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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麟儿蠕动着钻进孙擎风的被窝,把自己的棉被一扯,罩在他的被子上:“孙前辈,我们还学了《诗经》,有一首诗,我很想念给你听。”
孙擎风侧身背对着金麟儿:“我睡着了。”
金麟儿抱住孙擎风,自顾自地轻声念起来:“北风其凉,雨雪其滂,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孙擎风:“总挤着我睡,你不怕冷?”
金麟儿握住孙擎风冰凉的手,笑说:“我当然怕冷,可我更怕你冷。”
不过片刻,金麟儿就已经睡着。
他又梦见那年,青明山下,白海界边,赵朔把他带他去见孙擎风手,他敲门,孙擎风推开门,从黑暗中走出来,抱着他走过白海雪原,走过一个又一个冬天。
北风其凉,雨雪其滂。
惠尔好我,携手同行。
第14章 萌芽
金麟儿知耻后勇,苦学两月,终得夫子认可。他再度开朗起来,上课时全神听讲,休息时跟往常一样,跟同学们跑到街上玩。
小男孩们闹哄哄地冲出私塾,结成长队跑来跑去,因为人数不少,常常玩这种叫“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因为大家的身高都差不多,在队伍当头扮演老母鸡的人,总挡不住可恶的狼,一群小鸡崽儿过不多时便会全军覆没。
同学怂恿金麟儿:“孙林,把你爹叫来一起玩。他若当老母鸡,咱们稳赢。”
金麟儿满头雾水:“我爹在地里干活。”
“你爹常常蹲在房顶上看你,像个隐世侠客,肯定会武功。”那同学伸手指了指远处的屋顶,那上面隐约有个黑影。
他神神秘秘地朝金麟儿挤眉弄眼:“你该不会是有钱人家落难的公子哥?豪门世家争斗,你被姨奶奶赶出来,身边只剩下一个忠心侍卫。”
“你还真行,这都被你看出来了。”金麟儿哭笑不得,回头一看,果然见孙擎风蹲在屋顶上。
风吹一片落花,扑到金麟儿眼前。他用力眨了眨眼,再看向孙擎风时,忽而生出一股与往常略有些不同的快乐心绪。
金麟儿未曾在意这感觉,悄悄跑过去,站在屋檐下蹦跳摇手:“来跟我们一起玩,来吧,爹爹!”
孙擎风从没想过,自己放心不下,跟在金麟儿身后,一晃眼,就从寒冬到了盛夏。
他被发现行踪,窘得险些一脑袋栽下去,落地后尚未站稳,掉头就跑,却哪里跑得掉?不过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金麟儿拖住,继而被如潮水般涌上来的孩子们团团围住。
他怕失手伤人,不敢动弹分毫,仿佛一座石雕,等到孩子们的兴奋劲儿过去,才重新动作起来,无奈地扮起老母鸡。
孙擎风这只能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古往今来武功最高强的老母鸡,张开结实的胳膊,把金麟儿严严实实护在身后。
金麟儿紧紧抱着孙擎风的腰杆,知道狼群再不是威胁,便故意使坏,趁机挠孙擎风的痒痒肉。
孙擎风没玩过游戏,面对几个嗷嗷瞎叫的孩童,直是如临大敌,冷着脸根本笑不出来——若是输了,堂堂金印护法的脸面往哪搁?
金麟儿:“爹,你真是太厉害了!连痒都不怕。”
金麟儿从来不吝于夸赞别人,但孙擎风从不觉得自己像他夸得那样好,总觉得他是怕被抛弃,才会见缝插针地恭维自己。所以,每当被夸赞,他必会回一句“好好说话”。
但这一回,孙擎风被孩子们热闹的欢笑声给吵懵了,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寻常人。刚好胜出一局,他不由扬眉轻笑,道:“那是自然!”
金麟儿玩着,觉得笑闹声离自己越来越远,最终消散成空,眼中只看得见孙擎风挺直的脊梁、如山的背,连游戏时都这样谨慎周全地护着自己,心道:“老天爷待我真好。”
日复一日,又是一年。
到了第二年孟春,冰消雪融,河水化冻,孙家的田地养肥,金麟儿也已适应学堂。
孙擎风不再偷偷跟着金麟儿,穿一身粗布衣裳,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下到泥地里播种插秧,买了鱼苗放在水田里养,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庄稼汉。
金麟儿看孙擎风辛苦,收起玩心,每日放学后,都不再和伙伴们玩耍,总是一路小跑回家。
春日午后,熏风和畅。
金麟儿跑进院门,把门拴扣好,从后院里捉了只公鸡,嘴里念念有词,手起刀落割开鸡脖子,公鸡瞬间毙命。
他盛了满碗鸡血,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淘米蒸饭,又蒸了鸡肉肉和几样小菜,而后在灶台边打坐运功。
等到饭菜冒出香气,金麟儿结束修炼,便把饭菜放进食盒,高高兴兴地跑去田地山送给孙擎风。
午后云散天开,日光正盛。
孙擎风蹲在田坎上,抱着海碗埋头刨饭,腮帮子鼓胀:“我带了干粮,你不必日日都来。”
“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这样才有味道。”金麟儿饭量不大,很快吃完饭,把碗往地上一放,想跑去田里帮忙干活。
“慢着!”孙擎风忙不迭拉住金麟儿,帮他把裤腿卷起,“读了一年书,还跟个野猴子似的,衣裳不用你洗?”
