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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是痴迷他跪下的姿态,半裸的上身,优美脊骨,富有光泽的肌理,他跪在我眼前时,我仿佛是永远得到了他,他永永远远地属于我,满心满眼只忠于我。
他被我的肮脏私欲束缚了自由,也束缚了下半生。
我想,我对他是有愧疚的。
不过,这都比不了拥有他的快乐。
我爱他,疯狂爱他,
但这绝不能告诉他,免得恶心了他。
同时,也是保护他。
第11章 迪洛角度
我被虫陷害沦落到卖身境地,以往秉持的聪慧头脑,到如今,却只有这张脸能用上一用。
和我一同被害的其他几虫,都被秘密送进各种场所,成为雌奴或性X派对上的玩物。
幸好,第一次就遇到了现在的雄主,余轻。
他的模样比起中学时可是大变,那时的他瘦瘦小小,留长刘海,戴厚重眼镜,穿满身商标名牌。
中学里,向我告白的虫数不胜数,唯独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愚虫节时,他举着一枝光秃秃的玫瑰,对我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以后保证只要你一个。
我只以为是恶作剧,才刚被同学捉弄过,便对他也无好脸色。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洪水中,快要窒息的孩子。
二十岁的年纪,对于平民来说早就撑起了当家的责任。
二十岁的余轻,却像个面对广袤世界不知所措的孩子。
我在他家中的日子,平淡而无聊。
我想他什么时候玩腻了,会把我送回会所里。
不成想,我居然捡到了他压在床底下的纸张,是纳侍契书的电子打印版,一般没有虫会特意打印出来。
那时的我也是迟钝,第一反应居然是不怕好吃懒做被虫送走了。
于是真的一日比一日懒散。
余轻竟然也没说什么,家里竟然悄悄地多了许多军事杂志,游戏机之类的。
余轻是个细心而温柔的虫,他知我不耐烟,每次烟瘾上来都会去阳台,拉近玻璃门,开窗抽。
我想,其实他比我更需要娱乐。
在家里,他成天蒙着被子,拉紧窗帘睡觉,醒来时会问我几点了,然后倒头又睡。
他并不拘我行动,甚至消费时都早早绑定好了消费账户。
我就总是上街上偷渡点小玩意,把家里装饰一番,可惜余轻却仿佛看不到一样,直到有一次他被巴掌大的小盆栽绊倒,才狐疑地看向我,什么都没说。
有时候,余轻脾气莫名,前一秒大哭后一秒大笑,他会生气得把所见到的东西统统乱砸,第一次我不知怎么做,上前劝阻,被他一把推开,倒在花瓶碎片上,余轻却愣了,阴沉着脸叫来管家给我包扎,自己回到了房里。
那时,我和管家交流,他说:没见过你这么做雌侍的,雄虫爱砸就让他们砸,屋里东西再换一批就是了。
我问:不怕他伤到自己吗?
管家轻飘飘的说:他浑身都是伤,你没见过吗?老主虫吩咐过,他爱做什么就由着他去做,只要不伤及生命都随他。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父亲。
原来,余轻在年轻时有过一次自杀,把他父亲吓得狠了,从此放松对余轻的严格标准,一切只随着他开心。
从过度紧绷,瞬间到过度放松,不怪余轻的脸上,时常会露出无措与茫然。
不过,在那次以后,余轻却甚少再砸东西,发脾气时至多丢几个软枕,本来光洁的地板上都铺满了软毯。
开始我还在想,这难不成是减少乱丢东西造成的损失?
后来,当我被按在地上被迫完成了几次传宗接代的任务,才算搞明白它们的用途。
有一阵子流行什么网红姿势,我就被按在墙上来了一场。
怎么形容呢?
巨爽,巨深,巨痛。
不用比较我也明白,余轻的床上水平真的是不可貌相。
管家说没我这样做雌侍的,我不是没见过生活里雌侍该是什么样子的,平民里就要努力和其他虫成员一起工作承担家务,贵族里则要费心巴力地求得雄主宠爱,尽早生蛋以占据一席之地。
我?清闲悠哉得不像话。
按管家说法,没见过比你还大爷的大爷。
每天出门逛街游玩有虫跟着付款,想吃什么类型饮食顶级厨师一字排开等着翻牌,闲在家里鲜切水果消暑饮品不断,当季流行的衣服就能塞满一整个衣柜。毫不夸张地说,打个瞌睡都有虫递枕头。
管家说我是大爷,一点没错。
唯一要费心的就是讨好我的主虫,法律上的雄主,余轻。
说出“讨好”俩字我都心虚,因为几乎没有做过什么让他能开心笑出来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做错了,他就会皱着眉,把我拉到一边去,一个虫去阳台站着抽烟(在我偷偷藏起他的烟酒后,他改嚼棒棒糖,貌似他一直以为我是听了别虫的话,殊不知是我自己意愿,我很惊讶他居然没有说我)。
来到这里三个月,余轻对我动过手两次。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我所知道的即使最恩爱的夫夫里没有比这再少了,更何况我们这样怪异的相处模式。
因为教育原因,雄虫普遍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他们动起手来对雌虫来说,往往只是小意思。官方就这样说的,没法反驳。
第一次动手大约是我多嘴说了不该说的,他给我一下,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说“像蚊子挠痒痒”,疼,真疼!我当时和他赌气,直接回了自己屋子,把门摔得震天响。
晚上饿得受不住醒了,却听见钥匙拧动门锁的声音,连忙闭眼装睡,床边被他的体重压得陷下去,他用手抚摸我的脸,那是冷风混合烟的味道。
然后,脸上被他涂抹一层膏体,凉丝丝的。
随后,他便离开了。
徒留我一虫,在黑夜里饿到气短,打定主意再也不要和他置气。
打那以后,他便没再对我动手,只会叫我自己去面壁罚跪。
哦,就是他把我按在墙上的那地方。
铺了三个大厚垫子,高度有手掌竖起的那么高。
每次罚了我,他必然要去阳台站着,回来身上都是风的温度。
说是罚,我倒觉得闹别扭差不多,他每次罚都挑着‘十五分钟’,‘十分钟’,这算什么罚??
