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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古惑群体-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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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这些人的酒风来说,第一轮几乎是不跑的,并且绝大部分人尤其是金良都是从第二轮就开始ALLIN二十杯酒,如果都不跑并且全部是ALLIN填满,当时总共是十二个人在喝酒,这意味着最后输的一家需要喝掉240杯白酒,别说是白酒,就是他妈白水也灌不进去,这是真正的用命在赌博,不过这个游戏当时得到了所有人的好评,因为刺激,比玩钱要刺激,ALLIN十万块进去都没有ALLIN二十杯酒进去刺激,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所以喝的再多的人这时酒也醒了,饭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用百分之百的认真在玩,手里拿着三条都立刻仍牌跑掉,即便是这样,最后ALLIN开牌的也有三四家,输赢都在几十杯左右。


第四十一章 各种声音
  那天我喝了多少杯已经数不清楚,因为我数学本身就不好。不光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杯,到后期阶段连桌子上有多少人都数不清楚了。就记得自己有一次手中牌和船里牌凑了一个一个顺子,而后自信满满的ALLIN二十杯,大刀吉光金良上一轮就已经ALLIN,当时我内心暗喜,觉得自己必胜无疑,因为我是一个求稳的人,是一个不喜欢梭哈的人,是一个什么时候都想着给自己留一条内裤的人,这也是我整晚上玩牌喝酒唯一一次全押,之后开牌,我看到世界上最残酷的一幕,大刀是同花,吉光是四条,而金良,是同花顺。也就是说,底牌的七张几乎全部凑齐了,当然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一人输掉三家,这意味着,我需要喝掉八十杯白酒,即便这时我武松附体,喝下八十杯之后也无法再上山打老虎,当然如果还是执意要上山找老虎对决的话也有办法,那就是让老虎把自己吃了,吃完之后它一定会被灌醉。然后趁着老虎醉了,你再揍它,给它几闷棍。
  记忆也是从八十杯之后断掉的,当然不可能喝这么多,之前替过别人喝酒的,这时一定要求返还,之前借的钱可以不还,但是这酒必须得还,不还的话我喝完之后丢了命还怎么让你还钱。最后算了算也就半斤酒,愿赌服输,再不喝就说不过去,端着碗仰着头生生咽了下去,咽下去的一瞬间,整个世界都美好了起来,大家都是天使,在我眼前漂啊漂的。
  后来过了很多年A市里也开了几家专门玩德州扑克的局子,打着竞技游戏的旗号生意一直不错,我也一直是他们的至尊客户,因为只要我参加,无论换多少钱的码,一般前两轮就ALLIN了,我总是在想,只要不让我一口喝八十杯酒,输几万块钱是不算什么的。
  那天结束的时候又是凌晨,我没有回家,因为我当时连邻居家在哪里都已经想不起来,这个状态回家的话是无论如何也装不成刚起床的样子,当然也不光我是这个样子,大家都是这个样子,尤其是大刀,已经不成样子。这个时候,就凸现出了金良,因为他看起来还是一副没事的样子。
  大刚当时还保留着些记忆,听大刚说,当时大家以各种姿势从饭店里出来的时候,只有金良是稳稳的大步流星走出来的,但是他一直在打电话,主动要求送每个人回家。
  大刚说这些的时候我对金良已经达到了极度的崇拜,我说,金良真是牛比啊,喝了那么多酒都他妈一点事没有。
  大刚哈哈大笑,说,你个傻比,人家金良玩游戏的时候一次也没输,人家把把梭哈到最后都一杯没喝。
  我说,一杯不喝不就表示金良更牛逼么。
  大刚说,这倒是,金良的台球厅里就开着局,他常年当局长,能他妈输么。
  我和大刚对话的时候正在一个小宾馆里,小姐们刚走,我退了房,和大刚在门口等金良他们。
  我问大刚,其他人呢?
