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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强国梦-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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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氏目光如炬,象一位来检查的严格的领导,指出了种种不足,让肖志华只剩下了苦笑。

“男人就是粗心,这样吧,让阿桃留下照顾你。”肖氏最后做了决定。

“啊?”肖志华张大了嘴巴,想了想,摇头道:“我又不是小孩子,还需要人照顾,再说阿桃住在这里,有点,有点不太好吧?”

阿桃虽然名义上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但肖志华已经从肖氏口中得知,她是三年前逃荒过来的异乡人,饿昏在地,被肖氏碰到,便捡回家里的。当初肖氏也是存了点小小的私心,想把她养大,如果合适,就给阿盛做媳妇。现在阿盛不争气,肖氏是不是想把阿桃给自己呀,肖志华有些狐疑地看了看阿桃那瘦弱的身体。咦,这女孩的脸红了,刚才好象不是这样啊!

“有什么不好,她是你妹妹。”肖氏理直气壮地答道:“照顾哥哥,天经地义的事情,谁敢胡说。好了,就这么定了,阿桃,来,我们把这间空屋子收拾一下,你就在这住几天吧!”

肖志华忙跟在肖氏等人身后,反复陈述自己的意见,可肖氏却是置若罔闻,把他的话当作耳旁风。

这嘴也说干了,一点效果也没有,肖志华看着这间原本要给雇来的看门人住的屋子变成了阿桃的卧室,只好叹了口气,闭上了嘴巴。

爱咋地咋地吧,我是柳下惠,我坐怀不乱,我对这未发育没兴趣,我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我清清白白,不在意那些可能的闲言碎语……眼见阻拦不得,肖志华无可奈何之下,找了尽可能多的借口来安慰自己。

肖氏和阿桃手脚麻利,阿喜则乖乖地站在一旁,拿着美龄送给她的洋娃娃摆弄个不停。或许是离别的时间太长,她对肖志华生不出那种亲热感,更多的却是对洋鬼子哥哥的敬畏之情。

“阿喜早过了上学的年纪,不过现在也不算晚。”肖志华觉得还是忽略了一些身边的事情,有必要做一下补救,“阿桃十五了,虽然大了点,其实也该学点东西。”

“女孩子上什么学?”肖氏头也不回地说道:“你肯定是要她们上洋学堂,我觉得不好,娘也认识些字,在家教教就够了。”

“那不一样。”肖志华耐心地解释道:“上了学,长知识,开阔眼界,对她们可是非常有好处的。”

肖氏停顿了一下,说道:“这事儿以后再说吧,让我好好想想。”

肖志华挠了挠脑袋,看到阿喜偷偷地在笑,这小丫头,想在家里玩到什么时候啊,十岁了,这么没出息,不识好人心。

肖氏收拾完毕,看似满意地点了点头,嘱咐肖志华要注意身体,不可劳累过度,又叮咛阿桃尽心照料,然后领着阿喜回家了。

不待肖志华吩咐,其实他也没什么要吩咐的,但阿桃已经挑旺了炉火,在水壶里加了水,准备给他泡茶了。

肖志华捏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拿来一件白大褂递给阿桃,“这以后你就担任这实验室的管理员吧,明天我和卜舫济说一声,相信他不会反对。这样,你留在这里便名正言顺,而且学校可能还会发给你薪水。”

阿桃眨眨眼睛,点了点头,低声答应道:“谢谢阿昌哥。”

“不用谢,我去工作了,那个屋子你先不要进。”肖志华说道:“你还不懂,弄不好会有危险。”

肖志华走进实验室,关上门,呼,长出了一口气。阿桃的事情只好先这样解决,大不了让别人说自己是以权谋私,也比桃色谣言好多了。

…………………

甲午战后,满清这个老大帝国风雨飘摇,苟延残喘。举国上下痛定思痛,已在求“变”,这其中有穷则变的内在形势,也有列强相逼的外来压力。开明的知识分子,以上海和香港为中心,倡导变法革命。清廷中也有一二特出的大臣,主张革新;前有郭嵩焘、曾纪泽,后有薛福成等,都认为世变日亟,治世之法必须适应潮流。





正文第十八章签字售书

然而,变法革命者众说纷纭,各自在思想上抬出一套东西来支持他们的变法主张,由此可将他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治革命,即不问政府是满人、还是汉人,只求改良政治,富国强兵;另一类是种族革命,坚决地排满反满,立志恢复汉家河山。

