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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攻略对象-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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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韶脸有些红,不好意思的收回了目光。
女孩儿好脾气的指着木笼又问了一回:「你这笼子里是什么?」
没等钟韶开口,张大力便抢先说道:「是阿韶在山上逮的兔子。」
女孩儿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木笼,最后蹲下了身仔细往笼子里看。木笼的缝隙不算大,不过这会儿阳光正好,笼子里的东西也很容易便能看清楚了——是两只不大不小的兔子,毛色也不怎么好看,灰扑扑的,不甚起眼。
伸出一根手指从笼子的缝隙中探进去,轻轻地触摸着兔子的毛。灰色的皮毛并不好看,但意外的柔软,触感却是极好的。
女孩儿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脸上的酒窝也越发的明显:「这兔子好乖。」
阳光下,一身红裙的女孩儿笑容明媚,似要将这夏日骄阳也比了下去。
两个小孩儿看愣了,差点儿忍不住直接把兔子送了她。不过钟韶摸了摸瘪着的肚子,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慷慨,而张大力更清楚这兔子不是自己的。
幸好,下一刻女孩儿就替他们解围了,她扬着明媚的笑脸问道:「这兔子你们卖吗?」
张大力当即狠狠点头:「卖!」
女孩儿却将目光投向了钟韶,因为她才是兔子的主人。
钟韶的眼睛都亮起来了,这回却不是因为小姑娘长的好看,而是她的兔子终于有望卖出去了!于是在女孩儿将目光投过来时,她毫不犹豫的就点头附和了:「要卖的。」
女孩儿笑了起来,似是极满意的模样:「那你把兔子卖给我。」
说着,她站起身在身上摸了一通,最终却只摸出了一个小银裸子。那银裸子不大,一个只一两,却做得极为精致,显然不是为了当钱来用,而是给这些富贵人家的小孩儿把玩的。
女孩儿看了看银裸子,又看了看兔子,好看的小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钟韶和张大力以为她舍不得这精致的银裸子,正要说些什么,却见她突然抬手从脖子上拽出了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来。两个小孩儿出身乡野,没什么见识,但钟韶家当年算是富贵,玉佩这种东西她自然见过,也认得出女孩儿这块玉很好很值钱。
「来,这两个都给你,兔子给我。」不等钟韶反应过来,女孩儿便不由分说的把玉佩连同银裸子一起塞到了钟韶手里。
钟韶吓了一跳,连忙推拒道:「不用,不用这么多,这银子就有多的。」
女孩儿已经拎起了木笼,闻言顿时嘟起了嘴,一脸不高兴的看着钟韶:「谁说不要这么多的?!我喜欢的东西,就值这么多钱!」
说完也不理会已经傻眼的钟韶和张大力,拎着那装兔子的木笼就一蹦一跳的跑远了。
「这是谁家的小姐啊,这么……败家!」张大力看着那女孩儿的背影,愣愣的说道。
这只是单纯的感慨,并没有什么嫌恶的意味,因为女孩儿长得好看,即便是刚才嘟嘴生气的模样都透着一股娇憨。无论什么世道,人们对于长得好的人都有一种偏爱和放纵,就像此刻,这小姑娘明明如此败家,张大力和钟韶却生不出什么嫌恶,反倒想要宠溺。
钟韶听了张大力的话,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玉佩——她与大字不识的张大力不同,这些年她爹虽然缠绵病榻,但偶尔有精神时还说教过她读书识字的,虽然因为她爹大多数时候没那个精力,她也没能读多少书,但最基本的三字经和千字文却是学过,识字并不是问题。
玉佩的一面是精致的花纹,另一面却刻着「明澜」两个字,想必就是那小姑娘的名字了吧?
钟韶的手指磨蹭着玉佩上的名字,目光看向了远处那红裙女孩儿渐行渐远的背影。走到巷子尽头女孩儿拐了个弯,彻底消失在了钟韶和张大力的视线之中。
盯着女孩儿消失的地方,心里莫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钟韶自觉自己的情绪有些奇怪,收回目光之后刚想吐出口浊气,耳边却突然传来一道声音。声音是刚才那个叫明澜的女孩儿的,与之前不同的是女孩儿的声音没了之前的轻扬娇俏,反倒沉稳得不像个孩子:「系统,我刚才做得怎么样?主角的好感度有没有加?」
又是系统,又是好感度,又是那隔着什么似得闷闷的声音……
然后又是那道毫无感情的古怪声音回应:「宿主做得很好,主角已经记住你了,目前好感度为5,达成『少时相识』成就。」
女孩儿的声音轻快起来,带上了些雀跃:「真的?!这是S级的位面,我只是准备在主角面前刷个存在感的,没想到主角的好感度竟然这么好刷……」
这一刻的钟韶只觉得后背发凉,再看手里的玉佩和银裸子时,几乎忍不住想要扔出去!