  大刚说,那天晚上金良打电话找了一辆大面包车,想回家的都送回去了,不想回家的都到了这里。
  我回忆到,不是先到这里吧,我记得应该先到了青年路。
  大刚说,我草,你也挺牛逼啊,还记得昨天晚上的事情。
  我说,到青年路的时候我才恢复了记忆,怎么上的车到青年路的我想不起来了。
  大刚笑,说到,所以我说你牛逼啊,昨天晚上车刚一进青年路,你就他妈睁开眼睛了。
  青年路是A市比较出名的一条道路,倒不是这里多么的繁华,只是因为这条路的两边汇聚了A市区几乎大部分的十元店和按摩厅。也不知是政府安排的还是中国人都喜欢扎堆的特性,总之这里就像是青年路的名字一样,是一条年轻人最喜欢走的路。
  大刚说的对,那天晚上刚一进青年路我就恢复记忆了,这条街两边火树银花的小店面和两边火树银花的小姑娘给予我大脑强烈的刺激,瞬间就让我苏醒了。虽然正值寒冬,但这并不影响道路两边的小姐们穿着短裙丝袜咬着牙站在马路边接客,站在马路边的,都是店里相对来说有些姿色的,每个店门口都站着主打招牌,放眼望去,全部都是挺胸昂首的小姐正在裸露自己白哗哗的大腿,并且一望无际,这张场面,还怎能不清醒。
  因为我是一个观察力很强的人,这个时候组织是最需要我的,我必须要振奋起来,胃里的酒劲愣是被裤裆顶下去了一半,两个没有联系的生殖器官愣是互相克制起来,当时我都没有注意到车上还剩下谁,用鹰一样的眼睛在黑暗中仔细观察,很快我就得锁定了几个目标,比如右耳垂上有颗痣的姑娘看起来也就是十八九岁,而和这个姑娘相隔几十米的那个带着蕾丝文胸的姑娘妆画的很清秀很单纯,而另一边那个用手机斗地主并且已经只剩下三张牌还带着两个王的大姐看起来年级就稍微大一些,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车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听我自言自语,我有些懊恼,因为姑娘太多,挑花了眼。
  本来车速很慢,看大家都没有主意,金良干脆让司机靠边停车,金良边推开车门边说,各自去找喜欢的带走,宾馆我已经联系好了,十分钟后在这里集合。
  金良说话的时候就像一个导游,青年路一日游的导游,不过大家都没有在意他说什么,没等他说完,就已经像野兽一样冲出了汽车,投向肉体的怀抱。
  后来再长大几岁之后就没来过青年路,喝完酒出去玩的话也只去高档的KTV或者洗浴中心,青年路这个地方就像是地摊,没钱的时候只能去地摊,有了钱才会慢慢的往专卖店走。想想那时就像是在菜市场买菜,还是批发菜的菜市场,满地摊的货,谁喜欢吃什么就挑什么,虽然不干净,但是物美价廉,很接地气,并且品种齐全,比如大刚找的小姐,就算是极品,看身材跟大刚都有一拼,浓妆艳抹,走起路来晃着她那水桶般的水蛇腰,我怀疑宾馆里的床能不能支撑住这两个庞大的肉体。
  再次集合的时候人已经多了一倍,每个人带着一个,这时我才看到车上除了司机之外只剩下我,大刚吉光和垃圾金良,大面包顿时就满了,大家一人搂着一个姑娘喜气洋洋,金良在最后面坐着,就像一个男妈妈桑,因为每个上车的小姐都和金良打招呼,金良显然经常和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的,和他打招呼的小姐金良还都认识,比如笔笔,比如草草,比如晶晶,比如叶叶。
  我说,金良,你怎么不找。
  金良说,我让她们先去宾馆了,要不车上太挤,没地方坐。
  金良说完大家都很疑惑,因为金良旁边还有一个空位子,完全可以坐下一个姑娘,只是大家当时都喝多了酒,没有往深了想,后来酒醒之后我才想起来,金良说的是,我让她们先去宾馆了,怪不得车上没地方,因为是她们。
  往宾馆路上走的时候金良在后面说道,我和这里的老板们都很熟,回头让大刀哥也在这里开一个,很挣钱的,都不用拉客,挣我们的钱就行。
  大刚说,你这么熟怎么自己不开一个,让大刀开,大刀哥很他妈正经的,估计现在还是处呢。
  金良哈哈大笑,说到,越是这样就越得让他开,让我开的话还怎么营业,我自己开店自己当顾客,这多没意思。
  金良说完一车人哈哈大笑,笑完就没有在意,这时大家并没有想到,金良说完这句话没过多长时间,还真帮大刀开了一个小店,大刀当时还没有大嫂,还真接手了。
  那天晚上去的宾馆名字好像叫夜夜欢宾馆,和青年路的店面是友谊单位,也是青年路的定点住宿单位,听名字就知道当时A市的性产业是多么的猖獗,小宾馆的牌子闪着暧昧的红黄彩灯,堂而皇之的开在马路一边,金良让司机把车开的宾馆门口,十个人呼啦啦的钻了进去。
  老板一见金良立刻站起来上烟,金良笑眯眯的点上,吸了一口问道,今天生意怎么样?
