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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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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擎风抱着个大海碗走来:“赶紧吃,吃完老实睡觉。”
金麟儿从自己碗里舀出来三个馄饨,放到孙擎风碗里,笑说:“希望你来年健健康康,没灾没病。”
孙擎风一口气将这三个馄饨全部吃下,嘴里嚼着东西,口齿含糊不清,道:“只要教主你不生病,本护法就谢天谢地了。”
金麟儿埋头吃了好一阵,忽然问:“孙前辈,你说你从二十岁开始修炼《金相神功》?”
孙擎风头都不抬:“半月前才说过,连这都记不住?”
金麟儿:“可你的模样,看起来约莫三十出头。”
孙擎风漫不经心道:“虽不会死,有时,还是会老。”
“有时?我明白了!”金麟儿忽然想到什么,一激动,用力把刚放进嘴里的大馄饨咬破,汤汁溅到孙擎风鼻梁上,吓得抓起手边的抹布就去擦。
孙擎风已在爆发的边缘。
金麟儿赶紧说话,引开他的注意力,道:“历代金光教主得到上一任教主的传功以后,总要适应一段时日。这期间,他们修炼上或有不足,金印不得鲜血滋养,你就会像常人般衰老?”
孙擎风嘴里嚼着馄饨,略微点了点头,像是不太想谈论此事。
但是,金麟儿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令他难以心安。
金麟儿又问:“你体内的鬼煞,若破体而出,会如何?”
孙擎风:“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金麟儿:“怎会这样?”
孙擎风嗤笑,像是有些无奈:“听闻,三百年前,鬼方初次同中原大战,全真道掌教丘处机,带领江湖人士抗击敌军。当时,无数冤魂鬼煞在战场上游荡,杀害无辜百姓。邱掌教耗尽心血,布下一个九重镇魂大阵,将它们镇压其中。”
金麟儿长大了许多,不再会被鬼煞吓住,但仍觉得心惊,吓得把勺子掉进碗里:“我也练功,我身体里也会有?可我从未感觉到。”
孙擎风叹了口气:“你不用怕。先前,为哄你练功,我骗了你。其实,修炼《金相神功》,体内不会聚集鬼煞之气。两百年前炼制金印时,发生了一个意外,令我不老不死,同时,极易聚集鬼煞。我活了两百年,在白海战场拼杀了上万回,能聚集多少鬼煞之气?它们若破体而出,后果不堪设想。”
金麟儿觉得难以置信,忽然想起赵朔,又觉得此事多了几分可信,道:“先前,我一直以为,父亲在杏花沟地窖里布阵,只是不忍看我因交出金印而死,多少有些自私。淡然,我没有轻视他,纵使他有私心,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我。我很想他。”
孙擎风:“你父并不打算毁约。他暗中布阵对付胡酒,是慎重起见。他从来都是个慎重的人,担心武林盟夺走金印,就狠下心来传印与你,牺牲自己掩盖金印的下落。我命系于印,他担心胡酒强行从你体内取走金印,让鬼煞失控,波及无辜百姓,故暗设伏妖阵。他是考虑到胡酒身上的变数,金印初成时,胡酒便离开末那城,不知意外发生,我又活了过来。”
金麟儿:“可武林盟的人,似乎还是知道了。唉,你不要太担心,或许胡酒会跟我们讲道理,大家一起想办法。”
“武林盟杀个回马枪前来寻你,我亦觉得蹊跷,但一时间想不明白。”孙擎风摇头,“另外,遇到傅青芷后,我才知道,夏晴柔的尾巴同胡酒相似,推测他们是同一人。若真如此,赵兄的慎重就太有用了。试想,胡酒易容混入金光教,定已知晓我的存在,但仍败坏我教声名,逼教主与武林盟为敌,必定另有所图。只是,你父母斩杀夏晴柔时,我不在场,你父亲又不曾见过胡酒,没能提早知晓此事。”
孙擎风许久没说过这么多话,只觉无力,闭目沉吟:“算,太过复杂,暂且不提。”
金麟儿:“你前次发作,是因为我没有好好修炼?”
孙擎风摇了摇头。
金麟儿:“因为我不喝人血?”
孙擎风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金麟儿叹道:“怪不得你平日里总是恹恹的,一定很难熬吧?都是我不好。”他眉头紧锁,说话间忽然露出惊喜神色,“你说,我能不能喝自己的血?”
孙擎风一口汤险些喷出来,道:“你脑子里装得全是瓜瓤不成?”
金麟儿愁眉苦脸,颇有些大人模样:“那该如何是好?”