“嘿嘿,本就不用我洗。”金麟儿跳起来,两腿一抖甩掉鞋子,跑进泥地里,修长洁白的小腿上沾满污泥,透着青春蓬勃的生命力。
云柳镇依山傍水,种的是水田。
金麟儿伸长脖子向远处张望,学着邻家老农的模样,把捆好的秧苗高高举起,使劲往田地里抛。
老农听到响声,回望过来,只看一眼便笑喊:“太稀啦!”
金麟儿虚心求教,跟那老农学了好一阵,有模有样地插了三行,已经累得腰酸。他见孙擎风正嚼着草根发愣,不在看自己,便偷偷蹲下来捉小鱼玩。
其实,孙擎风脸皮薄,金麟儿看他时,他便假装发愣,等到金麟儿收回视线,他便偷偷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许是怕金麟儿遇到危险?至于,光天化日下的水田里,到底能有什么危险,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担心。
孙擎风很快就发现了金麟儿的举动,当即大吼:“不许捉鱼!”他收好碗筷,下到田里,捉了泥鳅往金麟儿衣服里扔,吓得金麟儿哇哇大叫。
两个人在泥地里比赛插秧,无疑是金麟儿输了,被抹了满脸泥。
邻家老农干完活,看孙擎风正扯着衣袖帮金麟儿擦脸,觉得这对父子甚是有趣,便坐在田坎上,做了根鱼竿送给金麟儿,让他们去松江河钓鱼玩。
时近傍晚,日薄西山,天空中云蒸霞蔚。
在金麟儿期待的眼神中,孙擎风扛着鱼竿、提着食盒,牵着他的腰带,把他带到松江河边。
河边绿柳浓阴,春光无限。镇上的人都在忙着插秧,只有孙家“两父子”不务正业跑来钓鱼。
孙擎风系饵抛竿,把钓竿塞到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躺在柳荫下,孙擎风便去往林间射猎。
微风吹过,涟漪阵阵,松江河一派安宁。
等到孙擎风提着野兔走回河岸边,已有晚霞夕照,满河金红光彩如练。
金麟儿把钓竿插在地石缝间,边打瞌睡边磨牙,鼻尖上挂着个小泡泡,天真无邪,像个画中人。
孙擎风不忍搅了金麟儿的美梦,跑到远处处理兔肉,生起篝火烤兔。
他把饭碗洗净,接了满碗兔血,转头望见金麟儿的睡颜,略一回想,发现自从搬到云柳镇以来,他就很少当着自己的面饮血。
孙擎风拿着碗的手渐渐收紧,指尖被压得发白,险些将碗捏碎。
只听哗啦一声,这碗血被倒入河中。鲜红的血,很快消溶于水,河水复归清澈。
待到烤肉熟透,金麟儿还没睡醒。
孙擎风拿着长木棍,把散发着香气的肉串伸到金麟儿鼻下摇晃。
“好香,好香。”金麟儿抽抽鼻子,咂巴着嘴,活生生被香气熏醒,尚未睁眼便一口咬在兔肉上,被烫得大叫一声,终于睁开眼睛,“哇!烤兔子自己飞到我面前了,我在做梦?”