但是,这两派人物也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间接或直接受到西洋文化的影响。一类当然是以英国立宪制为榜样,另一类则是以法、美的共和制为典范。可是依肖志华看来,这两派只不过学到了些西洋国家的皮毛,便要生硬地移植过来,实在是既缺乏理论根据,又缺乏实践的基础。

现在,肖志华综合托克维尔的学说和后世的见解,将美国民主制度、法国共和制、英国光荣革命编辑而成的《国路》终于出书了,此书填补了国人对于西洋政体深刻研究的空白,整书的理论性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中国政治理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嘿嘿,不带这样自己夸自己的,太肉麻了,肖志华手捧着散发油墨香气的新书,激动得直流——哈喇子。

水晶虾仁、油爆河虾、墨鱼大烤、油酱河蟹、砂锅鱼头……,还不开吃呀,这么多名菜,可馋死我了。肖志华故作矜持地放下书,说道:“印刷很精美,这样会不会太贵了?”

“这是精装本,印得不多,都赠送给各大报主编和几位沪上名人。”宋耀如笑着说道:“反响很不错啊,有几家报纸推了头版,还有点评。”

肖志华想了一下,还是有些担心地问道:“宋兄,你说这个签字售书会不会搞砸了,毕竟是新鲜玩意儿。”

“放心,人我已经安排好了。”宋耀如信心十足地说道:“钱已经派发出去,人随时能顶上,看吧,前来买书的肯定络绎不绝,绝不会让你难堪。”

托儿,还是书托儿,现在就有了?肖志华冲着宋耀如伸出了大拇指,由衷地佩服,太佩服了。

“来,咱们吃饭。”宋耀如早就看到肖志华馋涎欲滴的模样,他故意拖延时间,现在看时间差不多了,方才忍着笑招呼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吃饱好干活儿。”肖志华操筷在手,还记得客气一声,“反正就咱们两个人,耀如兄是不会笑话我的。”

“就是为了让你方便,志华的肚量——啧啧。”宋耀如摇头赞叹。

“以前不是这样的。”肖志华含混不清的辩解道:“后来不知怎么搞的,一个人能吃两个人的饭。”

………………

冬日的阳光下,廖林宜急匆匆地走着,她的脸显出一丝潮红。“林宜,慢点走,我们都跟不上了。”身后的同学叫道。

廖林宜的眉毛忽然拉长,又忽然缩短,两只黑闪闪的眼珠有些不耐烦地转动,回头嗔怪地说道:“再不快点,签字售书就结束了。”

“哪有那么快,现在还没开始呢!”杜雅琴急走两步,略带不满地说道。

“早去才好。”廖林宜再次强调道,早去,最好是第一个,才能让乔林博士有更深的印象,这话她却不好意思说出口。

“好,早去好。”史淑华也赶了上来,有些气喘地说道:“过了这条街就是,不要这么跑步似的赶路了,我都快累死了。”

“我扶着你走。”廖林宜听说快到了,心房里马上荡漾起喜洋洋的波纹,脸上也现出了明朗的笑意。

“那天我们爬墙,他不会认出我们来吧!”走着走着,廖林宜又有些紧张起来,不由得问道:“太不淑女了,你们说是不是?”

“离得那么远,他只看了一眼,哪里认得出来。”杜雅琴笑着说道:“啊,哪个男子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现在就有人急不可待了呢!”

“瞎说什么,我这是仰慕和崇拜。”廖林宜一本正经强辩道,但她的表情却不客气地出卖了她,惹来另外两个女孩的嘻笑。

三个女孩赶到了南京路附近的华美印书馆,廖林宜却感到有些失望,虽然时间还早,但已经有几个学生排着队占据了前面的位置。

…………………

肖志华坐在桌前,将两支钢笔都灌好了黑水,忽然又胡思乱想起来,签字售书的时候不会有人扇我耳光吧?不会有人唾我一脸吧?不会……他不由回头看了看宋耀如,宋耀如立刻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并握紧拳头挥了挥。

好吧,要坚强,要自信,肖志华收起纷乱的思绪,默想着就要为买书者写的名言名句,他可是特意为签字售书准备了不少呢!

