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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金班长在杠上维持这种离心率是很需要力量的,除了两只手发力,两条腿也要不间断的给予向后的力量,也就是扽杠,这样才能保持住长久的惯性。于是在后期阶段,周围除了阴风声,还有单杠啪啪啪啪的脆响。我想这时金班长应该已经开始考虑怎么下杠了,只是考虑的时间稍长一些,也是在他考虑的过程中,他已经下杠了。
单杠的下面是沙土,后面是中队的围墙,他本想站在土上,却飞出了围墙。
在他最后一下扽杠发力的时候,金班长实现了质的飞跃,创造了单杠练习中的第九练习——杠毁人亡。而这个在部队服役了许多年一直兢兢业业任人蹂躏的单杠也终于在这一刻破茧成碟!
只听见金班长嘿得一声,后腿一使劲,然后啊的一声,整个人到了最高点,接着单杠啪的一声,挣脱了牢固,丛土里被拔了出了。接下来就是哗的一声,大家的脑袋也随着声音一起往上抬去,这时金班长已经到了空中,双手还握着杠,伴随着一条美丽的弧线,和单杠一起消失在围墙外面,之后是一系列让人浮想联翩的噼里啪啦声。
金班长飞出去也就两分钟,就在大家站在原地面面相觑,准备鼓掌的两只手还没有合拢的时候,金班长已经从部队正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拖着那条没有飞出包围圈的单杠。他看起来依旧稳健,走到一群新兵面前,一声怒吼,看到了么,单杠就应该这样玩!大家都没有说话,看着他,又看看单杠,有时有些迷惑,不知道他和单杠之间到底谁在玩。
这正是,古有鲁至深气壮山河倒拔垂杨柳,今有金班长意气风发空中摘单杠。都是一样的勇猛,都是一样的发达,都是一样的简单。
之后我总结了一下,金班长当时果然是翻着跟头下来的,还把跟头翻成了跟头云,直接翻出了十万八千里。也是从金班长拖着单杠从大门走进来的时候,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没有被特种部队录取,人家肯定是考虑到,倘若把金班长收编进来,培养几年,准备杀敌的时候,那么按照金班长这种性格,结果一定是,金班长还有把敌人弄死,自己就把自己弄死了。
从那一天开始,一直到我退伍前,我再没有看到过金班长靠近单杠半步,后来单杠八练习和九练习也就彻底失传了,而金班长除了患有不可抗性的前列腺、腰肌、关节三炎之外,又多了一种突发疾病,那就是触景生情式帕金森综合征,无论走到哪里,只要一看到单杠,两只手就开始发抖。
很多年后,我听说金班长做了一名保安,当然只当了两天,就升为保安队长,之后一个人勇斗两名小偷,在小偷没有亮明凶器的前提下把两个人打成一死一重伤,之后被判防卫过当入狱,我也是在报纸上知道的这件事,我听说在金班长揍那两个小偷的时候,没有任何帕金森综合征的表现,丝毫没有手软,每一拳都直捣面门,之三两拳的功夫,就让一个小偷上坐上了他曾经的跟头云上了西天,等到两个小偷都倒地的时候,也只是六七拳的功夫,可见单杠八练习不是白练的,我还听说,宣判那天,半个城市的老百姓都到法院门口情愿,希望金班长无罪。后来还引发了一场小冲突,因为群众的情绪升级,从希望无罪变成了要求无罪,在之后我就没有了他的消息。
看来金班长还是把鲁智深当成了偶像,这真是,古有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今有金班长弄死俩小偷,虽然这句话暴露出了作者的文化程度,但作者对金班长这滔滔不绝敬仰之情大概也就体现在这两句话之中。
当然我和金良在医院门口抽烟的这个时候也仅仅是我退伍的第三天而已,连第三天都还没有过完,金班长这时还在部队服役,仍旧是许多新兵蛋子的偶像,我走的时候他已经已经迁了二期士官,还有两年才回来,还可以继续再当两年偶像,实力派偶像。