  老板红光满面的说,还不错,本来准备关门的,听说你要来,这不就等你们了么。安排了几个最好的房间。
  金良满意的点点头,说到,兄弟我今天晚上就不走了,你也可以关门营业了。
  金良说完宾馆的老板心领神会的把宾馆的大门拉了下来,用大锁从里面锁住。
  房间在三楼,找房间的路上真是一种听觉上的享受,因为宾馆小,设施也很一般,所以站在楼道走的时候两边全是人性最赤裸裸表现时发出的声音,那是一种发展的声音,是一种进化的声音,是一种勃大的声音,是深奥的声音,是对于生命起源探讨的声音。


第四十二章 交接工作
  当然,无论是什么声音,最后都是一声叹息,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切都是无聊和空虚的,记得后来网上一直流行着一句话,真希望一觉醒来,我在小学教室对小学同学说,我做了好长一个梦,很多人都说看到这句话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当然也有不被这句话击中的,比如我,如果我一觉醒来,发现还坐在初中的教室里,我的果然跑老师正一脸阴笑的用粉笔头瞄准着我的脸,如果是这样,我宁愿继续睡去。
  但是那天我在宾馆醒来,看见旁边躺着一位满脸白面的姑娘的时候,突然也有了一种被击中的感觉,并且这种感觉尤其严重,我记得我昨天看她的时候她很漂亮,和她交配产子的时候她也很漂亮,甚至在我把生命涂到她身上的时候我依旧觉得她很漂亮,怎么天一亮现实就变得如此惨白。我突然觉得生命似乎很没有意义,是一场从颓废走向颓靡的过程,让我不知道我到底应该每天喝酒还是每天,喝酒,还是,每天喝酒。
  每天的生活似乎就是这样停滞不前,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走,也说不清到底在留恋些什么,总之每天除了衰老以外几乎无事可做,昨天晚上我确实喝了很多酒,好像听见自己的生命烧着了,就这样兹兹的烧着了,整个人就像是要烧光了。这天早晨我看着身边还深睡着的小姐一直在问我自己,在这个世界,我做什么,我到底能做什么。我突然有点想我妈,我想跟我妈说,妈妈,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生活是这样旧,总让我不快乐,我活的不耐烦,可是又不想死,现实是这么硬,让我撞它,撞的头破血流吧。满大街都是无轨电车,那些迂腐的人们每天就只是往返工厂和住房,他们关心粮食,关心电视,就像我一样无所事事。看到他们我感到很难过,因为看到他们就像看到了现在的我,上班下班的植物人流,在菜市场里,在人行道上,他们彼此冷漠的走着,那里面是否有一天也会有我,已经衰老并且满头白发。想到这里我突然感觉胃里难受,一直往上顶,赤身裸体的下了床跑进厕所,把昨天晚上喝下去的全部吐了出来,这时我依旧很想我妈,因为是她赐予我的生命,而现在我却把它吐的一片狼藉,真不知道究竟是他们还是我们全都疯了。(根据朴树《妈妈,我》改编,像偶像致敬)
  那天似乎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了一下人生,在昨天今天明天的分水岭上做了一道艰难的论述题,也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必须要去做些什么了,哪怕像之前看到的那个卖红薯的年轻人一样去实践去奋斗,我不想有一天自己真的成为菜市场里的那些人,虽然红薯也要在菜市场里卖,但是宁可去当一个精精神神的卖红薯的,也不去当一个浑浑噩噩买菜的,这是我当天早晨睁开眼之后领悟的第一个道理,这个道理竟然是在我醉酒嫖娼一夜之后突然领悟的,可见有些道理不一定都是在教室中诞生的,只要去想,厕所里也有。
  当然,日子不能靠空想去过,倘若已经到了没饭吃的地步还去想这么多那么下场只能是让自己更加饥饿,还是要继续,像一只没头苍蝇一样继续。
  金良之前的这顿饭目的已经很明确,就是一个战前动员,本来准备喝完酒的第二天就开始运作,结果之前的动员工作准备的太充分,让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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