可是想了想目前自己身无分文,家中米缸见底的窘境,钟韶握着玉佩和银裸子的手紧了紧,又紧了紧,终究还是没有将手中的东西真的扔出去。
在张大力疑惑的眼神中,钟韶将手中那价值不菲的玉佩和银裸子放在了太阳下暴晒——孤魂野鬼给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假的,有没有沾染了鬼气,还是在这正午的大太阳底下晒晒,如果没有显形,就当去去鬼气然后再拿去当铺当掉吧。
耳边的声音已经渐渐远去,此时已是再也听不见,于是钟韶也没有听到后续:
「警告!警告!发生未知事件,主角好感度…20,目前为…15……」
「等等系统,发生了什么?!刚刚不是还有5点好感度吗?我都走了,为什么突然降好感度,还一降就是20点?!这么无理取闹真的不是bug吗?!」
作者有话要说:
攻略者:这个位面简直就是噩梦,主角好感度降的毫无依据,比无理取闹更无理取闹


第5章 我是你叔父啊
张二叔拎着担柴的扁担出来时,就见着自家儿子和钟韶一起蹲在大太阳底下,两个小孩儿埋着头盯着地上,也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你俩在太阳底下做什么,不热吗?」卖柴有了进项,张二叔心情不错,难得主动问了句。
张大力听到他爹的声音顿时扭头看了过来,一张小脸晒的红彤彤的,满是汗水:「爹,阿韶的兔子卖出去了,她说要请我喝薄荷水的。」
张二叔没想到兔子这么快就卖出去了,不过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倒是虎着脸把人教训了一顿:「喝什么薄荷水,那么贵,阿韶的钱要留着买粮!」
张大力悻悻的,低声嘟囔:「大不了再去山上逮几只兔子就是了。」
张二叔没理他。山上的兔子也不是那么好逮的,如果好逮的话,这样来钱的事哪儿能轮到这些孩子,没见村里正经的猎户都做不下去,最后和村里的佃户一起种地了吗?
父子俩说话间,张二叔已经走近了,然后一眼便看见了钟韶放在地上暴晒的银裸子和玉佩。乡下人不懂玉,只觉得好看,不过那银裸子可是正经雪花银做的,他自然认得。
冷不丁见到了银子,张二叔有些愣,张大力见状顿时来了精神。他挺着小胸脯,一脸骄傲的将之前的事说了一遍,末了感慨了一句:「那小姐长得可漂亮了,就是有些败家。」说完顿了顿,又道:「还有之前那个公子哥,都喜欢撒钱,爹,洛城的人是不是都挺有钱,而且还傻啊?」
人傻钱多?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张二叔听得都忍不住在心里点头了,不过他到底不像张大力一般,是第一次来洛城。想想以往,哪儿有那么多人傻钱多的公子小姐啊,于是摇摇头道:「成天乱想些什么?钱哪是那么好挣的?!」
玉佩和银裸子在正午的太阳底下暴晒了半刻钟了,没有显形,也没看见有黑气之类的冒出来,钟韶总算是放心了一些。见着张二叔出来,她也不敢耽搁,伸手就将地上暴晒的东西抓了起来。
入手微微发烫,不过这样的热度却让人莫名安心了一些。
「张二叔,洛城哪里有当铺啊?我想把这玉佩当了。」钟韶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汗珠,不若张大力的激动难耐,反倒微蹙着小眉头。
张二叔没说什么,只是心里又高看了钟韶一眼,然后领着钟韶和张大力就往他知道的当铺所在走去。在他的眼里,玉这种东西好看归好看,但不当吃不当喝又有什么用?还不若去换了银子买粮。
只不知那送玉佩给钟韶,一心想着留个信物的女孩儿知道了这事儿,又该如何的懊恼和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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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佩卖的钱不算多,只有一百两。
并不是这玉佩只值这些,而是当铺的掌柜欺负乡下人不识货,死命的压价。事实上张二叔和张大力听到那玉值一百两时,眼睛都直了,也根本没想到这玉可以更值钱。
钟韶很清楚,这玉肯定不止值这么点儿钱,不过她更清楚这玉佩来历不明。她想想今日遇到的那两个「孤魂野鬼」,在这样的三伏天里仍旧觉得后背有些发凉,便是一点也不想将这来历不明的东西留在身边了。于是也没怎么讲价,就把这刻着「明澜」名字的玉佩当了,还是死当。
怀揣着一百两巨款的钟韶从当铺里走了出来,抬头看看那明晃晃的日头,突然间觉得今天的遭遇也不是那么糟糕了。至少有人给她送了钱,让她未来的日子有了指望,不至于早早饿死。
这念头刚升起来,钟韶突然间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系统,主角从当铺里出来了,她哪有东西可以当啊,是不是有人捷足先登了?!」
一听这个称谓,钟韶顿时僵在了原地,刚刚升起来的那点儿念头也在这正午的大太阳底下被晒得灰飞烟灭了——怎么办,好像被无处不在的「孤魂野鬼」盯上了!