孙擎风喝完汤,放下碗。
那碗里干干净净,一滴汤都不剩,冒着带有香料味的白烟。
“我知你自责,有些事,我早就想与你说。”
孙擎风以指扣桌,激出“咄”的一声,让金麟儿看向自己,道:“我幼时顽劣,从白海军中逃过两次,都被你家先祖,赵桓将军逮了个正着。将军把我带到战场上,指着那些被砍了双手,却仍负隅顽抗的人,告诉我:人,之所以为人,非以此八尺之身,乃以其有精神也。”
金麟儿:“精神?”
孙擎风长叹一声,道:“何为精神?想我孙擎风,虽武功卓绝、战功赫赫,但体封存着鬼煞,须仰仗赵家执印人饮血而活。我原本随父亲信佛,但不得不背负无数业障,常觉苦不堪言。两百年间,我若遇鬼方侵攻,则血战白海;若遇盛世太平,则郁郁等死。我的精神早已被摧垮,纵有人身而与鬼无异。”
孙擎风的只言片语,描述出了一个复杂的故事。
赵家人是戍守白海的将门世家,世代居于白海雪原。
两百年前,鬼方对大雍发起猛烈进攻,未免鬼方夺取青明山,以此为据点侵攻中原,赵桓将军选择相信狐妖胡酒,修炼须血祭的邪功。
当时,孙擎风住在青明山上的末那城。
他家境优渥,父亲信佛,乐善好施,家族很有名望,但他八岁就下山从军。至于他为何会不老不死,为何会成为金印护法,为何会同赵家人紧密相连,他从来闭口不提。
孙擎风笑说:“不愿饮人血的执印人,你是两百年来的第一个。”
金麟儿虽不知真相,但他知道,孙擎风这些年来一直过得很苦。他露出挣扎的神色,痛苦地叹了口气,无奈道:“我知道,我太让你失望了。可我不能对同类痛下杀手。对不住,孙前辈。”
孙擎风:“我不是骂你,是要告诉你何为精神。你胆小,但面对数千人的围剿,你宁死不愿饮下人血。你软弱,可你宁让我伤你甚至于杀你,都没有在我受鬼煞摧折时离去。你是个仁人君子,饮血练邪功,纵然所饮非是人血,你心里头的痛苦挣扎,并不比我受煞气摧折好受。”
金麟儿极少被孙擎风夸赞,然而在此情此景,他心里半是快乐自豪,办是愧疚无奈,愁眉苦脸道:“跟你所承受的苦痛相比,我心里那一点难过,根本不算什么。”
孙擎风长舒一口气,道:“虽然,你想出来的办法都很蠢,但你从未认命。纵然满身鲜血,再做不成仁人君子,你对于仁义的追求,自始至终从未改变。你的精神,从未被摧垮。”
金麟儿挠挠头,略有些难为情,道:“我就是笨,没法想太多。”
孙擎风直视金麟儿,神情无比严肃,道:“不,恰恰是你让我明白了,赵将军那番话的含义。精神,是人的心里的坚持和追求,只要自己不放弃,任何人、任何事物,都摧不垮、夺不走你的精神。有此一物,山不再高,路不再远,风吹不动,水浇不灭,如同雨打残花被碾成泥水,但幽香如故。我瞻前顾后、自怨自艾,你一往无前,心无杂念,我不如你。”
金麟儿:“哎?我……”
孙擎风:“金印已在你身,鬼煞在我体内,饮血练功,受鬼煞摧折,你我都不能选。但天下间没什么是注定的,你不愿饮人血,我愿意忍受苦楚,何妨试他一试,一起换个活法?”
金麟儿:“我不要你为我牺牲。”
孙擎风:“非是为你,是为我自己。”
金麟儿:“我怕你不好受。”
孙擎风:“酒的妖法,能摧毁我的身躯,碾碎我的信仰,却不能打败我的精神。我知道何为绝望,就是我在白海雪原孑然独活的那两百年。幸而,我还知道何为希望。”
金麟儿:“何为希望?”
孙擎风看着金麟儿,沉默不语。
金麟儿心里还是没底,支支吾吾道:“我……”
孙擎风:“你不信我?若信,就让我求仁得仁。”
金麟儿跑到孙擎风身前,张开双手抱住他,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声音闷闷的,道:“孙前辈,你真是太好了。我想一辈子都跟你在一起,不老不死。”
“只要活得精彩,老死有何可惜?你不看那傅青芷活了数百年,却仍是个蠢货。”孙擎风脸上愁容消去,手掌按在金麟儿的后背上,隔着衣裳抚摸他背上那五条伤疤,“你就是怕死罢了,还疼不?”
