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无限游戏-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地豚呢,这种小东西也足够狡猾,速度很快。”
“那些叶子里包着的,恐怕是山果吧?”
“今天晚上,他们能饱餐一顿了哎。”
“……”
虽然也有人嫉妒,但部落中人心淳朴,并没有人真正去觊觎他们的食物,哪怕肚子饿眼巴巴的看着,他们即便是将食物放在外边儿,也不会有人拿走。
接下来,时楚和索尔将猎物拿到河边处理干净,回来准备烤熟了当做今晚的晚餐,另一边夏琳开始编草鞋,惠真和张宗瑞折腾着尝试烧起陶器来。
夜幕低垂,烤肉的香气弥漫开来,火光映着几人精神奕奕的脸。
任何困难,他们总是不惧挑战。


第123章 图腾部落
陶器的烧制需要时间,于是,第二天惠真被留下来看着他们临时挖出来的火窑,尽管只是在地上挖了个洞的那种简易火窑,怎么也要随时看一下陶器的烧制情况。而且,五个人中,事实上武力值最低的,也确实是惠真,将他留在部落里,相对要安全许多。
毕竟,连索尔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猛兽,到底有怎样的攻击水平,还是谨慎一些好。
这天索尔几人出去的时候,部落中人仍然以为他们只是在林子边缘转转,却不知道他们已经在夏琳的带领下最大限度地深入了这片原始丛林,甚至没有走原本部落狩猎队们开拓的熟悉路线。
不过,第一天他们并没有搞出什么令人惊异的事情来,夏琳也需要一点时间来熟悉这里,只是,他们从山林深处总算找到了令他们感动的东西,远比什么最珍奇的猛兽更加重要!
“绝对是盐泉!”时楚兴奋地说。
夏琳喝了一口带着咸味儿的泉水,语声轻快,“如果没有领路的,恐怕很难发现这里。”
这片盐泉算不上大,动物们天然也有着寻找盐泉的本领,它们本能地也需要补充盐分,而且盐泉的鲜咸味道同样会令动物趋之若鹜。
夏琳对山林的熟悉要远超任何人,她天然能与植物和动物沟通,所以,要说谁能在这片广阔无边茂密深幽的原始丛林里找到这种关键的地方,除了她之外,别人都很难做到。
而且,下一次来如果没有夏琳带路,他们一样基本上没太大可能能到这里,正常人都很容易迷路。
“这里没有人的话,刚好可以毫无顾忌地使用魔法。”张宗瑞说,“这样带盐泉回去带不了多少,我们先蒸一些食盐出来,装在夏琳的那个小皮革袋子里。”
“这要怎么蒸?”索尔看了看四周,“先生起火来么,今天恐怕来不及啊。”
“来得及,抓紧一点时间的话,可以在天黑前赶回去。”
他们出来的时间很早,天刚蒙蒙亮,到这儿几乎就花了小半天,这会儿已经快到中午,要在天黑前赶回去,可没多少时间了。
反正盐泉很多,张宗瑞可以慢慢尝试,顺带练一下他对魔法的精准控制。
本来,他并不擅长火系魔法,作为一名牧师,他只涉猎了光系魔法,毕竟不是专业的魔法师。但是,自从瓦莱里安大师被召唤到现代之后,他那丰富的藏书给了张宗瑞极大的便利,因为现在组成的队伍里只有他一个可以使用魔法的了,再没有能找其他魔法师的余地,他就需要增强这方面的涉猎。
魔法这东西,其实很多都是天生的,需要对魔法元素的亲和。没有天赋的人,哪怕再努力,也是无法走上魔法这条路的。但张宗瑞能成为牧师,学习光系魔法,可不是因为他对什么光明神的虔诚,他本来就拥有对魔法元素的亲和,才能做到这一点。不过,不同的魔法元素,于他而言也有不同。他在接触那些魔法元素的时候,最容易的是光元素,其次是雷元素,这是正常的,惩戒牧师经常就是这两种属性,比如兰斯这个教会的战斗天使,就擅长雷系法术。
不过,雷光与火勉强也算是有关联的元素,所以,张宗瑞对火元素的亲和度也能达到中等,木系水系和土系就不行了,亲和度极低,就算是学,也只能学一些学徒级的魔法。
因为火系还算可以,所以张宗瑞这么长的时间,已经构建了几个火系魔法的雏形,并在渐渐熟悉运用。
再加上瓦莱里安这个现成的空间魔法大师在,他甚至学会了一些不算太难的空间魔法,当然,太过复杂的,就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
实在不行的话,他还有从系统那里换来的放在空间戒指里的卷轴。