紧接着,钟韶又听见了那名叫系统的「孤魂野鬼」回复道:「没关系宿主,本位面因等级较高,所以投放了多个攻略者,虽然攻略者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但这个位面的攻略对象并不是那么容易被攻略的。现在剧情才开始,所有人都处于同一起跑线,早一步晚一步没差别的。」
短暂的交流之后,钟韶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拍,她吓了一跳,脸色发白的回头,却发现站在她身后的是张二叔:「阿韶,去卖粮吧。」
钟韶愣愣的点了点头,心神不宁的她不自觉的想要伸手去拉张二叔的衣摆。但等到手伸出来之后她才又恍然想起,张二叔于她而言,只不过是个同村的邻里,实在不是她的依靠。甚至因为她白得了那一百多两银子,也难保人心不变。
张二叔依然是一脸木讷的老实人模样,对于钟韶得的那一百两银子一句话也没提,说完去买粮之后便如之前一般,埋着头就走到了前面。
还是张大力拉了拉有些走神的钟韶:「阿韶,你在想些什么呢,走了。」
钟韶回神,应了一声之后连忙抬腿跟上。
有人跟在了后面,钟韶很清楚。虽然这满大街都是人,而那人也再没与那什么系统交流过,可钟韶一瞥眼间就确定了,这人一定也是被那「孤魂野鬼」附身的可怜人。
最先遇见的那个公子哥,之后遇见的那个小女孩儿,还有此刻身后跟着的那人,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卓尔不群,使人一见便觉非凡。
他们无论穿着打扮还是样貌气质,都不是周遭其他人能够比拟的,只需站在那里,便是什么也不做都能让人眼前一亮,记忆深刻。
这样优秀的人物,本是该让人心生向往的,可钟韶在听到那些寻常人听不到的声音之后,却实在生不出什么向往之心来——这些人的目标是她,她虽然不知他们接近她的目的,但这般算计之下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以至于今日之后,她觉得自己看见长得好气质好的人,可能都要想着敬而远之了。
果然,没走多远,身后那人便紧走几步,挡在了钟韶面前。
来人穿着一身儒衫,书生打扮相貌堂堂,手中拿着一柄折扇,未语人先笑:「在下失礼,冒昧问一句,这位小郎可是姓钟?」
钟韶眨了眨眼睛,并不觉得意外,毕竟神鬼莫测,知道她的名字不足为奇。她并不打算理会这人,倒是旁边的张大力一脸惊奇的接了口:「诶,你怎么知道?!」
书生闻言顿时激动了,他上前一步便欲去扶钟韶的肩膀,却被钟韶灵活的躲开了。
面对钟韶那明显带着警惕的模样,书生也不恼,反倒生生挤出了两滴泪来:「你是阿韶对不对?别怕,我是你叔父啊!」
张二叔和张大力闻言都愣住了,惊疑不定的看了看书生又看了看钟韶,不过没等钟韶回话,张二叔便忍不住小声嘀咕了句:「钟家不是三代单传吗?」
书生显然听见了,不过却没有慌张,开口便解释道:「我与钟崎是义结金兰的兄弟,他的儿子自然便是我的子侄。」他说着从怀中拿出一封信来:「常毅之前病重,特意送了书信来托我照顾他的儿子,可惜这信送来时耽搁了,以至于我现在才赶来,竟也没见着他最后一面。」
钟崎是钟韶父亲的大名,常毅则是钟崎的字,不过村里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只有钟韶知道。
钟韶瞥了一眼那信封上的字,字迹倒真是她爹的,但这信想来却不可能是她爹写的!
作者有话要说:
钟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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