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伪古惑群体-第19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距离事发地将近两公里外的小路上的。
  再见到我的时候东北大哥对这件事还是耿耿于怀,问道,敖杰,当时你满身是血,身负重伤,怎么会出现在那么远的地方,难道是有人天生神力,一鞭把你射到那里的?我摇了摇头,说,东北大哥,第一,你能不能不要总是用你的专业来看问题,要是有人能射那么远,那做爱的时候生命岂不就要从嘴里出来,第二,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也一直在想。
  关于这个问题,我确实一直在想,我只记得原明那天晚上跑的非常的欢畅,当然我也不差,两个人就好像是在参加校园的运动会,还是那种为了给班主任争荣誉永远都不知道累的运动会。但是不同的是,原明是在用他的生命来跑,而我是在用理想来跑,原明只是想着跑慢了就没命了,而我想的是今天晚上我要完成杀死原明的理想,于是,在这一阶段,理想决定了一切,可见年轻人还是有理想的好,虽然理想有时稍微远一些,足有五里地那么远,但是理想最终还是接近了,那时根本就不知道究竟跑了多久,原明慢的时候我也慢,原明快的时候我也快,直到距离刚刚好的时候,我才在后面发力,一刀劈向原明,在这一刻原明是在扭头看的,但是在他扭头的一瞬间原明的生命更加拼命了,因为我这一刀是经过精准计算的,是照着原明的后脑勺去的,于是原明突破了自己,使出一招小碎步,狠往前多走了两步,于是这一刀,砍到了原明的后背上,本来原明还保持着他平常干净的形象,在逃窜中衣服都没有破,但是我这一刀下去,连衣服到皮到肉,我想应该还带着筋骨,全部破掉了。
  我记得当时我还在不断的怒吼,我相信我当时的怒吼一定把原明吓到了,因为我记得我怒吼的声音应该在狼人这部电影里出现过,在怒吼的同时,我的理想占据了上风,在扑向原明的时候,为了让我自己扑的更准确,更到位,在扑的同时,我扔掉了手中的刀,从后面抱住原明,一起滚到了地上。
  之后就是漫长的打斗,赤手空拳的打斗,在后来就医的时候,我脸上的伤甚至要比身上的伤更加严重,我的眼睛一度肿胀到吓人的地步,眼角膜差点脱落,牙齿掉了两颗,鼻梁骨被打塌,腮帮子被拉开一道深深的伤口,还好位置靠后,缝针后没有毁容,简单计算一下,光脸上的伤就够一个人进去蹲个三年两年的,在养伤的时候,我几乎不能出门,完全就是一个恐怖电影里的特型演员。当然,原明也没有好多少,我记得我和他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从小马路滚到旁边的土便道上,便道上还都是土疙瘩,压的后背生硬的疼,我想腮帮子上的伤口应该就是原明随手捡起硬土块拉开的,而我的右手几处软组织挫伤,因为有几拳没有打到原明打到了地上,这一天之后,又是很多年没有见到原明,但是在我第二天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很想再下床去其他医院看看原明,到是不为了补刀,只是想再看原明一眼,哪怕是让我悄悄的看上去一眼也可以,我真的想确认一下,在这一天晚上,在我把杀掉原明当理想的这一天晚上,我到底把原明打成了什么样,我相信原明的牙齿应该比我掉的多,因为我把他扑倒在地首先就是打的他的嘴,我曾经在书中看到过,赤手空拳的时候居高临下打嘴巴是最容易致人死亡的,因为很有可能在对方呲牙咧嘴的时候咬断舌头,武松之所以能骑着老虎打死老虎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之后我记得骑着原明的时候我又用两只手用力掐住了原明的脖子,我想这应该是原明最接近死亡的时刻,因为我亲眼看到原明翻了白眼,样子很恐怖,不知是我被吓到还是原明再次爆发,卡脖子这个动作没有持续多久,便反被原明骑到身上,两个人就这样不停的抖动,我想原明也是命该如此,小时候就被小飞这样骑过,长大了又被我这样骑,一个男人,总是因为女人被另外的男人骑,真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还这么喜欢女人。