流动着的盐泉被切割出差不多一立方米的一块,这是张宗瑞的空间魔法能够做到的极限大小了,然后,他抬起法杖,念出了一句艰涩的咒语。
熊熊火焰在水中燃烧了起来,那块被切割出来的盐泉迅速蒸腾起白色的雾气,一两分钟之后,那里只剩下一些白色的结晶留在远处。
时楚运起内力,跃起一抄,一小把盐花就落入了他的手中,再小心翼翼地装入了夏琳带着的皮袋子里。
这里是许多动物都喜欢来的地方,索尔一直在周围警戒,照理来说,动物们喜欢来的地方,没可能一只猛兽都瞧不见,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嗅到了这里危险的气味,贸然闯入警戒圈的,几乎都是一些普通兽类。
他们今天不是专门来找猛兽的麻烦的,既然碰不到,也没有强求,挑了一些猎物,准备带回去。
那边张宗瑞的额上已经沁出了汗珠,脸色也变得有些发白。
“就到这里吧。”时楚忍不住说。
张宗瑞出了口气,闭了闭眼睛说,“最后一次,带回去的这些至少要够我们吃一阵子。”
他们暂时没准备将盐分享到部落,毕竟不大容易得到,而且不好解释他们是怎么获得的这种白花花的盐粒儿的。
果然,他们回到部落的时候,天刚黑透,也有部落中人隐约看到了他们带回来的猎物,见体型并不怎么大,倒也没有在意。
这时节到了晚上,除了部落火塘保留的不灭篝火之外,再没有半点灯火。自从有了火之后,人类一直害怕会失去火,所以火塘的火是终年不灭的,意在不论什么情况都要保留火种。
这样的天地宁静之中,他们渐渐也能在冰冷的石床上入眠了。
在部落的狩猎队出发的前两天,一大早索尔就去找了桑。
“这是……你们自己做的陶器?”桑十分惊讶,看着面前称得上“精美”的陶器。
乌部落的人不擅长做这种东西,嗯,甚至可以说不仅仅是不擅长,而是几乎不会。部落里的那些陶器,都是和隔壁一个叫栱的部落换来的。
而且,就算是栱部落的陶器,比起眼前这一只线条流畅优美,外表平滑还雕刻了简单花纹的陶器,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桑小心翼翼地捧起这个罐子,别看这样脆弱的一个陶器,在那些富有的部落,能够轻易换回一头被宰杀的猛兽!
“是的,之前在部落的时候,我弟弟跟人学过制作陶器。”索尔回答。
桑看向他,“你弟弟?”
“那个叫惠真的弟弟。”索尔说。
这个年代的人,名字并不强求都是单字,只是叫起来,几乎都是叫单字,是为了好记,也是因为一个部落里除了巫之外,大家都不识字,你取个再复杂的名字,谁也不懂是什么意思。名字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称呼的代号,这个代号,当然是越简单越好。
桑想了想,更惊讶了,因为她的记忆力不错,想起了索尔说的那个,是她以为唯一一个能跟着索尔进狩猎队的孩子!她有些遗憾,为什么不是弱小一些的孩子呢。
索尔没有再说什么,将陶器过了明路之后,他们晚上就能喝上热腾腾的汤了,感动!
很快,继陶器之后,他们又一次震惊了桑。
除了那位会做陶器的孩子之外,其余几人,猎到了一头猛兽!
而且,不是那些稍弱一些的,或者是已经受伤了的猛兽,而是一只部落的狩猎队碰到了,都觉得棘手的成年骨鬃狼!
它虽然被称作狼,和时楚他们记忆里那种狼的概念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它看着,很像是野猪和狼的结合体,大小再乘以个三四倍,大约就是这种骨鬃狼了。
再加上它被乘倍数的可不仅仅是体型,还有凶猛的程度,也要远胜于狼和野猪,凶残程度大约要乘以个十,就差不多了。
这个世界并不是正常的原始社会,部落中人大多体型彪悍,那些狩猎队的战士们身高接近两米的都有不少,力气也要比正常人大太多了,就这样碰到一头猛兽仍然会有伤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难道是那个索猎到的?”
“你在开什么玩笑,骨鬃狼是那么好猎的吗?狩猎队也要一个队伍的人才能拿得下来,凭索一个人是绝对不可能的!可是那三个……看着都很弱啊。”
“也许只是看着弱。”
部落中人窃窃私语,然后看着索尔去找了族长。
“他要做什么?”