五天前我还在监墙上站最后一班岗,四天前我还和班长一个被窝里睡觉,三天前才刚刚回来。可是这时,我晃动着自己的腰,看着旁边金良默默抽烟的样子,却突然觉得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并且是一个很久所不能代表的久,是两个很久,是很久很久。和班长在同一个被窝里醒来的那个清晨,似乎距离我已经过于遥远,我突然又有了上初中时的那种感慨,那种在蹲在厕所里四十五度用力仰望天空之后长抒口气浑身轻松的感觉,这是不是就是恍如隔世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我的脸的感觉。
时间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有时你觉得自己在今天,但却又觉得自己的今天其实只是昨天,而今天你所经历的很有可能是明天,于是你还是很想回到昨天,但你站在今天的昨天这个时间段上又无限的想要赶到明天,于是你分不清楚到底哪天是昨天今天明天,于是时间就这么数着天数过去了一天又一天。
不知我的金班长如果今天就知道他几年后的那天会进监狱,不知他在今天会不会期望回到昨天,然后拒绝下一个明天。
之前说过,我是一个爱思考的人,经常把自己思考的头痛,于是我边扭腰,边抬腿,一只手还揉着头。
金良抽完了烟,看了我一眼,说到,你有病吧。
我说,我还行。思想是最大的疾病。
那天晚上我陪到了金良最后,其实我已经可以回家,但是综合刚才那一套昨天今天明天的理论,于是我不想让很快结束这一天,我跟着金良又开着摩托车赶到金良家附近的小门诊,阿强腰上挨了一刀,这在这里治疗,大刀在陪床。
还好阿强的羽绒服质量不好,里面并不是鸭绒,而是一团一团的看起来跟鸡毛似的东西,就是这种东西替他挡了一下刀身,这也是国产货少有的造福国人的现象,阿强并无大碍,输一晚上液明天就可以消炎。
金良把事情的经过大概给大刀讲了一遍,大刀听完点了点头,说到,刚才包皮过来了,也知道了这件事,因为太子经常从乌鸦大哥那里买走私摩托车,所以包皮的意思还是不要惊动乌鸦大哥,那么这件事就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金良很自信的点点头,说到,只要乌鸦大哥不管,我们自己就够了。
大刀苦笑了一下,说到,就算乌鸦知道了这件事,他也不会亲自去管小孩子的事的,太子帮那群人,在A市已经臭的出了名,不光上学的学生们知道,上面的很多大哥也知道,谁都嫌他们臭。没有一个人会给他们当靠山的。
大刀顿了顿,接着说,但是越是这样,就越要小心,这群人无依无靠没有大哥,于是自己就靠自己,自己就当大哥,靠着玩刀抢劫斗狠挣钱,是非常危险的。
大刀说的这点金良早已经料到,有些不屑的说到,对于太子这种人,我见的太多了,以无耻为自豪,每天标榜自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认为自己够狠,但有一天,让他连脚都没有办法光了,直接把脚给他剁了,不用说,他一辈子都会软下来。
对此大刀没有发表意见,淡淡的说,我刚才已经在铁西区安排了一些学生,只要你准备打,随时开始。
金良拍拍大刀的肩膀,说到,让你的人都早早休息吧,顺利的话,明天我一个人就能够处理。
第二十七章 酒这个东西(1)
准备和金良分开的时候已经快要凌晨,我看了看手机,一个家里的电话也没有,但是心底还是有些恐慌,在当兵前,我几乎是没有夜不归宿过,无论几点必须回家,这是原则。
我说,金良,你把摩托车给我吧,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
金良看了看表,说,这还早,你回家这么早干什么?
我也看了看表,果然还早,只是零点刚过五分,这一天刚刚开始。
我说,还是回家吧,早睡早起,注意身体。
金良说,要不咱吃点饭去?我有点饿了,你饿么?
金良刚一说完,我就饿了。我说,我也饿了,吃点饭就吃点饭去。
金良哈哈大笑,发起火,我继续坐在后座上,金良扭头问我,要不咱吃饭的时候,再喝点?