  可惜的是,最后的结局是可惜的事,原明在第三次从我的身下骑到我的身上高高举起拳头的时候,我终于无力抵抗,用我的脸结实的接住了他的拳,一点没有含糊,彻底晕了过去,而原明最终也没有赶尽杀绝,在我彻底失去战斗力的时候,没有再痛下杀手。只是慌张离去。或许这也是很多年后我和原明的仇恨慢慢消退的重要原因之一。
  后来我也总是想起这一段日子,其实这段日子是以大刀为核心的小群体里最疯狂的日子,也算是大刀和吉光混迹社会这么多年来最辉煌的日子,下面有数不清的兄弟,上面有乌鸦大哥,中间还有很多可以赚钱的产业,后来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我们还相对年轻幼稚的年岁里,大刀和吉光能够到一个巅峰阶段,按说这个阶段,应该是大刀和吉光的起步阶段,但是用事实说话,这个阶段大刀和吉光的起步似乎过于迅猛,在吉光和大刀三十岁以后,成为真正所谓的大哥的时候,也再没有经历过如此血腥的场面,这种不顾后果刀刀都恨不得要人命的场面。后来突然有一天我似乎明白,这一切的巅峰,之所以能够这么快的到来,是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金良。金良在做生意的时候,现实,客观,活跃,准确,在当兄弟的时候,义气,主观,冲动,暴躁。这几乎是生意人和江湖人最显着的特点,但是金良把这两个特点集中在自己一个人身上,开始的时候,这两个特点如虎添翼,后来的时候,这两个特点针锋相对。或许这也是后来吉光和老驴始终无法彼此释怀的重要原因,也是后来大家都成为生意人之后彼此收敛的主要原因。而金良这个后加入的兄弟,整个伪古惑群体的始作俑者,在这天晚上之后,带着伤势,连悲伤都来不及,就跑路了。也是伴随着金良的跑路,大刀开始走向衰败,成为社会中最普通人的一个人,普通的生意,普通的生活,普通的跟人打架,结果大刀那时过于点背,连打架都太过普通,一不小心,因为我,就普通的进了监狱。


第二百零二章 第三卷大结局(2)
  这天晚上也是大家第一次彼此分离,之前无论是负伤还是让别人负伤,无论是打别人还是被别人打,大家总是在一起。这次结束,四下分散,当然,主要也是因为这次的结局极为沉重,可以用全军覆没来概括。吉光和大刀金良被包皮带走,分别被私下安排到不起眼的私立医院。小飞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垃圾的尸体被救护车拉走,我醒来的时候和大刚在医院里,而大刚,就在我旁边的病床上。我在医院迷糊了三天,期间大刀吉光金良仍旧音讯全无,我也没怪他们,我知道他们这时应该也在不同医院里迷糊。比较牵挂的是小飞,因为我知道事情结束的时候小飞一定是有意识的,有意识就会更加的痛苦,因为亲眼目睹了事情的开始和结束。
  其实小飞当天是被顾妮带走的,于是说是带走,不如说是被顾妮背走的,很多人都见证了这一刻,小飞一脸呆滞的坐在垃圾的身边,欲哭无泪,顾妮走过去,拉扯了小飞两下,小飞没有反应,之后也不知顾妮哪里来的能量,一把背上小飞,在一片慌乱中,迅速突围,打车回到了青年路,后来在大家都彼此没落的时候,小飞和顾妮在大刀KTV里同居了很长时间,这些细节没有人再过问过,一直到顾妮后来跟大学里的一名学弟恋爱,这名学弟因为学习优秀破格被保送到英国留学,办手续的时候又因为这名学弟家底殷实,于是顺便带走了顾妮,至此顾妮消失,一切不为人知的事就彻底的不为人知,大家不知道那段日子小飞的思想动态是怎样的,也不知道那段日子顾妮和小飞又发生了什么,就像顾妮的学弟小男朋友永远都不可能知道顾妮曾经是青年路尽职尽责的一枝花一样,就像顾妮的学弟小男朋友永远都不会知道顾妮曾经还手持短刀劫持出租车参加械斗一样。他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但是真的,他是一定看不到的,那些过去的,就再也不会回来。
  事发的第三天,耗子从外地回来,耗子是幸运的,因为这些日子恰好远方有亲人去世,于是在出事的这几天他一直在外地,所以一直被蒙在鼓里,结果刚参加完葬礼回到A市,紧接着又参加了葬礼。因为在事发的第四天,就是垃圾的葬礼。