时间到了,他会从背后抱住我,一言不发。
我真无法理解雄虫的脑袋里成天都想些什么。
后来我知道了。
他想死。
第12章 第 12 章
迪洛与我有仅一墙之隔,感谢这栋房子没有偷工减料,隔音效果甚好,他做什么我都听不见。
在半夜里失眠,我时常像这样倚墙而坐,靠着那面最贴近隔壁房间的墙。
在那些无数的诋毁声中,坚持不懈地幻想着他的模样。
你有什么资格和他在一起?
你凭什么要拉他下水?
你一无事处,怎么配得上曾经的天才?
他喜欢亚麻布料,喜欢太空灰色,开心时,右右颊有一个小小的梨涡,生气时,两道浓眉高高竖起。
他高大的身躯使我环抱他困难,只能从背后抱他的腰身。
他右侧肩胛骨上有一颗弹痕,他的虫纹是深海的颜色,连翅翼都沾染了波浪般的纹路。
他的翅翼极为敏感,被外人手碰一下都受不了得直哆嗦。他喜欢修身上衣,高腰长裤,米罗家的风格最受他喜爱。
他吃起水果一刻不停,玩起游戏一刻不停。当他玩游戏的时候,身边供着不限量的水果,他绝对能玩上一天一夜。恐怕只有上洗手间的间隙才会发现天已经黑了。
我喜欢看他手上磨出的枪茧,那能让我想像他在战场上的风姿,在部队是什么做派。
余家供我挥霍的钱财,为我买到了不少的便利,包括迪洛。
但是,可能有生之年,我都无法走进他心中,他是云端上的人,有与生俱来的高傲,如何忍受得了我这滩烂泥污染?
从小时起,我最喜欢看这方蓝色天空。
喜欢上他以后,这种喜爱变本加厉。
只要是想到他和我站在这同一片天空之下,心中便充满了幸福感。
但不是幸福。
我控制不好脾气,时常迁怒于他。
小青的责怪,就成为我唯一心甘情愿领受对自己惩罚的时刻。
偶尔,我会想要一个孩子,只要是他生的,只要没有我的血脉,就好。
那一个心理医生对我说:你要学会接纳自己,对自己好一点。
可是我都已经这么糟糕了,又怎么能去‘对自己好’啊?
没有人会喜欢上一个废物,废物的垃圾基因不配传承下去,所以,我不佩拥有孩子。
我是身体流动的血液肮脏不堪,干嘛要去毒害他的后代呢?
第13章 第 13 章
我真讨厌每天都要离他那么遥远,就算我抱着他,也能清楚的感受到他的心不在我这里。
你已经得到了他了,你还有什么不满的呢?
我这样问自己。
谁叫我一向是一个欲求不满的家伙,我的欲望太多太多,搁在谁的身上都负担不过来,更遑论他本就与我素不相识,凭什么要让无辜的人来承担我的阴暗?
我心理太过黑暗,情绪暴躁,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
真希望能将自己关进水晶城堡里,四周都是厚厚的透明墙壁,任我暴怒摔打,玻璃永不破碎。恐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身边人的安全,保护我爱的人。
对他,我真的在很小心翼翼的控制自己了。
不能离得太远,那样我会窒息。
不要离得太近,避免伤害他,也避免他伤害我。
哎呀,你说我一个不怕死的怎么就怕被人伤害?
因为,被另一个人看透的感觉真的不好受。
作为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我当然知道,羞耻与愧疚,是我最大的软肋,也是我负面情绪的根源所在。若是被谁发现了,拿捏在手里,那我就真的是永世不得翻身了。
所以,谁都不要妄图去看清我,无论是亲人还是好友,我对外形象一致沉默寡言。从前是毫无存在感,现在则是疯狂放纵的。
雄父说我内向,然后他又不忘加上一句“你太敏感了”。
果然,雄虫是最懂他们幼崽心理的,哪怕他从来没将心思放在过我身上。
我敏感且脆弱!
我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有多么脆弱,无数高楼大厦,钢铁车辆,它们随随便便扭一下屁股,擦过我的身体,我就尸骨无存了!
虫族的身体,比起他们创造的工具来,是多么脆弱啊!
我是个很矛盾的人。
每一天,心中开着拉锯战。
我比谁都想死,幻想了不下千百种死法。死亡之后的长宁对我充满诱惑。
我翻阅弗洛·伊德的书籍,里面提到人有两种本能:生本能,死本能。
我的躯体由着两种本能交织缠绕,它们如同菟丝花,一圈圈环绕身周,直到有一日勒断我的脖子。
我的脑子里乱哄哄的,每分每秒,声音不曾停歇在叫喧。
临近死亡的割腕,我的的确确能感受到自己在挣扎,说,我要活着。
但是,如果活着,就必须要面临那些一遍一遍否定我,摧毁我的声音,没有人可以信任,没有人能给我支撑,独我一人在抗衡这个世界,那么活着和死去又有什么分别呢?
我喜欢去游乐园,那里常年有家长带小幼崽来玩耍。他们一起穿着亲子装,和巨大笨拙的玩偶合影照相,小小的幼崽被他父亲抱在怀里,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我时常抽取年幼时的记忆片段,放映最多却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三口的亲密时刻。
他们想过我了吗?
明明家庭幸福,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把我从上帝的怀抱拉扯到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