我说,喝点也行,不喝不行。
说完金良和我一起哈哈大笑,油门拧到底,小踏板发出清脆的引擎,寂静的夜里一串放荡的笑声。
金良一说吃饭我还真发自内心的饿了,想想从去129所到现在也只是吃了一套煎饼果子,于是越想越饿,尤其是金良说要不再喝点的时候这种饥饿感更加强烈,满脑子都是饺子配酒越喝越有的场面。
我咽了一口饥饿的唾液,在后面冲金良喊道,金良,你知道么,小时候我和大刀经常在咱们学校门口的饺子馆喝啤酒。
金良边开车边说,是么?我小时候不怎么喝酒的,一喝就醉。
我说,我的酒量就是那时锻炼的,不是吹牛逼,初中的时候我就三瓶啤酒不倒,而且还能吃一盘饺子,不费劲。
金良哈哈大笑,说,那你真牛比,比大刚能吃。
我说,其实我一直觉得我要比大刚能吃,你知道么,那时我家里管的很严的,上学的时候中午必须回家吃饭,所以我都是在家里先吃碗面条,我听书上说了,吃面条不占地方,吃完面条之后再和大刀在饺子馆集合,一人再吃掉一盘饺子,喝掉三瓶啤酒,然后去上学。
金良说,你那不是有病么,喝酒是一种享受,你饱着肚子还怎么享受。
我说,我觉得还行,我就是喜欢喝酒的感觉,飞一般的感觉,喝成什么,就是什么的感觉。
金良加大了油门,说,你一说,我还真想找找感觉。我加快速度,你观察周围,发现有饭店开着门及时汇报。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说实话这时我也快要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饥饿来袭,我的手,都不知道要放在哪里,开始的时候,心里都是事,满满的,等到把心里的这些事挨个想一遍之后,就变的空空的,越是饥饿的时候,反而就越想要喝点酒,甚至在幻想一会开饭的场景时,主食具体是什么还没有想象出来,但是已经能够看见桌子旁边立着的一瓶酒,还得是白酒,最好是高度数的。
我记得那时我和大刀相约校门口饺子馆的时候,大刀总是比我早一些,其实他那时因为经常打架,家里的管控也比较严,所以他之前也吃了饭,他比我要严重,我的家里大多喜欢面食,而大刀家里口味南方化,顿顿米饭,还得炒菜,我能够现象的出大刀妈往大刀碗里边夹菜边说正在长身体多吃点的时候大刀的表情,但即便这样,仍旧不耽误大刀再喝下去三瓶啤酒,其实这种生活到后期阶段我们两个人分别已经能够喝下去五瓶到六瓶啤酒,只是喝到第三瓶的时候胃里已经被撑爆,实在不舍得把刚刚喝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
那时已经到了初中的后期阶段,离我和大刀辍学不远,于是这种状态一直坚持到了我退学的前一天,即便大家晚上要聚餐,仍旧不耽误中午这三瓶。那时的酒量喝完三瓶就已经有了即将得道成仙的感觉,走起路来很飘逸,抬高些腿都怕自己要飞起来,然后两个人脸色微红背着书包一起飘进教室,在走进教室的时候我还要假装虚晃一下身体,生怕别人看不出自己是喝过酒的。然后整个下午,心里就充满了满足和幸福感,也不知在满足什么,在幸福什么。
后来大家慢慢长大之后,就很少在中午喝酒,因为成人之后都知道在中午喝酒是非常耽误事的,尤其是在后来酒量慢慢增大的时候,越是觉得自己能喝,就越容易醉,我记得有一年吉光的一个小弟结婚,我和金良大刚耗子被邀请去参加婚礼,那是在一个村子里,有回马席的传统,就是中午就餐完毕之后,新娘要回娘家,然后新郎下午再带上几个人去接新娘,这时新娘家要备上一桌酒宴,然后男方女方的亲戚坐在一起,开始男人间的决斗。当时我以为这种决斗是为了新娘的决斗,谁喝醉了,新娘就给谁,这样的话我现在应该有好多丈母娘,并且村村都有丈母娘,后来才知道,妈的喝了也白喝,最后新娘还是人家新郎的。
那天中午在正席上我们都没有喝酒,因为吉光的小弟希望吉光可以带着大家去参加下午的战斗,吉光大包大揽,一口答应。那天去之前我们还制定了一系列作战方案,比如攻守兼备,抵制敌人的糖衣炮弹,比如车轮战术,单兵作战,被喝躺一个再上一个,比如田忌赛马,先让最不能喝的比如我打头阵,再让最能喝的比如大刚收尾,之类。安排的很周密,比去打群架还要重视。
于是新娘回家之后,吉光带着司机,拉着我们四个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村子。进了家果然是一桌丰盛的下午餐,桌子下面放着两箱白酒。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