  事发第四天凌晨,老驴和虎蛋从外地分别赶来,彭鹏因为已经在国外,只好无奈缺席,事发的第四天整场械斗已经被警方迅速平息,A市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街头没有人议论,报纸也没有头条,这当然要归功于警方的内部平息,乌鸦大哥这时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危险,因为他的几个手下被拘,所以乌鸦每天都带着人在刑警队门口转悠,看有没有希望捞出来几个。听包皮说乌鸦大哥看到过刑警队的内部资料,当天晚上的械斗,杀猪帮一刘姓成员当场死亡,死状很惨,先是被砍成了蜂窝煤,后来被砍成马蜂窝,最后被剁成肉馅,要是再放点韭菜进去直接就可以包饺子。除了这个比较惨当场就挂了的之外,其余杀猪帮成员跟我们一样,也是全军覆没,这些平时做起任务如冷血杀手的团队,这次遭到重创,阴沟里翻船,成员一半都是重伤,还有一个被挑了手筋的,乱军之下,也不知谁是勇夫。其余成员,也只好四处逃窜,也是自此之后,在A市里,再也没有杀猪帮的下落,也再也没有杀猪帮的传说。我想这些人后来一定也像大刀一样,该杀猪的杀猪,该卖菜卖菜,该接送孩子上学的接送孩子上学,该给孩子开家长会的去开家长会,偶尔冲动一下跟年轻人打起架来,人家也不知你是谁,你说我是杀猪帮的,人家年轻人也会说你个杀猪的牛逼个蛋。但是你打完人家,该进监狱的还得进监狱。该判刑的还是要判刑。
  太子在送到医院四个小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也彻底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本来太子还可以在监狱里多活几年,如果痛改前非的话没准还能出来重新开始生活,还没准能够重新生活的很好,更没准还能被评个代表委员没事开个会什么的,但是太子因为一场空谈的自由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刚刚呼吸到高墙外的空气就被送进了火炉里。而那些有可能带来的美好,伴随着生命的消失,就再也无法到来。不过太子和垃圾这两个人名字一直到现在仍旧会有人记的,很多年轻人或者上了岁数的人都知道以前有个太子帮,帮里的老大叫太子,老二叫垃圾,他们两个人当时在A市特别牛逼,后来因为太牛逼了,不知怎么回事,就被牛逼死了。
  相对于太子的死亡,罗汉算是个奇迹,罗汉是最后一个被发现的,在警察打扫完第一现场准备收队的时候才发现摇滚酒吧其实才是真正的第一现场,打开门,一片漆黑,走在前面的警察走了两步一不小心被绊倒,就像名侦探柯南里演的那样,这个警察恰好摔了个和罗汉脸冲脸,据传闻罗汉当时是睁着眼睛的,因为他求生的欲望很强,下意识听见了动静,于是睁开眼睛等待救援,结果刚睁开眼睛一个警察就已经近在眼前,而这个警察以为罗汉死不瞑目,况且之前又没有防备,着实被吓了一跳,一下蹦了起来滋哇乱叫,这一叫不光把后面的警察吓一跳,把等着营救的罗汉也吓一跳,这时的罗汉心脏已经承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在被营救之前,又被吓晕了过去,即便是这样,罗汉不知在哪里的医院疗养了半年之后,听说是痊愈出院了。出院之后,社会上也再没有罗汉这个人,没有人说过,也没有传说过,罗汉其实是很悲哀的,他曾经也励志想要当一名大哥,并且也不断的在当大哥的艰难道路上努力,结果努力了很久也没出了名,不光没出了名,还整天挨各种大哥的胖揍。完全就是一条狗的命运,本来就只会看家护院舔鞋吃屎,却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不过还好,死狗一样的人一般生命力都很顽强,不会轻易就成了死狗,这有垃圾这样一身狼性的人才会早早的奔赴黄泉。罗汉最终还是留下一条命,但是罗汉这条命,就这么迅速被大家遗忘了,再也没有人看到过罗汉,大家都说罗汉估计是带着他老娘离开A市再也不敢回来了。对于这点我并不赞同,我觉得,或许罗汉还在大家的周围,没准我们还曾经擦肩而过,没准我们还在同一家十元店里点过同一个小姐,没准这个小姐还希望我们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里一起点她。只是那时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大家都平凡的活着,过着平凡的生活,成为社会中最普通的一份子,成为成千上万寻找卵子的队伍中的最普通的精子,即便相见,也无法再相认,因为从开始的时候,就都不想再去记得对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