第二天,他们就明白了,部落的狩猎队出发了,二队里头多出了四个人,正是刚进入部落,又有猎到骨鬃狼在前的索尔四人。
狩猎队在众人闪闪发光的眼神中出发了,索尔几人更是成为了大家目光的焦点。
刚进部落,三个人都是刚成年呢,就能进了部落的狩猎二队,这在以前是很少见的,难怪被人用羡慕。
他们不知道的是,索尔心中正在遗憾。
居然没能进得了一队……


第124章 图腾部落
其实,族长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令人意外,哪怕他们猎到了一头猛兽,却没有人能够肯定他们是怎么猎到的,这种实力无法说如狩猎队里的其他人,一旦做出令他们加入的决定而导致任何意外,都是部落的损失。
当然,最实际的做法,就是让索尔四人与狩猎队的人打一架,然而,这个世界的人对此十分不感冒。
“我们学的本领都是用来搏命杀猛兽的,不是用来与兄弟戏耍打闹的。”这是狩猎一队的首领午说的。
这里,并没有比武的风尚,连小孩子们开始练武,也是从杀小型的兽类开始,而不是有大人陪着他们练武。部落中没有所谓的演武场之类的地方,他们从一开始,练的就不是用来比试的本事。
一进入丛林,时楚就发现和他们一起进来的这群部落人整个气质都改变了。狩猎二队的首领井的目光犀利,那样高大的个子在山林中偏偏毫无存在感,这时候,他才发现这一队的人,居然都落地无声,踩在那层已经半腐烂的落叶上,居然没有发出丝毫声音。
这并不是像时楚索尔一样练过武功,而是在山林这种恶劣的环境里练出来的。他们从懂事起,就在这里战斗,如今已经是在山林里如鱼得水的战士了。
就算是这样,碰上了一些特定种类的猛兽,仍然会吃亏。
时楚和索尔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原本就打算将一些简单的秘籍教给这些部落人。以前时楚和张宗瑞在做那个异形任务时,就已经教过一次,再来一次都已经有了经验。看现在这情况,部落中这些战士的身体情况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好得多,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说句实话,索尔四人进了这支狩猎队,完全是很突然的事情,他们换位思考一下,恐怕也不会那么快接受他们。可这个时代的人是真的淳朴,既然族长发了话,而且他们也证明了自己不管用什么方法猎到了一只骨鬃狼,狩猎队的人竟然十分自然地欢迎他们的加入。
“你们是第一次跟我们来,等一下要注意了,先看看情况再出手。”井是一个很寡言的人,实力却是全队最强,部落的规矩就是这样,如果不强,做首领是无法服众的。
时楚知道他的意思,这种人类的群体性狩猎活动,肯定要讲究一个配合,他们到底是新加入的人,井担心他们无法融入这个集体。
而且,他应该也有些担心他们的实力。
“首领,我们是要猎猛兽吗?”
“是的。”井言简意赅地回答。
一旁的泊给他们解释说,“我们一队二队都是猎猛兽的,猛兽的体型大,皮毛能够保暖,肉能够提供更多的能量,一些兽骨还能做成兵器,而且,还可以和其他部落换一些我们需要的东西。”
“其他部落也猎猛兽吗?”
“几乎都差不多,不过像是栱部落,天生个子要小一些,力气也弱,不过他们会做陶器,也擅长做弓箭,他们只猎几种特定的猛兽。再比如山部落,他们住的地方不像咱们这里,没有这么多的树,却也有很多猛兽,那里有一种独有的猛兽出产最好的毛皮,部落偶尔会和他们换一些。”
“那咱们这里的猛兽呢?”张宗瑞好奇地问。
泊骄傲地说,“我们这边儿的山林里有龙角虎,这种猛兽最凶,但它的骨头,也最适合做成骨器!”
平时战士们都是用的石头做的武器,这时候,泊从随身的毛皮背囊里抽出一把刀来,看他的模样就知道对这把刀极其珍视,时楚看过去,发现那把刀刀面素白,刃薄如纸,很明显并不是石头做的,恐怕就是他所说的骨器了。
“山林里还有一种猛兽叫彩尾鹰,它的羽毛和喙是很受欢迎的装饰物。再加上你们之前猎到过的骨鬃狼的牙齿,和北山熊的爪子,都是好东西。”说话的是狩猎队里除了夏琳之外唯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