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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丘倒是看得开,他说:“就算我妈在国内我也一个学期见不到她几回,你又不是不知道。”
“反正无论如何还有你……和姨在呢。”沈小丘看着我,眼睛还像小时候一样又大又亮,像汪着一潭清泉。
我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笑了。
“是啊,无论如何都还有我呢。”我说。
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不大,也不算小,以前的小学在西区,离我家很近,上下学都很方便。
六年级的时候我为了沈小丘不掉眼泪好好努力了一把,死了好几年的脑细胞,才和他一起考进了市里最好的重点初中。
我妈开心得不行,觉得沈小丘真是个宝贝,自己学习好性格好不说,连她不成器的儿子都能扶起来,把沈小丘抱怀里亲了好几口,看他的眼神简直比看亲儿子还亲。
如果不是沈小丘和他妈长得太像,我真的得怀疑我妈才是他亲妈。
但问题是初中离我家特别远,远在城市的另一端,坐公交得俩小时。
沈小丘家新搬的房子倒是离得挺近,蹬个单车也就二十分钟路程,所以一来二去的,我干脆跟着沈小丘住在他家房子里,周末再和他一起回我家。
至于林姨,出国前也就回来过三四回,基本上等于不存在。
我一直很好奇林姨每天在忙些什么,怎么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管,但是我又不敢问沈小丘,怕他难受。
于是在我眼里林姨一直都戴着神秘莫测的面纱,哪怕有天她回来告诉我们她其实是魔教的圣女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我妈特别放心我和沈小丘一起住。
在她眼里,沈小丘大概是自带光环的天使,在他的光辉下连我这只要上天都猴子都进化了。
进化成了一只老老实实呆在学校念书的猴子。
其实按我本来的性格,我确实对念书没半点兴趣,可是奈何沈小丘总是不停的提醒我——“欢欢哥,你答应过我要和我上同一所高中的。”
一开始我还不信邪的偷偷逃过一次课,结果沈小丘直接请了假出来,在电玩城把我给逮着了。
他见到我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就是眼眶一红,然后眼泪开始吧嗒吧嗒往下掉,我就心疼得直抽抽了。
感觉自己仿佛不是在做一件大部分中学生都干过的坏事,而是犯下了什么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罪过,愧疚感铺天盖地的快把我淹死了。
最后我搂着他回到家里,小祖宗小宝贝小小丘的哄了老半天,再三保证我绝不再犯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和他考上同一所高中之后他才止住了金豆豆。
“欢欢哥。”他把脸埋在我怀里,小声问:“我是不是特烦人啊?”
“我们家小丘世界第一可爱,怎么会烦人。”我把他的头抬起来,用热毛巾替他把脸上的泪痕擦干净,又替他敷眼睛消肿,一趟下来感觉比上课还累。
少年人的誓言大多是转瞬即逝,当不得真的。他们心性未定,即使当时确实下定了决心,也很容易在日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摇摆,甚至推翻从前承诺过的一切。
但我真的做到了,我再也没逃过课,老老实实的跟着沈小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因为沈小丘那天最后说:“其实你要是真不想念书,那也没关系。”
他握着我的手,声音很低,但是很坚决:“你去哪里,我就跟着你去哪里。”
我能对不起我自己,但我不能耽误沈小丘。
他那么好,理应值得最好的一切。
【这是一个可爱的小番外君】
顾欢觉得自己大概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这辈子才能和沈丘在一起。
沈丘从小就是个特别优秀的孩子,长大了也是个特别优秀的大人。
而他自己,除了一副说得上不错的相貌,确实只是个普通人。
还是连饭都烧不好都那种普通人。
啊,如果一定要找出有什么特别的话,大概就是特别优秀的沈丘,死心塌地喜欢了普普通通的他好多年。
“欢哥,你是不是小时候就给沈丘灌迷魂汤了你说。”罗衡在上高中的几年里奇迹般的瘦了,走在路上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青年了,就是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少根筋。
也没追到苏小瑶。
听说苏小瑶嫁了个国外的富商,比她爸更有钱的那种,想想她小时候那么喜欢沈丘,这结局真是让人唏嘘。
“灌没灌你自己去问他呗。”顾欢手里夹着根烟,慢悠悠的吸了一口吐出来,靠在车边上个高腿长,还挺有迷惑性的。
路过的姑娘们不少都回头多看了他两眼。
五点整,沈丘准时的从公司大门出来。
他抬头扫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街对面倚着车的男人。
即使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看到对方的时候他的心脏还是不受控制的怦怦乱跳,好像里面藏着一只活泼过头的兔子。
顾欢的朋友罗衡也在。
他径直走过去,伸手拿掉顾欢手里的烟,捻灭后扔进垃圾桶里,觉得有点委屈:“你答应我不抽烟的,欢欢哥。”
顾欢立马换了一张笑脸:“都是小胖子非要塞给我的!以后不抽了!真的!”
