛,我终其一生走遍千山万水,到头来才知道自己一直在寻找的,一直在追逐的,其实一直都在自己的背上,唾手可得。
——迟宁的日记
请,向我道喜,明天我就结婚了。
坐在人堆儿中间,喝着五颜六色的酒,大着舌头说着乱七八糟的话,身边形形色色的朋友笑闹着。
最后一晚单身夜,一定要嗨起来!
年轻人拥抱着旋转着,音乐吵闹着聒噪着,天花板灯光束旋转着,可是桌椅人群也都渐渐开始旋转。我感到了头晕和头痛,神志恍惚,身体渐渐开始不受控制,一阵恐惧笼罩着我。
夺门而出,我忍不住抱着路旁绿化吐了一个昏天黑地。
沈锋,你来接我回去好不好?我想回家。
我踉跄的冲到了路边,一把拉开路口正在等红灯的出租车的车门,扑到车后座里,人事不知。
而,这之后的故事,是迟宁所不知道的。坐在车里焦急的沈锋,也被这突入其来的意外吓了一跳。他接到了通知,父亲在狱中心脏病危,正在医院抢救,而他焦急地打车前往时,在等红灯时,夺门而入的是个他绝对意想不到的人,迟宁。
他似乎醉的很厉害,扑到车里之后茫然地看了沈锋一眼,呢喃着沈锋的名字就睡了过去。出租车司机也不知怎么处理,问他该把这个酒鬼怎么办?他只能苦笑着,扶起醉醺醺的人,然后示意司机继续开。
在车上,他睡的不很安稳,吐了沈锋一身,然后复又睡去。下了车,在医院门口,沈锋本想把他送到宾馆里去睡一晚,又怕他身边没有人照顾而他自己又神智不清万一出什么事也没个照应,只能把他抱到了手术室门口,让他睡在自己身边的长椅上。可是塑料的蓝椅子一个一个形状有些硬,他睡的不很安稳。沈锋只能把他扶起来,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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