金麟儿像个小大人似的,煞有介事道:“我长大了,是个男子汉了!这等问题,往后你就不要再问,我也是要面子的。”
孙擎风看着金麟儿爬到床上,他的脸颊还是雪白可爱,双眼依旧乌黑灵动,但比从前高了、瘦了,依稀脱去了孩童的稚气,有了少年人的雏形。孙擎风想看他长大成人,娶妻生子,想看他老去,直至福泽圆满。
孙擎风收拾了碗筷,爬上床,盖好自己的被子,临睡前说:“人的精神不死,纵然身在炼狱,心中自有仙境。胡蒲苇易折,磐石难动。心有光明,孜孜以求,虽在刀山火海中,而永志不忘,蒲苇亦成磐石,此即是希望。天地浩大,无所不有,总能找办法,至少让你免遭鬼煞侵扰。”
金麟儿闷闷地哼了两声:“本教主不惧鬼煞,暂且允准罢。”
孙擎风嘲道:“还没睡着就说梦话了。”
这两个人在床的正中央划了条线,各自占据“半壁江山”,常年都是裹自己的被子,背对背睡觉。
此时,墙上的夜明珠,已被黑布盖住。房间里除了经窗口投至床头的白月光,再没有别的光亮。
孙擎风和金麟儿静默地躺了片刻,猜想对方已经睡着,便各自将手伸到枕头底下,同时摸出了一个用红布包裹的东西,打开一看,都不由愣住。
当初,孙擎风将金麟儿长生辫上的铃铛捏爆,铃铛一分为二,壳子在金麟儿手上,里面的金珠在他手上。
这天晚上,他们各自给了对方一件新年礼物,那铃铛壳子到了孙擎风手上,金珠子又去了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忍不住笑,蠕动了两下,钻进孙擎风的被窝里,咕哝道:“被子湿的,好冷啊。”
孙擎风按着他的脑袋揉了两把,怒道:“安分睡了!不然把你扔出去……”
“喂狼?”金麟儿咕哝着,“咱家门口的狼,被你骗了好多年,从来就没吃到我的肉,只怕已经饿死了,我才不怕呢!”说着,侧身抱住孙擎风,并胆大包天地把腿架在孙擎风身上。
孙擎风当然没有把金麟儿丢出去喂狼。
作者有话要说:孙护法:我一辈子都没说过这么多话。
金麟儿:???
孙护法:看什么看?睡觉!
金麟儿:可你……你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孙护法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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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搬家
孙擎风在除夕夜里放出豪言,要查出胡酒的图谋,找到平安消解金印的办法。
第二日睡醒,他又决定从长计议。毕竟,胡酒杳杳无踪,日子还要过下去。
两人的活法,的确稍稍换了一番。
过了年关,风雪日盛。
孙擎风用木板钉死石屋的门窗,带着金麟儿,搬到百里开外松江河边的云柳镇。
小镇依山傍水,住户近千人,在荒凉的西北边地,算得上热闹非凡。镇北不到三里处,设有一座兵站,戍边士兵有三百余人。
孙擎风搬来此地,正是想着,若自己再度因鬼煞之气爆发而失控,金麟儿可前往兵站寻求庇护。寻常兵士,自然不能奈他何,但多拖上一会儿,他兴许能平静下来,至少不会再次弄伤金麟儿。
窖里有数不清的黄金,他们手头宽裕,在镇上买了一座大小合宜、位置极佳的院子。
院子先前一直有人住,门前种的桃树、李树都已有十余年树龄,院里种着菜、蓄养了禽畜,屋后还有几亩薄田,开春即可再种。
两人拿着陈云卿帮忙办理的户籍牌,化名孙风、孙林,扮作一对平常父子。
金麟儿这才知道,早在自己头一次生病时,孙擎风就有了搬家的心思。孙擎风的心,比自己知道的还要柔软,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护法。
孙风是个农人。
数九寒天,正是农闲时节,他便做个猎户,日出入山林,日落前带着猎物归来。
原本,以他的眼力和射术,狩猎半日绰绰有余,但他打猎不为吃肉而为找血,总要挑拣一番,找些健康漂亮的,才敢拿去给金麟儿。
孙林入了镇上的私塾。
十四年来,他第一次过得像个寻常孩童,住在热闹街市里,跟小伙伴们相邀上学堂,放学后在路边玩耍,天黑前摸回家,被家里正在做饭的爹爹责备。
无论如何,他们总算过上了平常人的日子。虽然,这平常当中还是有些不平常的地方。
寒风呼啸,凉气从窗缝间钻入。
天尚有些黑,屋里燃着红彤彤的炭火,在炭火的红光映照下,孙擎风的脸上竟似有了些血色。
“我、我,呼!”金麟儿嘴里叼着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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