“时间到了。”宋耀如上前提醒道,看肖志华郑重地点了点头,转身大声对守门的喊道:“开门。”

门口是售书的地方,买了书的读者便可直奔这边正襟危坐、笑容以对的肖志华,签完字,读者从另一个门走出算完事,实在是很简单的程序。

不出所料,头几个少年便是自己选为助手的学生,早早地跑来拍老师的马屁,肖志华含笑颌首,提起笔刷刷写下了今天第一个赠言:没有天生的信心,只有不断培养的信心。

含笑点头,接过书,写赠言,签上名字,再将书递过去,这就叫流水线作业。

“乔森博士。”廖林宜轻轻鞠了一躬,将书双手递过去,止不心头突突乱跳。

肖志华记忆力很好,认出了这个问“幽默”的女生,更和蔼地笑了,低下头写道:生命因运动而精彩,生活因乐趣而充实,学习因思考而深刻,交友因真诚而持久!

“谢谢。”廖林宜鞠躬后退,暗恨两人相对时间的短暂。

一个个读者从面前走过,虽然年纪不一,看着他的眼神各异,但都很文明。肖志华也始终如一的保持着无可挑剔的仪容,他是真的希望这些买书的能够认真去读,而不是束之高阁。

他在其中看到了不少圣约翰书院的学生,看到了几个圣玛丽亚女校的女孩,还看到了苏报的那个年轻记者,然后他的眼睛睁大了,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站在面前的混血美女雅琪,这个具有阿拉伯美女特征的高级妓女,站在那里绝对是个耀眼的存在,有不少人的目光都投射过来。





正文第十九章不忍见分离

“乔森博士。…====…”雅琪穿得很朴素,脸上也没有一丝媚态,而是显得有些忧伤,她规规矩矩地行了个礼,将手中的书递了过去。

肖志华虽然觉得奇怪,心中有些怀疑这是不是宋耀如安排的书托儿,不过这看起来有点搞笑,妓女也来买自己的书,难道自己写的是床上秘技不成。不过,想归想,他还是接过书,按照程序,翻开扉页,却发现夹着张小纸条,上面写道:请帮帮威查,他住在某某街某某号。

“一个人必须面向未来,想着要着手做的事情,但这并不容易做到,一个人的过去总是一种负担。”肖志华稍微迟疑了一下,便提笔在书上写下赠言,然后很隐蔽地将纸条团在手心里,将书还给了雅琪。

“谢谢您。”雅琪的眼神里流露出感激,鞠了一躬,转身走开了。

肖志华借着去掏手帕,将小纸条塞进了兜里,然后继续面色正常地签字售书。

签字售字在宋耀如看来是很成功的,虽然不少人,特别是些年青女士是来亲眼目睹一下乔森博士的尊容,而不是冲着这本书,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肖志华在售书结束后,面对他的祝贺有些心不在焉。威查虽然不算是他太亲密的朋友,但如果置之不理,似乎又有些过意不去。

最后,肖志华还是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宋耀如,征求他的意见。没想到宋耀如比他还热心,立刻用马车拉着他前往威查的住处。

威查的住处在大东门外,实际上离小南门更近些,位于江边竹行码头和王家码头之间。是一幢略带洋气的平房,由于多年失修,房子已经破旧不堪了。

“怎么会住在这里?”肖志华站在屋子门口直发愣,这与他的想象差距太远。

“监理会在财政上始终不如圣公会。”宋耀如有些鄙夷地说道:“而且教长林乐知这个人——嘿嘿。”

肖志华微微摇了摇头,和宋耀如迈步进了屋,一股酒气夹杂着汗酸味熏得他直捂鼻子,等眼睛适应了光线,他才看到躺在床上的威查。

这家伙怎么搞的,胡子拉碴,脸也好象没洗,正呼呼大睡。再看屋里,倒好象收拾过,酒瓶子挺整齐地码在墙角,桌子上的碗盘也规整地撂在一起。

“威查,醒了。”肖志华皱着眉头推了推威查,见他没什么反应,伸手就是一巴掌,不耐烦地叫道:“起来,你*他*妈的给我起来。”

“试试这个。”宋耀如不知从哪找来了毛巾,浸湿后贴在了威查的脸上。

两个人一顿折磨,终于把威查弄了起来。可威查起来后,只是懒懒地和肖志华打了个招呼,便又坐在椅子上,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你给我精神点。”肖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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