罗衡在一边无辜的看着他们。
“乖啦,丘丘宝贝儿。”顾欢凑过来在他耳边压低声音说,“回家再说嘛小胖子难得来一次。”
沈丘默不作声的拉开副驾驶的车门钻进去,那边顾欢动作比他更快,他一转头已经坐好了。
顾欢凑过来给他系好安全带,在他嘴角温柔的亲了亲,又揉了揉他的头发,说:“还生气吗?”
沈丘瞪了他一眼,侧过身去抱着他,像以前一样把头埋在他颈窝里,吸了一口他身上熟悉的令人安心的气息,才闷闷的说:“下不为例。”
罗衡坐在后座上哇哇乱叫:“你们还要不要脸了这里是公共场所。”
“把你扔出去就不是公共场所了。”顾欢斜了他一眼,“闭嘴吧。”
罗衡沧桑的叹了口气。
这两个人,每一次看到都还像恋爱的时候一样腻歪。
也不嫌齁得慌。
单身狗叫两声怎么了!
和罗衡吃过饭,那货脚底抹油的先溜了,说是受不了恋爱的酸臭味。
顾欢和沈丘两个人开着车慢悠悠的往家走。
走到半路上,路过花店的时候,顾欢把车停了,下去买了朵玫瑰。
“情人节快乐。”顾欢一本正经的把花递到沈丘手里,还握着他的指尖轻轻的吻了一下,“和你在一起的每天都是情人节。”
沈丘笑着说:“谢谢。”
从十岁开始,到现在二十八,他们在一起整整十八年,最好的时光都是和身边的人一起度过的,却还是觉得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更好的时光。
回到家,沈丘把花瓶里前一天的玫瑰换出来,把新的这支放进去,还没来得及扔进垃圾桶,就被顾欢扑倒在沙发上。
“我还没洗澡……”沈丘挣扎着说。
“没洗澡你也很干净。”顾欢拉开他的衣领,轻轻咬上他的锁骨。
沈丘的身体还像十年前一样让他迷恋。
顾欢从背后掐着他柔软的腰,用力的顶弄着他的敏感点,激的沈丘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那声音又甜又腻,就像他本人一样甜蜜。
“欢欢哥……”沈丘转过头来看他,声音被撞击得支离破碎,“我想看着你。”
他的眼角飞红,一双眼睛水光潋滟,都要溢出来了。
顾欢就着这个姿势把他翻转过来,抱进怀里,一边顶弄着,一边咬他的嘴唇,舌头长驱直入的顶开他的牙关,在他口里翻搅纠缠,直到喘不上气的沈丘有气无力的想要推开他。
“小胖子今儿说我小时候就给你灌迷魂汤了。”顾欢贴在他耳边说,湿热的气息激起肌肤一阵细小的战栗,“我看你是给我灌迷魂汤了吧。”
“让我这么多年都对你爱不释手。”
沈丘弯着眼睛笑起来。
“我爱你。”他说。
顾欢亲了亲他湿漉漉的睫毛,回答道:“我也是。”
那朵有点焉了的玫瑰孤零零的躺在地板上,没有人搭理它。
————
我还思考了一下,沈小丘攻应该是这样的。
↓
沈丘把身材修长的男人压在床上,凶狠的在他体内驰骋。
顾欢的身体很漂亮,肌肉线条流畅,腰窄腿长,每次脱光衣服光看着就让他快要燃烧起来。
他喜欢看顾欢失神的喘息,喜欢听顾欢控制不住的呻吟,喜欢他在他身下彻底的坏掉。
啊,这样一点也不好,可是每次看着欢欢哥,他都控制不住自己。
他垂眸一眨不眨的看着顾欢。
顾欢搂着他的脖子,双腿交缠在他腰后,眼眸失神的半阖,随着他的撞击喉咙里发出细小的呜咽。
“轻、轻一点。”顾欢英挺的眉毛皱起来,身体控制不住的微微哆嗦,“沈小丘你今天吃春药了吗?”
沈丘红着脸,表情有点害羞:“欢欢哥,舒服吗?”
但是他的动作一点也不害羞,大开大合,一下比一下凶狠的撞入顾欢身体深处。
顾欢拧着眉毛不说话,只有在被顶的厉害的时候喘了几声。
沈丘突然停了。
他的眼眶瞬间红了,带着哭腔说:“欢欢哥,不舒服吗?”