“不对,我的鱼!不,兔子……鱼……”他睡得迷迷糊糊,看看已经被扯断的钓竿,再看看近在咫尺的烤兔,一时间不知哪个更重要。
孙擎风嗤笑:“瞧你那点出息,教主。”
金麟儿决定吃饱再说,一口咬下兔腿,吃得满嘴晶亮,赞道:“孙前辈,你的腿真是太厉害了!不,我是说你烤的兔腿,可真好吃。若你觉得种田辛苦,不防开个小食摊。”
孙擎风的手艺,自己心里有数,随口道:“好好说话,别找不痛快。”
金麟儿笑了起来,指着远处天空:“你快看,那朵云像只小狗,快要把太阳吃掉了。”
“当心老子咬死你。”孙擎风说罢,大口吃起兔肉。
两人并排坐着,孙擎风背靠垂柳,金麟儿靠着孙擎风的肩膀,沉默地吹着河风。
篝火余烟未灭,被风吹成一丝一丝、一绺一绺,千万缕搅在一起,明明无有实质,但就是分不开,扯不断。转眼间,日落月升,夜幕降下,千江月满。
这年夏日酷热少雨,松江河水少,河道最浅处,依稀已露出河床。
田地缺水,孙擎风每日都从河里挑水回去,比从前忙碌许多,没功夫等金麟儿送饭,只吃干粮,让金麟儿在家避暑。
金麟儿哪里闲得住?每日放学后,先将晚饭做好,随便吃些填饱肚子,马上跑去帮孙擎风挑水。虽然,他四体不勤,常常是孙擎风担了十桶水,他还抱着水桶蹲在半路上。
孙擎风嘴上说着他贪玩不肯习武,是种恶因得恶果,但只要稍等片刻,不见金麟儿的身影,则会毫不犹疑地回过头寻他,把他和水桶一同提回去。一桶水,并不轻,但金麟儿于他而言,不是负担。
金麟儿心中羞愧,努力不给孙擎风添麻烦,咬牙撑了一日,夜里回家做功课时,手抖得连笔都拿不稳,只写了两个字,就甩了自己满脸墨汁。
孙擎风憋着笑,同金麟儿并排坐下,从他手里夺过毛笔,随手帮他写字。
金麟儿从未见过孙擎风写字,未知他的字竟写得这样好看,笔意酣畅,遒劲自然,一笔一划都带着横扫千军的激昂意气,当即苦着脸止住他:“你快别写了,你比夫子写的还好,他一眼就能识破。”
“废话恁多。”孙擎风拉长脸,把笔放在搁山上。
金麟儿自知又惹得孙擎风不痛快,正想着该如何道歉哄他,冷不防被孙擎风双手提起,让自己坐在他身上。
孙擎风:“你的字太丑,还写不写了?”
“等、等我看看。”金麟儿感觉很新奇,心里隐约生出一种侥幸摸到老虎屁股的窃喜。
第15章 苦恼
一灯如豆,两人在家,窗纸上只落着一个影。
“到底要写什么?”
孙擎风握着金麟儿的手,蘸墨舔笔。柔软的羊毫吸过墨汁,笔尖饱胀,散开清淡的墨香。他的声音比平时要轻许多,像软毛笔划过宣纸。
金麟儿摊开书本:“近日在抄《传习录》。”
“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孙擎风边抄边念,看到此处便搁笔,“胡说八道。”
金麟儿:“夫子说,此书所言甚是精妙。”
孙擎风:“若体无善恶,而意有善恶、能知善恶,这意与知又是从何而来?一切善恶种子,俱藏于阿赖耶识当中。人心本就自有善恶,为与不为、如何为之而已。无善无恶的,不是活人。”
金麟儿点头:“善恶本就分明,应当分明。”
孙擎风见金麟儿望着灯芯发愣,以为自己口气太冲,说得他不开心了,便道:“同你讲道理,非是责备你。”
“没有,我只是忽然想明白一件事。”金麟儿回过神来,笑着捏了捏孙擎风的耳朵,对方一抖脑袋,把手甩开。
金麟儿还坐在孙擎风身上,侧身扭过头去看着他,两只黑漆漆的眸子映着闪动的烛光:“我饮血练功,勉强可说是行善,但毕竟施了恶行。先前,我总怕喝多血,死后会下地狱,心里觉得委屈。现在明白过来,顿觉坦然,不论有何因由,我既然作了恶,就没什么可委屈的。就算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喝血,这对得起我自己的心。”
“凡你行事,只要不违仁义、不背良心即可。旁人就算说再多,不过是些闲言碎语。而你所做的事,我知道,天地都知道。”孙擎风说罢,摇头轻笑,“你才多大点?跟你说,你懂个屁。”
金麟儿:“我是不懂,我只知道,若地狱中有你,我亦觉快乐。”
“你是魔教教主,还怕下地狱?”孙擎风呼吸一滞,提笔在金麟儿的脸颊上画了个小乌龟,“不过,你是六任教主中唯一的缩头乌龟。乌龟么,长命百岁,一时间怕是不会下地狱。”
转眼入秋,天旱无雨,田地减产。
孙擎风白日入山狩猎,入夜方才归家。
金麟儿照例上学玩耍。他身上唯一的变化,应当是修为见长。
与此相应,他饮血的间隔,从原先的五日缩短为四日,所需血量,亦从四合增至五合。
原本,金麟儿饮血,很少让孙擎风看见。但有一日他出门匆忙,忘了洗碗。
孙擎风夜里回家,发现沾满血的陶碗,从血迹看出金麟儿身上的变化,叫他且暂不要增加饮血量,让自己尝试抵抗。
金麟儿信任孙擎风,依言行事,未见孙擎风有异,稍稍放下心来,在心中赞叹孙擎风实非常人。
孙擎风成日在山中狩猎,金麟儿入山亦难寻人,每日放学后,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