“欢欢哥,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顾欢就看不得他哭,刺激之下一下就缴械投降了。
他的身体控制不住的发颤,湿热的甬道紧紧的咬着小小丘,脑子里空白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爱你,哪能不爱你呢。”顾欢强撑着发软的身体把沈小丘搂进怀里,对方像只大猫一样在他怀里轻轻磨蹭。
“那你舒服吗?”沈小丘抬起脸,满怀期待的看着顾欢。
顾欢僵了一下。
“舒服……”他说。
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小小丘更加兴奋的在他体内重重的戳了一下,戳得他尾音都像变了调的呻吟。
“别、别弄了。”顾欢喘息着说,身体像水一样软软的倚在沈丘身上,白‘皙的皮肤里透出一层薄薄的绯红。
“可是欢欢哥觉得舒服不是吗?”沈小丘专注的盯着他看,语气有点委屈,一边说还一边用力的顶了一下,“欢欢哥是在哄我吗?”
顾欢半天没说上话来。
喘不上气,智商下线,满脑子都只剩下沈小丘专注看着他的眼睛。
……妈的太刺激了啊。
顾欢闭上眼,喘着气说:“没骗你。”
沈小丘满意的咬住他的嘴唇,红着脸说:“欢欢哥喜欢就好。”
下次,下次一定要说不舒服。
沈小丘哭都没用!
顾欢第二天揉着腰下不了床的时候,咬牙切齿的想。
第7章
林姨出国前还偶尔回来,家里请了个保姆定时打扫卫生和准备晚餐。
她出国之后保姆倒是还在,可是初二下学期一开始保姆也回老家去了,据说是因为她儿子要考高中了。
要找个可靠的保姆也不是件容易事,经历过请了新保姆家里丢东西的事情后我俩绝了找保姆的心思,干脆两个人凑合过。
同居生活就开始不那么顺利了。
究其主要原因是我俩都不会做饭。
早饭吃包子,午饭在学校吃,那晚饭呢?
刚开始一段时间我俩天天晚饭都吃楼下的炸酱面,吃到看见炸酱面就内心情绪翻涌滔滔不绝喝口水能喝出炸酱面味儿来打个嗝也是炸酱面牌的。
所以我俩换了家馆子吃。
不知道是不是这馆子卫生条件不过关,沈小丘吃了之后上吐下泻了一天,连我妈都惊动了,打个电话过来把我训了一顿,最后总结说:“外面的饭馆卫生条件你又不清楚,有手有脚的自己不会做吗?”
我惭愧的表示自己会好好学做饭。
不过话说回来,我俩吃的一样,怎么他病成这样我照样活蹦乱跳的?
我妈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下,说:“你糙。”
我冷漠的挂掉了电话。
沈小丘病好之后我俩认真讨论了一下,觉得做饭这个意见完全可以采纳。
做得不好吃没关系,吃了不拉肚子就行了。
所以周三放学后我俩就去附近的菜市场转了一圈,挑了些新鲜的瓜果蔬菜。
肉这种东西半生不熟的吃了肯定拉肚子,第一次做饭我们觉得还是保险一点为妙。
“这个……怎么切?”沈小丘自告奋勇要切菜,结果拿着萝卜比划了半天没切下去。
做饭我不会,切菜我还是会的。
我大手一挥:“这个我来,你去洗菜!”
沈小丘恋恋不舍的放下菜刀,一步三回头的去拿盆洗菜了。
我低着头把白萝卜切成两半,问沈小丘:“小丘,你是喜欢吃脆点的萝卜,还是软点的萝卜?”
沈小丘抬起头来,茫然的看着我:“……有……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了!”我把两萝卜条举起来,“你要是喜欢脆的,我就把它切成大块,你要是喜欢软的,我就把它切小块,这样容易煮。”
沈小丘眨眨眼:“我喜欢姨做的那种。”
我回忆了一下我妈的排骨炖萝卜,遗憾的说:“沈小丘,硬件设施不足,咱没买排骨,做不出那味儿来。”
不过味道不足,分量来凑呗,吃得饱就行了。
“那就脆的吧。”沈小丘亮了亮一口小白牙,“脆的吃起来爽快。”
我把粗粗壮壮的白萝卜切成一个个一指来宽的小圆圈,整整齐齐的码在案板上。
切完之后怎么做,这也是个问题。
沈小丘的脑子倒是转的很快:“去开电脑查查。”
林姨在书房里连了网,装了一台新电脑,看起来就比学校机房里的上档次多了。
切葱,姜片。
少量油,翻炒。
加进白萝卜,干炒。
倒入清水,少量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